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道家概述

我們如今所說的“道”往往可以兼指道家和道教。事實上,道家與道教有著本質的不同。道家是一個哲學學派,道教則是一種宗教。但兩者擁有同一淵源,即先秦道家。

先秦時期百家爭鳴,道家、儒家、墨家、法家等都擁有各自的施展舞台。儒家和墨家是先秦顯學,道家的地位不及這兩家,沒有人數眾多的徒屬,但道家對於社會、人生和宇宙的獨特領悟,是其他任何一家都無法取代的。從道家誕生之日起,它的存在價值和生命力就一直不斷地在被彰顯。

道家思想的形成正是源於老子。道家形成之初的春秋末期,道家尚未得名,直到漢代初年才用“道家”一詞來命名由老子開創的這一哲學學派,當時亦稱“道德家”。司馬遷的父親司馬談生活的時代正值道家流行,他曾撰文《論六家要旨》以闡述道德、儒、墨、名、法、陰陽這六家的主旨與得失。作為一個道家的忠實信徒,他給予了道德家也就是道家以最高的評價,認為道家兼具其他五家之長,又避免了五家之短,是治國修身的首選。

司馬談所討論的道家實際上是黃老學。這涉及到先秦時期道家的內部派別問題。東漢史學家班固的《漢書?藝文誌》中收錄了37種,共993篇的道家著作,其中大部分是先秦時期的作品。通過對其進行分類,可將先秦道家區分成老子學派、莊子學派、黃老學派、楊朱學派、列子學派等。這些學派擁有道家思想的一般特點,又在各自的思想重心上有所不同,或偏於治國,或偏於治身。

以“道”為本,自然無為,輕物重生是道家學派的共同特點。

“道”是道家思想的核心,也是道家之所以被稱為道家的原因所在。先秦時期講“道”的學派不止道家一派,但談論的範圍大都局限於人事,屬於人道;道家之“道”源於天道,卻又有所不同。當時的天道指的是日月星辰運行的軌道或法則,“道”則是天地萬物的本原。這一思想由老子提出,並為道家各派所接受和堅持,成為道家思想最核心的內容之一。道家是中國哲學史上第一個通過“道”的概念,探討了萬物本原問題的學派,它開辟了中國形而上學的傳統。

道家提出“道”的目的,實為解決社會政治問題和人生問題,在對“道”的具體論述中,道家各派都強調“無為”。“無為”是“道”的一個主要性質,根據“道”所關注的問題的不同,“無為”可以是一種治國方法,也可以是一種生活態度。當強調治國時,統治者若想“無為”,就要舍棄自己的意誌和欲望,讓百姓以一種自然的狀態生存和發展。當強調治身時,“無為”又近似於莊子所提倡的“逍遙”,個人應該追求一種自由自在的生命感受。

道家重視生命的價值,外物在生命麵前時無足輕重的,比如功名與利祿。老子就強調身要重於“名”和“貨”,要求統治者重身、貴身。之後的道家學派都發展了輕物重生的思想,楊朱學派甚至倡導“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如此的“一毛不拔”,可謂將道家重生輕物的態度推向了極致。

莊子在《莊子?天下篇》中提出的“內聖外王”,很準確地概括了道家所關心的兩大基本問題:治身與治國。道家各學派都極力追求兩者的貫通與統一,卻也表現出一定的偏向性。大致上,老子學派和黃老學派更重“外王”的治國,楊朱學派、列子學派和莊子學派則重“內聖”的治身。

老子與黃老學派

莊子對老子的繼承與發展

“老莊”是後人對老子和莊子的並稱。莊子是戰國時期的宋國人,是先秦道家的另一位代表人物。他繼承和發展了老子的思想,表現出了更加灑脫、自然的道學氣息。莊子思想關注生命,以修身為主旨,是對“內聖”治身思想的極致發揮。

