Ⅴ.21 神的賭局

在民族神話裏麵,神與神之間出現的賭局,有時卻要訴諸於人的裁決。這是因為在諸神看來,人是卑微與愚昧的,不僅便於諸神之中的勝利者在暗中操縱,並且也便於諸神之中的失敗者在明裏報複。然而,無論成敗,最終的勝利者,始終是諸神,而最後的失敗者,則永遠是人。這是因為在諸神的爭鬥之中,承擔一切不幸後果的,隻可能是與諸神沒有任何關係的普通人。也許,這不過是對於塵世間父權社會宗法製度的一種神化了的表達——在貴族與平民之間,永遠是有權者處於勝利者的地位;而在諸神與凡人之間,塵世中的貴族權力則轉換成了天國裏諸神的意誌,因而在神話之中,諸神的意誌具有淩駕於所有凡人之上的絕對權威性,而凡人則不得不拜倒在諸神神聖意誌的無所不能之下。

在希臘神話之中,當奧林匹亞山上的諸神們注意到地麵上已經出現了人類時,便很願意保護人類,不過,諸神要求人類以對自己的絕對服從來作為回報,並且指定在某一天,進行諸神與人之間的集會,由諸神來決定人類的權利與義務。這種在神人之間舉行的具有立約性質的集會,實際上就是以祭祀的方式,來表達人對於神的崇敬,以確認神的權威,與此同時,也讓神來對人進行懲罰,或者對人予以恩賜。因而祭祀本身也就成為神的權利展示與意誌體現的雙重性象征過程。

類似的祭祀,並不僅僅出現在民族神話之中,也出現在基於民族神話之上的宗教經典裏。在蘇美爾人的神話裏麵,當大洪水消退,人類再次出現在大地上的時候,便向天上諸神焚燒了感恩的祭品,“諸神聞到了氣味,聞到了美味,他們像蒼蠅一樣飛集在祭品上。”伊什妲爾女神為了永遠紀念這可怕災難的結束,將自己的天青石項鏈在空中展開,從此天上就有了彩虹的出現;而曾經決定用洪水來滅絕人類的大神,也不得不改變了自己的決心,反而為得救的人類祝福起來。

在《聖經·創世記》裏麵,關於人類在大洪水之後如何進行祭祀,是這樣描寫的:

挪亞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拿各類潔淨的牲畜、飛鳥,獻在壇上為燔祭。耶和華聞到那馨香之氣,就心裏說:“我不再因人的緣故詛咒地,也不再按我才行的,滅各種活物了。地還存留的時候,莊稼、寒暑、冬夏、晝夜,就永不停息了。”

這樣,當耶和華這個民族宗教中的唯一神在滿足於人類的禮拜之時,也終於在自己的心中決定不再毀滅世界與人類。至於怎樣與人類立約,則是以後的事情。正是在這一點上,它顯示出了與來自蘇美爾人神話中的諸神之間的截然不同,使《聖經·創世記》出現了兩套神的話語係統。

關於在蘇美爾人的吉爾加美許神話之中,諸神如何為人類祝福的情景,在希伯萊人的《聖經·創世記》裏是這樣轉述的:

神曉諭挪亞和他兒子說:“我與你們和你們的後裔立約,並與你們這裏的一切活物,就是飛鳥、牲畜、走獸,凡從方舟裏出來的活物立約。我與你們立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由洪水毀壞地了。”神說:“我與你們,並與你們這裏的各樣活物所立的永約,是有記號的。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我使雲彩蓋地的時候,必有虹出現在雲彩中,我便紀念我與你們,和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約,水就不再泛濫毀壞一切有血肉的活物了。虹必現在雲彩中,我看見,就要紀念我與地上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

盡管《聖經》已將諸神以上兩種不同的祝福勉強地化為了同一的神諭,但是,進行言說的方式與內容,顯然更多地保持著與吉爾加美許神話相一致的地方。如言說方式之中的反複重疊,是為了表示強調,而言說內容即諸神之間對話內容的迭加,則是對不得不改變試圖滅絕人類這一主意的大神,與同情幫助人類的女神伊什妲爾等諸神相互融合的改寫。由此可見,無論是在民族神話之中,還是在民族宗教裏麵,祭祀作為一種極其重要的立約儀式,具有確立神與人之間關係的象征作用。也就是說,祭祀儀式本身已經成為神與人之間關係建立的一種重要標誌。

因此,為了維護在既定的神人關係之中,神所具有的權威地位,神對於祭把的重視程度,將遠遠地超過人對於祭祀的重視程度,因而人必然將為此而付出沉重的代價。

在希臘神話之中,曾經創造了人類的泰坦神普羅米修斯,“做為人類的顧問”,希望能夠設法使諸神不要給人類造成太重的負擔,於是在祭祀過程中,為諸神設置了一個賭局:將祭祀用的大公牛宰殺以後,親自動手分為兩堆,用毛茸茸的牛皮包著牛肉、內髒和脂肪的一堆較小,而用雪白的牛板油包著牛骨頭的一堆則較大,試圖以此引誘首先挑選的諸神上當。雖然宙斯早已識破了這場賭局,但還是代表諸神假裝受騙,並反而因此而懲罰人類,拒絕給予人類走向文明所必需的火。

機智的普羅米修斯想出了一個竊取火種的辦法,他摘下一根樹枝,來到太陽車在空中必定要經過的地方,當太陽車奔馳而過的時候,普羅米修斯將樹枝伸進太陽車的火焰裏,點燃了樹枝,然後手持燃燒著的樹枝下降到地麵上,隨後就燃起了人類的第一縷炊煙。雷霆之神宙斯看到人類居然擁有了火,並且炊煙遍地,感到自己的內心一陣陣地刺痛,可是,宙斯又不能從人類手中將火種全部奪回。於是,為了消減火給人類帶來的利益,宙斯決定進行報複,而報複的第一個對象就是人類,然後才是普羅米修斯。

