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句老話,叫做“嚴於律己,寬以待人”,意思是說要用嚴格的標準來要求自己,用寬泛的標準來要求其他人,也是國人寬厚性情的一種表現。可是,真的能夠做到這八個字的人實在是很少,更多的是以下三種人。

第一種人能夠做到前者,但是對於他人也一樣地以嚴格的標準來要求,比如海瑞。海瑞是個眾所周知的清官,對待自己到了近乎苛刻的地步,家內一貧如洗,吃的蔬菜要靠自己來種。據說海瑞的母親生日,海瑞買了兩斤肉,居然朝野振動,引為奇聞,可以想見海瑞平時過的是怎樣貧困的日子。當年明月在《明朝那些事兒》第五部裏麵如是描述海瑞:沒錢買菜,沒關係,自己種;沒人幹活,沒關係,自己幹。這是怎麽樣一種大無畏的對工作和組織負責的精神啊。可是大家為什麽都躲著他?

因為他不但對自己狠,對其他人也狠。凡是海瑞在的地方,沒人貪汙——沒人敢貪汙。海瑞走了,大夥兒都跟送瘟神似的。沒辦法,海瑞海青天他就是個神仙,沒有七情六欲生老病死,可是其他人不是,身為人,不作奸犯科,好歹也會有點口腹之欲喜歡享受吧,不行,海瑞不讓。

海瑞所到之處,眾人避之唯恐不及。所以後來的宋神宗很聰明,他“重用”海瑞,給他很高的官職,但是不給他實權——你不是把自己當做無欲無求的神嗎,那好,你就在神龕裏麵好好待著享受香火吧。

海瑞是這樣的人,對待自己和他人都苛刻,曆史上還有另外的兩個人,是兄弟倆,也試圖用自己的好惡和善惡觀去影響甚至幹涉其他人,這倆人其實也挺出名——伯夷和叔齊。

伯夷和叔齊兄弟倆是商末孤竹國國君的兒子,伯夷是長子,叔齊是次子。按照當時的繼承製度,應該由伯夷來繼承國君之位。老孤竹國國君喜歡叔齊,想立叔齊為太子,但是伯夷並沒有過錯,因此左右為難。後來,老孤竹國國君死了,叔齊就找到伯夷,對他說:“大哥,父親去世了,你是長子,理應繼承王位。”

但是伯夷不肯,他推辭道:“父親屬意於你,我們還是應該遵從父命。”

兩人相持不下,伯夷就逃走了,他以為自己走了,叔齊沒辦法就會繼承王位了,但是沒想到叔齊也跑了。孤竹國的兩位王子都不肯繼承王位,國人隻好另外立了一個國君。

這兩位王子跑啊跑,居然又遇上了。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嗯,明白了,誰也沒當國君,好,大家誌向是一樣的,不能因為一個國君的位子破壞我們兄弟情誼!以後大家一塊跑!

他們二人聽說西伯侯姬昌治下百姓安樂富足,於是商量了一下,準備一起到姬昌的地盤生活。但是商末交通那是相當的不發達,他倆雖然是王子,但是是逃跑的王子,估計也未必能買得起馬,想必主要交通工具還是雙腿,所以行進速度十分緩慢。

等伯夷和叔齊兄弟到了目的地,西伯侯姬昌已經死了,他的兒子周武王姬發揭竿而起,要率領各部落討伐暴君紂王。

這兩兄弟聽說此事,大吃一驚,打聽了武王伐紂的路線,事先在路旁等候。看到周武王車馬近了,伯夷和叔齊從路旁出來,拉住周武王的馬,勸諫說:“你的父親剛死,你就妄動幹戈,這算是孝順嗎?你是臣子的身份,發動戰爭的對象卻是君王,這算是仁義嗎?”

周武王左右看他倆胡說八道,就想殺死他倆。薑太公阻止他們,告訴他們說:“這兩個人是有原則的人,不要為難他們,放了他們吧。”於是左右把伯夷和叔齊拉到一邊,人馬揚長而去。

周武王伐紂成功,大周統一中原後,伯夷和叔齊仍然認為周武王此舉是反對自己君王的不義之舉。他們因為厭惡周武王的這種行為,甚至不齒於吃周朝的糧食。伯夷和叔齊一同隱居於首陽山,以吃野草為生。

其實可以想見,隻以野草為食肯定是吃不飽的,所以他倆很快就要被餓死了。伯夷和叔齊感覺到自己命不久矣,於是寫了一首歌,歌詞如下:“登彼西山兮,采其薇矣。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神農、虞、夏忽焉沒兮,我安適歸矣?於嗟徂兮,命之衰矣!”不久後,伯夷和叔齊就餓死在首陽山上。

