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線好暗。周圍好吵。
這是哪裏?
好像是在室內,頂上旋轉著明暗變幻色彩斑斕的燈,但即使那燈最亮的時候,也不過是勉強能看清酒瓶上的標簽。
酒瓶?桌子上有好多酒瓶,滿的,空的,以及半空的。
是我喝的嗎?所以我才會什麽也記不起來?
頭好痛,仿佛想要裂開一般。
果然是喝醉了嗎?整個世界都模模糊糊的。
一個女人跳上台,甩著酒瓶跳舞,殘酒隨著扭動在空中劃出弧線,淋濕她的頭發和上衣,竟然有著難以言說的風情。
好奇怪,我居然覺得這個女人的臉,好眼熟。
有男人上去抓住她的手腕,想要拖她下來,她掙紮著不願,兩人扭在一起。口哨和叫好聲更大了,他們喊的話我一句也聽不懂。反正他們本來也就不是喊給我聽的。
一定是太困的緣故,我的脖子都快撐不住頭了。
有人也抓住我的手腕,也是個男人。
他在對我說話,我隻看得到他的嘴開合,一個字也聽不到。
一定是太吵的緣故。
他的臉好模糊,比周遭模糊的人群和景物更甚,一丁點也看不清呢,但卻覺得他的臉好眼熟。
不,那感覺不止是眼熟,和甩酒瓶跳舞的女人完全不同。
我是不是該掐自己一把,聽說疼痛能讓人清醒。
耳邊突然鈴聲大作,聲音大過了所有的嘈雜。
我往床頭櫃上摸,摸到了製造鈴聲的元凶,迷迷糊糊地正要往地上摔,突然覺得這個東西摸起來不像是鬧鍾,比鬧鍾長,而且比鬧鍾扁。
是手機!
我一驚,醒了大半。手機不是鬧鍾,手機不耐摔,更不能摔。
頭好疼,仿佛想要裂開一般,也許是沒睡夠的緣故吧。
也沒睡好。
是夢到什麽了嗎?一點也想不起來呢。
總覺得,總覺得忘記了什麽重要的東西。
另一隻手也扶上頭來,手裏還抓著手機,手機鏈晃晃悠悠的,一下一下地啄在臉上。
重要的東西是在夢裏嗎?還是在沒有做完的夢裏?
被鬧鈴打斷的夢,應該是沒有做完的吧。
額上傳來猛烈的震動,第二遍鬧鈴響了。
走了,該去洗洗上班了,不就是一個夢嘛,至於浪費時間在上麵嗎,上班遲到可是要罰錢的。
把手機順手扔在**,手機鏈翻了個個兒,正好正麵朝上。
手機鏈是一隻木質的小人偶,不過拇指大小,好像跟我有些日子了吧,我已經記不清送我的人是誰了。
人偶正麵向上地躺著,兩隻眼睛黑漆漆的。
奇怪,我怎麽不記得這小東西臉上是有眼睛的?
算了,我開始換衣服,也許是我記錯了吧。
又快到下班了,窗外下起了雨。倒不很大,但也沒到可以毫不介意走在裏麵,就當是給這夏日增添一點情趣。手機響了起來,來電顯示上寫著齊凜的名字,猶豫再三還是接了電話,那頭是他體貼入微的聲音:
“菲顏,下雨了,我來接你吧。”
誰準你叫我‘菲顏’了?我的心頭一陣不悅。才見過幾次麵,就叫這麽親昵,我可不記得答應過做你女朋友。
齊凜最近在追我,至少表現地是在追我。他每天至少會發三條短信給我,早中晚各一條,多是上下班注意安全,飲食注意健康,天氣預報有雨記得帶傘之類的,偶爾中間還會發個段子聊個天,在周末則會約我一起吃飯。
這應該算是在追我吧,其實除了年紀有點大外,他為人還是挺有魅力的。
說不上來為什麽,我不想他來接我。
“我不在公司,下午去銀行辦事了。沒辦法,出納嘛,總有要去銀行的時候啊。別,不用來,我這會兒也沒在銀行,辦完事我就當自己下班了,這會兒正在我家樓下的店裏吃冒菜呢。”
於是齊凜隻是例行地說了幾句問候,順便叮囑我天氣悶,別冷的辣的混在一起吃,容易拉肚子。
掛了電話,開始考慮怎樣在這樣的雨天回家。
回家?
