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加納其的女兒發高燒,他將車交到我們手中,在加納其不在的這個日子裏,我們去了古爾班通古特沙漠。

這個地方非常好找,隻要從布爾津一直往南開,到了如同荒原的地帶,戈壁上居然有一簇一簇的灌木叢,這就是它,不一般的沙漠,有草的沙漠,北方的沙漠,陰鬱的沙漠。

我與托克遜開著車一路馳騁,高聲號叫也無所顧忌,一片長空,一片荒漠,我們就像放縱的撒野者,飛沙走石,前路無阻。

轟轟烈烈地將車停下來,我與托克遜走下車,雙手叉著腰,好像這裏就是我們的領土。

“我喜歡這片沙漠。”我說。

“我也是。”他環顧四周,廣闊無垠。

“可以在這兒練車技。”我說著便坐回駕駛室,一腳踩下油門,轟地衝射出去。在這裏開車感覺真是棒極了,極度的自由與隨心所欲,那一刹那間,我似乎找到了“家”的感覺,家就是自由自在、無拘無束、無遮無攔、無邊無際、灑脫、不恐懼、何處都是歸宿。

我圍著托克遜轉圈,他開心地笑著。

“該你了。”我停下車,將車交給他。

他也像個孩子似的歡快地開起來,甚至開到了很遠的地方,我想他開車的時候腦海中一定與我想的一樣。

家,還是有夥伴。

我向前走,踏著沙石,風在我耳邊颼颼穿梭,我望向終極,心裏突然想,那些找不到故鄉的人,四海為家,家,就是四海為家啊,沒有故鄉的人,哪裏不是故鄉?

托克遜停下車,扛著相機走下來,他神清氣爽地開始要工作了,我也幹勁十足,心滿意足,這也就是我們美好的年輕生活啊!

我們朝向更遠的地方開去,托克遜叼著煙,一手握方向盤,一手搭在車窗上,我坐在副駕駛座上,在筆記本電腦上劈裏啪啦地打字。

“這次要寫一個怎樣的故事?”托克遜問。

“一個馳騁在北疆的男人的故事。”我沒有抬頭,仍在思索情節。

“他是來幹什麽的?”

“他和我們一樣,也是來這裏創作的。”我停下打字的手,“他熱愛自由,喜歡旅行,很自我,是一個藝術家。”

“我知道你是以我為原型的。”托克遜得意地笑著說。

“是我自己。”我當仁不讓。

“能不能把我也寫進去?”

“當然可以,你就作為他的朋友,像我們一樣。”

“發生在這片沙漠裏的故事嗎?”

“是的,這裏粗獷遼闊,他也年輕氣盛,很契合。”

“也是一個關於愛的故事嗎?”托克遜問。

“隻要有人,世界上就會有愛。”我抬起頭,望向窗外,“我想寫一個男人和一個小男孩的故事。”

“小男孩?”

“是那個男人的孩子,這個男人年輕,浪漫,但玩世不恭,他是一個單身父親。”

“單身父親?”

“是的。”

年輕的男女,因為稚氣卻也是最為純真自然的愛,生下了一個孩子,但他們並不懂得相愛,特別是內心永遠天真爛漫的年輕男人,他的心中有一片更自由寬廣的天地。

男人來到遠方從事動植物的插畫工作,與女人相隔萬裏,女人不惜跋山涉水來看望他,結果兩人在一片大荒原中因為一點兒小事而吵得不可開交。

女人不肯上車,男人不肯低頭,無法達成共識,憤怒之下,男人開車揚長而去。

後來他才知道,那不是草原,那不是安全地帶,那是一片沙漠。他將自己的女人孤零零地扔在了一片凶險的沙漠裏。

女人的心已經死去,但是他們還有一個年幼的孩子。

男人獨自在遠方的森林裏邊工作邊撫養小孩,孩子的內心純白無暇,對這個世界有太多好奇,隨時隨地在問問題,男人在與小孩的相處中逐漸開悟、成長,最終懂得責任,學會去愛。

這就是男孩與男人之間的區別,男孩需要愛,男人會去愛。

這也就是我想要表達的主題,一個男孩,因為愛,蛻變成一個男人的心路曆程。

不過托克遜聽完詳細情節後,卻有些心不在焉,一言不發。

“嘿,托克遜。”我問他,“在想什麽呢?”

