從總體上看,從抽象規定到思維具體的方法包括確定起點範疇、展開中介範疇和走向終點範疇三個環節。
所謂起點範疇,是指從抽象到具體運行中作為邏輯起點的抽象規定,如黑格爾哲學中的“純有”,笛卡兒哲學中的“我思”,馬克思政治經濟學中的“商品”,帕森斯社會理論中的“行動”,湯因比曆史理論中的“文明”,等等。起點範疇是整個理論體係的出發點,規定著理論體係的運行及其內在的無矛盾性。
作為起點範疇的抽象是事物的本質規定,從中可以揭示出該領域的一切矛盾或矛盾的“胚芽”。例如,全部社會生活在本質上是實踐的,作為馬克思主義曆史觀起點範疇的實踐,就以縮影的形式包含著人與自然的矛盾和人與人的矛盾,全部馬克思主義曆史觀的範疇都是實踐這一範疇的延伸、展開和深化的產物,都可以在實踐這一範疇中找到它的“胚芽”。
作為起點範疇的抽象是高度的抽象。曆史研究的高度抽象,是指在其研究的領域內不需要用事物的其他方麵和屬性來解釋它,而它卻能解釋和說明事物的其他方麵和屬性。高度的抽象是包含著演繹法在內的抽象,即由這一抽象出發說明並演繹出其他規定來。
作為起點範疇的抽象又是適度的抽象。高度的抽象也是有限度的,它必須符合適度原則。抽象不及,不能確定真正的邏輯起點;抽象過度,也就失去了對象的質。例如,實證主義的抽象未超出經驗,隻在兩種或幾種變量關係中進行抽象,缺乏指導意義,這是抽象不及;而費爾巴哈對“人”的抽象則超出了度,他把人的社會性抽象掉了,僅剩下生物學的“類”。正是從這種抽象的人出發,唯物主義者費爾巴哈在曆史領域重新陷入唯心主義。
起點範疇實質上是各個理論體係的“元概念”,而抽象中的本質的、高度的、適度的原則,乃是確立某個概念何以為“元”的原則。理論體係的“元概念”也是不斷變動的,它表現著理論研究的層次、側重點和建構方法的曆史發展。但是,“元概念”不管如何變遷,有兩點是不變的:一是元概念反映的必須是構成具體對象的基本單位,它本身是實際的存在,如“商品”、“行為”、“細胞”、“物質”都是這樣的單位;二是元概念作為邏輯起點必須蘊含著整個理論體係各種矛盾的“胚芽”,往後的矛盾運動都是從中生長、發展、演化而來,仿佛是演繹出來一樣。
中介範疇是潛在於起點範疇中的尚未展開的“胚芽”,隨著起點範疇運動的不斷展開,中介範疇就會顯現出來。例如,從商品引申出使用價值和價值,在一定條件下從價值又引申出貨幣,貨幣在一定條件下又會轉化為資本。起點經過中介的“鐵的邏輯”形成一環扣一環的邏輯整體。隻有通過中介範疇,以“細胞”形式存在的抽象規定,才能逐漸展開自身的矛盾,顯示出自身的豐富性,從而向思維中的具體逼近。
《資本論》至今仍是運用這種方法的典範。《資本論》第一卷第一篇,即“商品和貨幣”揭示的是資本的存在,它是《資本論》全部結構的“胚芽”,接著,第一卷的其他部分考察資本主義生產的直接過程,揭示了資本的本質;第二卷考察資本流通,揭示資本的現象;第三卷“揭示和說明資本運動過程作為整體考察時所產生的各種具體形式。資本在自己的現實運動中就是以這些具體形式互相對立的,對這些具體形式來說,資本在直接生產過程中采取的形態和在流通過程中采取的形態,隻是表現為特殊的要素。因此,我們在本卷中將要闡明的資本的各種形式,同資本在社會表麵上,在各種資本的互相作用中,在競爭中,以及在生產當事人自己的通常意識中所表現出來的形式,是一步一步地接近了”[18]。可見,《資本論》通過“存在”——“本質”——“現象”——“現實”這些環節,把資本的內在矛盾充分展現出來了。
終點範疇是抽象到具體的邏輯終點,它以思維具體的形式展現出來,是一個具有許多規定性的總體。如果說作為邏輯起點的抽象規定,隻是抽象的普遍性,那麽,在終點範疇中已經是包含著個別、特殊在內的具體普遍性了。
終點也就是向起點回溯。黑格爾指出:“必須承認以下這一點是很重要的觀察,——它在邏輯本身以內將更明確地顯出來,——即:前進就是回溯到根據,回溯到原始的和真正的東西;被用作開端的東西就依靠這種根據,並且實際上將是由根據產生的。”[19]從起點範疇到終點範疇的運動不過是起點的內在矛盾全麵的展示,因而每前進一步,實際上都是向原始起點的回溯。在這個意義上,終點一步也沒有離開起點。
同時,終點也是對起點和中介過程的證明。科學抽象法中的證明,是命題和論據之間的相互支持、相互論證。這當然不是“循環論證法”,而是一種辯證的“圓圈”運動。這裏,說明這一點是必要的,即《資本論》的反對者攻擊馬克思沒有用專門一章對“價值”作出最後的定義,因而是不科學的。而在馬克思看來,價值的定義是不斷變動的,它的證明隻有在運動的終點,在考察了所有方麵的總和後才能得到,因而對價值的證明也就是整個理論體係展開的全過程。否則,隻能得到對價值的片麵認識。
馬克思的從抽象上升到具體的方法來源於黑格爾的《邏輯學》方法,但二者具有本質的不同。按照馬克思的觀點,從抽象到具體的運動,表麵看來是一種純概念的運動,實際上這種概念運動是現實社會運動的反映。“具體總體作為思想總體、作為思想具體,事實上是思維的、理解的產物;但是,決不是處於直觀和表象之外或駕於其上而思維著的、自我產生著的概念的產物,而是把直觀和表象加工成概念這一過程的產物。整體,當它在頭腦中作為思想整體而出現時,是思維著的頭腦的產物,這個頭腦用它所專有的方式掌握世界,而這種方式是不同於對於世界的藝術精神的,宗教精神的,實踐精神的掌握的。實在主體仍然是在頭腦之外保持著它的獨立性;隻要這個頭腦還僅僅是思辨地、理論地活動著。因此,就是在理論方法上,主體,即社會,也必須始終作為前提浮現在表象麵前”[20]。在馬克思看來,這是一個“在研究任何曆史科學、社會科學時”,都“必須把握住”,而且“應當時刻把握住”[21]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