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好動身的那天早上,天還沒亮,苔絲就醒了。破曉時分,小樹林一片寂靜,隻有一隻先知先覺的鳥兒在獨自歌唱,歌聲清脆嘹亮,宣示著鳥兒對時間的感知精準無誤;其他眾鳥皆緘默不語,仿佛同樣堅信那隻嘰嘰喳喳的鳥兒是弄錯了時辰。苔絲忙著在樓上打點行裝,直到要吃早餐了,她才穿著平日的衣裙走下樓來;她那套最好的節日盛裝,疊得整齊仔細,放在了箱子裏。

母親見此,上前勸道:“有誰家走親戚,不穿得漂漂亮亮的?”

“可我是去工作啊!”苔絲回答。

“不錯,是去工作,”德伯菲爾德太太說,繼而壓低了聲音說,“起初或許是要裝著點兒去工作……可是我認為你還是把最漂亮的一麵展露出來的好。”她補充道。

“好——吧——你比誰都懂。”苔絲平心靜氣,不再反對。

為博得母親歡心,姑娘隻好把自己完全交到她手上,任由其擺布,從容說道:“媽,你認為怎麽好看就怎麽弄吧。”

看到女兒如此順從,德伯菲爾德太太心花怒放。她先盛了一大盆洗臉水,徹底把苔絲頭發洗幹淨,等頭發幹了,再梳理整齊,這時頭發看起來比平常多出一倍,然後再用一條粉色絲帶紮起來,那絲帶比往常用的要寬一點兒。之後又給苔絲穿上了那件在會社遊行時穿的白袍子。頭發蓬鬆,白袍寬大,襯出苔絲發育成熟的身段,更蒙蔽了人們的雙眼,竟認為她是豐韻的熟女,而她的實際年齡,比一個孩子大不了多少。

“跟你說,我襪子後跟那兒有個洞。”苔絲說。

“襪子上有洞不要緊——襪洞又不會說話!我為姑娘時,隻要有漂亮的帽子戴,鬼才管襪子上有洞呢!”

看到女兒容貌秀麗,母親欣喜自豪,她後退幾步,就像一位畫家後撤,站在畫架前從整體上欣賞自己的得意畫作。“你一定得好好看看自己!”母親嚷著說,“今天可比往常漂亮多啦。”

梳妝鏡太小,一次隻能照出苔絲身體一個小局部,德伯菲爾德太太就在窗玻璃外掛起一件黑色外套,這樣一來,整個窗玻璃就變成了一麵大鏡子,鄉下人梳妝打扮,時常采用這個法子。一切收拾妥當,母親下樓直奔丈夫,此時,丈夫正在樓下坐著等候。

“聽我說,德伯菲爾德,”她得意揚揚,“這下那小子見了咱苔絲,不迷了心竅才怪呢!不過等你見了她,說啥都行,千萬可別說他喜歡苔絲,更不要提這是她千載難逢的好機會。這丫頭脾性古怪,說多了適得其反,會令她生厭,還有可能一氣之下不去了呢。如果一切順利,我真得好好謝謝鹿腳巷的那位牧師,幸虧他告訴咱們那些事——他可真是個大好人哪!”

然而,姑娘動身離去的時刻逐漸迫近,剛才梳妝打扮的興奮也逐漸消失,瓊·德伯菲爾德太太心頭不覺生起一絲顧慮。這位家庭主婦決定送姑娘一程——要一直把姑娘送到山穀斜坡頂上,從那裏一路爬坡,通向外麵的世界。就在那裏,苔絲等著斯托克·德伯維爾家派遣的兩輪馬車來接。苔絲的行李箱子,已經打發一個小夥子用小車推到那裏候著了。

看到母親戴上帽子,小孩子們就吵著鬧著,要跟她一塊兒去。“我也要去送姐姐,姐姐要去嫁給紳士堂哥啦,要穿漂亮衣服啦!”

“別說啦!”苔絲滿臉緋紅,轉身製止,“別再說了!媽,他們腦子裏怎麽都塞滿了這些奇思異想?”

“孩子們,姐姐是去工作,為咱那有錢的親戚工作,是去掙錢,掙了錢,咱們就能再買一匹馬。”

“我走啦,爸爸。”苔絲哽咽著。

“走吧,孩子。”約翰爵士從瞌睡中抬起頭,睡眼惺忪,言語含混,為了慶祝苔絲動身,早晨他又去喝了酒。“哎呀,但願那位年輕的朋友會喜歡上與他同宗同祖且標致秀氣的姑娘。還有,苔絲,你得告訴他,從前咱們可是大戶人家,隻不過現在沒落了,我要把家族的名譽——頭銜賣給他,是的,賣給他——也不會跟他要高價。”

“少了一千鎊可不賣!”德伯菲爾德太太大聲說道。

“告訴他——我要一千鎊。哎,算了吧,還是少要點兒吧。我忽然想起來,這個名號加在他身上,要比加在我這沒出息的人身上好多啦!告訴他,他隻要出一百鎊,就歸他。不過,我也不是斤斤計較的小人——告訴他得出五十鎊——就二十鎊吧!成交,就二十鎊——這是最低價。祖宗的名譽就是祖宗的名譽,一分錢也不能少!”

