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絲走下山坡,來到川特裏奇十字路口,站在那裏失魂落魄,呆呆地等著由獵苑開往沙斯頓的車。上了車,車裏的乘客與她搭訕,她隨聲附和,卻恍惚不知所問。車子一路顛簸前行,苔絲一路思緒萬千,美景一路無心顧盼。
乘客之中,有一位更是口無遮攔,直率了當:“哎呀,你看你,簡直就是一個大花球!這才剛進六月,你哪來這麽多嬌豔鮮嫩的玫瑰?!”
此時,在眾人異樣的目光裏,苔絲才意識到自己異類的模樣:胸前插滿玫瑰,芬芳豔麗;帽簷別著玫瑰,一枝凸顯;籃子裝滿玫瑰,盈溢飄香。見此情景,她不禁滿臉緋紅,告訴周圍的人,玫瑰是別人送的,言語含糊,遮掩其詞。稍後,車上乘客好奇已過,不再死盯著苔絲看;趁人不注意,苔絲悄悄把帽簷上那枝招搖顯眼的花兒取下,放在籃子裏,用手帕蓋了。之後,她又開始浮想聯翩;頷首沉思之際,不料胸前玫瑰帶刺,竟紮了下巴。就像布蕾克摩山穀裏其他村民一樣,苔絲也是滿腦子臆想妄斷、先兆凶吉等;在她看來,花刺紮了下巴,不是個好兆頭——那天,她第一次感覺不對勁。
乘車隻能到沙斯頓,從那個山間小鎮走下山穀,再到馬濼村,還有幾英裏,隻能步行。來時母親曾經叮囑,若是走累了,當天趕不回去,就在她們熟悉的一個鄉下婦人那裏住一晚。那晚,苔絲就住在了那裏,第二天下午才下山回到家。
苔絲一進門,看到母親一臉得意,便知曉,她外出期間,肯定發生了什麽事。
“哎呀,我早就知道,一切都會很好!怎麽樣?我說的沒錯吧!”
“我不在家這兩天,是不是發生了什麽事?你說的啥沒錯呀?”苔絲一臉疲倦。
母親調皮得像個孩子,把女兒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眼裏滿是讚許與欣慰,繼而逗引女兒,道:“你到底把他們征服了!”
“您是怎麽知道的,媽?”
“我收到了一封信!”
苔絲一想,這的確有可能。
那家人在信上說——德伯維爾太太說——她有個小小的養雞場,有時去散散心,找找樂兒,想讓你去幫著照料一下。不過,這隻是個委婉的托詞,既能把你留在身邊,又不讓你有太多幻想,她這是要認這門親戚。
“可我連她的麵也沒見著!”
“那你總得見著個什麽人吧?”
“我遇到他兒子啦。”
“他認不認你?”
“哦——他叫我堂妹。”
“果不出我所料!傑克,那小子叫咱苔絲堂妹啦!”瓊對著丈夫大聲說道,顯然有些激動。
“肯定是他告訴他母親讓你去那兒的。”
“可我也不會養雞啊!”苔絲有些憂慮。
“那我就不知道誰會了。你生在一個做小買賣的家庭裏,從小耳濡目染,這總比那些半路出家的人見識多吧。再說了,這隻是讓你覺得,你在那裏是自食其力,而不是白吃白喝。”
“我總覺得不該去,”苔絲茫然站立,若有所思,“信是誰寫的?我看看!”
“德伯維爾太太寫的,你看。”
信是用第三人稱的語氣寫的,簡潔明了,告知德伯菲爾德太太,那位太太需要她女兒去幫忙管理養雞場,倘若能去,可提供一間舒適臥室,要是工作得力,工資更優厚。
“呃,就這幾句!”苔絲問。
“你也不能指望她一下子就張開雙臂,摟摟抱抱,親親吻吻啊!”
苔絲不語,默默凝視著窗外。
“我寧願留在家裏,陪伴父親與母親。”
“那是為啥?”
“我也不想說原因,媽媽,其實,我也不知為啥。”
苔絲一直想著在鄰近社區找份輕省的活兒,這個夏天努力工作,賺夠錢,再買匹馬,可天不遂人願,一周過去了,工作還是沒找到。一天傍晚,苔絲找工作無果而返,可還沒等她邁進門檻,就有個小孩子跑出來,歡騰雀躍,說:“那個紳士來過了!”
母親趕忙過來解釋,渾身上下笑開了花,說德伯維爾夫人的兒子騎馬路過馬濼村,順道過來拜訪。他代表母親想問一下,苔絲是否願意去為老婦人照管雞場。他還說,如今,那個管理雞場的小夥子極不可靠。“德伯維爾先生說,你生得俊俏,要是表裏如一,必定是個好姑娘。他還說你彌足珍貴,如金似玉呢,說實話,他一定看上你啦!”
一整天,苔絲都狼狽不堪,情緒低落,現在卻得到一個陌生人的高度讚賞,心裏不覺高興起來。
“他能這樣看我,是再好不過啦,”她低聲細語道,“要是能知道,以後住在那裏到底怎麽樣的話,我隨時都願意前往。”
“那個小夥子可真是聰明又帥氣!”
