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所要說明的“數學”這一個詞,包含著算術、代數、幾何、三角等。用英文名詞來說,那就是Mathematics。它的定義,照平常的想法,非常簡單、明了,幾乎用不到再說明。若真要說明,問題卻有很多。且先舉羅素(Russell),他在所著的《數理哲學》中提出的定義,真是叫人莫名其妙,好像在開玩笑一樣。他說:“Mathematics is the subject in which we never know what we are talking about nor whether what we are saying is true.”

將這句話粗疏地翻譯出來,就是: “數學是這樣一回事,研究它這種玩意兒的人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幹些什麽。”

這樣的定義,它的惝恍迷離,它的神奇莫測,真是“不說還明白,一說反糊塗”。然而,要將已經發展到現在的數學的領域統括得完全,要將它繁複、燦爛的內容表示得活躍,好像除了這樣也沒有別的更好的話可說了。所以伯比裏慈(Papperitz)、伊特耳生(Itelson)和路易·古度拉特(Louis Couturat)幾位先生對於數學所下的定義也和這個氣味相同。

對於一般的數學讀者,這定義,恐怕反而使大家墜入五裏霧中,因此撥雲霧見青天的工作似乎少不了。羅素所下的定義,它的價值在什麽地方呢?它所指示的是什麽呢?要回答這些問題,還是用數學的其他定義來相比較更容易明白。

在希臘,亞裏士多德(Aristotle)那個時代,不用說,數學的發展還很幼稚,領域也極狹小,所以隻需說數學的定義是一種“計量的科學”,便可使人心滿意足了。可不是嗎?這個定義,初學數學的人是極容易明白、滿足的。他們解四則問題,學複名數的計算,再進到比例、利息,無一件不是在計算量。就是學到代數、幾何、三角,也還不容易發現這個定義的破綻。然而仔細一想,它實在有些不妥帖。第一,什麽叫作量,雖然我們可以用一般的知識來解釋,但真要將它的內涵弄明白,也不容易。因此用它來解釋別的名詞,依然不能將那名詞的概念明了地表示出來。第二,就是用一般的知識來解釋量,所謂計量的科學這個謂語也不能夠明確地劃定數學的領域。像測量、統計這些學科,雖然它們各有特殊的目的,但也隻是一種計量。由此可知,僅僅用“計量的科學”這一個謂語聯係到數學而成一個數學的定義,未免廣泛了一點兒。

若進一步去探究,這個定義的欠缺還不止這兩點,所以孔德(Comte)就加以修改而說:“數學是間接測量的科學。”照前麵的定義,數學是計量的科學,那麽必定要有量才有可計算的,但它所計的量是用什麽手段得來的呢?用一把尺子就可以量一塊布有幾尺幾寸寬、幾丈幾尺長,用一杆秤就可以量一袋米有幾斤幾兩重,這自然是可以直接辦到的。但若是測量行星軌道的廣狹、行星的體積,或是很小的分子的體積,這些就不是人力所能直接測定的,然而由數學的方法可以間接將它們計算出來。因此,孔德所下的這個定義,雖然不能將前一個定義的缺點完全補正,但總是較進一步了。

孔德究竟是十九世紀前半期的人物,雖然他是一個不可多得的哲學家和數學家,但在他的時代,數學的領域遠不及現在廣闊,如群論、位置解析、投影幾何、數論以及邏輯的代數等,這些數學的支流的發展,都是他以後的事。而這些支流和量或測量實在沒什麽關係。即如笛沙格(Desargues)所證明的一個極有興味的定理:“兩三角形的頂點若在集交於一點的三直線上,則它們的相應邊的交點就在一條直線上。”

這個定理的證明,就隻用到位置的關係,和量毫不相幹。數學的這種進展,自然是輕巧地將孔德所給的定義攻破了。

到了1970年,皮爾士(Peirce)就另外給數學下了一個這樣的定義:“數學是產生‘必要的’結論的科學。”

不用說,這個定義比以前的都廣泛得多,它已離開了數、量、測量等這些名詞。我們知道,數學的基礎是建築在幾個所謂公理上麵的。從方法上說,不過由這幾個公理出發,逐漸演繹出去而組成一個秩序井然的係統。所謂公式、定理,隻是這演繹所得的結論。

照這般說法,皮爾士的定義可以說是完整無缺嗎?

不!依了幾個基本的公理,照邏輯的法則演繹出的結論,隻是“必然的”。若說是“必要”,那就很可懷疑。我們若要問怎樣的結論才是必要的,這豈不是很難回答嗎?

