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加納其說,西北方有一片廣闊的荒原,那裏經常有狼群出沒,我與托克遜很激動,一直在打算去到那裏,在喀納斯,我們見過一張巨大的白色狼皮,掛在一戶圖瓦人家中,是祖輩們打獵留下的戰利品,這戶人家中的牆上還掛著鹿頭骨、北山羊頭骨、牛頭骨、盤羊頭骨。
我們也在巴灰家的氈房裏見過一張灰黃的狼皮,在布爾津聽見過狼嚎,卻從未親眼見過活狼。
這次如果幸運,可以一飽眼福。
但聽加納其講起一些關於狼的故事,還是不禁不寒而栗。
比如他說不久之前有一個哈薩克族小夥子騎著摩托車連夜趕路,但是沒有加滿油,結果騎到半路,油耗盡了,他被一群狼盯上,最終被分食,當人們找到他時,發現隻剩下了一顆留在摩托車頭盔中的人頭。
慘不忍睹,加納其說他的一個弟弟認識這個小夥子,以前一起玩耍過。
“這件事發生在什麽地方?”我問。
“就是我們要去的那個地方。”那片原野。
接著加納其講起狼的聰明,它們會將牧人家的羊群趕上山自己養著,如果有羊不聽話不願上山,它們就會將它咬死在半路,將剩下的趕上去,羊在山上自己會吃草,狼輕鬆地管理著它們,餓了,就吃一隻。
聰靈得如通人性,或者說,人通狼性。
我們已經迫不及待地想要一探究竟,加納其仔細檢查了車,擰緊了螺絲,並備足了油,我與托克遜往車裏塞電腦與攝影器材、水、牛奶、罐頭、壓縮餅幹、新鮮水果與維生素片,還有毯子,一切準備就緒,趕在一個陽光溫婉柔和的早上出發。
不過在這片荒原蹲點了一天一夜、換了好幾個地點,也沒有看見半點兒狼的蹤影,特別是夜晚的時候,荒原風大,感覺車子都被吹得輕輕晃動,我們三個人縮在車的後排,披著毛毯,緊緊貼在一起,聊天時嘴巴顫個不行,語無倫次,渾身被凍得直哆嗦。
這時如果有狼出現的話,我隻想將它抱在懷裏好好暖一暖。
回程的路上,我趴在車窗上心不在焉,托克遜的手機收到一條詐騙短信,他拿給我看,我接過手機,回了一條:要多少?
半路上又遇見一場暴風雨,雨大得直接將山路打成了泥沼,準準地擋住了我們的去路。
我們的心情也都很沉悶,加納其這時倒車,走另一條路。
這條山路的兩邊擠滿了密密麻麻的白樺樹,白樺樹身上的眼睛,惟妙惟肖,如果不是因為暴風雨,我們一定要在這裏好好拍一些照片。
無奈的是,這條路被一棵折斷的巨大鬆樹攔住,也走不通了。
隻能又掉頭嚐試走原路,可是那裏幾乎看不到盡頭的泥漿已經融化了整個路麵。
“我們等雨停吧。”托克遜拍了拍加納其的肩,不想為難他。
但是雨停了之後還要等路幹,直到下午,雨也沒有減退的跡象。
“在這裏過夜吧。”托克遜征求我的意見,我說好。加納其於是又倒車,想尋找一處合適的停車點,我們三個人都望著車後麵,這時我看見遠處的樺樹林中有一座若隱若現的小木屋。
“那裏有一戶人家。”我說。
加納其看了一眼,搖了搖頭,“沒有人住的。”
“你以前見過嗎?”