這次報複,可以說是奧林匹亞山上諸神的一次聯合行動:在宙斯的命令之下,火神首先造出一個美麗的少女,愛神賦予她一切可能的媚態,而眾神使者教會她能說會道的本領,至於智慧女神雅典娜,雖然曾經與普羅米修斯一道創造了人類,可是出於對普羅米修斯的嫉妒,也參與了對人類的報複,她親自為這個美麗的少女穿上了雪白發光的長袍,係上下垂的麵網,戴上綴滿鮮花的花冠,還束上金發帶,最後,宙斯親自為她命名為潘朵拉,意思是“具有一切天賦的女人”。就這樣,宙斯在最使人著迷的女性形體的掩護之下,為人類布置了一場極具**力的災禍。

於是,潘朵拉帶著一個諸神贈送的十分精美的密封得非常嚴實的大匣子,來到了塵世間。在人類還在為她的到來而驚奇不已之中,突然掀開大匣子的蓋子,立即,從大匣子裏麵飛出了各種各樣的災害,並迅速在大地上擴散開來,而裝在大匣子最下層的希望,在還沒有來得及飛出來之前,潘朵拉就根據宙斯的旨意,放下了蓋子,將人類最需要的希望緊緊地關在這個匣子裏麵。從此,人類飽嚐災難之苦,死神在地麵上四處徜徉,人類處於悲慘的生存境地之中。當然,普羅米修斯也與人類同命運,被鐵鏈緊鎖在高高的懸崖上,每天受到兀鷹叼啄肝髒的酷刑。因此,無論是人類,還是普羅米修斯,都在企盼著解脫的那一天。

類似的報複,也曾出現在《聖經》裏麵,隻不過,神對於人類祭品的要求更高,它必須合乎神認可的標準,否則,人類便將受到神的懲罰。這反映出民族宗教之神更加看中的是自己的權威與意誌能否得到充分地體現,而不大看重人的崇敬是否果真虔誠,也就是說,神是處於絕對支配的地位上,來麵對人的祭祀,進而作出評判來決定誰將受到懲罰的;至於對人來說,關鍵的不是以什麽樣的心態去麵對神進行頂禮膜拜,而是應如何在祭祀中討取神的歡心。然而,這樣一來,祭祀本身也就形同虛設,往往會成為取悅於神的一場鬧劇,最後由神聖的儀式,而流於神秘的形式,實際上,也就同時消解了神與人之間的宗教關係。

《聖經》是這樣述說的:亞當和夏娃的大兒子該隱是種地的,而小兒子亞伯是牧羊的。有一天,該隱用地裏的農產品作為祭品來獻給耶和華,而亞伯則用羊群中的頭胎羊羔及羊油來做為祭品,可是,“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隻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什麽發怒呢?你為什麽變了臉色呢?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製服它。’”

表麵上看起來,耶和華是因為該隱的品行不端,才沒有悅納他的祭品,但是從整個故事的文本來看,種地的該隱並無劣跡的記載,而後該隱即使是殺害了亞伯,耶和華給他的懲罰也不過是放逐完事,既沒有真正地進行懲惡,也沒有真正地進行揚善,因為那個牧羊的亞伯,盡管似乎品行端正,但這些品行在《聖經》中也同樣沒有記載。雖然耶和華悅納了他的祭品,但他仍然送了命,且沒有得到耶和華格的外眷顧,反而連後代也沒有一個,遠遠比不上雖作惡多端卻兒孫滿堂的該隱那樣幸運。所以,最終所造成的竟是實質上的褒惡貶善效果,這是為什麽呢?

或許,通過該隱在否認自己殺害了亞伯的時候,他與耶和華之間的對話,能夠使人看出幾分究竟來:

耶和華說:“你作了什麽實情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裏向我哀告;地開了口,從你手裏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詛咒。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在地上!”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麵;我必流離飄**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速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

由此可見,即使在當時也是要殺人償命的。但是,像該隱這樣一個人人欲得而誅之的惡徒,為什麽耶和華竟然還要庇護他,而且誰要是殺了這個惡徒,反而要招致七倍的報應,而該隱殺害了自己的親弟弟,卻能夠平安無事,豈非咄咄怪事!?其實,該隱殺害亞伯,全都是因耶和華的不公正引起的,因為耶和華看中的隻是自己喜歡的祭品,而不是種地或牧羊的人!如果該隱牧羊,就自然會獻上頭胎羊羔及羊油來做為祭品,而亞伯要是種地的話,獻上的祭品不用說也隻能是地裏出產的農產品,這樣,說不定在《聖經》裏麵很有可能就會出現亞伯殺害該隱的場麵,而該隱所承受的一切懲罰,也就應該轉由亞伯來承當了。

因此,從這樣的意義上來說,亞伯之死應該由耶和華來承擔全部責任,因為他並不是真正根據該隱和亞伯是否虔誠來決定自己的悅納的。如果是這樣的話,在《聖經》中必定會出現關於該隱與亞伯言行的描述,與當年他們的父母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中的所作所為得到細致的描寫一樣。事實上,耶和華隻是按照自己心中製定的祭品標準,來對獻祭者進行衡量,並且以此決定自己的好惡,結果導致虔誠祭祀的該隱,在絕望之中殺害了亞伯。所以該隱抱怨自己受到的刑罰太重,也的確是事出有因的。