更進一步說,現在的數學領域裏麵,固然大部分還是采用著老方法,但像皮亞諾(Peano)、布爾(Boole)和羅素這些先生們,卻又走著一條相反的途徑,對於數學的基礎的研究他們要掉一個方向去下尋根問底的功夫。

於是,這個新鮮的定義又免不了搖動。

關於這定義的改正,我們可以舉出康伯(Kempe)的來看,他說:“數學是一種這樣的科學,我們用它來研究思想的題材的性質。而這裏所說的思想,是歸依到含著相異和相同,個別和複合的一個數的概念上麵。”

這個定義,實在太嚴肅、太文氣了,而且意味也有點兒含混。在康伯以後,布契(B?cher)把它改變了一下,便這樣說:“倘若有某一群的事件與某一群的關係,而我們所要研究的問題,又單隻是這些事件是否適合於這些關係,這種研究便稱為數學。”

在這個定義中,有一點最值得注意,布契提出了“關係”這一個詞來解釋數學,它並不用數咧、量咧這些家夥,因此很巧妙地將數學的範圍擴張到“計算”以外。

假如我們隻照慣用的意義來解釋“計算”,那麽,到了現在,數學中有些部分確實和計算沒有什麽因緣。

也就因為這個緣故,我喜歡用“數學”這個詞來譯Mathematics,而不喜歡用“算學”。雖然“數”字也還不免有些語病,但似乎比“算”字來得輕些。

倘使我們再追尋一番,我們還可以發現布契的定義也並不是“懸諸國門不能增損一字”的。不過這種功夫越來越細微,也不容易理解。而我這篇東西不過想給一般的數學讀者一點兒數學的概念,所以不再往裏麵窮追了。

將這個定義來和羅素所下的比較,雖然距離較近,但總還是旨趣懸殊。那麽,羅素的定義果真是開玩笑嗎?

我是很願意接受羅素的定義的,為了要將它說得明白些,也就是要將數學的定義——性質——說得明白些,我想這樣說:“數學隻是一種符號的遊戲。”

假如,有人覺得這樣太輕佻了一點兒,嚴嚴正正的科學怎麽能說它是“遊戲”呢?那麽,這般說也可以:“數學是使用符號來研究‘關係’的科學。”

對於數學這種東西,讀者大都有過這樣的疑問:這有什麽意思呢?這有什麽用呢?本來它不過讓你知道一些關係,以及從某種關係中推演出別的關係來,而關係的表出大部分又隻靠著符號,這自然不能具體地給出什麽用場和意義了。

為了解釋明白上麵提出的定義,我想從數學中舉些例子來講,更方便些。

一開頭我們就看“一加二等於三”。

在這一個短短的句子裏,照句子法上的說法,總共是五個詞:“一”“二”“三”“加”“等於”。這五個詞,前三個是一類,後兩個又是一類。什麽叫“一”?什麽叫“二”?什麽叫“三”?這實在不容易解答。它們都是數,數是抽象的,不是嗎?我們能夠拿一個銅板、一支鉛筆、一個墨水瓶給人家看,但我們拿不出“一”來,“一”是一個銅板、一支鉛筆、一個墨水瓶。一個這樣,一個那樣,這些的共相。從這些東西我們認識出這共相,要自己保存,又要傳給別人,不得不給它起一個稱呼,於是就叫它是“一”。我為什麽叫“薰宇”,倘若你要問我,我也回答不上來,我隻能說,這隻是一個符號,有了它方便你們稱呼我,讓你們在茶餘酒後要和朋友們批評我、罵我時,說起來方便些,所以“薰宇”兩個字是我的符號。同樣地,“一”就是一個銅板、一支鉛筆、一個墨水瓶……這些東西的共相的符號。這麽一說,自然“二”和“三”也一樣隻是符號。

至於“加”和“等於”在根源上要說它們隻是符號,一樣也可以,不過從表麵上說,它們表示一種關係。所謂“一加二”是表示“一”和“二”這兩個符號在這裏的關係是相合;所謂“等於”是表示在它前後的兩件東西在量上相同。所以歸根到底“一加二等於三”隻是三個符號和兩個關係的聯綴。

