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兒是保定高陽縣人。
票兒的父親是個綢緞商人,名叫王加林(一說王家成)。王加林在保定高陽縣西街上開著三處店鋪,有錢。票兒五歲那年,跟著家裏的傭人到街上玩耍,竟然被滿城縣的土匪張才明“綁”上山了。據說,張才明已經盯了王加林很久,張才明把票兒當了“金票”(舊時保定土匪的黑話:富人稱作“金票”;窮人稱作“柴票”),找了一個“花舌頭”(保定舊社會的黑話:指土匪與被綁者家屬之間的討價還價的說和人)去給王加林傳話,要王掌櫃出兩萬銀圓領票(被綁的人家把“票”用錢贖走,稱作領票)。張才明很有把握地想賺一筆。是啊,誰家的兒子被人綁了,還不急塌了天呢?富人的兒子更加金貴了,還不得趕緊花錢來領票啊。可是,張才明萬萬沒有想到,這個綢緞商人竟是個舍命不舍財的主兒,王加林竟跟花舌頭講了狠話:“這孩子還小呢,誰知道長大了是個葫蘆是個瓢呢?錢呢,我肯定不出,兒子我也不要了。好漢們看著辦吧。”花舌頭聽得直了眼睛,呆呆地瞅著王加林,好半天才醒過神兒來,心裏就恨恨地罵,操!這人還是當爹的嗎?天底下還有這樣當爹的嗎?嘴裏隻說了一個字:“行!”就再也沒詞兒了。跺了跺腳,掉頭走了。
王加林就真的沒有領票。張才明幹瞪眼,氣得大罵了好幾天。是啊,天底下竟然還有這樣的父親?(現在也有!昨天談歌看報紙,還見到一則醜聞,一個當爹的因為賭博輸了錢,把三歲的兒子賣給了人販子)。不過,張才明也沒撕票。張才明不甘心啊,他不相信這個綢緞商人真能財迷心竅舍得了兒子。張才明就把這孩子“養”了起來了,嘿!這綁票成了“養票”了,張才明走到哪兒,就帶到哪兒。這一“養”,就是一年,綢鍛商人王加林真就沒有來領票。
日子這種東西,真像水啊,時間一長,任是什麽堅硬的東西,都能給泡得稀軟了。張才明漸漸對這孩子有了感情,就認這孩子做了自己的養子。並隨口給他起了名字叫“票兒”。從此,票兒就算是跟著張才明當了土匪。寫到這個情節,談歌萬分感慨,人生在世,真還別說什麽“三歲看大,五歲看老”的俗話兒,真不靠譜啊!還真得說看你遇到什麽人了。如果說,票兒沒讓張才明給綁了票,說不定他長大之後,跟著親生父親王加林學生意,或許真能成為一個出色的商人呢。或者,仗著家裏有錢,掏得出學費,先上個大學,再出國留個洋,或許還真能成就些別的什麽大事情也未可知。再退一步說,如果王加林不是一個葛朗台或者嚴監生的脾氣,趕緊花錢把票兒贖回來,票兒後來的命運就肯定會是另一種模樣了。可是,王加林就這麽認錢不認兒子,就這麽堅決不肯“領票”。票兒人生的諸多可能,便統統不複存在了,票兒隻有當土匪這一條路可走了。用哲學家的話講:人生充滿了岔路口,一經踏入,再難回頭。用老百姓的話講:與來都是命,半點不由人。
莫非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