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下來的一個禮拜中,她在三次舞會上遇見了他,這時也許他的羞怯在逐漸消失,話也多了起來。他是一位醫生,的確,但並不出診;他是一名細菌學家(吉蒂對這個稱呼的內涵很模糊),在香港工作。他要在秋天回香港,他談了很多關於中國的事情。她總是對別人的談話顯得感興趣,不過香港的生活聽起來的確令人很愉快;那裏有俱樂部、網球場、賽馬場、馬球場和高爾夫球場。
“那兒的人經常跳舞嗎?”
“哦,是的,我覺得是。”
她很想知道他告訴她這些是否有目的。他似乎喜歡和她交往,但從不采取一種動作、一個眼神或一句話做出一點暗示,他隻把她當作一位遇到並一起跳舞的女孩。接下來的那個禮拜天,他又登門拜訪。她的父親剛好進屋,因為下雨了,他不能去打高爾夫球了。他跟沃爾特·費恩聊了很長時間。後來她問她父親,他們談了些什麽。
“他好像常駐香港,那兒的首席法官是我在律師界的一位老朋友。他看上去是個非常睿智的年輕人。”
她知道父親通常對年輕人煩得要死,為了她——現在又為了她妹妹——多年來一直被迫招待他們。
“你不大喜歡追求我的那些年輕人,爸爸。”她說。
他用仁慈、疲倦的眼睛看著她。
“你能嫁給他嗎?”
“當然不會。”
“他愛上你了嗎?”
“他沒什麽表示。”
“你喜歡他嗎?”
“我想不太喜歡,他使我感到有點煩。”
他根本不是她喜歡的類型。他個頭不高,也不強壯,瘦弱單薄。他皮膚發黑,不留胡子,麵部五官端正,輪廓分明。他的眼睛差不多是黑色的,但不大,目光呆滯,落在物體上,就死盯著不放,眼神好奇但令人感到很不舒服。他鼻子挺拔精巧、眉毛清秀、嘴形優美,本應該很好看,但奇怪得很,他並不好看。當吉蒂細細品味他時,這才感到他的五官要是單獨看上去竟相當英俊。他的表情微帶嘲諷,而吉蒂在比較熟悉他後,意識到與他相處不自在,他缺少快樂。
到這個社交季即將結束時,他們已經見了很多次麵了,但他還是老樣子:淡漠和難以捉摸。他跟她在一起已不再害羞了,可還是局促不安,他說起話來還是令人費解,缺少人情味。吉蒂得出結論:他一點沒愛上她,隻是喜歡她,覺得和她交談很容易,等他十一月份回中國,就不會再想她了。她覺得沒準他早就和香港醫院裏的某個護士訂了婚,可能是個傳教士的女兒,遲鈍、平庸、粗壯而且很笨,這樣的人正適合做他的妻子。
於是,多麗絲和傑弗裏·丹尼森宣布訂婚。多麗絲十八歲,嫁給了如意郎君,而她吉蒂二十五歲,還是單身。萬一她嫁不出去怎麽辦呢?這一社交季唯一向她求婚的人是個二十歲的男孩,就讀牛津大學,她不會嫁給一個比自己小五歲的男孩。她已經搞砸了很多事情。去年她拒絕了一位喪妻的巴斯騎士,他有三個孩子,她差一點兒就同意了。現在母親肯定很可怕,而多麗絲呢,為了讓吉蒂找到傑出的郎君,她始終在做出犧牲,如今一定會對吉蒂幸災樂禍的。吉蒂感到沮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