也許,該隱所受到的流離飄**的懲罰,比起他的父母亞當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園的懲罰來,應該說是更加厲害,因為耶和華把該隱以後如何生活下去的權利也剝奪了,隻是運用唯一神那至高無上的意誌來保障該隱那可憐的生存,給這個骨肉相殘中的慘勝者打上絕對權威的記號,使其在惶惶不可終日之中苟且偷生。失去了土地耕種的該隱,連他的子孫也喪失了種地的權利,或是成為“住帳篷養牲畜之人的祖師”,或是成為“一切彈琴**之人的祖師”,或是成為“銅匠鐵匠的祖師”。

不過,該隱比起亞伯來,不僅保住了性命,而且自己的後代還成為半神之人的祖師,由此可見,亞伯的死亡,僅僅隻是為了證明耶和華對於人的生死及命運具有任意擺布的最高權力,因而無論亞伯如何行善積德,如何製伏罪孽,如何虔誠祭祖,如何得到悅納,始終是難逃一死的。因為一切後果都早已由耶和華在冥冥之中安排停當,任何人為的努力都不可能改變亞伯的悲慘結局。總而言之,耶和華為了維護自己的絕對權威,實際上並不在乎人的性命。所有的一切都在表明,這不過是一場在沒有開始之前,就已經決定了勝負的賭局:贏家永遠是神,而輸家永遠是人!

當然,較之民族宗教之神所設計的賭局,民族神話諸神所運作的賭局,由於在權威分散之中眾神的參與,不僅更加具有遊戲的性質,而且更加富有觀賞的樂趣,因而整個賭局也就顯得豐富多彩、選宕起伏,形成了一個精彩紛呈的戲劇性過程,在成為諸神遊戲的同時,也表現出了對於後世的人們頗具吸引力的觀賞價值。不過,這種好玩兒又好看的賭博,最大的受害者就是當時的先民們,因為他們必須償付整個賭局所需的一切,而這將意味著從平安的生活,到寶貴的生命的全部喪失。

在希臘神話之中,特洛伊城本來是在宙斯的人間後裔做了國王之後,才出現在河流與大海之間的平原上的都城,這塊平原後來被稱為特洛伊平原。傳說在特洛伊城即將動工之前,智慧女神雅典娜的神像從天而降,這暗示特洛伊城將處於宙斯和他女兒的保護之下。與此同時,宙斯的兒子光明之神阿波羅與海洋之神波塞冬,由於反抗了萬神之父宙斯而被放逐到塵世,因而他們將根據宙斯的旨意,來修建特洛伊城,以重獲他們父親的歡心。於是,他們倆變形為人,波塞冬為國王指導特洛伊城的修建,而阿波羅則為國王放牧牛群以提供肉食,一年過去了,特洛伊城雄偉壯麗的巍峨城牆終於聳立在了特洛伊平原之上。

當阿波羅與波塞冬離開特洛伊城的時候,失信的國王拒絕付給他們倆報酬,於是雄辯的阿波羅開始與國王進行論爭,而國王卻要趕走他們,還威脅說要將他倆捆起來,並且割掉他倆的耳朵。阿波羅與波塞冬滿懷憤怒地離開了特洛伊城,心中對國王乃至所有的特洛伊人都充滿了敵意。他倆的同胞姊妹雅典娜也放棄了對於特洛伊城的保護,因而在宙斯的默許之下,特洛伊城在剛剛建造起來的時候,就使自己的居民們陷入了一場注定要被諸神毀滅的災難之中。

國王之子帕裏斯一來到人世間,就由於這個孩子將導致特洛伊城毀滅的可怕預言,而被母親丟棄在了荒野之中,最後被一個奴隸養大,成為英俊勇武的青年,奮力保護牧民們不受強盜的禍害,因而被尊稱為人類的救護者。一天,帕裏斯看到奧林匹亞山上的三位女神來到自己麵前,而神諭傳來:“不要害怕!這三位女神向你走來,以便由你評判她們,因為她們選擇你來決定她們中誰是最美麗的。宙斯吩咐你接受這個使命,他是不會拒絕援助和保護你的。”現在,帕裏斯隻要將上麵刻有“送給最美麗的人”的蘋果,交給他本人認為是最美麗的人就行了。

在萬神之母赫拉、智慧女神雅典娜、愛情之神阿芙洛狄忒三人之間,帕裏斯選中了愛情之神,於是將金蘋果交給了阿芙洛狄忒!這就使得赫拉與雅典娜非常憤怒,發誓要向帕裏斯,以及所有的特洛伊人進行報複。果然,愛情之神也實現了自己的諾言,讓帕裏斯得到了“世界上最美麗的婦人”海倫來作為妻子。然而,三位女神的金蘋果之爭,卻使凡人卷入了神的賭局,繼之而起的美女海倫之爭,又使諸神投入了特洛伊戰爭的遊戲。盡管奧林匹亞山上的諸神玩了個盡興,但是特洛伊人卻不得不為此付出熱血乃至生命的代價,失去了唯一的家園。

Ⅴ.22 曆史的懸案:以色列人尋蹤

任何神的賭局,都不可能完全是出於先民們的想象,或多或少地它都帶著民族文化發展過程中的某些曆史痕跡,因而才會引起人們廣泛的注意。試圖通過民族神話或宗教經典,來搜索可能存在的遠古線索,在尋找古代文明的遺跡之中,來證實民族曆史上或許光榮的過去,以預示民族生活可能美好的未來。這種文明的自我陶醉與文化的自我欣賞,往往是民族文化精神有機構成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盡管它同時也具有正麵性與負麵性的雙重文化心理層次與影響。

