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夫辯者,將以明是非之分,審治亂之紀①,明同異之處,察名實之理;處利害,決嫌疑,

焉摹略萬物之然,論求②群言之比;以名舉③實,以辭抒意,以說出故;以類取,以類予④:有諸己不非諸人,無諸己不求諸人。

或也者,不盡也。假者,今不然也。效者,為之法也;所效者,所以為之法也。故中效,則是也;不中效,則非也,此效也。辟也者,舉物而以明之也⑤。侔⑥也者,比辭而俱行也。援也者,曰“子然,我奚獨不可以然也?”推也者,以其所不取之,同於其所取者,予之也。是猶謂它者同也,吾豈謂它者異也。

夫物⑦有以同、而不率遂同;辭之侔也,有所至而正;其然也,有所以然也,其然也同,其所以然不必同;其取之也,有所以取之,其取之也同,其所以取之不必同。是故辟、侔、援、推之辭,行而異,轉而危,遠而失,流而困,則不可不審也,不可常用也;故離言,多方,殊類,異故,則不可偏觀也。

夫物或乃是而然;或是而不然;或不是而然;或一周而一不周⑧;或一是而一非也。(不可常用也。故離言、多方,殊類、異故,則不可偏觀也。)

白馬,馬也;乘白馬,乘馬也。驪馬⑨,馬也;乘驪馬,乘馬也。獲,人也;愛獲,愛人也。臧,人也;愛臧,愛人也。此乃是而然者也。

獲之親,人也;獲事其親,非事人也。其弟,美人也;愛弟,非愛美人也。車,木也;乘車,非乘木也。船,木也;乘船,非乘木也。盜人,人也;多盜,非多人也;無盜,非無人也。奚以明之?惡多盜,非惡多人也;欲無盜,非欲無人也。世相與共是之。若若是⑩,則雖盜人人也;愛盜非愛人也;不愛盜非不愛人也;殺盜人非殺人也;無難矣。此與彼同類。世有彼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非之(11),無它故焉。所謂內膠外閉與(12)(心毋空乎(13),內膠而不解也)。此乃是而不然者也。

夫且讀書,非讀書也;好讀書,好書也。且鬥雞,非鬥雞也;好鬥雞,好雞也。且入井,

非入井也;止且入井,止人井也。且出門,非出門也;止且出門,止出門也。若若是,且天,非天也;壽,非天也;有命,非命也(14);非執有命,非命也。無難矣。此與彼同類,世有彼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眾非之,無它故焉。所謂內膠外然者也。

愛人,待周愛人而後為愛人。不愛人,不待周不愛人;有失周愛,因為不愛人矣。乘馬,不待周乘馬然後為乘馬也;有乘於馬,因為乘馬矣。逮至不乘馬,待周不乘馬而後為不乘馬。此一周而一不周者也。

居於國,則為居國;有一宅於國,而不為有國。桃之實,桃也;棘之實(15),非棘也。問人之病,問人也;惡人之病,非惡人也。人之鬼,非人也;兄之鬼,兄也。祭人之鬼,非祭人也;祭兄之鬼,乃祭兄也。之馬之目眇,則為之馬眇,之馬之目大,而不謂之馬大。之牛之毛黃,則謂之牛黃;之牛之毛眾,而不謂之牛眾。一馬,馬也;二馬,馬也。馬四足者,一馬而四足也,非兩馬而四足也;馬或白者,二馬而或白也,非一馬而或白。此乃一是而一非者也。