其實那裏不是家,哪裏都不是。我住的地方不過是租的民宅,誰知道在下一個合約期裏還住不住在這裏,而且那裏也沒有家人在等我,回去後不過是空****的一間房子,毫無生氣。
在哪裏都沒有家人等我。
我自小是孤兒。至少公安機關是這麽告訴我的。
我最早的記憶是在病**醒來,全身沒感到任何不適,除了腦子裏空得人心慌。
醫生告訴我那是失憶,運氣好的話沒準兒還有機會恢複。說這話時他滿腔都是例行公事,全不相信我會是那運氣好的少數。
運氣最好的部分在於我居然還有身份證,於是出院後我去了派出所,他們查了我的戶籍關係,告訴我不用再在尋找家人上浪費時間了。
我對於自己知道的全部不過是姓名,年齡,籍貫和出生地——不是我所居住的這座城市。
我沒再繼續尋找過去。就算我跑到了我曾出生生活過的地方,遇到了與我相識的人,我該怎麽對他們說?說我已經忘記了他們,然後說聲再見?
我對現在居住的城市很滿意,除了夏天的陣雨和秋天的連陰雨,這裏的雨天少得令人滿意。
雖然我完全不明白當初為什麽要來到這裏,我既不是在這裏出生,又沒有在這裏上學,也沒有什麽人對我說“跟我一起來”。
至少我空****的記憶裏沒有。
明明應該是一座陌生的城市,它和我的交集應該是黃金周的時候來看兵馬俑大雁塔鍾樓華清池芙蓉園……而不是一個人呆在這舉目無親的城市裏,日複一日。
忘記了為什麽而來,忘記了為什麽留下。
手機鏈上的木偶定定地望著我,黑漆漆的眼睛似有神彩一般,仿佛能透過我的眼睛,看到我靈魂深處我自己都不知道的什麽地方。
初識齊凜是在一個雨天,至少在我的記憶中如是。
就像是今天這樣的雨天。
西安並不是一個喜歡下雨的城市,甚少有南方的那種細雨綿綿。夏天的雨總是下得很急,暴雨伴著大風而來,或是幹脆毫無預兆地砸落下來,然後再幹脆利落地結束。
我不喜歡下雨,一點也不。
有的時候我甚至會想,我之所以堅持沒有離開這座城市,究竟與這座城市裏甚少碰到下雨有沒有關係?
那一天下班,突然就下起了雨,倒沒有風,隻是雨下得緊,直直地砸落下來,在地上濺出一排排的水花,相互交疊,頃刻消散。
我站在寫字樓大門口,抱著胳膊,即使是夏日,這急驟落下的雨,依然,讓我感到冷。
前一晚的天氣預報沒有提到有這樣的一場雨,除了常年備傘的人,大家全都傻了眼,於是有車一族發揚風格,能順路的就順路捎上了,免得女孩子們扭著細高跟奔跑在大雨裏,小夥子們倒是不在乎太多,雨稍小些就衝了出去,在薄薄的積水中踏出水花飛濺。
有車一族中沒有人和我同路,於是我抱著胳膊等著雨停,有人打著傘問我要不要一起去車站,我以下這麽大雨一定正堵車堵得厲害婉拒了。
我不喜歡和人同打一把傘,就像是我不喜歡下雨。
於是我抱著胳膊站了一個小時,雨一點也沒有小,甚至沒有小的跡象。我眼看著地上的積水漸漸變成湍急的小溪,心裏沒來由地焦躁起來。
仔細想來,焦躁什麽的其實一點意義也沒有,天天坐的公交十一點才收車,而租的房子裏也沒有人在等我,幾時回去又有什麽分別?