苔絲眼含淚水,百感交集,喉嚨哽咽,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她急忙扭頭轉身,出了門。

母親、孩子與苔絲一起出發,左右各有一個孩子拉著苔絲的手,心中若有所思,不時抬頭看看苔絲,就像在看一個要去闖**一番大事業的人;母親與最小的孩子走在後麵;這群人構成了有趣的畫卷:真誠美麗走在中間,天真無邪伴其左右,愚鈍虛榮緊隨其後。就這樣,他們一直走到山坡腳下;就在坡頂,川特裏奇派來的馬車正在等候。之所以這樣安排,是為了不讓馬兒拉著車爬這段山坡路。山巒屏障之外,沙斯頓房舍像峭壁一樣遠遠矗立山頂,打破了山脊原本的輪廓。山路似裙帶,蜿蜒盤旋於大山之間,一路攀升。路上除了他們差遣來送苔絲行李的小夥子之外,看不見一個人影。小夥子坐在小推車的車把上,車上裝著苔絲世間的全部家當。

“在這兒等一會兒吧,不用問,馬車很快就來。”德伯菲爾德太太說,“你看,那邊來車了!”

車來了——好似突然從最近的高地後麵冒出來,正正好好停在了推小車的小夥兒旁邊。母親與孩子決定就送到此地為止,苔絲與他們匆匆道別,彎腰向山坡上走去。

他們看到苔絲的白色身影離馬車越來越近,她的行李箱子都已搬到車上。苔絲剛剛走到車旁,正在這時,又有一輛馬車從山頂的樹叢中飛馳而來,繞過山彎,駛過行李車,在苔絲身旁忽然停下,苔絲抬頭觀看,似乎麵露驚色。

母親首先看清,第二輛車不像第一輛車那樣簡陋寒酸,而是一輛嶄新漂亮、幹淨整潔的單騎雙輪輕便快車,漆麵光亮,配置高檔。駕車的是個年輕小夥兒,看年齡不過二十三四歲,嘴裏叼著雪茄,頭戴一頂花哨小帽,上身穿一件淺褐色短外套,下身穿同色馬褲,白圍巾,硬高領,褐色駕車手套——總而言之,他就是那個年輕、帥氣的小夥子,一兩周之前還拜訪過瓊,向她打聽苔絲呢。

德伯菲爾德太太像個孩子一樣興奮地鼓起了掌,然後低頭一想,又抬頭觀瞧。這裏麵的意思還能瞞得過她?

“這就是那個能讓姐姐做貴婦人的紳士嗎?”年齡最小的孩子抬頭問道。

與此同時,他們看到苔絲穿著平紋棉布衣服,站在馬車旁,猶豫不決,馬車主人正在與她交談。她看似猶豫不決,實則是顧慮重重。她寧願坐那簡陋寒酸的兩輪貨車。年輕人下了車,似乎是在催促她上車。她轉過臉來,麵朝山坡下,注視著下麵的一幫親人。似乎有什麽促使她馬上下定決心,或許是想到了王子死在她手上。她突然間上了車,他也上了車,坐在她身旁,迅速打馬驅車前行。很快,他們就超過拉行李箱的慢車,消失在山脊之後。

苔絲消失在眾人眼裏,有趣的事情也像一場戲劇,終於落下帷幕。小家夥們的眼裏都閃著淚花,最小的那個開口說道:“真希望可憐的、可憐的苔絲沒走,不去當什麽貴婦人!”說完,嘴一撇,哇的一聲哭了起來。這個新想法迅速傳染開來,第二個孩子也跟著哭了起來,緊接著又是一個,後來三個孩子一起號啕大哭。

瓊·德伯菲爾德轉身往回走,眼裏也噙著淚,回到村子。事已至此,她也左右不了事態發展了,隻得聽天由命。晚上,她躺在**思緒萬千,唉聲歎氣,丈夫問她緣由。

“唉,我也說不清,”她說,“我一直在想,要是苔絲沒去,事情也許會更好。”

“你之前咋沒想到呢?”

“唉,這是姑娘的一個機會啊——不過,要是這件事重新再來一遍,我就得好好打聽一下,看看那位紳士是不是個好心人,是不是真把咱家苔絲當成堂妹,否則我是不會放苔絲走的。”

“說得好,你或許真應該事先打聽一下。”約翰爵士一邊打著鼾,一邊說道。

瓊·德伯菲爾德總能從什麽地方設法找到安慰:“好啦,作為正宗的嫡傳後裔,隻要她的王牌出得好,就應該能一路順風順水。即使今天不娶她,明天也會娶她的。明眼人都知道,他已經癡癡地迷上苔絲啦。”

“她的王牌?你是說她的德伯維爾血統?”

“才不是呢,蠢蛋!是她的臉蛋——和我年輕時候一樣漂亮的臉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