莊子接受老子“道”是萬物本原的思想,又在具體的認知上存在一定的差異。莊子支持老子“道”為“無”的觀點,但同時更加關注“道”中關於“存在”的內涵。讀過《莊子》的人一定會對書中“道”所表現出的無窮無盡的多樣性和創造性而感到驚異。莊子以他奇特的思維和豐富的想象力,為我們確切地描述了不可描述的“道”,突破了老子將“道”的存在歸結於具有一定局限性的自然上。

老子對於人類領域的探求帶有原始主義的不足,試圖將人們從高等文明的扭曲環境中解脫出來。莊子的慧眼在看出了老子聖賢觀點中的矛盾:聖賢有意識地設計方案,使人們遠離文明狀態。他則試圖探求“道”在人類領域中發生分離的原因。

莊子強調“齊物”,主張超越事物間的差別,對所有有限存在進行絕對公平的認識,避免用大小、好壞、是非等主觀傾向看待外物,打破人以自我為中心的精神限製,達到萬物齊一的境界。齊物論是莊子哲學的巔峰。莊子認為,人類的意識存在病態的缺陷,這種病態使人們的注意力集中於變化無窮的周邊世界,在審視外界的過程中,人們通過各種形式將自己的喜好厭惡和是非標準固定成型,即使生命和周邊世界的有限存在一步步邁向死亡,人們也抱著自己的準則執迷不悟。他覺察到,人們隻要互相貶斥對方是錯誤的,就能對同一事件擁有完全迥異的意見和看法;然而對同存於“道”中的個體而言,又哪裏有什麽正確與錯誤之分呢?

假如一個人能夠“齊物”,他便能獲得“逍遙”。逍遙是莊子哲學的又一重要概念。一個 “逍遙”的人,即是一個無矛盾地生存於世界之中,達到了個體精神解放的最高層次的人。莊子的解放是一種主觀形態的解放,是一種承認矛盾存在的基礎上的心靈釋放——矛盾客觀存在,但我們要學會讓自己擺脫矛盾而自由存在。莊子倡導以“無為”達“逍遙”,此“無為”又不同於老子的“無為”。老子的“無為”是一種政治原則,莊子的“無為”則是一種心靈不被外物所拖累,自由自在、無拘無束的狀態。在“無為”的狀態下,人們拋棄了私心,不汲汲於功名利祿,得以“乘天地之正,而禦六氣之辯,以遊無窮”。這種“心”“道”合一的境界的追求,正是《莊子》中的名篇《逍遙遊》的主旨。

黃老學派的流變及影響

“黃老”之“黃”指的是傳說中華民族的始祖黃帝,“老”則指老子。黃老學派是以黃帝為依托,發揚老子思想的一個學派。

黃老學派最初形成於戰國時代的齊國,後逐漸成為先秦道家的主流學派。盡管黃老學派和老莊思想都蘊含了老子的思想,但二者有著明顯的不同,甚至在某種程度上存在著較大的分歧。

與法家的聯係密切,是黃老學派的重要特征。黃老學派既講道德,又主刑名,既尚“無為”,又崇“法治”。它強調“道生法”,為了營造良好的社會秩序,它要求統治者“虛靜謹聽,以法為符”,不受任何幹擾,一切以法律為準繩。黃老學派具有明顯的道、法結合的性質,其法的思想主張主要來源於先秦法家。

最初的黃老學派的成員,是戰國時產生於儒家、墨家、法家、名家等各派的一群特殊人物。由於受到黃老思想的影響,他們身上形成了一種道家氣質。他們具有獨立的精神,不受社會環境中真假、善惡觀念的影響。他們冷漠無情地對待外部世界,外界給予他們的侮辱、謾罵他們全部能夠忍受,因為他們知道這些東西無法玷汙他們真正的尊嚴。

黃老學派帶有明顯的社會目的性。司馬談就曾以“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來歸結其特點。黃老之“道”是一種工具,它必然與老子、莊子之“道”有別。

