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著新畫上的臉我如約去康曄的酒吧找他。
在過去的那些晚上,我和康曄總是在我們相識的酒吧相聚,他從沒帶我去過他的店,雖然隻隔著一條街。他說他不想讓人看到我們在一起,尤其不想他同一條街上的競爭對手看到。因為他要與我商議的事,與奪取他對手的店麵有關。
現在,那條街上的兩家酒吧,已經在同一人的名下。
在他的名下。
昨夜康曄並沒說我該去他的哪家店找他,但我想他應該指的是他原先的店,於是我徑直向那裏走去,雖然我隻去過一次,但路我還是記得的。
我們相識的那晚,康曄以為我從沒去過這條街上的另一家店,但其實我是去過一次的。
那是在很久以前,在康曄擁有那家店之前,在我們相識以前。
那是在去年的盛夏。
這座城市的太陽很毒,尤其是在盛夏,那年夏天我買了把淡青色的陽傘,就像是遠山青黛的顏色。清淡的顏色讓我莫名地安心,所以即使在遠離毒辣陽光的夜晚我也隨身帶著它。我也不能在夜晚在街道上遊**什麽也不帶,對於一個剛剛失掉工作的人,我確實幾乎什麽也沒有了。
我的老板還欠著我三個月的工資,也許還要多些日子。仔細計算具體有多少日子是沒有意義的,因為我再也不可能從他那兒要到錢了,沒人能從他那兒要到錢了。
一個連員工工資都欠的老板,欠的自然不會隻欠有我的這麽一點小錢。當公司所有的欠款都已無法拖延,各式各樣的債權人興師動眾地集結而來的時候,我的老板從公司租用的寫字樓窗戶跳了出去。
我們公司租在八樓,老板曾得意地說這是最難租到的樓層,因為八的諧音是發,不過他那天落地時的聲音,和這個發音似乎也差不太多。
他用他的命償還了我們每一個人,甚至包括了我這樣的小職員,雖然這樣的償付方式對我們沒有意義,可我們也隻能認了。
那天晚上我漫無目的地在街道上閑逛,我無處可去。我也有我的債務,我的房東雖然為人還算不錯,可也不可能容許我把幾個月的房租無休止地拖下去。在路過酒吧時我突然想,就這麽在酒吧裏消磨一夜也是不錯的。
那夜我一杯接一杯一瓶接一瓶地要酒,終於可以不用再考慮包裏的錢夠付幾杯的帳,終於可以不用再考慮剩下的錢夠不夠付第二天的午飯,我身上的錢不夠付任何一杯酒,所以叫幾杯對我來說是一樣的。
等到不得不付賬的時候我把陽傘壓在桌上,告訴他們這是我現在唯一的財產,他們要是覺得這東西不值錢抵不上我喝的酒也無所謂,因為我自己也是這麽覺得的。
然後我就趴在吧台上安靜地等著,等著看他們會叫什麽人來,是叫保安修理我一頓還是叫警察關我幾個晚上。
他們果然找來了人,他們找來了他們的老板。
我不知道他們的老板用什麽樣的眼光看我,因為我趴在桌上,我隻聽得到他們義憤填膺地數落我的過錯,數落我喝掉了多少酒喝掉了多少錢,似乎不表現地如此憤怒就會讓老板把這些酒這些錢的損失怪罪到自己身上,從而反映在這個月的工資裏。
其實我沒喝掉太多的錢,雖然是決定無所顧忌地放縱我還是不想做得太過分,所以我隻要了最便宜的酒,我隻是希望什麽都不想地喝個痛快,我隻是喝得多而已。
我告訴他,這把傘是不值錢,可也比他什麽也沒拿到強。
回答我的是一句莫名其妙的話:“你似乎還沒怎麽醉。”
在他說出這麽一句不符合邏輯不符合語境的話來的時候,我甚至要以為醉的人是他了。
“你的眼神在鄙視我剛說的話,沒有一個醉鬼會有這樣反應,你果然還沒怎麽醉。”他把我的傘還給我,“我不要你的傘,我也不要你付你的酒錢。”
我確實還沒醉,於是我問了醉鬼絕不會問的問題:“你要我做什麽?”
我一時間後悔了,我突然想起酒吧總是兼營許多生意,他們中的大部分是非法生意,比如說粉色生意。
他對我的反應非常滿意:“我要給你一份工作。”
我抓緊傘把兒,似乎這真的是一件可以信賴的武器,能使我在說不後打消他們強迫我的念頭。
“不是你想的工作。”他說,“我保證你要做的部分沒有任何非法的內容,你所要做的不過是發揮你的特長而已。”
“要我陪酒?”
“不,你是很漂亮,但性格不適合陪酒。我是想要你拚酒。”
就在我最需要工作的時候,我得到了一份聽起來就像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工作,我抓住我唯一的財產想,也許這真的是一把能帶來好運的傘。
後來我再沒去過那家酒吧,這樣的事情是不值得記憶的,而避免回憶的方法就是不再回到會引起回憶的地方。
當然,這隻是一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