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講到崇禎帝與朝臣們在“朝會”上討論了不少事情,而徐光啟則憂國憂民地向皇帝提出長遠計劃。

“啟稟皇上!老臣以為既然‘工部尚書’一職未定,不如讓一些實幹家們來輪流擔任如何?”徐光啟小心翼翼道:“老臣以為西洋人傳教士們就很合適,比如微臣的老師利瑪竇,畢竟自古以來都是舉賢不避親嘛。”

“哈哈,你呀你,倒是挺直接了當的嘛?”崇禎帝端坐高位,環顧殿中眾臣工道:“諸位愛卿以為如何?”

“皇上不可!”、“皇上三思!”、“是呀,皇上難道忘了聖人有雲:‘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眾臣大驚。

“哈哈,朕乃一國之君,隻敬天、地、鬼、神和祖宗。若聖人之雲對朕有用,朕便敬他,否則,就……嘿嘿。”崇禎帝不以為然:“太祖皇帝有雲:‘胡君有德,可治中華’。同理,朕為何不能讓胡人為我所用?”

“呃……這個,皇上雖言之有理,但西洋番鬼並非胡人,而是貓呀狗呀豬呀羊呀這些畜牲們變的,否則怎會高鼻深目?抑或紅發赤須?”不少大臣緊盯著“工部尚書”空位嚷嚷道:“更何況西洋番鬼文法不通,橫行霸道,恃強淩弱,不講道義,且所尊邪神竟謊稱宇宙唯一,藐視皇權,故曰番鬼不能算人,隻能算妖孽!”

“呃……諸位同僚,此言差矣!”徐光啟見不少“東林黨”大臣一窩蜂群起而攻,於是皺眉爭辯道:“西洋人篤信上帝,乃追求‘真善美’,何罪之有?而諸位同僚口口聲聲說要做謙謙君子,可真正能辦實事者幾人?”

“你?徐光啟,你胡說八道!”、“徐大尚書此話何意?莫非瞧不起我等同僚?”、“就是嘛,整天跟番鬼佬混,自降身份,哼!”、“徐尚書怕是覺得我等不配同殿為臣吧?喋喋……”同僚們開始對徐光啟口誅筆伐。

崇禎帝朱由檢及其後妃們端坐高位,看著殿中一眾臣工們彼此攻訐,雖然很是無語,卻也不著急打斷,畢竟帝王們都善於搞平衡術,最好的辦法就是讓大臣們一直互相爭鬥,以避免其聯合起來對抗皇權。

“好了,肅靜!”崇禎帝端坐高位,麵無表情地環顧眾人道:“眾卿說的都有道理,但就是誰都不服誰?既然如此,那朕就決定從爾等當中任選一人來兼任‘工部尚書’如何?但必須得保證完成朕所交代的任務!”

“呃……不知皇上有何指示?臣等定竭盡所能,肝腦塗地,在所不惜!”眾臣工覺得這又是一個好機會。

“哈哈,你們都想身兼數職?那好!朕就給你們一個機會!”崇禎帝忽然似笑非笑道:“朕明年不僅要掃平遼東,而且還要掃**蒙古。作為新一任‘工部尚書’,你們肩上的擔子很重,若貽誤戰機,則唯法試問?”

“工部尚書”雅稱“大司空”,乃古代官職名。隋朝確立了“三省六部製”,工部是古代中央六部(吏、兵、戶、禮、刑、工)之一,掌管全國屯田、水利、土木、工程、交通運輸、官辦工業等,工部尚書為其長。

明初,“工部”下設總部、屯部、虞部和水部四屬部。洪武二十六年,改“尚書二十四部”為“二十四清吏司”,“工部”各屬部分別為“營繕清吏司”、“虞衡清吏司”、“都水清吏司”和“屯田清吏司”,職掌、設官仍前。

“工部”掌管全國屯田、水利、土木、工程、交通運輸、官辦工業等的大臣,明代正二品,清代從一品。工部尚書的職位相當於主管工業與信息化部、農業部、水利部、建設部、交通部等的國務院副總理。

從唐朝開始,古代中國就一直沿用“行三省六部製”。到了宋朝就開始逐漸加強中央集權,尤其是南宋改之為“一省六部製”。最後到了明朝,皇帝幹脆廢除“三省”,直接領導“六部”:兵、禮、吏、工、戶、刑。

“啊?皇上?這……時間如此緊迫,恐怕……”眾位朝臣一聽就大驚失色,畢竟若單獨掃**遼東,或許還能長袖善舞地湊合,但要掃**蒙古草原,那難度可就大大增加了,至少戰馬問題和糧草供應就很難解決!