老子以“道”為基礎,樹立了“自然主義”的基本精神,主張“無為”和“道法自然”。黃老學派在此基礎上,將政治秩序同樣歸入“自然”的範圍,認為製度和文明本身就是“道”的具體表現。由於學黃老之術的人內心平靜,不以偏見和自己的價值判斷來看視外物,他們的生存狀態是自由的,不受製於人的,他們因此能夠得出“法”是“道”的終極體現這樣無瑕疵的觀點。慎到就是秦黃老學派的代表人物,他早年曾“學黃老道德之術”,後來思想主張由道入法,被認為是先秦法家的代表人物之一。慎到非常重視法律的作用,他堅決主張“法治”,認為“治國無其法則亂”。為了保證“法製”的順利施行,他又提倡重“勢”。君主隻有掌握了權勢,人民才會敬畏和順從,法律的執行才能順暢進行。慎到還倡導“無為”。他的“無為”具有特殊的涵義,包含了“君臣之道,臣事事而君無事”的思想,即國君不做事,具體工作要在“事斷於法”的前提下讓臣下去作,通過調動臣下的積極性,發揮他們的才能,達到“事無不治”的目的。

黃老學派在西漢初期得到了很好的發展和重用,同時表現出了一些新的特點和傾向。

漢初的統治者以秦亡為鑒,喜好黃老之術,實行休養生息的“無為”政治,造成了黃老之學盛行的局麵。他們改造了先秦的黃老之學,“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形成了儒、道、法三者相互滲透的新的黃老之學。先秦黃老思想並提道、法,並以法為重,不談儒家之“禮”或“德”。漢初的黃老之學既強調“無為”之“道”,又重視法的作用,同時反複強調“禮”“德”的功用,主張“德刑相濟”。在對法律的重視上,漢初黃老之學堅決主張“明法”,既要明立法,又要明執法。鑒於亡秦的煩苛法令,漢初又主張“約法省禁”,以簡易的法令和寬平的刑罰來達到安民的目的。

在新的黃老思想的主導之下,漢初的休養生息政策成果顯著,安定社會、恢複經濟、緩和階級矛盾和統治集團內部矛盾的目的得以較快達成,並且成就了後世稱頌的“文景之治”。黃老學派還對我們古代法律思想的發展意義重大。它不僅為漢代法律思想的形成和發展奠定了基礎,也為由秦朝的法家法律思想向西漢中期及之後的儒家法律思想的轉變發揮了過渡性的橋梁作用,為中國封建正統法律思想的確立創造了前提。

現代新道家

在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下,在全球化的大浪潮中,傳統文化需要與時俱進,在保存傳統精華的同時適應現實、更好地服務於現實。與此同時,各國的傳統文化隨著打開的國門走向世界,不同的民族文化相遇,會導致衝突,會產生競爭,卻也可以溝通、對話,互補、協作。既留存傳統之精華,又與時代同步,有所發展前進,是民族文化在現代得以獨立存在並持續發展的基本條件。

道家、儒家和佛教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三大組成部分。漢末魏晉之後,儒釋道合流成為風氣。儒道釋合流,影響了之後的中國曆史和文化進程。此三者都是塑造中國文化和中國人的重要因素。其中,儒家、道家是形成於中國本土的思想形態,是中華民族精神生命的最基本組成,是中國民族文化傳統的根係所在。儒道兩家因中華民族的存在而存在,因國人思想意識的發展而發展。

道家在今日依舊擁有相當多的追隨者,其中有真正出家入教做道士的,也有學習道家思想和武術、養生術等。現代的道教一般被認為是遠離塵囂,潛心修道的世外清淨之地。天一教和全真教是現代道教的兩大基本派別。天一教創立於漢代,尊奉老子為教祖,信徒稱為火居道人,擁有結婚的權利。全真教在南宋時創立,提倡修行“全真”,教徒禁止結婚。在新的時代背景下,道家已發展成為現代新道家。

