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vs蘭,正文無關,不看也罷)

啟城高中迄今為止最令人遺憾的一對官配是林澤華和蘭貝妮。

當年的才子佳人故事簡直傳遍這一區的大街小巷,連校門口賣煎蛋餅的老婆婆都知道這兩人堪比連體嬰,每天早晚都能見到他們一起上學一起回家的身影。

而學校裏的老師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不是說老師們默許了他們早戀。

啟城高中校規嚴格,早戀這種事絕對不允許,更何況他們還差了一個年級。

但他們還真不是談戀愛。

他們隻是關係很要好很要好的朋友。

要好到什麽程度呢?

好到對對方家庭知根知底。

好到兩個人學習成績都很優秀,同時排進各自年級前十。

好到所有人都以為他們是一對。

可他們真的隻是朋友。

或許,可能比朋友再好一丟丟。

但是,總之就止步在男女閨蜜的那種關係。

沒有再往前逾越一步。

這也是他們兩人共同的好友們不解的地方。

或許如世所說,學霸的世界,沒人能懂。

他們的決裂是林澤華高三畢業那年。

林澤華去美國讀書,從這以後,這兩人就再沒聯係了。

不知道內情的人以為距離總是感情的一道坎,

再好的朋友,隔了一整個太平洋,約七個時區的距離,總會漸漸生疏。

更何況他們是不同性別的兩個人,又處於青春期,每個人總會長大,總會見到外麵的世界,認識更多人。

殊不知,在林澤華去美國前,寫過一封信給蘭貝妮。

那是一封表白信,回顧了他們整個高中的點滴。

他和她第一次的見麵。

他們曾經一起參加的比賽,一起獲獎,一起跨年,一起野營。

他們有一樣的興趣,也有相似的愛好。他們雖然不同級,但卻又很多共同話題。

他覺得她是最懂他的人,而他似乎眼裏隻有她,他預測自己將來的眼中進不了其他人了,所以他願意跨出那一步,先她表白。

他問她要不要和他交往,成為比朋友更親密的關係。

可是,她拒絕了。

她被這突如其來的表白嚇到了,手足無措,果斷拒絕。

這是沒人知道的一段,連最好的朋友都不知道。

而至此之後,他們就成為了陌生人。

他們在不同的國家,不同的學校生活,

他有了新朋友,她也有了新的生活。

他們各自成長,各自優秀。

他們在世界各角落旅行,留下足跡。

但他們再沒遇見過。

仿佛,從此消失在彼此的世界裏。

哪怕逢年過節他回國參加朋友的聚會,也沒有遇上。

他們是真的分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