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區係類型到一般進化論
關於中國文明形成過程,在近百年的探索中有過多種認知模式。僅20世紀後半葉以來,就有“中原中心說”(安誌敏1959,石興邦1959)、“滿天星鬥說”(蘇秉琦等1981)、“中國相互作用圈說”(張光直1989)、以中原為中心的“重瓣花朵說”或“多元一體說”(嚴文明1987)、“以中原為中心的曆史趨勢說”(趙輝2000、2006)、“新中原中心說”(張學海2002)等。
總體上看,這些解讀要麽強調各地史前文化成就的多元等重,要麽強調自史前時代開始的中原中心的分量。關於國家形成的路徑,隻有蘇秉琦提出了中原以外起源的“北方原生型——中原次生型”的模式,由於缺乏足夠的考古學證據的支持,鮮有呼應者。各地學者往往強調本地的文明貢獻,也多難以得到學界的普遍認可。
新石器時代“東亞大兩河流域”的主要文化區(嚴文明1987)
與此同時,“一般進化論”的思考方法一直居於主流。趙輝在回顧20世紀考古學關於中國文明起源問題的研究曆程時指出:“當時的研究者在考慮物質文化麵貌的演變時,一般會注意到和強調各地文化的不同譜係情況,是一種類似多線進化論的思考方法;在考慮史前社會發展狀況的時候,人們又往往不加區別地用同一種理論來說明各地文化的演進,並至少在相當大範圍內,把各地的社會看作是大體同步發展,就本質來說是一般進化論的思考方法。”(趙輝2003)這是切中肯綮的。直至今日,在海量的相關信息被掌握的情況下,所謂一般進化論的思考方式仍居主流,恐怕其主要原因要到資料的匱乏以外去找了。
“每個區域的新石器時代文化在文化上與社會上都愈來愈複雜、愈分歧、愈分層,終於導致這些區域中產生文明的基礎。”(張光直1989)“限於目前田野考古發展還不充分和不平衡的狀況,各地發現的考古遺存的內容也有很大的差別……盡管如此,由於它們的年代相若,文化發展水平相近,各自反映的社會內容也是相通的。”(嚴文明1992)類似的認識在相關研究中具有代表性,各地史前社會大體同步向文明邁進的思路,成為中國學界的基本共識。在關於中國史前文化發展、文明起源與形成過程的敘事上,宏觀的縱向斷代綜述成為主流,如“新石器時代晚期”“銅石並用時代”等,其分量遠遠重於區域本位的動態分析。
由是,盡管普遍認可一般意義上社會發展的不平衡性,但學者們會諱言區域文化間在社會發展進程上的差距,如“銅石並用時代以來,中國大部分地區存在大致相同的社會發展趨勢,並不存在全方位的‘先進’與‘落後’”(韓建業2003)。
類似的表述幾乎成為中國這個多民族廣域國家曆史研究中的一種“學術正確”,遠古時期區域文化間的不平衡性和差異性則一定程度上被淡化。究其思想基礎,不能不歸因於區係類型理論的構建及深入人心。“滿天星鬥說”的文明起源觀直接建立在區係類型框架的基礎上,已毋庸置疑,“相互作用圈說”應也與其有一定的關聯。“重瓣花朵說”或“多元一體說”“以中原為中心的曆史趨勢說”和“新中原中心說”,顯然是“中原中心說”的否定之否定,都可以看作多元認知視角下的新中原中心論。多元發生論的時空與譜係基礎,當然也是區係類型理論。
中原中心究竟始於何時
嚴文明在論述史前文化的多元一體格局時指出,“五個文化區都緊鄰和圍繞著中原文化區,很像一個巨大的花朵,五個文化區是花瓣,而中原文化區是花心。各文化區都有自己的特色,同時又有不同程度的聯係,中原文化區更起著聯係各文化區的核心作用。我們看到在中原地區仰韶文化中發生的那種飾回旋勾連紋或花瓣紋的彩陶盆幾乎傳遍了整個黃河中下遊,長江中下遊的同期遺存中也偶爾能見到這類產品。”(嚴文明1987)顯然,作者認為在仰韶文化興盛時期,中原區即已“起著聯係各文化區的核心作用”。嚴文明在綜述仰韶文化房屋建築質量、結構和聚落分化情況的基礎上,認為“如果在仰韶文化後期沒有發生貧富分化和聚落之間的分化,是不會出現上述現象的。可見仰韶文化後期同大汶口文化後期的社會發展階段是基本一致的”(嚴文明1992)。張學海更從聚落形態的角度,論證在“重瓣花朵”結構中,仰韶文化占有全國新石器文化的“花心”地位(張學海2002)。