現代新道家絕對不是對傳統的道家、道教的否定,而是一種繼承。但它又不是古代道家的現代翻版,而是一種發展的繼承。新道家之所以為“新”,是因為它相對於老子、莊子等的道家思想而言,擁有形式的新和內容的新。簡言之,現代新道家之“新”,在於它有現代意義上的新。

新道家將自己置於世界範圍的思想體係之中,立足中國,放眼世界,以普世化和普適化為核心目標。世界哲學殿堂中的智慧多種多樣,道家既是中國的古老哲學,又是屬於世界的智慧財富。道家產生於中國,又在華夏土地上曆經了兩千多年的發展,道家的一些思想早已成為流淌於中國人身體內的血液。中國人勤勞善良、寬容平和、冷靜沉著的民族性格的形成,離不開道家的潛移默化。對於這片有存在基礎的土地來說,道家在中國的傳播無疑比跨國界、跨文化的傳播要順暢得多。與此同時,現代新道家也在海外開拓了“市場”,擁有大批的“洋徒弟”。於2007年第一次舉辦的《道德經》大型國際論壇,以交流和宣揚道家文化為宗旨,每年都會吸引來自世界幾十個國家和地區的道家代表、道學者和道家愛好者的參與,被海內外媒體譽為“傳統與現代的共鳴、思想與文化的盛宴”。

現代道家之所以能夠走向世界,在異國他鄉收獲自己的擁躉,除了它自身難掩的思想光芒,它因時勢而變,擁有適合現代社會的思想主張,也是其中重要的原因。

基於人和萬物都是秉承著同樣的道而生化出來的思想根據,道家主張用中道和合的原則來處理自身與他人、人與自然的關係。因為由“道”而生,人與人、人與物在本質上是平等的,人性是同源、同質的。我們要遵循萬事萬物發展變化的規律,成就人與人的和諧相處,以及萬物的生生不息。以這種原則來看視我們的人際關係,簡單說來,就是看人不分貧富貴賤,平等待之的同時,又要積善祛惡,扶弱濟貧。這就是老子在《道德經》中所倡導的“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之“損有餘而補不足”。將老子的古老智慧現代化,我們可以依次做些什麽呢?其實,生活就是我們實踐道家思想的廣闊舞台,我們都是自覺或不自覺的“道家人”。

道家“以清靜為治”,主張清心寡欲、濟弱救困,反對損人利己。他們提倡中和的原則,以寬容之心看世待物,尊重他人、敬護老幼是道家基本的原則要求。道家中和的原則,又可引出我們今日非常關注的公正原則。對公正原則的堅持和倡導,是曆史上道家批判儒家的重要原因。在倫理方麵,公正和平等原則的體現,就是防止倫理的異化。在道家眼中,儒家的倫理道德恰恰是反其道而行的。儒家仁、義、禮、智、信等倫理規範在貫徹到現實生活時,往往會發生異化,由一種社會性的公共規則淪落為少數人的工具和玩具。新道家認為,就現代社會而言,我們仍有順著古時道家所倡導的“自然”大道,遵循其生而平等的觀念,以治療社會存在的倫理異化。

公正和平等原則貫徹於政治,表現為一種現代意義上的民主觀。新道家主張將西方的個人權利的觀念和以此為基礎的保障其“法治”和“自由”秩序觀吸收進來,對傳統道家的民本觀進行改造,使之能夠更好地發揮其社會功用。傳統道家推崇以聖王之“無為”以達到“無不為”的完美政治。統治者不幹涉百姓的行為,百姓以其高度的“自治”,成就理想的社會政治秩序。如此,上之“不治”使下之“自治”成為可能,下之“自治”又造就了整個社會的“不治之治”。“自治”是新道家法製民主的特色,這一民主理想的實現,需要有自由、開放、批判、包容的社會理念,其中以自由為頭等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