夏天的雨來的快去的也快,多有點耐心,總是會停的,甚至可能回去時常看的綜藝節目都沒開始。
可我就是莫名地焦躁,莫名地想要回家,回到那個不是我的房子,也沒有人在等我的地方,也許那根本算不上“家”,但我想回去衝個熱水澡,換雙舒服的拖鞋,把自己扔在沙發上,把電視聲音開到最大。
也許整棟樓的人都回家了吧,隻有我孤零零地站在大門口,抱著胳膊。
也許我的焦躁不是因為我想回家,也許我隻是因為,不管我多久沒有到家,都不會有人打來電話,問我是不是因為下雨,被耽誤在了路上。
就在這個時候,一輛車緩緩駛來,車開得很平穩,甚至很紳士,輪子碾過積水的地麵,一點都沒有濺出水來。
見過太多故意開得飛快,把水濺在路邊甚至是行人身上的車,我不由得多看了它兩眼。
結果,它居然就這麽停下了,停在我麵前。駕駛座上的男人橫過副駕駛,打開車門對我說:“載你一程吧。”
我微笑,擺手,我感謝這雨天伸出援手的好意,但我不是那種會上陌生人車的女孩,哪怕對方是以助人為樂的名義。
“別客氣。”他衝我微笑起來,那笑容居然很溫暖,“剛好順路,我今天要去的地方離你家很近。”正在我驚詫於他是如何知道我的住處,他做了一件更令我驚詫的事:他準確無誤地叫出了我的名字。
難道這個人認識我嗎?可我不記得他啊。
還是說他也是被我忘記的那些人、那些事,其中的一個?
他叫我名字的時候那麽自然而然,仿佛已相識很多年一般。
這種熟稔的態度讓我不知道該如何應對。
“上來吧。”他再次邀請,“再不走保安也會很困擾的。”果然,門口的保安以一種期盼的眼神看著我,我這才想起,隻要這樓裏還有人沒走,保安就沒法鎖上大門。
我再無話可以拒絕,隻好上了他的車。“謝謝,送我去車站就好。”
坐在副駕駛上,看著左右擺動的雨刷,在前窗上留下兩個相互交疊的扇形,覆著薄薄的雨汽,雨滴落在上麵,留下微微濺開的點兒,沿著玻璃向下滑去,拉出一條細細的水跡,然後被下一輪刮動的雨刷砌成薄薄的水汽。
被刮掉的雨水順著雨刷嘩啦啦地淌。
也許是該說些話的吧,除了“謝謝”以外,可我不知道該如何開口,如果我們以前真的認識,說話太生分豈不是很傷人。
“冷嗎?”他問,我這才注意到自己還抱著胳膊。
我決定實話實說:“我去年出了一場車禍,忘掉了很多人很多事。”
我能記起的隻有巨大的撞擊聲,女人尖聲呼救的聲音,以及由遠及近刺耳的警報聲。
我分不清,那是救護車、消防車還是警車的警報,或者那是它們三個混在一起的聲音。
我還記得那種炙烤的灼熱,仿佛火燒在身側,灼痛從手心傳來,那是炙熱的金屬貼在了上麵。
我不由自主地攤開手,那時燙傷的印記還在,在手心和指腹上落下了疤。
他憐惜地看著我的手,右手從方向盤上移開,向我伸過來,似乎是想要握住我的手。我重新抱回胳膊,他的手自然而然地向下,換了一個檔。
我想他一定不是普通的上班族,至少不是在普通公司的上班族,我很少見有人下班後還穿著筆挺的襯衣,我隻在電影裏見過男人襯衣的袖孔裏綴著袖扣。
聽說隻有有錢人才戴袖扣,因為袖扣的材質不是貴金屬就是寶石。
袖扣上壓著字,線條簡單而明快,很好認。“齊。”不由自主地念了出來。
他略略偏頭。“你叫我?”
我解釋說我隻是看到了袖扣上的字。
“齊凜。”他說,說這是他的名字,等著我念出來。
於是我隻好說:“你好,齊凜。”
他眼裏仿佛受傷一般失望:“你念這個名字的時候,仿佛很陌生一樣。”
我們以前果然認識嗎?我對他的名字陌生,竟會讓他如此失望?
於是我問他,問他我們以前是不是認識。
他沒有回答我,而是繼續說著他的名字:“凜是凜冬的凜。”
凜是凜冬的凜。
仿佛我聽過這樣的話。一模一樣。
齊凜,齊凜,齊凜!
氣息從齒間發出,舌尖輕碰上齒。
這名字依稀,有一種熟悉的感覺。
頭好疼!好像有什麽東西順著頭殼,孜孜不倦地往裏鑽。
好像有什麽重要的東西被我忘記了!