古人經常作歌以明誌,比如曹操的《短歌行》係列最後兩句都是一樣的“幸甚至哉,歌以詠誌”,伯夷和叔齊臨死前作的這首歌也是一樣的目的。他們借這首歌的歌詞來表達自己畢生的精神追求和對周武王行為的否定。

“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就是批評周武王的話。他們認為周武王伐紂是以暴易暴的暴力行為,不是正確的解決問題的方法。對於他們這種觀點的評價,我個人十分讚同毛澤東在《別了,司徒雷登》中的觀點。毛澤東說,唐朝的韓愈寫過《伯夷頌》,讚美的是伯夷這樣一個對自己國家的人民不負責任、開小差逃跑,又反對周武王領導的人民解放戰爭,頗有些個人主義思想的人。

我覺得這種說法很有道理,伯夷和叔齊首先是對自己國家不負責任的人,作為國君的兒子,前任國君希望能夠繼承自己王位的人,管理自己國家的子民是他們的責任,但是他們為了一己之私,為了自己所謂的兄弟之誼,置自己的責任於不顧,他們有什麽立場來批評周武王呢?按照他們的理論,周武王是方法錯誤,而他們的思想從根本上就有問題。

而且,他們憑什麽以自己的為人處世的標準來要求周武王呢?他們有他們做人的原則,周武王也有自己做人的原則。伯夷和叔齊剛愎自用到認為隻有自己的標準才是正確的?與自己的原則相悖的就是錯誤的。

《論語·述而》中有這樣一段關於伯夷、叔齊的對話。

入,曰:“伯夷、叔齊何人也?”

曰:“古之賢人也。”

曰:“怨乎?”

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

這話客觀來看並不全麵。伯夷和叔齊,說不吃周朝的食物就不吃,最後餓死果然是求仁得仁。但是要說他們沒有怨恨,那也是錯誤的。他們阻攔周武王,認為他師出無名,但是周武王得到了天下人的愛戴,而且打敗了紂王,得到了天下,用事實證明他們是錯誤的。伯夷和叔齊如此自負,自負到認為可以用自己的標準作為天下人的行為標準,結果反而是自己阻攔的人成功得了天下和人心,他們心內又怎麽會沒有怨恨?

像海瑞和伯夷、叔齊這樣的人,以同一標準對待自己和他人,可以用“自以為是”來形容,而有的人就隻能用“卑鄙”來形容,他們是對自己的標準寬而對他人的標準嚴格,比如那個著名的州官田登和他著名的告示。

陸遊在他的《老學庵筆記》中記載了北宋時期太守田登的“事跡”。古代有避諱的傳統,一般來說是百姓避皇室的諱,後代避先人諱,而田登這位太守可不一般,他要求全州百姓都避他田登名字的諱。

田登為人蠻橫,因為自己名字是“登”,所以不允許州內的百姓在談話和書寫的時候涉及到“登”字,甚至發展到涉及到任何一個與“登”字有關的字都不可以。誰要是觸犯了他的規定,便要被扣一個“侮辱地方長官”的罪名抓起來,重則判刑,輕則挨打。

有一年,元宵節即將到來,按規定州城裏麵要放三天焰火、點三天花燈來慶祝,而州長官照例要貼出告示,讓百姓前來觀賞焰火和花燈過節。可是這次卻難為了寫告示的官吏,寫“觀燈”,就觸犯了太守的忌諱,肯定要觸黴頭的;不寫“觀燈”,又沒法說明事情。到底該怎麽寫,才能又敘述清楚,又繞開太守的禁忌呢?

到最後,負責寫告示的官吏靈機一動,用“火”字代替“燈”字,完成了這個告示,貼出去公示百姓。

百姓看到州府衙門貼出了告示,都紛紛圍上來觀看,結果一看便都喧嚷起來。原來,告示上寫的是:“本州依例放火三日。”不少外地人看了大為吃驚,問清緣由後不禁譏笑道:“現在的世道,真是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啊!”

田登由於這個著名的告示而流傳千古,雖然並非“流芳”,然而也因此家喻戶曉。按照常理推斷,想必“登”這個字,在田登自己的口裏是無所謂忌諱與否的,自己的名字自己當然可以隨便說,但是州長官大人的名諱,當然不是宵小百姓口中可以隨意吐出的,如果說了,自然是要受到懲處的。

遇到像田登這樣寬以待己、嚴以待人的人,或是遇到對待自己和他人一樣嚴格的人,到底是哪種更好些,還真是不好判斷。孔子說,過猶不及,大抵就是指這樣的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