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敵以東方來,迎之東壇,壇高八尺,堂密八;年八十者八人,主祭;青旗、青神長八尺者八,弩八,八發而止;將服必青,其牲以雞。敵以南方來,迎之南壇,壇高七尺,堂密七;年七十者七人,主祭;赤旗、赤神長七尺者七,弩七,七發而止;將服必赤,其牲以狗。敵以西方來,迎之西壇,壇高九尺,堂密九;年九十者九人,主祭;白旗、素神長九尺者九,弩九,九發而止;將服必白,其牲以羊。敵以北方來,迎之北壇,壇高六尺,堂密六;年六十者六人,主祭;墨旗、黑神長六尺者六,弩六,六發而止;將服必黑,其牲以彘。從外宅諸名大祠,靈巫或禱焉,給禱牲。

凡望氣,有大將氣,有小將氣,有往氣,有來氣,有敗氣,能得明此者可知成敗、吉凶。舉巫、醫、卜有所長,具藥,宮②之,善為舍。巫必近公社,必敬神之。巫、卜以請③守,守獨智巫、卜望氣之請而已。其出入為流言,驚駭恐吏民,謹微察之,斷罪不赦。

牧④賢大夫及有方技者若工,弟之。舉屠、酤者置廚給事,弟之。

凡守城之法,縣師受事,出葆,循溝防,築薦通塗,修城,百官共財,百工即事,司馬視城修卒伍。設守門,二人掌右閹,二人掌左閹,四人掌閉,百甲坐之。

城上步一甲、一戟,其讚三人。五步有五長,十步有什長,百步有百長,旁有大率,中有大將,皆有司吏卒長。城上當階,有司守之。移中中處,澤急而奏之。士皆有職。

城之外,矢之所遝,壞其牆,無以為客菌。三十裏之內,薪蒸、水⑤皆入內。狗、彘、豚、雞食其肉,斂其骸以為醢,腹病者以起。

城之內,薪蒸廬室,矢之所遝,皆為之塗菌。令命昏緯狗纂馬,緯。靜夜聞鼓聲而噪,所以閹客之氣也,所以固民之意也,故時噪則民不疾矣。

祝、史乃告於四望、山川、社稷,先於戎,乃退。公素服誓於太廟,曰:“其人為不道,不修義詳,唯乃⑥是王,曰:‘予必懷亡爾社稷,滅爾百姓。’二參子尚夜自廈⑦,以勤寡人,和心比力兼左右,各死而守。”既誓,公乃退食。舍於中太廟之右,祝、史舍於社。百官具禦,乃鬥⑧,鼓於門,右置旗,左置旌於隅練名。射參發,告勝,五兵鹹備,乃下,出挨⑨,升望我郊。乃命鼓,俄升,役司馬射自門右,蓬矢射之,茅⑩參發,弓弩繼之;校自門左,先以揮,木石繼之。祝、史、宗人告社,覆之以甑。

