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喀納斯駐足的這幾日,喀納斯村裏也來了一群在網絡上自發結隊前來徒步旅行的年輕人,他們就住在離我們不遠的地方,有時夜裏我們去上廁所,可以看見他們居住的漂亮木屋中燈火通明,歡笑聲不斷。
他們也都很開朗,喜歡交友,有一次蘇純從他們屋前路過,站在門外抽煙的兩個年輕男孩見到這位漂亮女孩,打起了招呼,蘇純與他們相談甚歡,迅速成為朋友,蘇純帶他們來與我們認識,我們也會去他們的木屋中做客。
每當夜裏,年輕人們放縱了一天,還是睡不著,便聚在一起吃烤串、喝啤酒、打撲克、聊天、嬉笑打鬧,變成熱鬧聚會。
我與托克遜、蘇純都是愛熱鬧愛聚會之人,便積極地參與進去,與他們打成一片。
他們來自全國各地,男男女女,有學生,有客戶經理,形形色色,人多口雜,屋裏屋外鑼鼓喧天,等村莊其他人家都熄燈而睡,我們這裏依然歡聲笑語、觥籌交錯。
男人們紮堆在一起聊的無外乎仍是事業,你們部門,我們渠道,女人在一起三三兩兩,翻看自己包中的器物,小情侶們離人群較遠,默不作聲或甜言蜜語,我與托克遜、蘇純這裏站站,那裏坐坐,與所有人都打了招呼,淺聊幾句,隨後被一個年輕人拉著坐下來喝酒。
當他們知道我們是創作者後,都很驚訝,感到不可思議,蘇純站在酒桌邊,拿起一杯啤酒,說:“我是創作者的‘媽媽’。”
後來她與另幾個年齡相仿的文藝女青年聊得火熱,說到西藏,說到支教,談起了她這條文藝範兒的深藍色長裙。
這房東家還有一把吉他,一個小夥子拿起它,坐在屋前的木欄上沉醉地彈了起來。
吉他聲如流水,傾瀉而下。
“不如我們玩遊戲吧!”有人提議。
於是一大群人開始玩猜拳、真心話大冒險,並且在臉上塗鴉。
我在紙片上寫下一些漂亮的句子以及祝福,送給女文青們,托克遜也承諾以後會將照片洗印出來寄給她們,我們互留了電話與地址,熱絡地自我介紹起來。
後來這群年輕人還向房東要求生篝火,房東無奈,準備了一簇小小的篝火,一大群人圍著篝火而坐,身邊擺滿了零食飲料,你看著我,我看著你,互訴心事。
我們每一次參加完聚會,因為微醉,回到河狸巢穴倒頭就睡,但有一次,我們酩酊大醉,回屋的路上,我們三個先晃晃悠悠地去後山如廁,那一次,我們都抬起頭看了很久的星星。
方便完,我們都不想回屋,隻想在漆黑夜色下,在颼颼北風中多待一會兒。
空氣清新如洗,我們四仰八叉地躺倒在厚厚的草叢中,望著滿天繁星,神清氣爽。
“我們,去森林探險吧?!”蘇純困難地從地上爬起來,重心不穩,又坐倒。
我與托克遜躺在草叢中正沉醉,不願起來,蘇純爬起來後,跌跌撞撞地朝不遠處的黑色森林走去。
“快來呀!”她邊走邊轉著圈,“男子漢們,跟上來呀!”