他看向我,“嗯,這個故事很有趣,年輕男人和小男孩之間的點點滴滴。”他沉默了一會兒又說,“不過這個故事裏的男人和女人還能再在一起嗎?”

“我也希望他們在一起。”我說,“一定會的。”

“嗯。”他點了點頭,“但願如此。”

“托克遜,你交過女朋友嗎?”我問。

他聽著,吸了一口煙,“當然。”

“你交過多少個女朋友?”

他眯起了眼睛,“目前為止,就一個。”

“一個?她是一個怎樣的人?”

“一個很好的人。”他搖頭晃腦淡淡地說。

“你們為什麽分手?”

他搖搖頭,噘著嘴聳了聳肩,“和這個故事裏的男人差不多。”

“年輕人都是這個樣子。”我說。

“我很羨慕他。”他說。

“羨慕他?”

“他有一個孩子。”

“你以後也會有一個孩子,兩個孩子,很多孩子。”我說,“不過可不要是一個單身父親啊。”

他笑著搖了搖頭,“我有過一個孩子。”

我看向他曲線分明、惆悵的側臉。

托克遜一直無法接受初戀女友墮胎這個事實,這是他人生與情感的一個轉折點,他愛她,但就像這篇小說中所表達的那樣,那時的他們都太年輕,任性而激進,他知道他內心中的愛,但他不懂得如何去愛一個人。

“不然我現在已經結婚了。”托克遜看向我,“並且有一個孩子,我會很幸福。”他想了想,又說:“可能我也不會來到這裏,我會找一個穩當的工作。”他吸了一口煙繼續說,“其實我不喜歡漂來漂去。”

“我也不喜歡。”沒有人喜歡。

“她現在已經結婚了,和我們的一個同學,我們是在上學的時候認識的。”

“托克遜。”我問他,“你現在知道怎麽去愛嗎?”

他搖搖頭,右手輕晃著方向盤,“可是再也不能彌補了,不是嗎?”他突然非常認真地看向我說,“時間真的是一個非常殘酷的東西,它讓人隻有一次,人生是一條無法返回的直線,而且每一秒都充滿了變數,讓人來不及後悔,已經無路可退。”

“那就去麵對。”

“可是總是有悔恨,特別是想到那個孩子的時候。”他自責地說,“因為都是我的問題,那時我太年輕,不懂事,沒有給她足夠的安全感,但是我很愛她,我心裏很明白,我要和她結婚,她那時也很愛我,我們在一起確實度過了很多很幸福快樂的日子。”

我傾聽著,點著頭。托克遜依然留戀她。

“所以她做出這樣的事情,我真的沒有辦法接受,那是我們的孩子,不隻是她的!”托克遜越說越氣憤。

“你還在責怪她。”我說。

“沒有,我知道她已經對我徹底失望,我確實做出過很多很不好的事情,給過她很多傷害,我有時想,如果我是她,會願意和當時那樣的我在一起一輩子嗎?”托克遜笑了,“一天都待不下去。”他看向我,“賽木,你不知道那時的我有多糟糕。”

“你現在很好。”我說,“托克遜,你必須放下這件事,也許她隻是來告訴你一個道理,讓你成為更好的你。她那時也很年輕不是嗎?”

“但是她很好。”托克遜戀戀不舍,“是我太不好。”

“這樣就已經很好。”我看向他的側臉說,“人生中總是會有很多遺憾,每一個人都是這樣,世界上唯一沒有遺憾的事情就是每一個人都有遺憾,但是我們時刻都要記著,去麵對它,直麵它,不要讓遺憾更遺憾。”

“嗯,我會。”他有些憔悴。

托克遜非常想念那個未出生的孩子,那是他人生中的第一個小孩。

主要是因為她。

他會永遠地想念他。

我將這篇小說送給了托克遜。

不用再勸他忘記,人生不需要忘記任何,它們都是累積的經驗,時時刻刻記住一件不好的事未嚐不好,它會時刻提醒著你要成為一個更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