希臘神話之中的特洛伊城,在最終被發掘出來之後,活生生的現實證明了曆史是如何在神化的過程中成為神話的。反過來,現在人們又需要去研究一切有關特洛伊城如何陷落的細節,以便重現曆史。盡管並非能夠那樣盡如人意,因為神話的想象部分與曆史的缺失部分,往往在給專家留下理論推測縫隙的同時,又使專家的結論出現難以掩蓋的漏洞,形成了眾說紛紜的局麵。因而,使人激動不已的,也許不是人們果真發現了什麽,而是人們是在怎樣去發現本身。這樣,關於特洛伊木馬故事的重新考察,無疑會使人們再激動一次。

當特洛伊城久攻不下的時候,在宙斯的默許,以及雅典娜的幫助之下,進攻者放棄了光明正大的公開攻擊,而準備采用陰謀詭計的暗中偷襲,於是就有了巨大木馬的出現:裏麵暗藏著眾多的進攻者,然後假裝撤退,讓特洛伊城的守護者將這個戰利品據為己有;當夜深人靜之時,躲藏在木馬中的進攻者,就乘機而出,打開城門,固若金湯的特洛伊城也就由此而化為一片灰燼。無論是神話,還是曆史,都告訴人們,特洛伊城的確是因為木馬計得逞而陷落的,它得到了考古發掘的證實。然而,人們的疑問卻是:特洛伊木馬究竟是什麽?

按照人們的常識來推想,如果木馬裏麵要藏進眾多進攻者的話,一定是非常地巨大,而特洛伊人想要通過城門將如此巨大的木馬運進城內,又完全是不可能的。於是,在神話之中,特洛伊城的城牆被弄開了一個大洞,這似乎回答了這個疑問。然而,有關專家卻認為特洛伊木馬不是一個巨大的木頭製作的馬的模型,而是一艘船頭以馬頭形狀來作裝飾的大船,而當初的那些進攻者正是藏在特製的夾層裏麵。專家的這種說法似乎更加合乎情理,並且也得到了印證:進攻者不僅全都是乘坐戰船到來的,而且是全部乘坐戰船離去的。

更為重要的是,當木馬造好以後,曾經引起了支持戰爭雙方的諸神的爭鬥:支持特洛伊人的神們,打算掀起狂風巨浪來毀滅進攻者的艦隊與木馬。這就多少表明所謂的木馬一定距離海邊很近,而且如果特洛伊木馬果真是巨大的木製馬模型的話,將是很難在海邊的潮水漲落之中製成的;恰恰相反的是,如果是一艘船首被雕刻裝飾為馬的形狀,並且有著特殊夾層的大船,則一般都隻能在海邊修造。此時,如果再加上特洛伊平原本身就在大海與大河之間,因而特洛伊城很有可能就建築在大河的旁邊,甚至城中還有一條直接通向大海的水上通道,以便於戰船的出人這一重要因素的話,就不難解釋特洛伊人是怎樣將木馬弄進城來的,因為它很可能就是一條大船,所以似乎也不必在特洛伊城的城牆上弄個大缺口了。

雖然特洛伊木馬幫助進攻者攻陷了特洛伊城,但這些進攻者所獲得的,隻是一時的勝利,而長遠的勝利將永遠屬於諸神。在長達10年的戰爭遊戲差點兒導致諸神將戰禍蔓延到奧林匹亞山上的時候,宙斯以雷霆之怒平息了諸神之間的紛爭,因而諸神又將自己的怒火噴灑在了塵世間的進攻者身上:“這次偉大戰爭中的一切,除了特洛伊城的灰燼和少數船艦載著歸去的英雄與被俘虜的特洛伊婦女而外,已經一切化為烏有,他們被暴風和巨浪所分散。”這樣,神的賭局的結束,實際上也就是人的痛苦開始更加地深重起來。一部部先民的曆史就是這樣在各個民族的神話之中陸續浮現出來的。

《聖經》中以色列人的始祖亞伯蘭,也是在經受了耶和華設計的賭一把式的係列考驗之後,才得到耶和華賜予的亞伯拉罕稱號,意即“多國的父”,最後成為以色列人12個部族王國的共同始祖。

這位出生在吾珥的亞伯蘭,在成年以後,帶著妻子撒萊,跟隨父親他拉離齊故居,前往哈蘭居住。哈蘭是月神教徒聚居的地方,而他拉這個名字的意思就是月亮,可見他拉一家最先是信奉月神的,後來亞伯蘭可能改變了信仰,於是,“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詛咒你的,我必詛咒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

在這裏,可以看到耶和華是如何誘導亞伯蘭成為自己的信徒的,提出亞伯蘭必須離開這個異教之地,然後就給與了他許多允諾,致使已經75歲的亞伯蘭,拋下145歲的年邁父親,一路為耶和華築壇祭祀,一路向耶和華指定的地方趕去。耶和華的考驗對於亞伯蘭來說,簡直就像是一次以生命作賭注的冒險,因為即使他毅然離開了自己的家園與親人,耶和華也不能馬上相信他的虔誠,還得繼續進行多年的考驗,方才能夠與他立約。

果然,這一考驗的時間將一直繼續到20多年以後耶和華與亞伯拉罕立約的時候,才算結束。

在“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麵前作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亞伯蘭俯伏在地,神又對他說:‘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從此以後,你的名就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出,從你而立。我要與你的並你的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要作他們的神。’”

耶和華終於開始認可亞伯蘭的虔誠,並且準備逐漸實現自己的允諾,從賜名亞伯拉罕起,不僅正式頒布了多國的父的名號,而且還劃分了永遠為業的國土。不過,這些都是耶和華為了最後奠定神與人的關係,以立約的方式來要求亞伯拉罕完全承認自己的絕對權威,並且由此最終成為以亞伯拉罕為始祖的以色列人的民族宗教之唯一神。這樣,耶和華以神的名義剝奪了他人的土地,並輕易地換取了寄居者的亞伯拉罕的頂禮膜拜,可是,他仍然還不放心,於是下令每一個信徒必須以特殊的儀式與記號,來對自己的虔誠加以證明,這也是耶和華早在該隱的時代就開始形成的老習慣:喜歡通過儀式與記號來體現自己的意誌與權威的無所不在!