“那可不見得。”苔絲語氣冰冷。
“那好,不管怎樣,這可是一次絕好機緣;我敢肯定,他戴了一枚漂亮的鑽戒!”
“是鑽戒!”坐在窗前板凳上的小亞伯拉罕興高采烈,聽到這裏不覺插了一句,“我看到啦!他抬手捋胡子,那顆大鑽石閃閃發光。媽媽,咱那位闊綽親戚為啥老是拿手摸他那兩撇胡子呢?”
“聽聽這孩子說的!”德伯菲爾德太太說,滿臉羨慕,滿眼崇拜。
“或許是為了顯擺顯擺他的大鑽戒!”約翰爵士癱坐在椅子裏,嘴裏嘟囔著,好似夢中囈語。
“哎呀,她這一去,可就把咱家這個闊親戚給征服啦,”女人繼續對丈夫說,“她要是不一鼓作氣,將其拿下,那才是個超級大傻瓜呢!”
“我可不想讓孩子寄人籬下,”家裏那個小販開口說道,“作為家族的長房,他們應該到我這裏來登門拜訪。”
“不過,傑克,求求你還是讓她去吧,”那缺心無腦的女人央告著,“你沒看到嗎?他已經迷上她啦,都叫她小堂妹啦!他大概要娶了她,讓她做貴婦人,到那時,她可就和咱祖宗一樣,闊氣高貴啦!”
約翰·德伯菲爾德整天病懨懨、昏沉沉,可一聽到這個結果,一下子來了精神,有了興致。
“哦,或許,年輕的德伯維爾先生是真心誠意地想娶她,”他順著話茬做了補充,“而且,我敢說,他也想通過與咱德伯維爾家族的長房結親來改善血統。苔絲這個小機靈鬼!這剛一出馬,竟有如此戰果。”
此時,苔絲正在院子裏散步,她走過醋栗莓叢,站在王子墳墓上,滿腹心事,矛盾重重。剛走進房間,母親又追了進來。
“哎,你到底怎麽打算的?”母親問。
“要是那天見到德伯維爾太太就好啦。”苔絲回答。
“我看這事該定下來,你就能早點兒見著她了。”
父親坐在椅子上,大聲咳起來。
“我真不知道該說什麽好!”姑娘坐臥不寧,“還是你來拿主意吧。老馬死在我的手上,我也該做點兒事,想法子再買一匹。不過——不過——那個德伯維爾先生實在令人討厭!”
王子死後,孩子們心目中就一直有這樣的想法,即苔絲要嫁給那位有錢的親戚(在他們的腦海裏,那家人一定是他們的親戚),並以此作為心理慰藉,而現在聽說苔絲不願意去,他們便開始嚷鬧、嘲弄、責怨起來。
“苔絲不……不……不去啦,不做貴……貴……貴夫人啦!哎呀,她說真……真……真不去啦!”孩子們咧開大嘴號啕起來,“咱們買不了漂亮的新大馬啦,也沒有一大堆一大堆的錢來趕集買好東西啦!苔絲她也沒有漂亮衣服穿,也不……不……不俊啦!”
母親也在一邊幫腔助陣:苔絲要是不去,那家裏的困境就會無限期延長,家裏的負擔也就會更重;這無疑增加了對方陣營的砝碼。父親不參與意見,仍然保持中立。
“我去!”苔絲最終表態。
姑娘同意去了,那門親事的美好設想,又在母親心頭油然而生。
“這就對嘍!就憑你這麽漂亮,肯定是個好機會!”
苔絲微笑,暗藏為難之色。
“我去那兒,就是為了賺點兒錢,除此以外,別無他圖。你也不要在教區裏淨說些傻話。”
德伯菲爾德太太沒有答應。她無法保證,一旦有人提起此事,她不會一時高興,把此事宣揚出去。
事情就這樣定了下來;於是年輕的姑娘回信,說自己做好準備,他們需要她哪天去,隨時可以動身前往。緊接著收到回信,說,知道苔絲要去,德伯維爾夫人很高興,後天就派輛兩輪貨車,到布蕾克摩山穀坡頂,連人帶行李,一塊兒接走。信裏還囑咐苔絲一定要做好準備,準時動身。德伯維爾夫人信上的字,很像男人寫的。
“兩輪貨車?”瓊·德伯菲爾德嘟嘟囔囔,滿心不悅,“來接親戚,應該派輛四輪大馬車啊!”
主意已定,苔絲便不再整日魂不守舍、坐臥不寧,又開始做起了自己的事。她想著有一份輕快的活兒,可以賺到錢,給父親再買一匹馬。她原本打算在小學裏當一名教員,但命運似乎不這樣安排。苔絲的思想要比母親的成熟理性,她沒有把母親一直心心念念地攀上姻緣當回事。那位缺心無腦的婦人,從女兒一出生,就一直在為她尋配如意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