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世友嗜酒如命。但是,他愛喝的便是茅台酒。

全國解放後,他每月工資有幾百元,但是,他平時生活十分簡樸,夥食也很簡單,偶爾也曾自己動手烹調,用沙罐煨狗肉、蘿卜。他的錢常常救濟在他身邊工作的家庭有困難的同誌。

然而,兩者加起來也僅僅是他工資的一部分,而其餘的工資他是全部用來買茅台酒喝了。

許世友喝茅台酒公私分明,凡是公宴、外事活動,就喝招待所的茅台酒,有時為了接待客人、洽談公務,管理人員也給他幾瓶茅台酒應急之用。如果不是公事,公家的茅台酒絕對一口不嚐。有時苦於嘴饞,偶爾也錯把公家茅台酒當做自己的喝了,這如何是好,於是他便想出了個辦法,即在茅台酒存放的地方,嚴格劃分界線,在包裝茅台酒的白皮書上寫著“公”、“私”字樣,以示區別。如把自己的酒錯當公家的拿來用了,那就算了;要是錯把公家的拿來自己喝了,他就如數補上。他說:“大丈夫做事一鋸兩扇瓢,公是公,私是私,不要馬背上打屁,兩不分明。”

1985年9月中旬,許世友身患重病,醫生、家人都不準他喝酒,可他常常吞不下東西,便想違禁找酒喝,將軍的辦公室兼宿舍裏有一個衛生間,衛生間有半截櫥櫃,他悄悄把茅台酒轉移到櫥櫃裏,借上廁所為名,偷偷地喝上兩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