很快地,“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你們所有的男子,並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你們都要受割禮,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你們世世代代的男子,無論是家裏生的,是在你後裔之外用銀子從外人買的,生下來第八日,都要受割禮。你家裏生的,和你用銀子買的,都必須受割禮。這樣,我的約就立在你們的身體上,作永遠的約。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約。’”

因此,是否進行割禮也就成為能否成為信徒的一種考驗,盡管會造成肉體的痛苦,因為所謂受割禮,如果按照希伯萊語言中的原意直譯,就是割陽皮,用醫學術語來說,也就是割掉男性**陰莖**上的包皮。但是,受割禮之後則標誌著人與神立過了約,並且這種立約是不分社會地位的高低貴賤的,因而使神的意誌與權威遍及所有的人,至於拒絕受割禮的人,則將受到剪除的懲罰。這就充分表現出民族宗教之神與民族神話之神兩者間的根本差異來:前者要求權威的絕對一律,而後者容許權威的相對等差。

同時,對出生僅僅八天的男性嬰兒來說,其靈魂肯定是混沌未開的,原本應等到其能夠進行信仰選擇的時候,才讓其自行作出是否接受割禮的決定;然而,在其剛剛來到塵世的第八天,他就必須受割禮,不然就將麵臨被剪除的危險,這就未免使絕對的權威走向了絕對的專製,不僅難以合乎人道,甚至也有違神道。因為人是否與神立約,本來就是雙方的共同決定;但是,耶和華在一開始的時候,不就采取了誘導亞伯蘭進行信仰選擇的方式嗎?難道耶和華既然已成為全能的神,卻要放棄將自己的意誌強加給初到塵世的嬰兒的絕對權力?顯然,源遠流長的民族文化中的陋習,已經潛入了民族宗教的意識構成。

其實割禮做為遠古時代產生的一種氏族儀式,本來在美索達不達米亞平原上從未出現過,而隻在美洲、澳洲、非洲的一些土著部落之中流行,且對於割禮的含義各有各的解釋。同時,古埃及的祭司也對自己進行割禮,以色列人可能在埃及飄**的時期,開始對割禮有所了解,於是在宗教的狂熱之中吸取了這一古老而野蠻的儀式,以作為神與人立約的記號。根據有關學者的研究,以色列人的割禮儀式有很大可能是從埃及人那裏學來的,而埃及人又是從埃塞俄比亞人那裏學來的;此外,阿拉伯人也直接從埃塞俄比亞人那裏學會了如何施行割禮。關於割禮儀式在各民族之間的傳播,可以看成是民族文化交流之中負麵性的東西,盡管它被用來表達具有正麵性的意義。

如果說受割禮作為一種必要的宗教儀式,對於民族宗教具有立約標誌的作用,因而能夠延續至今的話,那麽,以活人來進行播祭,則即使是在《聖經·民數記》之中,也被斥責為是跡南全地的人們所犯下的最醜惡的罪行之一。可是,在《聖經·創世記》裏麵,神卻通過模擬這一罪行的舉動來考驗亞伯拉罕,而神所設下的這個考驗,實際上便成為了一次以人的生命為賭注的,關於神的權威絕對存在的賭局。幸虧,整個賭局隻是一次遊戲性質的模擬,結果是皆大歡喜。但是,在整個賭局展開的過程中,令人恐怖的氣氛卻越來越濃厚,以致於在進入**之後的急轉直下,產生了強烈的戲劇效果,因而也就具有了某種觀賞的價值。

現在,可以從亞伯拉罕百歲得子來開始《聖經》中的戲劇表演,第一幕就是老年得子——“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的妻子撒萊,不可再叫撒萊,她的名字要叫撒拉。我必賜福給她,也要使你從她得一個兒子。我要賜福給她,她也要作多國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從她而出。’亞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心裏說:‘一百歲的人,還能得孩子麽?撒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養麽?’神說:‘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字叫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作他後裔永遠的神。’”果然,“亞伯拉罕給撒拉所生的兒子起名叫以撒,以撒生下來第八日,亞伯拉罕照著神所吩咐的,給以撒行了割禮。”

看來,老年得子的第一幕,已經暴露出亞伯拉罕還沒有達到耶和華所要求的虔誠,居然懷疑耶和華的全能,因而必須接受耶和華的再次考驗,這就直接導致了第二幕:燔祭兒子。“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他們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亞伯拉罕在那裏築壇,把柴擺好,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放在壇的柴上。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耶和華的使者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原來,神的賭局正是通過對以人來進行燔祭的模擬,來試驗亞伯拉罕是否果真敬畏神靈!