【注釋】

①《迎敵祠》是墨子探討城池防守方法的篇章之一。主要講述迎敵前的各種祭祀規則,對巫師卜師的態度,誓師形式以及各級官吏、將士的職守和有關布防問題。

②“宮”:字後疑掉一“養”字。

③“請”:字後疑漏一“報”字。

④“牧”:應作“收”。

⑤“水”:應作“木”,前疑有一“材”字。

⑥“乃”:應作“力”;“王”應作“上”。

⑦“廈”:應作“厲”。

⑧“鬥”:應作“升”。

⑨“挨”:應作“俟”。

⑩“茅”:應作“矛”。

【譯文】

敵人從東方來,就在東方的祭壇上迎祭神靈,壇高八尺,寬深也各八尺;由八個年齡八十歲的人主持祭青旗的儀式,安排八尺高的八位東方神,八個弓箭手,每個弓箭手射出八支箭;將領的服裝必是青色,用雞作祭品。敵人從南方來,就在南方的祭壇上迎祀神靈,壇高七尺,寬深也各六尺;安排個年齡七十的人主持祭赤旗的儀式;準備七尺高的南方赤神七尊,弓箭手七個,每人發射七支箭;將領的軍服一定要赤色,用狗作祭品。敵人從西方來,就在西邊的祭壇迎祭神壇高九尺,寬深也各為九尺;九個年齡九十歲的人主持祭白旗的儀式;九尺高的西方白神九尊,九個弓箭手每人發射九支箭;將領的軍服一定要白色的,用羊作祭品。敵人從北方來,就在北方的祭壇上迎祭神靈,祭壇高六尺,寬深各為六尺;由六位年齡六十歲的人主持祭黑旗的儀式;高六尺的北方黑神六尊,六個弓箭手每人各發六支箭;將領的軍服一律黑色,用豬作祭品。從外麵所有有名的大祠堂起,靈驗的巫師有的在那裏祈禱神靈,要供給他們祭品。

凡占望氣,有大將氣,有小將氣,有往氣,來氣、敗氣等種類區別,能懂得這些“氣”別內容的人可預知成功、失敗,吉利和凶險。找出所有有專長的巫師、醫師和占卜的人,根據他們的特長,配備有關藥物,供給住房,妥善安排宿住。巫師住的地方一定要靠近祭土地神的地方,一定要將其作為神靈來敬重。巫師和卜師將實情報告給守將,隻能讓守城主將知道其占望的結果,不要讓其他人知道;如果巫師卜師出入製造傳播流言,弄得官民驚恐不安,要謹慎地暗中偵察,處罰這些傳言的巫師卜師,罪不容赦。

將賢大夫和有專長的種種技師集中起來,給予相應的第等。挑選屠夫,釀酒人安排到廚房供職,也要給予職務等級。

一般守城的法規,縣師負責視察堡壘,巡視河溝城防,阻塞敵人的道路,修繕城牆。所有大小官吏要供應戰爭所需的糧餉錢款,一切有手藝的人都要各施所長。司馬根據城防情況布派兵士守門,二人掌管城門右邊門扇,二人掌左邊門扇,四人共同掌管開關城門的職責,百名兵士帶甲坐守城門。

城牆上每一步派一個帶甲的兵士,一個握戟的兵士,另加三個幫手。每五步派備一個伍長,每十步安排一名什長,百步委任一名佰長。在城的四麵,分別派有一個大帥;城的中央有大將指揮。這樣逐級都有首領和各自的職責。在上城牆的階梯處,派專職官兵把守。將文書簿籍轉移到合適的地方,選取緊急重要的部分上報。軍士也都有各自的職守。

在城外箭能射到的地方,要把牆統統推倒,以免被敵人利用來作為防禦工事。三十裏以內,所有柴草樹木一律運進城內。狗,豬,雞,吃掉肉,將其骨頭收集起來製成醬,腸胃有病的可以用它治病。在城內,凡是城外箭能射到的地方,一切柴草堆和房屋都要抹上一層泥。黃昏之後,命令城內人拴住狗,套住馬,務必拴套牢實。夜深人靜之時一聽到鼓聲就一齊呐喊,用來壓製敵人的氣焰,同時也可以穩定自己的民心,不致使老百姓驚擾不安了。

太祝和太史官在戰前要祭告四周的山川和宗廟,然後才退出。諸侯穿著白祭服在太廟誓師。誓詞說:“某人幹不合道義的事情,不修仁義,唯力是尚,還聲言‘我一定要滅掉你的國家,消滅你的百姓萬民’。我的幾位大臣尚自我勉勵,勤力輔助我,率領左右部下齊心協力,誓死保守國土。”誓師結束,諸侯才退下用餐。他臨時要住在中太廟的右邊房舍中,太祝和太史臨時住在社廟。其它百官各奉其職,於是上廟,在廟門擊鼓,門的右邊插上旗,左邊插上旌,門的左右角布置銘識,兵士們發射三箭,祈禱勝利,各軍兵都一應齊備。儀式結束後下太廟,出外等候登上城門台觀望城郊情景。接著命令擊鼓,一會兒登上門台,役司馬從門的右邊向天地四方發射用蓬蒿製成的箭,拿矛的兵士則用矛向空中刺三下,接著弓箭手向空發射;軍校從門的左邊先進行一種叫“揮”的製勝巫術,然後木頭擂石齊下。太祝、太史,禮向社廟祭告,然後把祭品用作飯的陶器甑蓋起來。

