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點半。學校停車場。
我站在太陽底下,手遮著眼睛。我一開始沒有看見他,或許他沒等我就自己走了,又或者我走錯了門。我們的鎮子很小,但我們的學校很大,一共有兩千多名學生。就因為這所學校是方圓幾英裏之內唯一的一所高中。他可能在任何地方。
我握著腳踏車的車把,這是我從艾蓮娜那兒繼承來的一輛很老的橘色十速變速山地車。她給它起名叫勒羅伊,因為她喜歡對我們父母這麽說:“我騎著勒羅伊出去了。”或者“我剛才隻是騎著勒羅伊出去了一小會兒。”
布蘭達·杉克-卡拉維茲從我邊上路過,像一朵耀眼的粉色積雨雲。查理·唐納修在後麵慢慢走。“他在那邊。”布蘭達說。她伸出一根塗了藍色指甲油的指頭指著我,“要是你敢傷了他的心,我一定會踢著你那個幹癟的屁股一路去肯塔基。我是認真的。他最不需要的就是被你玩弄感情。明白嗎?”
“明白。”
“還有,我很遺憾。你知道。就是你姐姐的事兒。”
我朝著布蘭達指的方向看過去,看見了他。西奧多·芬奇斜倚在一輛休旅車旁邊,雙手插兜,就好像他用這個世界上全部的時間,用來等我。我想起了弗吉尼亞·伍爾芙的一段話,也是來自那本《海浪》:“蒼白、深色頭發的他朝我而來,憂鬱、浪漫。我興奮、任性、善變;因為他是憂鬱的,他是浪漫的。他就在這裏。”
我推著車朝他走過去。他黑色的頭發有那麽點狂野和淩厲,像是在海灘上,雖然巴特萊特沒有海灘,他的頭發在陽光下閃著藍黑色的光芒。他蒼白的皮膚白得過分,我甚至能夠看見他手臂裏的血管。
他打開副駕車門:“請。”
“我跟你說過不能開車。”
“我忘了帶腳踏車,所以我們必須先回我家去取車。”
“那我騎車跟著你。”
他開得比實際需要的速度慢得多,十分鍾以後我們到了他家。這是一棟兩層的磚砌的殖民時期風格的小樓,窗戶下麵簇擁著灌木,黑色的百葉窗,紅色的門。同色係的紅郵箱上麵寫著“芬奇”。我在車道上等著他在亂七八糟的車庫裏翻來翻去,找他的腳踏車。最後,他終於搬著車走了出來,我看見他手臂上突出的肌肉線條。
“你可以把書包放我房間。”他用自己的衣服將車座上的塵土撣掉。
“可是我的東西都在裏麵……”包括一本印第安納州的曆史書,是我下了課之後從圖書館借出來的,還有幾個大小不一的塑料食品袋,是餐廳好心的女服務員給我的,用來裝我們找到的紀念品。
“我都準備好了。”他打開門,替我扶著。我走進屋,裏麵看起來和普通的人家沒什麽兩樣,並不是我想象中西奧多·芬奇會住的那種。我跟著他上了樓。走廊的牆上掛滿了相框,都是他在學校拍的照片:芬奇在幼兒園,芬奇在初中……他的模樣每年都不一樣,不僅僅是年齡不同,而是整個人的氣質都不同了。班級小醜芬奇,尷尬的芬奇,驕傲的芬奇,運動員芬奇。他走到走廊盡頭,推開一扇門。
房間裏色調很暗,深紅色的牆,其他所有東西都是黑色的——桌子、椅子、書架、床罩、所有的吉他。其中一整麵牆上掛滿了照片和寫在即時貼上、紙巾上、不知從哪兒撕下來的紙上的筆記。另一麵都是演唱會的海報,還有一張放大的他自己的黑白照,照片上的他不知道在哪兒演出,手裏抱著一把吉他。
我站在那麵全都是筆記的牆前麵,問道:“這些是什麽?”
“計劃。”他說,“歌。想法。幻覺。”他將我的書包扔在**,拉開一個抽屜從裏麵掏出一樣東西。
看起來大部分都是一些思維的碎片,幾個詞或一段話,單獨來看完全沒有意義:夜晚的花。我這樣做,才能感覺到它的真實。讓我們一起墜落。完全是我自己的決定。方尖碑。今天是做那個的好日子嗎?
今天是做什麽的好日子?我想問。但我隻是說:“方尖碑?”
“那是我最喜歡的詞。”
“真的?”