由此而來的第三幕自然將是:皆大歡喜。亞伯拉罕以自己多少有點不通情理的虔誠保住了兒子的性命,至於耶和華,則因為亞伯拉罕的虔誠而情不自禁地許諾:“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的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由此可見,塵世間所存在的一切秩序,都是基於對神的權威的絕對服從的產物,而對人來說,也就更是如此。不過,在美索不達米亞平原上,從遠古時代起,就出現過以長子或長女做為祭品來祭祀神靈的陋習,甚至還要將祭神孩子的屍體埋在公共建築的牆基下麵。

很明顯,古老的文化陋習對於先民們的某種潛在影響,完全有可能以這樣或那樣的形式,滲入民族宗教裏去。

經過這場悲喜劇的上演之後,耶和華當初的許諾,竟然成為以色列人在迦南崛起的現實。正是以撒的兒子雅各,在與神摔跤之中獲勝,於是神對雅各說:“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為你與神與人較力,都得了勝。”這樣,雅各的新名字以色列,在希伯萊語言之中就是“與神較力取勝者”的意思。由此引發開來,以色列也就成為以民族宗教為紐帶的部族王國聯合體的總稱,並隨後演變為民族或國家的名稱。因此,最早出現的傳說就是,雅各的12個兒子正好是12個部族王國的首領,而這12個部族形成的政治一宗教聯合體,就叫做以色列!

由於以色列人首先是作為寄居者出現在迦南的,其文化發展的水平遠遠低於迦南本地的居民,隻是在隨後的不斷征服過程之中,才逐漸接近了當地文化發展的水平,開始形成政治一宗教聯合體的以色列。後來在公元前922年它又分裂成南北兩個部族的王國群體,南部群體有兩個部族,以較為強大的部族猶大來命名,而北部群體則有10個部族,仍然保持著以色列的名稱。因此,居住在南部猶大地區的人,被稱作猶太人,而居住在北部以色列地區的人,便保持了以色列人的稱號,從而使猶太人與以色列人一樣,都具有種族和民族,乃至國家的多重意義。

直到如今,猶太人仍舊主要是一個與民族有關的概念,故而猶太人的民族宗教被稱為猶太教;而以色列人則主要與國家的概念有關,故而以色列人的民族國家被稱作以色列國。當然,時至今日,世界上仍然還有一些人自稱是以色列的子孫,即以色列人,而不是猶太人。因為他們認為自己不是猶大部族的後代,所以也就不是猶太人。之所以出現這種稱呼上的差異,主要的原因就在於北部以色列部族在公元前72O年就被亞述王國消滅了,而南部的猶大部族直到公元前587年才被新巴比倫王國消滅,因而南部猶太人及其文化保留下來的可能性,也就大大地超過了北部的以色列人。

這樣,北部以色列人的去向如何,一時間似乎也就成為曆史的懸案。在有的傳說中,甚至說北部以色列人來到了日本,成為日本人的祖先,以致於在南非有一個自稱是以色列人的子孫的大富翁,在自己的遺囑中宣稱,如果誰能夠證明日本人與以色列人是出於同一祖先的,他就將自己所有的財產贈送給對方。這也許是由於日本人與以色列人,從文化上來看,都具有一種孤獨感的緣故,因而引發了某種心理上的共鳴。實際上,僅僅從體質人類學的角度來看,便可以說日本人與以色列人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個種族。

那麽,北部的以色列人究竟到什麽地方去了呢?有的專家認為,北部的10個以色列部族,很有可能在文化上被其他民族同化了。不過,根據《聖經·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之中對於撒瑪利亞人的有關記載來看,這些人本來就是以撒瑪利亞為首都的北部以色列人在漫長的歲月裏遺留下來的一部分,他們不僅書寫符號的字體特殊,而且其宗教經典也隻保留了《聖經》裏麵的《摩西五經》。值得注意的是,撒瑪利亞人與猶太人一樣,一直到公元以後十字軍東征的時候,還依然生存在自己祖先曾經生活過的那塊土地上;同時,北部以色列人也像南部猶太人一樣,至今仍然流散在世界各地,並且自視為以色列人的子孫。

經過耶和華主動與亞伯拉罕立約,建立了神對於人的絕對權威,從此,耶和華以唯一神的形象出現在亞伯拉罕及其子孫的生活之中,神的賭局無所不在,而恩賜與懲罰則交替作用,民族文化的發展比較緩慢,因而民族宗教在促成以色列人一時崛起的同時,又導致了以色列人的流離飄**,顯示出民族宗教對於民族文化的多重性影響。

Ⅴ.23 所多瑪的漫天烈火

事實上,不僅現在猶太民族的始祖是亞伯拉罕,而且現在的阿拉伯民族的始祖也是亞伯拉罕,盡管在《古蘭經》裏被稱作易卜拉欣。正如易卜拉欣有兩個兒子易司馬儀與易司哈格一樣,亞伯拉罕也同樣有兩個兒子以實瑪利與以撒,那麽,為什麽《聖經》裏麵要將以撒叫做獨生的兒子呢?其中的奧妙就在於:以撒的母親撒拉是亞伯拉罕的妻子,而以實瑪利的母親夏甲卻是亞伯拉罕的妾。

早在漢漠拉比法典中,就明確地規定了妾及其子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妾必須在無子嗣的妻子的膝上生產,才能夠使自己生育的兒子取得合法繼承人的資格。這也就是說,妾不過是妻子為丈夫選擇的生育機器,妾本身是沒有任何家庭地位的,甚至也不能母因子貴,在任何情況之下,妻都必須首先服從妻子的號令,絕對不能有任何越規之舉,否則,將麵臨被逐出家門的危脅。這正好說明在父權社會之中,不僅以男性為中心,而且還存在著女性之間的等級差異,並且這一差異又與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直接相關。