考察那些被認為是文明要素的仰韶文化後期階段的考古資料,基本上限於房屋質量、結構,聚落數量、麵積及分群,以及彩陶的繁盛與地域擴展等,從中可提取的可靠信息恐怕基本上限於人口的膨脹及彩陶這種普世的生活日用品的製作技術和藝術水平。它反映的應是史前農耕生活的發達程度,卻少有華東地區如大汶口文化晚期那樣嚴重的貧富分化、社會分層和階級分化的材料(欒豐實2003)。趙輝論及“仰韶文化之所以成為主動的一方,同它本身強大的實力有關。……據初步統計,(河南靈寶)仰韶文化廟底溝期的堆積有70多處,其中有三四處遺址的麵積達50萬平方米左右,北陽平遺址麵積更是達到100多萬平方米,其遺址數量之多、分布之密集、規模之大皆令人驚訝”(趙輝2000),但上引諸指標似乎僅昭示其人多勢眾,而難以得出實力強大的結論。經常被提及的仰韶文化晚期秦安大地灣“原始殿堂”,雖稍具章法,但仍與更早的作為公共活動場所的“大房子”一脈相承,其他遺存乏善可陳。誠如有學者指出的那樣,雖“已有中心聚落和一般聚落的差別,但貧富分化似乎仍很有限”(韓建業2003)。
從人文地理上看,仰韶文化分布的區域既超出了中原地區,中原地區也不是仰韶文化分布的中心區域。這也從一個側麵說明仰韶文化時期沒有形成以中原為中心的文化態勢。
要之,仰韶文化因早年發現,考古工作充分,又地處中原,在研究中被抬升到了一個較高的地位,其文化與社會發展程度易被“放大”。但正如趙輝在梳理公元前5000——前3000年的文化形勢時指出的那樣,“通常會把仰韶文化的質地細膩、器形規整、燒成溫度高而且圖案漂亮的彩陶作為這個時期陶器製造技術的代表。其實,最早出現在大溪、崧澤文化的封閉窯室和黑、灰陶燒製技術,以及利用輪製成型技術而可能達成的批量生產的意義也不能低估。玉石器製作技術在長江流域諸文化中發展得較早且快,崧澤文化和南京北陰陽營、安徽含山淩家灘遺存中的玉器便是當時的代表作。”他在綜論公元前3000——前2500年的文化形勢時進一步指出,與大汶口、屈家嶺——石家河文化早期、良渚等文化相比,“同期的仰韶文化卻顯得比較衰弱”,“文化麵貌十分統一的情形消失”,“進入一種離析狀態”,開始“由各個地方文明對中原地區施加影響”,出現了“中原文化和周圍幾個地方文明實力對比的差距”。
盡管作者承認“在某種意義上說,當時的中原地區處在一種空虛狀態”,但還是認為“可以把這一時期視為中原文化區開始形成的時期”。由於這個“中心”並不興盛繁榮,所以周邊地帶的文化成就顯得相當醒目:“地方文明都處在中原文化區的周邊地帶,它們幾乎在相同的時間裏達到很高的發展程度。”果如是,那時有無史前文明中心?中心何在?是否早在這一階段就已“清楚地呈現出(以中原為中心的)三重結構”(趙輝2000)?如此種種,都是需要進一步探討的問題。
中原中心形成過程分期解析(趙輝2006)
在數年後的另一篇論文中,趙輝調整了自己關於中原文化區形成的推論。他指出“仰韶文化鬆散離析的態勢持續到大約公元前3000年左右,中原地區進入了一個各種文化重組的複雜階段”;公元前2500——前2000年,“中原地區在經過廟底溝二期文化的調整之後再度崛起,形成了上述‘以中原為中心的曆史趨勢’”(趙輝2006)。可知,他把中原中心形成的時間由公元前3000——前2500年下移到了此後的“中原龍山文化”時期。
但既有的考古發現表明,龍山時代晚期階段以各小流域為單元的聚落群廣泛分布於中原各地,它們多為一個中心聚落所控製,內部等級分化明顯,從而形成了一種“邦國林立”的局麵。考古學文化譜係研究表明,這些聚落群分別擁有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傳統,而大量的殺殉現象、武器的增多和一係列城址的發現又表明它們之間存在著緊張的關係,衝突頻繁地發生。可以認為,這一時期在整個中原地區並沒有發現超大規模、具有跨區域影響力的中心聚落,沒有顯著的區域整合跡象;在公元前2000年前後的一二百年時間裏,也即在所謂的夏王朝前期,考古學上看不到與傳世文獻相對應的“王朝氣象”(見本書《公元前2000年:中原大變局的考古學觀察》)。
隻是到了龍山時代末期,大河之南的嵩山一帶,才在“逐鹿中原”的躁動中逐漸顯現出區域整合的跡象,新砦集團開始嶄露頭角。顯然,它的崛起,為隨後以二裏頭為先導的中原廣域王權國家的飛躍發展奠定了基礎。在地緣政治上,地處中原腹地的鄭州——洛陽地區才成為中原王朝文明的發祥地。
中原中心是如何形成的
趙輝把包括中原在內的西、北部旱作農業區文明化進程,歸納為不同於東、南部社會的一種模式,其“社會分化程度普遍較低,缺乏等級表征係統,社會矛盾的尖銳和新的社會秩序的建立,更多體現在聚落之間和聚落群之間。……社群之間的衝突和暴力似乎是其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內容”。相比之下,東、南部地區“社會複雜化和社會分層化程度較高。伴隨新的社會等級秩序的建立,這些地區的社會生活中發展起一套複雜的等級表征係統”(趙輝2006)。