單隻這麽一個例子,似乎還不能夠說明白。再舉別的例子吧,假定你是將代數學完了的,我們就可以從數的範圍的逐漸擴大來說明。

在算術裏我們用的隻是1、2、3、4……這些數,最初跨進代數的門檻,遇到a、b、c、x、y、z,總有些不習慣。你對於二加三等於五,並不驚奇,並不懷疑;對於二個加三個等於五個,也不驚奇,也不懷疑;但對於2a+3a=5a你卻怔住了,常常覺得不安心,不知道你在幹什麽。其實呢,2a+3a=5a和2+3=5對於你的習慣來說,後者不過更像符號而已。有了這一個使用符號的進步,許多關係來得更簡單、更普遍,不是嗎?若是將2a+3a=5a具體化,認為a是一隻狗的符號,那麽這關係所表示的便是兩隻狗碰到了三隻狗成為五隻狗;若a是一個鼻頭的符號,那麽,這關係所表示的便是兩個鼻頭添上三個鼻頭總共就成了五個鼻頭。

再掉轉一個方向來看,在算術中除法常有除不盡的時候,比如2÷3。遇見這樣的場合,我們便有幾種方法表示:

第一種隻是一個近似的表示法;第二種表示得雖正確,但用起來不方便;第三種是循環小數,關於循環小數的計算,那種苦頭你總嚐到過;第四種是分數,2是什麽?你已知道就是3除2的意思。對了,隻是“意

3思”,畢竟沒有除。這和3除6得2的意味終是不同的。所謂“意思”便是“符號”。因為除法有除不盡的時候,所以我們使用“分數”這種符號。有了這種符號,於是我們就可以推究出分數中的各種關係。

在算術裏你知道5-3=2,但要碰到3-5你就沒辦法,隻好說一句“不能夠”。“不能夠”?這是什麽意思?我替你解釋便是沒有辦法表示這個關係。但是到了代數裏麵,為了探究一些更普遍的關係,不能不想一個方法來突破這個困難。於是有些人便這樣想:3-5為什麽不能夠呢?他們異口同聲地回答,因為還差2的緣故。這一回答,關係就成立了,“從3減去5差2”。在這個當兒又用一個符號“-2”來表示“差2”,於是這關係就成為3-5=-2。這一來,真是“功不在禹下”。有了負數,我們一則可探討它自身所包含的一些關係,二則可以將我們已得到的一些關係更普遍化。

又如在乘法中,有時隻是一些相同的數在相乘,便給它一種符號,譬如a×a×a×a×a寫成a5。這麽一來,關於這一類的東西又有許多關係可以發現了,例如:

……

不但這樣,這裏的n和m還隻是正整數,後來卻擴張到負數和分數去而得出下麵的符號:

這些符號的使用,是代數所給的便利,學過代數的人都已經知道了,我也不用再說了。

總結這些例子來看,除了使用符號和發現關係以外,數學實在沒有什麽別的花頭。倘若你已學過平麵三角,那麽,我相信你更容易承認這句話。所謂平麵三角,不就是隻靠著幾個什麽正弦、餘弦這類的符號來表示幾個比,然後去研究這些比的關係和三角形中的其他關係嗎?

我說“數學是使用符號來研究‘關係’的科學”,你應該不至於再懷疑了吧?

在數學中,你會碰到一些實際的問題要你計算,譬如三個十兩五錢總共是多少斤。但這隻是我們所得的關係的具體化,換句話說,不過是一種應用。

也許你還有一個疑問,數學中的公式和定理固然隻是一些“關係”的表現形式,但像定義那類的東西又是什麽呢?我的回答是這樣,那隻是符號的規定。“到一個定點距離相等的一個完全的曲線叫圓”。這是一個定義,但也隻是“圓”這個符號的規定。

正正經經地說,數學隻是這麽一回事,但我仍然高興地說它是符號的遊戲。所謂“遊戲”自然不是開玩笑的意思。兩個要好的朋友拿著球拍在球場上打網球,並沒有什麽爭勝的要求,然而興致淋漓,不忍釋手,在這時他們得到一種滿足,這就是使他們忘卻一切的原因,這叫遊戲。小孩子獨自拿著兩塊石子在地上造房子,盡管滿頭大汗,氣喘不止,但仍然拚盡全身力氣去做,這是遊戲。至於為銀盾而賽球,為錦標而練習賽跑,這便不是遊戲了。還有為了排遣寂寞,約幾個人打麻將、喝老酒,這也算不來遊戲。就在這意味上,我說“數學是符號的遊戲”。

自然,從這遊戲中可有些收獲——發現一些可以供人使用的關係。但符號使用得越多,所得的關係越不容易具體化。踏到數學的領域的後部,真的,你隻見到符號和關係,那些符號、那些關係要你說個明白,就是馬馬虎虎地說,你也無從下手。

到這一步,好了,羅素便說:“數學是這樣一回事,研究它這種玩意兒的人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幹些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