看著我失神回憶的樣子,他似乎滿意多了,靜默地笑著看我,仿佛在等我想起什麽來,等我恍然大悟地說原來我們早就認識。
“停車!”我突然喊。
我不想這樣了。忘記了就是忘記了,不管多重要,忘記了就一點也不重要了。
我受不了他的目光,受不了他那種認定我一定該想起什麽的目光。
他疑惑地看了一眼車右側,前方正是車站。我隻答應他送我到車站。
下車前他給了我一把傘,我想推脫,但在絲毫不見減弱的大雨前完全沒有說服力。我左手摸進褲兜,抽出手機,問他要手機號,以後好還給他。
“不用。”我正要客氣兩句傘是一定要還的,誰知他舉起了他的手機,在上麵按了幾下,手指一滑,撥通號碼。
鈴聲在車內響了起來,是我的手機。
來電提示上麵,寫著巨大的“齊凜”。
原來我存過他的號!
我一丁點印象都沒有。
“再見。”他說。
後來我們果然再見了,他借給了我他的傘,而有借自然就會有還。再後來我不斷收到他發來的各種信息,以及約我出去玩或者晚飯的電話。
當一個人以如此自然而然的態度出現在你生命裏的時候,大抵是很難抗拒的,尤其是他如此的溫和。
我明明白白地告訴過他,我不記得他,而且,我其實根本不在乎有沒有認識過他。過去的生活過去的人既然已經忘記,和現在的我已然毫不相幹。
根本就不可能再想起來的,我不記得是誰告訴我的,但我記住了這個結果。
而他隻是溫和地笑,笑著說他知道。
我立刻就沒了脾氣。
他溫和地在烤盤上布菜,生肉和熟肉分開,給我的那邊是雙份的辣椒,有辣椒的一麵多烤一會兒。
不得不承認,他的溫和讓我很舒服,但我對他沒有戀人的那種感覺。也許我們從來都不是戀人,也許他當年追求過我,也許沒有,但我肯定對他從沒有動過心,我在什麽地方聽人說過,真正的愛情是刻骨銘心的,即使心裏忘記了,當兩人四目相對時,仍會沒來由地心慌。
短信響了,是房產信息的垃圾短信。我暗罵了句新聞都曝光多久了怎麽還有人發,他向我伸出手來:“用APP可以屏蔽掉的,我來幫你裝。”
他擺弄我的手機,小木偶隨著他手指的動作晃來晃去,不安分的樣子。末了,他把手機遞回給我,“掛墜不錯,在哪買的?”
我老老實實地說我忘了,我想他應該已經習慣被我說這句了。
“給我也買一個。”他說,說得理所應當一般。
你沒聽到我剛才說不記得在哪買的了?
“我馬上要過生日,送我一個好不好?”我不明白怎麽可以有人用這麽溫和的語氣和表情說出這麽恬不知恥的話來。
我抽回手機,沒好臉色地答應了他。按我的性格本該是當機立斷拒絕的,但他說馬上就是他的生日了,雖然就這麽明白地要生日禮物不似大男子所為,但前兩天我倒確實想過找機會回送他份禮物,最好能趁著他的生日或是別的什麽不好拒絕的緣由。
每次吃飯都是他付錢,搞得我挺不好意思的,也該回份禮了,不然總覺的欠他什麽一樣。
不過是一個手機鏈而已,小東西,送了也不會造成什麽誤會。朋友間隨手送的東西,都比這個貴重。
“是什麽木的?很香呢。”
“檀木。”我脫口而出。
“你懂材質?”
我當然不懂,我也不知道為什麽就會這麽說。“也許我覺得有香味的木頭就是檀木吧,不是都說‘檀香木’的嗎。”
他盯著我看了一會兒,似乎想從我眼裏看出點什麽來,我隱約有一種感覺:他比他表現出來的更在意我手機上掛著的這個小東西。
果然,他說:“不如就送這個給我。”隔著桌子指著我的手機。
我不由自主地把手機向回抓了一下,手臂的肌肉在那一瞬間緊縮。“你要這個?”
他認真點頭,“你不是不記得在哪買的了嗎?”
這是他第一次向我要東西,他從沒有請求或是要求我過任何事,出來吃飯什麽的用的都是建議的口氣,從沒有過如此明確的表達。
我的手又攥緊了些,整條小臂硬邦邦的。
“等我買不到的時候再說吧,誰說我一定買不到了?”
我確實從沒買過這種東西,也許書院門會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