旗 幟①

【原文】

守城之法,木為蒼旗,火為赤旗,薪樵為黃旗,石為白旗,水為黑旗,食為菌旗,死士為倉英之旗,竟士為雩旗②,多卒為雙兔之旗,五尺童子為童旗,女子為(梯末)(妹妹)之旗,弩為狗旗,戟為③旗,劍盾為羽旗,車為龍旗,騎為鳥旗。凡所求索旗名不在書者,皆以其形名為旗。城上舉旗,備具之官致財物,之④足而下旗。

凡守城之法:石有積,樵薪有積,茅有積,雚⑤葦有積,木有積,炭有積,沙有積,鬆柏有積,蓬艾有積,麻脂有積,金鐵⑥有積,粟米有積;井灶有處,重質有居;五兵各有旗;節各有辨;法令各有貞;輕重分數各有請;主慎道路者有經。

亭尉各為幟,竿長二丈五,帛長丈五、廣半幅者大⑦。寇傅攻前池外廉城上當隊鼓三,舉一幟;到水中周,鼓四,舉二幟;到藩,鼓五,舉三幟,到馮垣,鼓六,舉四幟,到女垣;鼓七,舉五幟;到大城,鼓八,舉六幟;乘大城半以上,鼓無休。夜以火,如此數。寇卻解,輒部幟如進數,而無鼓。

城⑧為隆,長五十尺,四麵四門將,門長四十尺,其次三十尺,其次二十五尺,其次二十尺,其次十五尺,高無下四十五尺⑨。

城上吏卒置之背⑩,卒於頭上;城下吏、卒置之肩,左軍於左肩,中軍置之胸(11),各一。鼓,中軍一三(12),每鼓三、十擊之,諸有鼓之吏,謹以次應之;當應鼓而不應,不當應而應鼓,主者斬。

道廣三十步,於城下夾階者各二,其井,置鐵(13)。於道之外為屏,三十步而為之圜,高丈。為民圂,垣高十二尺以上。巷術周道者,必為之門,門二人守之;非有信符,勿行,不從令者斬。