“起碼是其中之一。你看。”我抬頭去看,“這是一個純粹的、突出的、很有力量的詞。獨一無二、新鮮,還有那麽一點隱喻。因為這個詞的發音聽起來和它的實際意義完全沒有關係。這是一個能給你驚喜,讓你思考的詞。哦,原來如此。它需要人敬仰,但同時也很謙虛。不像是‘紀念碑’或者‘塔’。”他搖著頭,“自命不凡的渾蛋一個。”
我什麽話都沒有說,因為我曾經也很愛某些詞。我愛這些詞,而且很善於安排它們。因為這些,我會覺得得到了所有這些美好詞匯的庇護。但是現在所有的詞,好的和壞的,都在生我的氣。
他說:“你有沒有聽說過‘重新騎上駱駝’?”
“在聽布萊克先生說之前,沒有。”
他倚在自己的書桌上,將一張紙撕成兩半,在上麵把這句話寫下來。在我們出去的時候,順手貼在牆上。
出了屋子,我騎上勒羅伊,單腳點地。西奧多·芬奇背上雙肩包,T恤卷起來,露出他的小腹,中間有一道醜陋的疤痕劃過。
我將艾蓮娜那副眼鏡推到頭頂上:“你那道疤是怎麽來的?”
“我自己劃的。我的經驗告訴我,比起文身來,女孩更喜歡傷疤。”他橫跨上腳踏車,坐在車座上,兩隻腳紮實地踩在地上說,“那場車禍以後你坐過車子嗎?”
“沒有。”
“那也算保持了一項紀錄了。這麽說,大概有,八九個月的時間嘍?你怎麽上學呢?”
“騎車或者走路。我們住得不遠。”
“下雨或者下雪怎麽辦?”
“騎車或者走路。”
“這麽說你害怕坐汽車,卻有勇氣爬上鍾塔的窗台?”
“我要回家了。”
他哈哈大笑,伸手扶住我的車,牢牢地按著直到我打消這個念頭。“我不會再提了。”
“我不相信。”
“你看,你已經到這兒了,我們也已經開始進行這項作業,所以依我看,我們越快趕到胡希爾山,你就能越快脫離這一切。”
我們穿過一塊又一塊田野。胡希爾山離小鎮隻有十八公裏,所以我們不用騎很久。天很冷但是很晴朗,外出的感覺很好。我閉上眼睛,抬著頭。這是過去那個薇歐拉殘留下來的習慣。那個普通的少女薇歐拉。薇歐拉·不起眼·馬基。
芬奇在我旁邊騎:“你知道我最喜歡開車的哪一點嗎?就是往前衝的欲望,還有往前衝的感覺,仿佛去哪裏都行。”
我睜開眼睛皺著眉看他:“我們現在又不是在開車。”
“那是你說的。”他騎著車在路上畫“8”字,然後圍著我繞圈,然後又重新回到我旁邊,“我很驚訝你居然沒有戴頭盔,沒穿全套的護甲,也沒格外注意安全。如果剛巧世界末日到來,除你以外的所有人都變成僵屍了呢,而你唯一能夠拯救自己的辦法就是離開那個地獄般的小鎮上呢!沒有飛機、沒有火車、沒有公交車。公共交通全都被徹底毀掉。騎腳踏車又太顯眼、太危險。那時候你要怎麽辦?”
“我怎麽知道離開就會安全?”
“巴特萊特是唯一受到影響的地方。”
“你肯定?”
“這是常識。政府都承認了。”
我沒有回答。
他又開始圍著我畫“8”字。“如果你能選的話,你想去哪裏?”
“還是在世界末日的前提下嗎?”
“不是。”
紐約吧,我心想。
“回加州。”我說。我指的是四年以前的加州,我們沒有搬來這裏之前,艾蓮娜剛上高二而我正要上九年級的時候。
“可你已經去過那兒了。你不想看看你從來沒去過的地方?”他現在踩著腳蹬跟在我旁邊,雙手夾在胳膊底下。
“那裏很暖和,從來不下雪。”我討厭下雪,而且還會一直討厭下去。這時我聽見克雷斯尼夫人和爸爸媽跟我說要努力。於是我說:“我大概會去阿根廷或者新加坡上大學吧。離家三千公裏以內的學校我都不會申請。”或者說任何平均降雪量超過半米的地方都不會申請,所以紐約大學才被我排除在外,“不過我可能會留在這裏。我還沒想好。”
“你不想知道如果我選的話,會選什麽地方嗎?”
