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什麽場合的談判,隻要嚐試就能得到好的結果。

但是,這其中也有不該談判的時候。

特意選擇“不談判”

特意選擇“不談判”,這也是一種談判技巧。談判是為了找出令雙方都滿意的解決方案,因此在大多數情況下嚐試“談判”都是有意義的。但也有例外,有些場合並沒有進行“談判”的餘地,而且不談判還能節約大部分的時間與精力。這種情況下,“接受=不談判而直接接受對方的主張”便是最佳的解決方案。

案例3 有時候談判隻是浪費時間

可能是最近太忙的緣故,一天,小隆意識到自己完全忘了要更換駕照這件事。

香織:“忘記更換了啊。貌似去駕校說一聲就沒問題了。”

好不容易買了新車,駕照卻失效了。小隆趕忙給駕校打電話詢問。

小隆:“那個……我稀裏糊塗地忘了更換駕照了。”

負責人:“駕照過期了對吧?”

接電話的大叔,態度十分惡劣。

小隆:“生日過後5個月了,能在您這兒補辦嗎?”

負責人:“沒問題。帶上駕照,工作日上午八點半到下午兩點之間過來一趟。”

小隆:“那個……我聽說推遲6個月就不能補辦了。”

負責人:“生日是什麽時候?”

小隆:“1月26日。”

負責人:“沒問題。抓緊時間過來吧。”

小隆終於鬆了口氣。本來應該馬上就去駕校辦理手續的,可是工作日的時候總請不到假,一晃幾周就這麽過去了。

這天小隆終於去辦更換手續了,他把駕照交給工作人員之後,工作人員冷冷地說道:“啊,超過6個月了。先給你辦一張臨時駕照,再考一次吧。”

小隆:“什麽?不能補辦了嗎?”

工作人員:“6個月以內的話,馬上就能辦,你這個已經超過6個月了。”

小隆:“我本來擔心會這樣,可是你們的工作人員說沒關係的。”

工作人員:“我不知道是誰告訴你的,可是過了6個月就不能補辦,這是規定。這期間你在國外嗎?”

小隆:“出國出差的話倒是有過。”

工作人員:“那就不行了。”

小隆:“就沒有其他補救的方法了嗎?”

由於是法律規定,盡管小隆與工作人員交涉了許久,對方最終也沒做出任何讓步。僵持過程中,焦躁與無力感也隨之升級。待到小隆重新打起精神離開時,隻感到疲憊不斷向自己襲來。

認清憤怒的代價與憎恨的費用

遺憾的是,現實生活中的有些事情完全沒有商榷的餘地。此外,有些情況下,直接接受對方的要求反而比較好。如果不幸遭遇這種情況,與其花費大量的時間與精力,倒不如放棄談判。人的一生當中需要完成的事情數不勝數,而時間卻是有限的。與其糾結於無望的事情倒不如趁早放棄,把精力轉移到其他更有意義的事情上。

說不出自己的真實想法,對對方言聽計從當然不是好事。但是,完全不表達自己的見解與選擇不表達自己見解的戰略是不同的。

英國的劇作家漢娜·莫爾說過這樣一句話:

“原諒能減少憤怒的代價、憎恨的費用與精力的損耗。”

尤其是在個人生活中,考慮到自己的心情以及與對方爭執所花費的精力,在很多情況下還是原諒對方比較好。大多數人都想主張自己是正確的一方,有時甚至想指責對方的錯誤。這種時候,請大家想想“憤怒的代價”“憎恨的費用”與“精力的損耗”吧。寬容大度的你定能維係良好的人際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