我趴在軟草中,迷迷糊糊地睜開眼,“蘇純,你不要亂跑。”我輕聲說,就像自言自語。
直到我與托克遜做了一個小夢醒來後,仍然迷醉,但能夠理智地站起來,“托克遜,蘇純呢?”我眯著眼問。
他左右望了望,漆黑一片,他也不知道。
手電筒不知被我們遺落在哪裏了,我們一時無措,不知道該去哪裏尋找她。
“蘇純?!”我大聲喊著。
托克遜也喊著,但隻有遠處人家的狗吠回應。
我們回到河狸巢穴,裏麵空無一人,我模模糊糊記得她說要去森林,我走出去,看向森林,暗黑一片,空中也已堆滿被風吹來的厚雲,圓月被層層遮蔽。
“她一定是進森林了。”我說。
我與托克遜去尋找她,沒有手電筒,我們撿回一些幹燥的枯枝枯草,用木屋中的繩帶結結實實地捆住,自製了一支簡易的火把,點著,進入森林。
越往裏走,樹木越巨大,漸漸地,周邊已全是高聳入雲的參天大樹,我們喊著“蘇純”,不會太擔心野獸出沒,因為在人的聚集區,野獸避之若浼,但不排除野獸餓極了會來村莊覓食的可能性。
但願她沒有被狼叼走,我邊摸索前行邊憂心忡忡地想。
好在我們於森林中央被巨樹環繞的一塊空地上,看見伏倒而睡的她。
她隻穿了一件白色的貼身T恤,外套落在了聚會地,長發鋪灑一地,臉醉得微紅,塗著口紅的嘴唇上熒光點點,深藍色長裙鋪展在落葉上,就像一灘打翻的藍墨。
我們單膝跪在她身邊,將她搖醒,她昏昏沉沉地睜開眼,揉著眼睛。
“趕快回去吧,這裏太冷了。”我拉起她軟綿綿的胳膊。
她閉著眼睛,點點頭,艱難地站起來。
我們要背她回去,被她拒絕,因為她看見了我們帶來的火把,她如癡如醉地望著這支小火把,眼神迷離地說:“好漂亮。”
“我們要快一點兒,火不能支撐很久。”我說。
“能不能給我?”她伸出手要抓火把,“讓我來拿著它。”
托克遜將火把遞給她,“小心,拿穩了。”
蘇純緊緊地抓著它,開心地笑著,現在由她帶領我們朝前走。
黑暗深海般的森林,伸手不見五指,冷風咆哮、席卷、穿梭在樹木間搜刮,蘇純打著小小隨風閃動的火把走在前麵,長發飛舞,裙擺浮動,身上隱隱的香氣與風中的潮濕腥味混合在一起,撲打在我與托克遜的臉上,火光照亮一米開外的樹身,我們伸手摸索前行著,踏著層層疊疊的落葉與苔蘚,就像走在童話世界。
“我們好像在尋找寶藏。”蘇純恍惚地說。
我看著她隨風舞動的淩亂長發,還有呼啦啦直響的長裙,再往下看,她連鞋子都沒有穿,兩隻小小的、白花花的腳丫輕盈地踏在厚實的落葉上。
“你的鞋子呢?”我問。
她這才意識到自己光著腳,估計是遺落在森林某處了。
這時的她就像精靈,我們同樣如此,童稚、天真,漫遊在林間,好奇、小心翼翼,就像在森林中尋找奇珍異寶,半夢半醒,又像秉燭夜遊人。
“這裏小心點兒。”她說,隨即拉住了我的手。
我突然有些不好意思,也拉住了托克遜的手。
我們三人互相牽引著往林木稀疏的森林邊緣走去。
走出了森林,我們都自然地鬆開了手,回到河狸巢穴,倒下就睡。
夢中又出現了一片浩瀚黑暗的森林,依然是我們三個人手拉著手小心地前行,夢中,簡陋的火把變幻為雕工精美的火炬,蘇純舉著它,長發紗裙飛舞,仿如女神,火光將前路照亮,我們睜大著眼睛,時刻注意著這片神秘森林即將要湧現出的一切奇珍異事。
回到布爾津,我將這個靈感擴展為小說。
但是我將人物縮減為一男一女。兩位年輕的探險者,他們在深夜幽暗的無盡森林裏,尋找傳說中的寶藏,巨樹林立,朽木枯藤,夜鳥驚飛,蝙蝠成群,森林中彌漫著淒冷與清香,他們深一腳淺一腳地走著,摸索著探尋。
蘇純看過這篇小說後,驚奇地說:“你終於把我寫進去了?!”不過,“這個年輕男人的原型究竟是你還是托克遜?”
“這不重要。”我說,“也可以是混合體。”
“這個故事好美。”她望著窗外,神往地說,“不過他們最後找到寶藏了嗎?”
我沒有在小說中交代最終寶藏的結局,因為寶藏不是這篇小說的重點。
這篇小說的重點是,在他們尋找傳說裏那座亦真亦假的寶藏路途中,女孩牽起了男孩的手。
我聳聳肩,“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