其實不太想知道,我心想。“如果你選的話會選去哪兒?”這句話說得比我想的還要惡毒。
他趴在腳踏車車把上,看著我:“我會和一個漂亮女孩一起去胡希爾山。”
一邊是樹林,另一邊是覆蓋了白雪的廣闊農場。芬奇說:“我覺得是從這邊下去。”
我們將腳踏車靠在樹林的那一麵,然後過了馬路順著這條土路下去,隻有幾米長。我的腿都騎疼了,而且莫名地喘起來。
農田裏有幾個孩子在玩,坐在籬笆上前後晃。他們看見我們走過來,有一個咚地跳下來,站直了身子。“你們一直走就行。”他說,“世界各地都有人來這裏看它,你們不是第一個。”
“本來有一個紙的路標。”另一個孩子補充說。她說的語氣好像覺得很無聊。
芬奇用澳大利亞口音對他們說:“我們是從珀斯來的。一路找過來就為了看看印第安納州最高的山峰。我們可以把山峰畫下來嗎?”
他們沒有問珀斯在哪兒,隻是聳聳肩。我們掉頭走進那一片冬季光禿禿的褐色樹林,樹枝掃著我們的臉。我們彎腰走在一條窄窄的小路上,一直走一直走,不再肩並肩。芬奇在前麵,我的注意力沒有放在四周的風景上,而是專注地看著他烏亮的頭發,還有他緩慢前行的樣子,鬆鬆垮垮又“流動性”十足。
不知不覺就走到了一個棕色的包圍圈中間。一棵樹底下放著一把長木椅,木椅後麵是一張野餐桌。右邊就是我們要看的風景——印第安納的最高峰,胡希爾山,海拔三百八十三米。標尺就在正前方——一個木樁在地上戳著,周圍擺了一堆石頭,大小、高矮如棒球投手的土丘差不多。
“就這樣?”我忍不住說。
是某地的最高點。而且風景的確好看,令人印象深刻。但是我還在期盼什麽呢?
他拉起我的手讓我跟著他,這樣我們可以肩並肩地站在那堆石頭上。
他的皮膚碰觸到我的那一瞬,我感到有一點點觸電。
我跟自己說這沒什麽了不起,不過是當你和一個新認識的人發生真正的身體接觸時,不太習慣的在容忍範圍之內的電流。但是那道電流立刻順著我的胳膊傳上來,他的大拇指摩挲著我的掌心,令這一股股電流傳遍我全身。啊哦。
他用澳大利亞口音說:“我們有什麽感受?”他的手掌結實而溫暖,而且不知怎麽,那樣大的手掌,握著我的手剛剛好。
“如果我們是從珀斯來的”我努力將注意力從那一股一股的電流上分散開,試圖不要表現出來。如果我表現出來的話,我知道他永遠都不會讓我聽見後麵的話。
“或者是從莫斯科來的。”他現在的俄羅斯口音也很地道。
“那我們一定會很生氣。”
他用自己的聲音說:“那肯定也不會有當地人站在沙山上那麽生氣,沙山是印第安納州第二高的山峰。海拔隻有328米,而且連野餐區都沒有。”
“如果那隻是第二高的話,根本不需要有野餐區。”
“說得非常對。就我目前的想法來說,那裏根本都不值得去看。尤其是當你去過胡希爾山以後。”他朝我微笑,這是我第一次注意到他的眼睛有多麽藍——就好像,晴朗天空的那種藍。“至少和你一起站在這裏的時候,我是這麽想。”他閉上那雙藍眼睛,深呼吸。等到他重新睜開眼睛的時候,他說,“說真的,和你一起站在這裏,它就好像有珠穆朗瑪峰那麽高。”
我抽回自己的手。雖然我已經鬆開手了,我還是能感覺到那愚蠢的電流。“我們不是應該收集點什麽嗎?然後寫點東西?拍個視頻?我們要怎麽編排這些?”
“我們不用。我們正處於旅行過程中,隻需要感受當下,不要通過鏡頭看它。”
我們兩個一起看遍了那光禿禿的褐色一圈,看遍了長椅、樹和平台,還有平台邊上的望遠鏡。十個月前,我可能會站在這裏,在腦海中將這個地方描寫一遍。這個是標識,這真是樣好東西,因為沒有它的話你根本不可能知道你正在看的是印第安納州的最高點……我一定會給那些孩子編出一個完整的背景故事,一些史詩般激動人心的故事。現在他們隻是坐在籬笆上玩的印第安納州農場裏的幾個孩子。
我說:“我覺得這是我見過的最難看的地方。不光是這裏。而是這整個州。”我聽父母跟我說的不要消極的話,這真是有意思,因為我一直都是那個開心的人。鬱鬱寡歡的人是艾蓮娜。
“我之前也這麽想。但是後來我意識到,不管你信不信,對某些人來說這裏真的是很漂亮的。一定是這樣,住在這裏的人有很多,不是每個人都認為它很難看。”他看著那些難看的樹微笑,看著那片難看的農場和難看的孩子微笑,好像他看見了奧茲國。如果他真的能看見奧茲國的話,也一定看見了那裏的美麗之處。
在那一刻,我希望自己可以通過他的眼睛看世界。我希望他能有一副眼鏡給我。“而且,我們既然在這裏了,或許可以試著漸漸了解它,你知道——看看這裏有什麽值得看的。”
“走遍印第安納州?”