由此可見,在美索不達米亞平原上,由於父權社會的出現時間比較久遠,因而民族文化之間的影響也源遠流長,特別是曾經高度發達的古代文明,包括蘇美爾人、巴比倫人、亞述人所創造的文明,對於後起的以色列人和阿拉伯人的文化發展來說,產生了難以估量的影響。盡管這種影響包含著正麵性與負麵性的多重構成,並且根據各自民族文化發展的需要,進行著不同的融合,但在《聖經》與《古蘭經》裏麵,卻仍然可以看到這種文化融合的某種痕跡。

在《聖經》之中,由於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不能生育,撒拉就對亞伯拉罕說:“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於是,撒拉將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了丈夫為妾。可是,夏甲懷孕之後就小看她的主母撒拉,因而撒拉就對亞伯拉罕說:“我因你受屈,我將我的使女放在你懷中,她見自己有了孕就小看我,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判斷!”亞伯拉罕回答說:“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隨便待她。”撒拉從此以後就虐待夏甲,迫使夏甲拖著大肚子逃跑,後來經過耶和華使者的勸告,才回去聽從撒拉的使喚,在亞伯拉罕86歲那年,為他生下了第一個兒子以實瑪利。

妻妾之間的不平等,實際上隻是男女不平等的一種現實性反映,不僅決定著她們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而且也影響到她們子女應有的權利。這樣,即使以實瑪利是長子,以撒是幼子,但由於以實瑪利是妾的兒子,即庶出之子,而以撒是妻的兒子,即嫡出之子,因而在長幼嫡庶之間,依然是按照男女之間所謂的名分,也就是根據男人與女人關於家庭婚姻如何立約來決定的,實際上成為神人之間立約的塵世翻版。這是丈夫與妻子的立約,而妾成為兩者共同支配的生育機器。所以,庶出長子的家庭地位,要遠遠低於嫡出的幼子,因而以撒被耶和華看作是亞伯拉罕的獨生兒子,也就不足為怪了。

當然,兒子畢竟是兒子,亞伯拉罕仍然向耶和華為以實瑪利請求恩賜,而耶和華答應了他的請求:“至於以實瑪利,我也應允你,我必賜福給他,使他昌盛極其繁多,他必生十二個族長,我也要使他成為大國。”隻不過,耶和華準備立約的選民是以撒,而不是以實瑪利,所以,以撒成為以色列人的祖先,而以實瑪利則成為阿拉伯人的祖先,從而使亞伯拉罕成為以色列人與阿拉伯人的共同始祖。在這種貌似平等的民族生成狀態之中,可以看到民族宗教中存在著的某種偏見,因而在《聖經》裏麵自然就會缺少關於以實瑪利的較為詳細的記載。

然而,在《古蘭經》之中,記載較少的恰好是嫡出幼子的易司哈格,即《聖經》裏麵的以實瑪利;而庶出長子易司馬儀的事跡,則得到了詳細的描寫,如同《聖經》裏麵的以撒。在《聖經》與《古蘭經》之間出現了互文性的改寫,特別是易司馬儀的事跡更是以實瑪利與以撒兩人的故事合二而一的:女傭人的兒子易司馬儀被作為祭品,來幫助父親易卜拉欣通過真主的考驗,於是,父親把刀對準兒子的咽喉用力砍去,但是砍不動,原來真主已經退去了刀刃。真主默示:“你們已經遵從了我的旨意,我將犒賞一切為善的人。”結果,易司馬儀成為阿拉伯人的祖先。

這種隻分長幼,而忽略嫡庶的家庭地位秩序,是與《古蘭經》對於女性在家庭中地位的描寫直接相關的:易卜拉欣的妻子薩拉因為自己不能生育,於是勸告丈夫娶女傭人哈吉爾為妻。這就影響到後來的伊斯蘭教法規,它規定男性穆斯林可以娶四個妻子,她們的地位與權利彼此相等。盡管如此,即使在女性之間有著某種表麵上的平等,但在男性與女性之間,不平等的等級次序依然保留,不然的話,易卜拉欣就不會娶兩個以上的妻子,而亞伯拉罕也不能妻妾成群。

同時,即使妻子在家庭裏所有女性中地位是最高的,也同樣無法與丈夫相比,因為妻子始終都是丈夫的附屬品。因此,無論是古老的民族習俗,還是最早的成文法典,都同樣規定著妻子對於丈夫的絕對服從:不僅存在著丈夫可以任意處置妻子的習俗,即使丈夫把自己的妻子當做禮物送給別人,也不足以大驚小怪;而且在漢漠拉比法典裏麵甚至還出現了這樣的條文,隻要得到丈夫的允許,妻子與人通奸也並不令人感到有什麽恥辱之處,從而也就不存在貞節,乃至**的觀念。

這樣,亞伯拉罕居然兩次讓自己的妻子撒拉,冒稱是自己的同胞妹妹,去取悅於國王,以免除自己可能遭到的危險,也就顯得自然而正常了。不過,這兩次讓妻子到國王的宮殿裏去,情況是有所不同的,從中可以看出民族宗教對於信徒行為及塵世秩序的多重影響來:第一次讓妻子進國王的宮殿是在亞伯拉罕與耶和華立約之前,是亞伯蘭主動叫撒拉假裝自己妹妹的;而第二次讓妻子進國王的宮殿則是在亞伯拉罕與耶和華立約以後,是亞伯拉罕被迫允許撒拉假裝自己的妹妹,從而表明耶和華的在場,將使整個事件的過程發生戲劇性的變化。