“來這條路,就會見到。”
“我們可以住到裏麵。”我說。
“也許上了鎖。”托克遜說。
它沒有鎖,輕悠悠的木門一推就開了。但是裏麵的景象卻將我們驚呆了,因為這是一座由一根根白樺樹堆砌成的屋子,屋外的木麵被刷了一層漆,看不出與眾不同,可是走進屋裏,牆麵上滿是大大小小怒目圓睜的眼睛。
加納其又驚奇地“謔”了一聲,剛準備進門又退了回去。
我與托克遜倒是在愣了一秒後,歡快地走了進去,“哇,好奇特啊!”我們感歎著。
房間裏隻有一張空空的小木床,我坐在上麵,兩手拍了拍床沿,很結實。托克遜也走過來坐下,我們仰著脖子望著滿屋滿眼的眼睛。
“真的和真的一樣。”我說。
“晚上如果睡在這裏確實很嚇人。”托克遜說,隨即開始拍照。
我從車中拿出毯子,走進木屋,“今天晚上我要睡在這裏。”我說。
加納其站在門邊憨笑,他想睡在車裏。托克遜看了看我,又按了一次快門,“那我在這裏睡一會兒,在車裏睡一會兒吧。”他說。
他知道我隻是想尋找靈感,這座房子太特別,是創作小說的好素材。
夜晚風大,屋外是咆哮不止的風聲與樺樹林不息的翻滾樹潮聲,我打著手電,點燃從加納其車中找出來的半截蠟燭,一簇小小的火便使屋內瞬間溫馨起來。托克遜盤腿坐在**,仰著脖子。
“你說,誰會建一間這樣的屋子呢?”他問。
“也許隻是就近取材,這裏到處都是樺樹林。”我說。
“我覺得,這木屋的主人是不是一開始沒有考慮到這些眼睛,等木屋蓋好了,他在這裏睡了一晚,於是決定棄屋走人。”他睜著大眼睛環視屋中,說。
“很有可能。”呆萌的木屋主人。
“你怕嗎?”托克遜笑著問。
“不怕。”我說,我脫下鞋子,也盤腿坐在床沿,“它很獨特。”
“嗯。”他點點頭,仰著頭望了一圈,“我也想寫一篇關於這間屋子的文章。”但他補充說:“當然,不是小說,隻是紀實。抒發一下。”
“日記?”
“記錄,也會放在攝影集裏。”他說。
我將下巴抵在膝蓋上,眼珠子上下左右轉動觀察著,大風的夜,奇特的房子,早在我點燃蠟燭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要寫一個怎樣的故事。
一個年輕男人與一個長發、敏感、眼睛如泉女人的故事。
這個女人很內向、懦弱,深愛著那活潑外向的英氣男人,她為那男人掉過太多次眼淚,但那男人因為利益牽製在一片廣袤森林中的木屋裏勒殺了她。
很多年後,當男人再次路過這片森林,不得不選擇在這座木屋中過夜時,夜晚,他看見木屋中滿牆滿牆的大眼睛突顯出來,凶神惡煞地盯著他,他又想起了那個女人,隻是木屋的門再也打不開,他在長滿眼睛的恐怖空間裏陷入生不如死的痛苦折磨中。
“是一個複仇的故事。”托克遜聽完後,眼睛直直地盯著木地板說。
“是一個愛的故事。”我故作深沉地說。
“你看,你也是恐懼這裏的。”他看向我,說,“因為在你的靈感裏,這些眼睛都代表著邪惡。”
“但是我隻想擦去那些眼睛中的淚水。”我心疼那個女人,她有著一雙晶瑩璀璨的美麗大眼睛。
我打開筆記本電腦,擺在床沿,我蹲著,開始寫這個故事。托克遜靜靜地坐在床頭,陪我在這燭光房子裏寫作。我漸漸進入了狀態,越寫越身臨其境,因為一抬頭便可以看見滿屋子的眼睛,以至於有某個時刻,我自己都錯覺這其實是一個真實發生過的故事。
但這些眼睛一定不是等著我的。
“我不希望愛最終會演變為恨,但是人的獸性,不會給神性答案。”我對托克遜說,“它們隻能不斷爭鬥與覆蓋。”
托克遜若有所思地點點頭。
“這就是人性。”
托克遜睜大眼睛又點了點頭。
我也睜大眼睛衝著他點了點頭,繼續創作。
正當我寫得眉飛色舞時,加納其突然如同撞開門般破門而入,大喊著:“狼來了!”
我與托克遜都望向他,“開玩笑嗎?”
“不是!狼來了!”加納其迫切地招著手讓我們離開,“快!”
我“啪”地合上電腦就與托克遜跟著他衝了出去,蠟燭也沒有來得及吹滅,我們裹緊衣服躥進風中,哧溜鑽進車裏,小心地關上了車門。
車裏一片漆黑,車窗外倒是被圓月照得明晃晃的。
“狼呢?”我小聲問。
“剛剛有一隻,在那裏,從那裏跑過去了。”加納其指著車右前方不遠處的一株矮樹輕聲說。
“不會是我們屋子裏的火光把它們吸引來了吧?”托克遜目不轉睛地望著車窗外說。
“狼不是怕火嗎?”我與他討論了起來。
我們在車中,並不緊張。
寂靜中,隱隱能聽到遠方的細碎叫聲。
大概十多分鍾後,我們終於親眼見到了野狼,在離我們不遠的地方,夜色中,它們隻是兩張黑乎乎的剪影,交頭接耳了一陣便一起跑走了。
“賽木。”托克遜問我,“你會把狼的素材也放進這個故事裏嗎?”
“嗯。”我想了想,“它大概會出現在每個關於森林的故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