徹夜點蚊香留下的氣味,苦瓜炒豆豉的苦香,陽台上的衣服是用竹竿穿起來晾出去的,因為住在山下,風大,怕被刮走。都是舊衣服,穿了太久也洗了太多次,那洗舊的棉花才有的綿軟和熨帖,幾乎追隨了我身體的形狀……寫寫稿,看看山色,心裏,慢慢就回放起那首懶懶的《老夏天》。

很多女性都有強烈的購物欲,看見賣場或電商廣告上的新衣服就心動,恨不能立刻收取囊中,即使衣櫃裏已經滿倉滿穀,飛不進一隻蒼蠅,還是想買。每天一上網,就是撲麵而來的各路電商廣告、商品推送,我會生出恐慌,那些色彩繽紛、款型別致、堆滿倉庫、掛滿衣架的衣服,一件推搡著一件,它們都是些性急的產品,做出種種媚態,大聲嘶喊著自己的存在,隻為了讓人注目。那些衣服,是踩著流行的節拍大批量複製出來的,它們不需要追求精工細作的質量,因為容易穿壞也不怕,那樣更能促進消費,反正每年的風尚都在變。

大量的購物真能滿足一個人嗎?占有數量和滿足度倒是往往成反比,購物狂都是越吃越餓的饕餮。就像愛得少的人,往往更懂得愛情……我想,這是因為產生關係的能力、深度,比數量更能體味一個事物的質感。

我覺得衣架上那些簇新的衣服,罩著塑料袋,筆挺的版型是漿過的效果……那是一件和我尚未建立關係,完全可以屬於任何一個人的、沒有血肉感的“物”,不曾和我體溫相依,或是成為某件曆史事件的代表著裝,出沒在記憶裏。新衣是“戀物迷心”,而穿久的衣服和我一樣,在夏日冬寒中老去了,結成了“時間的果”,那才是“我的”。

在日本工藝大師赤木明登的訪談錄裏,他采訪了一位女服裝設計師:阪田敏子。她開著一家很小的服裝店,她說:“很多人說把我的衣服穿得最妥帖的是我老公,我覺得那是因為他穿一件衣服就穿好多年。衣服慢慢磨損、變舊,與人越來越貼合。這麽慢慢地,把一個東西馴養成自己的。”——而我第一次在文學中看到“馴養”這個詞,是在《小王子》中,在一個奇怪的星球上,小王子遇到了狐狸。“來和我玩吧”,小王子向它提出請求,狐狸說不行,說它沒有經過馴養。小王子問什麽叫“馴養”,狐狸說就是“建立情感聯係”。

上個月,去朋友的陶社喝茶,他給我看一個鎦金的杯子,這是一種現代陶瓷工藝,不同於以往的嵌金或貼金,這是把金片通過化學方式熔到杯壁上去,年代久遠後,這個金色會慢慢褪淡,就像紫砂壺被長期養護之後的溫潤,在杯子的色彩上,可以看到時間的痕跡。“有人天天給紫砂壺澆茶水,想快點把它養出來,其實不必要,就是要慢慢地等候時間的效果嘛……”朋友說。茶道中,很多茶具是家傳的,通過集中使用、反複使用,產生手與物的情感關係,積累出一種物的體溫。

包括一段感情,在初始階段,你怎麽能分辨出,那是**、荷爾蒙反應還是新鮮感呢?感情的初段,都麵目相似。淺表關係,和許多人都能建立,而隻有時間,能讓你們彼此烙下對方的印記。

我喜歡那“舊”,以及那時間才能帶來的,對彼此的確認和歸屬感。

我想,喜新的和喜舊的,是兩種類型的人吧。前者愛新鮮,喜歡事情的初始階段,轉向靈活,學東西,建立感情,都很容易上手,但無常性,後者則相反。當我和前者在一起,有時會生出那種老師在給複讀學生上課的感覺,覺得自己老是用陳舊的語氣、句式,說一些陳舊的事。笨拙地轉了幾個話題之後,聆聽方都毫無興奮度,發現對方心意闌珊,我也很沮喪,用語言形容那種難受就是“我為自己的陳舊感到抱歉”。而對和我同樣性格的人,可以安心地享受寥寥幾句低密度對話,生出鬆弛感。雖說相見亦無事,但無事亦喜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