“對。”
“你看起來好像和那天不一樣。”
他用餘光瞥了我一眼,半眯著眼睛:“因為海拔不同。”
我哈哈笑了兩聲,又止住了。
“你大聲笑其實也沒關係,你知道。大地又不會裂開。你也不會下地獄。相信我。如果真的有地獄,我一定在你之前下去,他們就會忙著對付我,可能都沒空給你登記。”
我想問他發生過什麽事。說他精神崩潰過是真的嗎?說他嗑藥是真的嗎?上個學期期末他到哪兒去了?
“我聽過許多種說法。”
“關於我的?”
“那些都是真的嗎?”
“大概吧。”
他將擋著眼睛的頭發甩開,看著我,真誠又用力。他的目光順著我的臉慢慢移到唇上。有那麽一秒,我以為他要吻我;有那麽一秒,我希望他吻我。
“所以我們可以把這裏劃掉了,對不對?劃掉一個,繼續下一個。下一站去哪兒?”我的語氣聽起來像是爸爸的秘書。
“我背包裏有一張地圖。”他沒有動手去拿。反而還是站在原地,深呼吸,看著四周。我很想自己去拿地圖,因為這就是我,或者是曾經的我,一旦腦子裏想好一件事就要馬上去做。他卻什麽都不做,然後他的手又找到了我的手。我沒有猛地把手抽出來,隻是讓自己也站在原地,說實話這感覺很不錯。一股股電流又開始亂竄。我的身體在輕聲哼唱。微風拂麵,吹著樹葉沙沙作響,很像一首歌。我們肩並肩站著,看著遠方,看著天空,看著周圍。
然後他說:“咱們跳吧。”
“你確定嗎?這可是印第安納州的最高點。”
“確定呀。機不可失,但是我需要知道你想不想和我一起。”
“好呀。”
“準備好了?”
“準備好了。”
“數到三。”
我們跳起來的時候,那幾個孩子朝上不停喊。我們落地,擊起一片塵土,哈哈大笑。芬奇用澳大利亞口音對他們喊道:“我們是專業的。你們想學也行,但是千萬別在家裏這樣做。”
我們留下來幾枚英鎊硬幣和一枚紅色的吉他撥子,還有一枚巴特萊特高中的鑰匙扣。我們把這些東西放在芬奇從車庫裏翻出來的仿真石塊鑰匙包裏。他把仿真石塊混在最高點標識四周的石堆裏,站起身,撣撣手上的土。“無論你願不願意,現在我們都是這裏的一部分了。除非那些小孩跑上來,把我們的東西洗劫一空。”
我的手離開了他的手,有些冰冷。我掏出手機,說:“我們多少還是要記錄一下。”他還沒有點頭,我就開始拍照,我們輪流站在最高點上擺了個姿勢。
然後,他才從背包裏拿出地圖,以及一本活頁橫格筆記本。他把筆記本遞給我,還有一支筆,我說“我不要”的時候他跟我說他的字寫得像小雞扒,所以應該由我來記錄。我說不出口的那句話是,我寧願直接開車去印第安納波利斯,也不想在這個本子上寫字。
但是他一直盯著我看,我隻好草草地寫了一點信息——地點、日期、時間,還有對這個地方簡單地描寫以及籬笆邊上那幾個孩子——然後,我們將地圖攤開放在那張野餐桌上。
芬奇伸出食指沿著標紅的高速公路劃動。“我知道布萊克說隻要挑兩個地方記錄下來就行,但是我覺得這不夠。我想我們應該去看看所有這些。”
“所有什麽?”
