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隨著他的目光看過去,隻見他忙著把腳上的黑棉布鞋脫了下來,隨後粗魯地把鞋子擲於她身上,他扔得那麽用力,那麽毫不留情,仿佛那是世界上最肮髒,最值得唾棄的一雙鞋子。她沒有接,神情麻木地看著鞋子沿著她的裙角滾落在地上。
那雙鞋子,就像砸在她的心裏一樣,劃出血淋淋的傷口,她痛,臉上卻還要保持著鎮定,維持僅有的風度。
她想哭,想笑,想撒野,想像個潑婦一樣發瘋,可是她做不到,臉上卻始終是木納呆板的表情。她突然想起那個名字叫做刺蝟的動物,它害怕被傷害,用又尖又硬的刺作為盔甲保持自己,同時它又渴望溫暖,可它永遠無法擁抱,它隻能這麽一直渴望著,孤獨著,永遠都得不到。
“你,愛新覺羅.明汐,現在就像這雙鞋子一樣,對我來說,都是舊的,髒的!還有那麽多新的好的漂亮的鞋子在等著我穿,你他媽的別以為我有多在乎你!別整天裝出一副清高冷傲,不食人間煙火的樣子,我受夠了,你他媽的給我滾!滾出去!”
她不說話,彎腰撿起那枚水晶胸針,緩緩地走到周暮麵前,仔仔細細地替他把別針扣在衣領上,冷靜得出奇。他定定地看著她,猜不透她此刻的心情,她靠近他的耳邊,露出一抹冷笑,輕輕地說著:“周暮,很好,你做得很好。”然後,她轉過身,頭也不回地踏出房間。
她對著他笑,可惜他看不到她眼裏的痛,他終究,不是她的良人。
啊!他暴怒,一揮手,把桌子上的物品盡數掃落地上,它們發出碰撞碎裂的聲音,既清脆,又明朗,又絕望。
周暮無力地靠著牆,低頭看著她親手為自己戴在胸前的別針,心裏裂開一道又一道的殤。
她明明是知道的,可為什麽偏偏如此的不在乎?
她是否,真的不曾愛過自己?
數日後, 明汐終於見到了水晶胸針的主人,付之可。
那是一個清新活
潑的年輕小姐,她打扮得相當洋氣,卷發隨意地披在肩上,上身一襲白色蕾絲襯衣,下身搭配一條同色過膝西裙,整個人看起來都散發著獨特而鮮明的味道,臉上亦洋溢著飛揚的神采,顧盼生輝,美麗動人。
這些都是明汐從來沒有過的明媚姿態,明汐不禁心中微微泛酸,那是一種單純的女人與女人之間的嫉恨,無關風月。
現在周暮堂而皇之地把付之可領回府裏了,其狼子野心,昭然若揭,不僅如此,他甚至不惜血本從英國空運一架立式鋼琴,贈送給佳人,其大方程度,令人瞠目結舌。
付之可自然十分歡喜,可她到底還是覺得過於奢侈,十分不安:“周暮,這架鋼琴雖好,可終究還是太過昂貴,如果能把這買鋼琴的錢捐給孤兒院的孩子豈不更有價值?”
“你說的沒錯,可是如果這台鋼琴沒能遇上你,也就體現不出它的價值了。”
付之可笑:“你怎麽也變得這麽會哄女孩子了?”
“嗬嗬。”周暮含糊地笑著,隨即說道,“來,你去彈一支曲子,看看音色如何。”
“好。”付之可爽快地說道,當即表演了一首鋼琴曲。在付之可的演湊下,鋼琴聲如自然之音,不加雕琢,溫潤柔和,貼近心底,又仿佛是進入了甜蜜的夢境,或剛或柔,或急或緩,無不恰到好處。
周暮斜靠在鋼琴架邊上,目不轉睛地注視著付之可,付之可專注地彈著琴,時不時地抬頭衝周暮微笑,在外人看來,真是好一對恩愛纏綿的神仙眷侶。
琴聲引來了青芷和周王氏的圍觀,兩人不懂音律,在門口瞧了一陣,自覺無味,遂結伴離開。明汐自然也被吸引過來,她孤零零地站在門口,靜靜注視著屋內的一幕,心中雖是苦澀難忍,眉宇間卻始終帶著淡淡的微笑,眼睛裏看不出半點憂傷。
一曲終,付之可已經瞧見了明汐,她不動聲色地望著明汐,心裏卻早已經百轉千回。
她見明汐一臉淡
妝,眉目如畫,沒有半點棄婦的痕跡,不由得在心中暗歎她真是個奇女子,她竟然還可以如此的鎮定?難道眼前的這個女子竟真的一點都不在乎自己的丈夫跟別的女子有曖昧?她是真的不在乎?還是在假裝?如果她的從容是裝出來的,那她真是天生的演技派了。
付之可打從心裏佩服明汐。
周暮看到明汐出現,正中下懷,忙不迭牽起付之可的手,徐徐走到明汐麵前。
“你來得正好,我給你介紹一下,這位是付之可付小姐,當然,她現在還有另外一個身份,就是我,周暮的未婚妻,而你,愛新覺羅.明汐,你永遠都隻是個妾。”周暮露出得意的笑。
她永遠都隻能是個妾!明汐心中愴然,倔強地揚頭微笑著,言不由衷地說:“哦?那真要恭喜將軍和付小姐了,祝你們白頭偕老,早生貴子。”
“謝謝姐姐,之可比較愚笨,不懂得人情世故,往後,恐怕還得需要姐姐你多多提點。”
“他很好,請深愛,如此足矣。”明汐一字一句地說著,臉上的表情如千年幽潭般平靜,隻有她自己知道,這話,是發自肺腑。一旁的周暮卻被她的話給震攝住了,既然她覺得他很好,為什麽她卻不珍惜?難道她也是這般的虛偽?
明汐不動聲色地往後退了一步,麵對著眼前的兩個人,她說不上是尷尬,也說不上是妒恨,就是覺得渾身不自在。她極度厭惡付之可這種虛偽的腔調,一口一個姐姐看似親熱其實不然。她真覺得自己就是個大笑話,別人也在等著看她的笑話。她正尋思著找什麽理由離開,付之可卻開口了。
“姐姐,我聽周暮說,你的琴藝也是一絕,日後有機會不如我們砌磋一番,如何?”
“何必等以後,就現在吧。”周暮說著,不等她回應便迅速吩咐下人去把古琴抱來。
話已擱此,容不得明汐拒絕,否則反倒顯得她小氣。
不管怎麽說,這點風度她還是有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