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芳鄰黎明(3)
栗致炟是一個人走進黎明家的,這已是老規矩了,他與黎明接觸交流,兩人都是一對一地對坐,夫人們並不列席。今天這種場合,照理說應當是兩家團聚共慶才會有氣氛,可是,兩家的女兒都在學校寄宿就讀,她們到星期六才會回家,黎明又知道栗致炟的妻子羅虹不怎麽喝酒,讓她來作陪,就不大合適了。再說,女人坐在身邊,還影響男人說話。
見栗致炟進了客廳,黎明將他讓在雙人沙上坐下,保姆立馬端上一杯熱茶。黎明說,把準備的小菜也端到這兒吧,我們倆就不坐餐廳了。他是在吩咐保姆。
栗致炟問黎明:嫂子呢?因為他進屋後沒現黎明的愛人。
“你嫂子的單位周末有個活動,她晚會兒才能回來。”
說話間,保姆已端上四個小菜,又送上一瓶三十年陳釀茅台高度酒和兩隻酒盅。黎明打開了酒,將酒倒入盅內。
“今天破例,不喝紅酒喝白酒,過過癮。”
“客隨主便,弟隨兄意嘛,嘿嘿。”
栗致炟與黎明私下總愛稱兄道弟,也是在下鄉當知青時養成的習慣。那時候,他們那夥兒人都愛稱黎明為大哥,盡管黎明並不比他們大多少,但是大家總覺得黎明比他們成熟、老練多了。即使有那知青比黎明年長的,也喊黎明大哥,那時候,這種大哥的含義不隻限於年齡大小的概念,而是一種綜合能力高低排座次的標誌。
“好長時間沒在一塊兒坐了,致炟,你算算,有幾個月了?”黎明指的一塊兒坐,是說交流思想的意思。
“至少兩個月了,還是過年前坐過一次。”
栗致炟邊回憶邊說著,同時把黎明遞上的中華煙燃起來。
黎明舉起酒盅,說:“來,致炟,為你的晉升幹杯。”栗致炟同時也舉起酒盅,兩盅相碰,異口同聲地道出:“幹!”
黎明又為兩個空盅斟滿酒,兩人動了動筷子,接著兩隻酒盅又碰了一下,隨著這下碰撞,黎明說道:“這杯酒,為感謝以往你對法院工作的支持,幹!”
“幹!”
黎明這句“台詞”勾起栗致炟不少聯想,是的,在很長一段時間,他和黎明的工作還是有不少接觸的。作為市中級法院,與他們直接接觸的市委領導是政法委書記。再往上就是市委書記和市人大主任了。可是,身為常務副市長的栗致炟,卻時不時地要去找黎明院長。其實,他找黎明多是有求於院長,若不是這種況,一個常務副市長與一個市法院院長,在工作上並沒有緊密的關係。然而,黎明幾乎沒有主動找過他,也是因為院長無求於常務副市長的緣故吧。這時,黎明道出感謝他以往對法院工作支持的話,栗致炟油然生出一種愧疚緒,因為自己並沒有怎麽支持黎明的工作,倒是給他找過不少麻煩。所以,他馬上應對道:“老兄,你弄反了,是你一直在支持我,我該敬酒向你表示感謝。”
“哪裏的話,來,倒上。”黎明又將空盅斟滿,又遞上一支中華煙,他自己卻不吸煙,但是他並不反對別人吸煙,而且總是為吸煙的客人準備上好的煙及煙具(火機、火柴、煙缸之類)。
常務副市長常去麻煩法院院長,也是身不由己。也是因為經常有一些大案要案,這些案子往往牽涉到政府要人,這些要人有的是市長的得力幹將,有的是政府的中堅分子,有的就是他的親信或由親信來說的人物。這些案子最終要由法院判決,其中有債權債務之爭,失職瀆職之嫌,直到刑事犯罪等等,五花八門,應有盡有。遇到這種事,政府的人總想給政府的當事人說說話,能開脫的盡量開脫,能從輕處理的盡量從輕處理。因為這類案子多是因工作而造成的,平時幹部們跟著領導努力工作,遇到麻煩,當領導的不能甩手不管吧,倘若一個領導落下個“不顧同誌”,甚至“不管下級死活”的輿論,那就糟了,以後他就沒有號召力和凝聚力了。所以做領導的,遇到這種事,該出場時是不能躲閃的。這一點,黎明是能理會的。但是,理會隻是理會,至於怎麽判決,則是又一回事。這方麵,黎明有黎明的原則。當第二盅酒下肚,剛剛坐上市長交椅的栗致炟已開始覺察,今日黎明請他小酌,絕非簡單的人之常的慶賀活動。他很快想到了在大年初三生在省城的那場火災,那場一下燒死二百餘人的惡性大火,至今尚未定性是重大責任事故還是壞人故意縱火的刑事犯罪。直到他做市長前夕,持兩種不同意見的官們還在為事故的定性爭論得麵紅耳赤,難決雌雄,且雙方勢均力敵,不分高下,弄得市長、書記也統一不了認識。如今老市長已調離鍾南省,這個黎明顯然是想叫新任市長亮出自個的態度吧。想到這裏,栗致炟方感到這場小宴的分量。然而,他並不挑明這種想法,隻是準備著對付對方的進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