“這個州裏所有有意思的地方。我們這個學期,盡量能去多少個就去多少個。”
“隻需要兩個。這是我們說好的。”
他仔細看著地圖,搖著頭,手在紙上遊走。等他研究完,已經用筆在整個州做了記號,把他知道的所有有趣的地方都圈了出來——沙丘州立公園、世界上最大的複活節彩蛋、賽馬手丹·帕特奇故居、商業街上的地下墓穴,還有七大柱,那是一係列巨大的石灰岩岩柱,大自然鬼斧神工雕刻而成,還有密西西涅瓦河。有幾個圈圈離巴特萊特很近,有幾個又很遠。
“太多了吧。”我說。
“或許是,或許不是。”
傍晚。芬奇家的車道。我扶著勒羅伊站著,看著芬奇把他的腳踏車推進車庫。他打開屋門準備進去,見我沒有動,於是說:“我們得上去拿你的書包。”
“我在這兒等就行。”
他隻是笑了笑就走了。他進屋之後,我給媽媽發了條短信,告訴她我馬上就要回家了。我想象著她站在窗前等我,盼我,雖然她永遠都不會讓我看到這些。
幾分鍾以後,芬奇走了出來,他站得離我非常近,低頭用那雙湛藍湛藍的眼睛看著我。他伸出一隻手,將擋住那雙眼睛的頭發撥開。除了瑞安,我已經很久沒有和一個男孩離得這麽近了,我突然記起來蘇茲說的芬奇非常會撩妹。怪物西奧多也可能不是怪物,很瘦,很好看,很麻煩。
就這樣,我感覺到了自己的退縮。我將艾蓮娜的眼鏡重新戴好,這樣芬奇看起來就變得扭曲又奇怪,就像從歡樂屋裏的哈哈鏡看他。
“因為你對我笑了。”
“什麽?”
“你不是問過我為什麽想要跟你一起做這個作業。不僅僅因為你也站在窗台上,雖然,嗯,那也是其中一部分。也不僅僅因為我有一種莫名的責任感,覺得應該看好你,雖然這也是其中一部分。最主要是因為那天上課的時候你對我笑了。真心的笑,不是你一直以來對別人露出的那種狗屁假笑,那種眼神和嘴巴完全不一致的笑容。”
“隻是一個普通的微笑而已。”
“或許對你來說是這樣。”
“你知道我在和瑞安·克洛斯交往吧。”
“我好像聽你說過他不是你男朋友。”我還來不及解釋,他笑了起來,“放鬆。我對你不是那種喜歡。”
晚餐時間。我家。爸爸正在做香煎雞排,這也意味著廚房一團糟。我負責擺桌子,媽媽將頭發梳起來紮好,從爸爸手裏接過餐盤。在我家,吃飯是一件大事,必須要配以合適的音樂和合適的酒。
媽媽咬了一口雞肉,朝爸爸豎起大拇指,然後看著我:“那麽,跟我們講講你那個作業吧。”
“我們要走遍印第安納州,仿佛這裏有什麽值得一看的地方。我們必須要找一個搭檔,所以我就和班裏這個男孩一起組隊了。”
爸爸挑起一邊的眉毛看了看媽媽,又看了看我。“你知道,我上學那會兒地理可是很厲害的。如果你這份作業需要人幫忙……”
我和媽媽同時打斷他,告訴他今天的晚飯有多好吃,然後問他能不能再來點。他很開心地站起來去拿,也暫時轉移了注意力,媽媽用嘴型無聲地對我說:“別理他。”爸爸像是活著就是為了幫忙做學校布置的任務一樣熱衷。問題是到最後,他總是全權包攬了一切。
他回來的時候說:“那麽,這次的作業……”而媽媽也同時開口問:“那麽這個男孩子……”
我父母盡管非常想知道我的每一件事,但是他們也裝得和以前一樣。他們這麽做的時候,總會令我覺得想吐,因為我已經和以前完全不一樣了。
“老爸,我隻是去走走看看。”我嘴巴裏塞滿雞肉,“這道菜最開始是怎麽來的?我的意思是,它們是怎麽發明出來的?”
如果說有什麽能讓爸爸比對這份作業更感興趣,那就是講解每樣東西的來曆。這頓飯剩下的時間裏,他開始滔滔不絕地講古代意大利人如何喜歡吃幹淨、簡單的料理,也就是說我的作業和那個男孩完全被遺忘了。
樓上,我翻著芬奇的臉譜網主頁看。我還是他唯一的好友。突然,一則新的消息傳來:我覺得自己好像走進了衣櫥,來到了納尼亞。
我立刻搜了納尼亞,想找一句話回複。我挑的是這段話:“我終於回家了!這才是我真正的家園!我屬於這兒。這片土地是我曾窮其一生所尋找的,但是直到此刻之前,我都沒有意識到……到更高的地方去吧,到更深的地方去!”
但是我沒有把它複製下來發送出去,我站起來,將日曆上的今天劃掉。我站在那裏看著“畢業”兩個字,那是遙遠的六月,然後我想起了胡希爾山,想起了芬奇那雙湛藍湛藍的眼睛,還有他帶給我的感覺。和其他所有不會持久的事情一樣,今天也已經結束了,但是今天很開心。是這幾個月以來最美好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