城中吏卒男女,皆葕異衣章微,令男女可知。

諸守牲(14)格者,三出卻適,守以令召賜食前,予大旗,署百戶邑。若他人財物,建旗其署,令皆明白知之,曰某子旗。牲格內廣二十五步,外廣十步,表(15)以地形為度。

靳(16)卒中教,解前後、左右,卒勞者更休之。

【注釋】

①《旗幟》是墨子研究城池防守戰術的篇章之一。主要說明守城時用旗幟聯絡的種種方法。

②“雩”:應作“虎”。

③“”:應作“旌”。

④“之”: 應作“物”。

⑤“雚”:應作“萑”。

⑥“鐵”:應作“錢”。

⑦“大”:應作“六”。

⑧“城”:後疑漏一“將”字;“隆”應作“絳幟”。

⑨“十五尺”:前疑衍誤一“四”字。

⑩“城上吏卒置之背”:句前脫落“城中吏卒民男女,皆葕異衣章微,令男女可知”一段,此段中“葕”應作“辨”;“微”應作“徽”。

(11)“中軍置之胸”:句前脫落“右軍於右肩”五字。

(12)“三”:疑衍誤在此。

(13)“”:應作“罐”。

(14)“牲”:應作“柞”。

(15)“表”:應作“袤”。

(16)“靳”:應作“勒”。

【譯文】

守城時用旗幟聯絡的方法是這樣的。需要木材時就用青色旗,需要煙火時就用赤色旗,需要柴草時就掛黃旗,需要石頭時就用白色旗,需要水時就懸黑色旗,需要食物時就揚繪有食菌的旗,需要調集敢死隊時就打出畫有蒼鷹的旗幟,需調集戰鬥力最強的戰士時就掛出虎旗,征調多餘的兵士時掛雙兔旗,征調五童子時掛童旗,征調女子時掛姊妹旗,需求弓箭時掛龍旗,需要戰馬時掛鳥旗,凡是需要征調的物質而旗幟又沒有現存符號的,就按所需物質的形狀名稱含義掛上相應的旗幟。城上懸掛旗幟是軍需官在聯絡征集調用財物,一旦滿足軍需,應隨即把旗幟降下來。

按守城的法則,必須積聚有充分的擂石、柴薪、茅草、蘆葦、木材、炭、沙、鬆柏、蓬艾、麻杆、油脂、銅鐵和糧食;水井、炊灶都有適當的地方,敵方重要的抵押品如人質有居處。各軍兵種都有各自的旗號;調兵遣將各有符節;法令有定條定例,輕重等級各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主持巡查道路的官吏也有各自劃定的區域。

各個亭尉都有自己的旗幟,旗竿長二丈五尺,帛長一丈五尺,寬半幅,共六麵旗幟。當敵人進攻到護城河外邊時,與敵人進攻方位相對的守軍就擊三下鼓,並懸掛一麵旗;當敵人進攻到護城河中洲處時就擊五下鼓,掛上三麵旗;當敵人進入到城外的第一道矯牆時,就擊鼓六下,掛上四麵旗;當敵人深入到大城牆下時,就擊八下鼓,掛上六麵旗;當敵人爬上城牆的一半時,就擂鼓不停。如果是在夜晚,就以舉火把來代替掛旗,舉火把的數目與白天掛旗的數目一樣。假如敵人是由進攻而退卻,懸掛旗的數目同敵進攻時的數目不變,但不擊鼓。

城中大將懸掛絳旗,高五十尺,東西南北四門守將的旗幟各高四十尺,其次一等的是三十尺,再次一等的高二十五尺,依次為二十尺,十五尺。不過將旗的高度沒有低於十五尺的了。

城裏的軍官、士兵、男女百姓都通過衣服上的徽章區別開來。城上小吏的徽章戴在衣背上,士兵的徽章戴在帽子上或頭巾上;城下的小吏徽章都戴在衣肩上,士兵也是如此。左軍的徽章都戴在左肩上,右軍的徽章戴在右肩,中軍的徽章戴在衣胸前,一人一個微章。中軍有一個號鼓,每次擊鼓三至十下,其餘有鼓的官吏擊鼓應答中軍鼓號要仔細按等第進行。應當擊鼓回應時卻沒有按時擊鼓,不當擊鼓回應時卻胡亂擊鼓,要處斬其主管人。

修建道路要三十步寬,城下夾階的大道各有兩口井,井邊設置鐵罐。在道路外邊築起屏障,每三十步就砌成一個圓圈,高一丈。建修公共廁所,牆高十二尺以上。城中與大道相連通的大街小巷都一定要裝設上門,每個門派兩人把守,沒有通行憑證不許通行,不服從命令的處斬。

各個據守柞格的兵將,三次出戰擊退敵兵的,守將主帥便傳令他們到官署領賞食物,授予他們大旗,並賜給百戶的城邑或財物,把賞賜的大旗豎在他們的營署中,使人們都知道他們立有戰功,此種大旗稱為“某人旗”。柞格內寬二十五步,外寬十步,長度根據地形決定。要按照教令統領兵士,懂得以軍事號令指揮前進後退,向左向右,還要讓疲勞的士兵能輪番地休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