趙輝對文明化進程兩大模式的歸納,與吉德煒“由物見人”、觸及智力思想的東、西劃分(吉德煒1993),在作為研究對象的時空和人群上都是一致的。吉德煒在令人信服的比較中“十分強調東部居民的思想和社會組織”,最終提出“東部沿海文化因素在後來中原青銅時代文明中是第一位的”論斷。相比之下,趙輝的表述似乎更代表了中國學者各區域共同進步而風格不同的慣常思路。
吉德煒和趙輝的論述給人的感覺是都偏於條塊劃分的“靜態”,但可以肯定他們都給予區域間的文化交流以極大的關注。吉德煒敏銳地注意到“到了公元前4千紀至3千紀,東部沿海的文化因素開始侵入中國北部和西北部”。趙輝在這一問題上也花了相當的筆墨,他對中原地區演變脈絡的把握相當準確。不過,趙輝往往把中原的社會變化與外部影響分開來說。
譬如關於公元前3000年左右開始的文化重組,他分析道:“起源於晉南地區的廟底溝二期文化快速覆蓋了豫西的洛陽平原,並對鄭州以及嵩山以南乃至渭河上遊的廣大地區產生了廣泛影響。”接著,他單獨提及外來影響,“與此同時,東方的大汶口文化和南方的屈家嶺——石家河文化也相繼影響到中原地區”。在歸納中原社會的特征時,他用考古材料詳述了這一地區“社會環境經常性地動**不安”,而後論及“周圍地區文化因素的大量出現,是廟底溝二期以來中原地區的又一令人矚目的文化現象”,“在中原地區,來源或背景不同的各種勢力之間的衝突和重組也許是經常發生的事情,而這進一步加劇了中原地區的動**不安”。
問題在於,屬於前述西部文化係統(或模式),長期以來缺乏貴族文化,可謂“窮過渡”的中原地區,何以自公元前3000年以來,尤其是公元前2500年以來,會發生如此劇烈的“文化重組”?為什麽外來因素僅僅是“與此同時”滲入的,而不是這些變化的重要契機甚至就是要因?
趙輝在上引文中指出,“在激烈競爭的環境中,在資源相對貧乏的基礎上,原來平等、平均的氏族社會被如此這般地改造成了‘準文明’的形態,或者幹脆就是文明。”顯然,厚葬、殉人、棺槨、發達的玉(石)器和精製彩繪陶器等中原不見或罕有,顯現社會成員高度等級分化的器用製度和觀念,來自於中原東、南方先行一步的文明實體。更有學者認為,正是這些外來文明因素的“改造”,使得本土的仰韶文化退出曆史舞台,“其他文化係統,尤其是江漢地區與海岱地區文化的影響和滲透促使中原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發展進程和方向,使長達2000多年的仰韶文化走向結束”,而“大汶口文化和屈家嶺文化對仰韶晚期的影響促成了廟底溝二期文化的形成”。芮城清涼寺等若幹地點,甚至“應當是伴隨著一定規模的人群遷入移動”(魏興濤2012)。
又有學者提出三模式說,在大體相當於吉德煒、趙輝所論東、西文化係統(或模式)的“東方模式”和“北方模式”以外,增設了“一個介於二者之間的‘中原模式’”(韓建業2003)。這是很有見地的。中原融合兩大文化係統(模式)之長,在雜交中催生出高度的文明(許宏2009),這已成為學界的共識。那麽,後起的“中原模式”本屬西(北)部板塊,它出現的契機是什麽?抽出了其中蘊含的東(南)方因素,它還有什麽?在“中原龍山文化”中,陶寺往往被看作特例,其實它具有相當的代表性:“陶寺類型絕非晉南廟底溝二期類型的自然發展,而是東方文化西漸的產物”(韓建業2003)。它與中原地區其他同時代文化相比,隻不過是“東方化”的程度更甚而已。
當然,我們不能忽略青銅的出現。以嵩山為中心的黃河中下遊的貴族階層優先用青銅這種貴金屬製造出了用於祭祀的禮器和近戰兵器,從而開啟了中國青銅時代的先聲。
何以中原?群雄逐鹿之處,方為中原。沒有華東文化的西進、歐亞大陸青銅潮的東漸和東、西文化係統兩大板塊的碰撞,就沒有所謂的“中原中心”。在中原中心出現前,華東區域土著邦國先行一步,來自西北的文化影響則逐漸增強;隨著逐鹿中原、東西碰撞帶來的大整合(廟底溝二期——中原龍山文化,約公元前2600——前1800年),以二裏頭為先導的廣域王權國家得以崛起,中原中心也才最終形成。
至於這一推論的細節展開,要待諸另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