第一次撒拉到國王宮殿裏麵去,是在亞伯蘭離開哈蘭不久之後發生的。因為遇見饑荒,亞伯蘭不得不暫居埃及,“將近埃及就對他妻子撒拉說:‘我知道你是容貌俊美的婦人,埃及人看見你必說這是他的妻子?他們就要殺我,卻叫你存活。求你說你是我的妹子,使我因你得平安,我的命也因你存活。’及至亞伯蘭到了埃及,埃及人看見那婦人極其美貌,就被帶進法老的宮去。”果然不出亞伯蘭所料,將妻子當做禮物送給法老,他不僅保全了性命,而且得到大量賞賜,真是一個工於心計並十分善於適應環境的男人。

不過,耶和華因此“降大災與法老和他的全家。法老就召了亞伯蘭來,說:‘你這向我作的是什麽事呢?為什麽沒有告訴我她是你的妻子?為什麽說她是你的妹子?以致於我把她取來要做我的妻子,現在你的妻子在這裏,可以帶她走罷。’於是法老吩咐人將亞伯蘭和他的妻子,並他所有的都送走了。”即使法老有強娶民女之嫌,但也還算是正正當當地給了聘禮,並且多少是有點受騙上當的味道。因而耶和華的降災,除了警示法老以外,更有可能是警告亞伯蘭應該下不為例。

因此,撒拉第二次進入王宮,是在耶和華允諾亞伯拉罕將有一個撒拉為他生的兒子以撒之後,對於這個允諾,不僅亞伯拉罕當時不大相信,就是在撒拉知道以後,也是難以相信的。“撒拉的月經已斷絕,撒拉心裏暗笑,說:‘我既已衰敗,我主已老邁,豈能有這喜事呢?’”此時,亞伯拉罕正寄居在基拉耳,“亞伯拉罕稱他的妻撒拉為妹子,基拉耳王亞比米勒差人把撒拉取了去。但夜間,神來在夢中,對亞比米勒說:‘你是個死人哪!因為你取了那女人來,她原來是別人的妻子。’”由此可見,耶和華的立即出麵幹預,其實更是為了顧全自己的麵子,因為亞伯拉罕與撒拉都是他親自命名,並選作多國之父與多國之母的立約對象,最後,“耶和華為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的緣故,已經使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不能生育”來以示懲罰。

其實,“亞比米勒卻還沒有親近撒拉,他說:‘主啊!連有義的國你也要毀滅麽?

那人豈不是自己對我說她是他的妹子麽?就是女人也自己說他是她的哥哥。我作這事,是心正手潔的。’神在夢中對他說:‘我知道你作這事是心中正直,我也攔阻了你,免得你得罪我,所以我不容你沾著她。現在你把這人的妻子歸還他,因為他是先知,他要為你禱告,使你存活;你若不歸還他,你當知道,你和所有的人,都必要死!’”這樣,耶和華不分青紅皂白,不問是非曲直,隻是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威就不斷地進行恐嚇。

與此同時,亞伯拉罕為了掩飾自己以及撒拉對於耶和華的懷疑,在麵對亞比米勒的一連串質間的時候,不得不進行強辯:“我以為這地方的人總不懼怕神,必為我妻子的緣故殺我。況且她也實在是我的妹子,她與我是同父異母,後來作了我的妻子。當神叫我離開父家飄流在外的時候,我對她說我們無論走到什麽地方,她都要對人說我是她的哥哥,這就是她對我的恩典了。”對於死亡的恐懼壓倒了一切,亞伯拉罕打著神的幌子來保護自己,並且用撒拉的名義來為自己的膽怯作掩護,失去了一個男性應該具有的尊嚴與人格。更為重要的是,他又以一個盲信者的麵目來扮演著先知的角色,甚至於禱告神,以醫治亞比米勒及其妻子女仆的不育症,使他們能夠生兒育女。

相形之下,倒是亞比米勒更富人情味兒,他不僅賞賜給亞伯拉罕大量的財物,而且還慷慨地說:“看哪!我的地都在你麵前,你可以隨意居住。”他又對撒拉說:“我給你哥哥一千兩銀子,做為你在闔家人麵前遮羞的,你就在眾人麵前沒有不是了。”可以說,亞比米勒是一個正直的國王,他的國是一個有義的國,而他自己實際上則是一個具有較高文明發展水準國度中的有道之君;而亞伯拉罕與耶和華,顯然是來自文明發展程度還不夠高的民族之人與民族之神,隻要看一看他們是怎樣對待撒拉這個妻子的,就昭然若揭了。

在文明發展尚處於比較野蠻階段的部族生活之中,是不存在血親**的觀念的,不僅同父異母的兄妹可以通婚,甚至親生父女之間也可以生兒育女。亞伯拉罕的侄兒羅得,自從跟隨著亞伯拉罕一起離開哈蘭之後,就獨自來到所多瑪居住,後來在耶和華毀滅所多瑪以後,羅得就帶著兩個女兒逃了出來,並且住在山上。於是便發生了類似於許多民族神話之中人類創造自身的故事,重演了一幕人類繁衍的喜劇。

他和兩個女兒住在一個洞裏,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們的父親老了,地上又無人按著世上的常規,進到我們這裏了,我們可以叫父親喝酒,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他存留後裔。”於是那夜她們叫父親喝酒,大女兒就進去和她父親同寢;第二天,她們又叫父親喝酒,小女兒起來與她父親同寢。這樣,羅得的兩個女兒,都從她父親懷了孕。

大女兒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摩押,就是現今摩押人的始祖。小女也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便亞米,就是現今亞捫人的始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