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遇對於社會發展的作用是重大的,但要使這種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必須把握、利用好機遇。要把握、利用好機遇,按照一般的原則,重點是抓好兩條:一是捕捉,二是利用。捕捉意味著發現機遇,這是抓好用好機遇的前提。應當承認,隨著全球化、信息化的深入發展,機遇出現的概率越來越大。社會發展步伐越快,提供的機遇也就越多。但是,這種狀況的出現並不意味著機遇隨處可見,隨手可抓。實際上,真正有利於自己發展的機遇並不是很多。而且,世界經濟聯係也有一個階梯式的發展過程,隔一段調整一次,可能出現機遇,隔一段又恢複正常,機遇隨之喪失。所以,機遇是有限的。能否抓住機遇,就看反應能力如何。要致力於發展,必須有強烈的機遇意識。捕捉機遇固然是重要的,但它畢竟不等於抓住機遇。要實現從前者到後者的轉化,關鍵是利用好機遇。隻有得到有效的利用,才使機遇真正落到實處。要使機遇得到有效的利用,必須具備相應的能力。並不是所有的主體都能利用機遇,不具備一定條件、能力,即使是看到了機遇,也隻能是“望洋興歎”。所謂“機遇總是鍾情於有準備的人”,講的就是這個道理。因此,隻有實現捕捉與利用的統一,才是真正抓住和用好了機遇。

在如何把握、利用機遇問題上,除了要明確上述這種一般原則外,還需要在理論上明確與機遇把握、利用直接相關的這樣幾個重要問題:

第一,機遇與創造。在社會發展過程中,機遇不是完全等來的,也不是被動地“提供”或“給予”的,而在很大程度上是主動創造出來的。麵對世界日益複雜多變的局勢,一個國家要想得到成功的發展,不能僅僅扮演被動的角色,被動地接受別國提供的“機遇”;相反,應當主動地發揮作用,積極創造機遇,做出自己的選擇。可以說,機遇就是在各種複雜的關係中做出的能動選擇。在競爭日趨激烈的當今時代,誰爭取主動、積極創造,誰就會贏得機遇。亦步亦趨走別人的老路是沒有什麽機遇的,純粹的模仿也是沒什麽機遇的,因為這種行為方式壓根兒就沒有考慮過自己的能動選擇,因而無所謂機遇。創造與選擇實際上是相通的。一個國家、民族在其發展過程中,通過創造條件來改變所處的環境、改變各種關係,實際上就等於創造了一個可供選擇的平台,而選擇的結果,必然是機遇的出現。所以,選擇性越大,機遇出現的概率也就越高。麵對複雜的國際環境和世界格局,如果隻是被動地適應,不能積極地有所作為,那麽,機遇很難如期而至。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說,西方一些國家總是力求將其置於原有世界格局的控製之下,按照它們設定的方式和道路來發展。如果這種狀況不改變,不要說機遇的選擇,就是自主性的確立也難以實現。從此意義上說,機遇不是施舍的,而是爭來的。

第二,機遇與變革。按照耗散結構理論,一個遠離平衡態的開放係統,在與外界交換能量與物質的過程中會形成漲落,即遠離平衡態的開放係統靠近分叉點時會“呈現出很大的漲落,這樣的係統好像是在各種可能的進化方向之間‘猶豫不決’,通常意義下的著名的大數定律被打破了。一個小的漲落可以引起一個全新的變化,這新的變化將劇烈地改變該宏觀係統的整個行為”[10]。也就是說,“在某個分叉附近,漲落或隨機因素將起著重要作用”[11]。社會曆史的發展也是如此。“漲落”就意味著變革,變革就孕育著“隨機因素”或機遇。機遇往往產生於社會生活的變動和社會關係的調整之中。正是這樣的變動、調整,給一個社會提供了適合自己發展的契機。假如一個社會長期僵化封閉、死水一潭,那麽,要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中尋找機遇,不啻癡人說夢。馬克思當年所提到的印度社會就是如此,“從遙遠的古代直到19世紀最初十年,無論印度過去在政治上變化多麽大,它的社會狀況卻始終沒有改變”[12],因而“印度社會根本沒有曆史,至少是沒有為人所知的曆史”。[13]要在這樣的社會生活和社會結構中尋找機遇,其結果可想而知。因此,沒有變革,就很難有機遇。

變革對於機遇創造的作用不僅體現於對社會生活、社會關係的重大調整,而且體現於對“路徑依賴”的破除。社會發展是通過一定的路徑來推進的。選擇什麽樣的路徑,對於發展及其結局有著直接的影響。長期的路徑依賴固然減少了路徑探索成本,但它帶來的後果是,極易形成思維的定勢、行為的懶惰,不會主動尋找和捕捉機遇。隻有破除這種路徑依賴,才有探索的眼光和勇氣,才會有意識地去尋找新的發展機遇。機遇一般就出現在不同路徑的轉換過程中或者不同路徑的交叉點上。注意路徑的合理選擇,就包含著對機遇的積極選擇。

第三,機遇與參與。機遇並不是以孤立的形態展現的,而是存在於發展的過程、發展的相互聯係之中。隻有參與發展過程,才能敏銳地發現機遇,進而地把握機遇。“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就是這一道理。在全球化過程中,參與對於機遇的獲取和利用尤為重要。在參與過程中,一方麵可以共享全球資源,實現資源的重新配置,取得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麵的國際合作;另一方麵又可以在合作和資源配置中找到自己的位置,發現有利於自己發展的機遇,從而明確自己的發展方向和發展方式。在參與中發現,在參與中創造,這是全球化條件下把握機遇的必然要求。可以想象,不介入世界市場體係,不融入世界經濟發展大潮,不要說了解世界經濟的深刻變革,就連一般的世界經濟信息都不知道,何談抓住機遇?參與的過程同時也是善於靈活運用國際規則的過程。國際規則是國際社會為穩定國際政治經濟秩序,促進共同發展,提高經濟效益,實現平等競爭等目標而建立的有約束性的製度安排或規範。從實際情況來看,目前形成的國際規則,大多數是由少數西方國家為主導的,發展中國家的作用微弱乃至處於“缺席”的地位。然而,發展中國家也可以有所作為,可以通過積極參與,製定和利用國際規則來保護自己,發展自己。如世界貿易組織規則中關於發展中國家條款、環保與技術標準、防範金融危機機製、反傾銷機製等,都可以作為自己發展的保護性手段。此外,發展中國家也可以借助相關法律來保護自己。如按照國際規則來完善自己的立法,通過國內法與國際法的“對接”來保護自己的利益和發展空間。總的說來,通過參與國際規則的製定、運用與實施,不僅可以扭轉自己在世界經濟體係中的劣勢地位,而且可以從中抓住有利於自己發展的機遇。需要指出的是,強調參與,意在不要“被全球化”。如果對全球化的態度總體上是拒斥的,實踐是被動的,那麽,既不可能從全球化中獲得“紅利”,也不可能從中獲得發展的機遇。因此,要走出“被全球化”的困境,必須確立發展的主體性和自主性,積極參與,有所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