【注釋】

①紀:綱紀。

②論求:推論。比:類別。

③舉:標示,標舉。

④以類取,以類予:先根據事物的類別進行歸納,然後再根據事物的類別進行推理。予:推理。

⑤也:同“他”。下文“也故”等的“也”字,與此同。

⑥侔:相等、齊等。

⑦物:《墨辯》把辭、故稱為二物,把辟、侔、援、推稱為四物,二物與四物又統稱為六物。率:皆,都。遂:盡。

⑧周:周遍、普遍。

⑨驪馬:深黑色的馬。

⑩上“若”字,是“如果”的意思,下“若”字,是“此,這個”的意思。

(11)世有彼而不自非也:世上有些人承認前麵那一個命題而不認為自己不對,墨家承認後邊這一個命題那人卻說不對。有:承認,肯定。

(12)膠:固執。閉:閉塞。

(13)毋空:即不通。毋:通“無”。空:同“孔”,通。

(14)有命:非命也:認為人有天命,不是人真的就有天命。非:不是。下文的兩個“非”,是“反對”的意思。

(15)棘:酸棗樹。

(16)之:指示代詞,這。下文“之牛”的“之”同。

【譯文】

辯是一門學問,也是一種方法:辨學與辨術是體用之別。辨學用以“明是非之分”,“審治亂之紀”,“明同異之處”,“察名實之理”這是“體”的方麵。辯學還可以“處利害”,“決嫌疑”這是“用”的方麵。辯術的體是“摹略萬物之然”,“論求群言之比”。辯術的用是“以名舉實”,“以辭抒意”,“以說出故”,“以類取”,“以類予”。總之,以上辯術的“用”,自已有的,也必使他人有,也不以他人沒有為非;以上辯述的“體”自己沒有的,不可任已沒有,必反求諸已,而不求諸他人。“或”即疑惑,“或”不盡,就是“有不然”。“假”是假設,所以說“今不然”。“或”與“假”是論式的起因。“效”與“所效”是邏輯中並立兩端的名詞,“效”是“名”,是“為之法”;“所效”是“實”,是“所為之”法”。“辟”即比喻,列舉其他事物說明此事務。“侔”是一種推論的方法,在原判斷的前後項增減更換相同的詞,原判斷成立新斷也成立。這就是“比辭俱行”。 “援”是舉例,援彼以例此。在形式邏輯中這種方法叫做類推。就對方所“然”,援“彼之所然”以類推,所以說:“你的判斷正確,可以‘然’,為什麽隻有我的判斷不正確,不可以‘然’?”“推”是推論、推斷,從已知推出未知,從已然推出未然。以“其所不取”之物,同於“其所取”之物,推斷出新的結論。“它者同”是“推”的合作法,“它者異”是“推”的離作法。

辟、侔、援、推四物的時空規則:論式的辟要求類同,不要求完全相同;侔詞要求限定範圍,詞義前後一致;援詞隻要求結果相同,原因不必相同;推辭的範圍很廣,隻論及“其取之”的目的不考慮“其所以取之”的事物是否有關係,要求“其取之”同,“其所以取之”不必同。如果違反規則,辟、侔、援、推這四種論式就會出現“行而異”、“轉而危”、“遠而失”、“流而困”的情況,得不出正確的結論。出現的錯誤是“離言”,即辟詞出現二義;侔詞在轉換形式時詭變不一,無法得出正確結論,原因在於沒有限定範圍,“多方”龐雜;若援物過遠,則與所引之類相失,原因在於“殊類”;如果推物流動不定,推理就陷於困境,因為原因已改變。所以,這四種論式不是在地方都適用。使用這四種論式不能不審慎。

論式和侔詞的形式有“是而然”、“是而不然”、“不是而然”、“一周而一不周”、“一是而一非”幾種情況。

白馬,馬也;乘白馬,乘馬也。驪馬,馬也;乘驪馬,乘馬也。獲,人也;愛獲,愛人也。臧,人也;愛臧,愛人也。以上的“白馬馬也”、“驪馬馬也”、“獲人也”、“臧人也”是起句,正辭,稱做“是而同”。“乘白馬,乘馬也”……“愛臧,愛人也”是承句,正辭,稱做“然之同”。“是之同,然之同”稱做“是而然”。

獲之親,人也;獲事其親,非事人也。其弟,美人也;愛弟,非愛美人也。車,木也;乘車,非乘木也。船,木也;乘船,非乘木也。盜人,人也;多盜非多人也;無盜,非無人也。怎麽把它講明白?請允許舉例說明“惡多盜,非惡多人也;欲無盜,非欲無人也。”這是世所公認的。如果這句話正確,那麽,如果承認“盜人人也”,那麽得出愛盜不是愛人、不愛盜不是不愛人、殺盜不是殺人的結論,是沒有什麽難的。這種判斷與那種判斷“同類”。世人承認那種判斷不自以為非,墨家的這種判斷眾人卻認為錯誤,沒有其他原因,正所謂“內膠外閉”,他們的心是空的,一團糨糊,所以不能理解。前五組判斷的起句是正辭,承句是負辭。這就是“是而不然”。

那麽,“且讀書,非讀書也;好讀書,好書也。”“且鬥雞,非鬥雞也;好鬥雞,好雞也。”“且入井,非入井也;止且入井,止入井也。”“且出門,非出門也;止且出門,止出門也。”如果以上判斷正確,那麽,得出“將要夭折,還沒有夭折;壽不是夭折;執有命,不是命;不執有命,也不是命”的結論是沒有難的。此判斷與彼判斷“同類”。世人承認彼判斷不自以為非,墨家的這種判斷卻遭眾人反對,沒有其他原因,正所謂內膠固而外閉塞。這些屬於“不是而然”的例子。

愛人,待周愛人之後才能稱為愛人。不愛人,不待周不愛人;有失周愛,所以稱為不愛人。乘馬,不待周乘馬然後才稱為乘馬;乘過馬,就稱為乘馬。至於不乘馬,待周不乘馬而後才能稱為不乘馬。這些是“一周而一不周”。

居住在國都,就是居住在國都;有一所宅院在國都,不是擁有國都。桃樹的果實是桃;棘樹的果實不是棘。慰問人的病情是慰問人;厭惡人的疾病,不是厭惡人。人的鬼魂不是人;哥哥的鬼魂就是哥哥。祭祀人的鬼魂,不是祭祀人;祭祀哥哥的鬼魂,是祭祀哥哥。這匹馬眼瞎了,是瞎馬;這匹馬眼大,不能說它是大馬。這頭牛毛黃,就說它是黃牛;這頭牛毛多,不能說它是多牛。一匹馬是馬;兩匹馬是馬。馬有四足,是一匹馬有四足,不是兩匹馬有四足;馬裏或許有白馬,是兩匹馬裏或許有匹白馬,不是一匹馬裏或許有匹白馬。這就是“一是而一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