“哈哈,諸位。你們不敢拿自己的前程來做賭注了吧?那朕就點名了,嘿嘿。”話音一落,崇禎帝朱由檢便似笑非笑地環顧大殿,最後選定了位列朝班秩末尾的一名六品小官:“盧洪春接旨!朕命你為‘工部尚書’,即可走馬上任,不得有誤!”————“啊?皇上?微臣……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盧洪春受寵若驚。

盧洪春乃盧仲佃之子,祖籍浙江東陽。他官職不高,之前是禮部祠祭主事,在其他時空早就死了,但在這一時空,卻得催木匠關照,被皇帝老子安排到徐光啟身邊,協助訓練新軍,也好借機曆練以堪大用。

由於宇宙乃多維時空構成,故發生在此時空之事未必不會發生在彼時空,而盧洪春字思仁,號東白,浙江東陽盧宅人。於明朝萬曆丁醜(西元1577年)考中“進士”,官至禮部祠祭司主事,死後贈“光祿寺少卿”。

其父盧仲田,於明朝嘉靖丙辰(西元1556年)中了進士,累官從二品之“廣西布政使”,曾參與抗倭、議救海瑞、捐資建孔廟等正義行動,影響其子人生價值取向,塑就了盧洪者嫉惡如仇、寧折不屈的剛烈性格。

盧洪春在萬曆六年(西元1578年)任旌德知縣。《旌德縣誌》有記載,盧洪春初任時鋤強扶弱,悉訪習滑橫行之徒,置之以法,最後複用寬,故民畏而見德。這說明盧洪春是一位好官,很善於治理一方百姓。

明朝萬曆九年(西元1581年),首輔大學士張居正(當朝宰相)下令在全國推行“一條鞭”法,但盧洪春在旌德縣推行過程中發現“一條鞭”法“便於官,不便於民;便於城郭,不便於鄉井;便於衝繁,不便於簡僻”。

於是,盧洪春就根據各地反饋,撰寫《時務論》一文,指出“一條鞭”法有“十不便”的缺陷,竭力反對此法在全國推廣實行。雖然從曆史發展角度來分析,盧洪春的此舉失之偏頗,但他憂國憂民之心可見一斑。

其實盧洪春的隊“一條鞭法”隻擔憂,是因為朝廷為了方便收取賦稅,而降民間財富強行“貨幣化”,卻不知此舉大大方便了地主老財與官僚資本對百姓的深度剝削,甚至進化到了“金融資本”即“高利貸”是水準了。

加上明朝的貨幣已徹底“白銀化”,而民間富人為了財富不貶值乃至增值,就習慣於將大量金銀珠寶埋在地下藏好,隻留少部分進入市場流通,於是造成“穀賤傷農”和“通貨緊縮”,間接引發朝廷財政危機,因為隨著白銀供不應求,朝廷就沒有足夠多“錢”來維持運轉,隻好加倍壓榨百姓,最終官逼民反,葬送自己!

萬曆十三年(西元1585年),明神宗因寵愛鄭貴妃,受不了“枕邊風”而以愛廢序。於是,明神宗就冊封鄭貴妃為“皇貴妃”,並企圖造成子以母貴的事實,欲行“廢長立幼”之事。不過,有不少朝臣對此有不同意見。

盧洪春任當時任“禮部祠祭司主事”,職掌祭祀儀禮,誥敕冊立,也反對神宗此舉,並上奏《請並封恭妃疏》,建議皇帝盡早立太子,以防止兄弟爭奪皇位而釀成悲劇,於國本不利。於是,神宗采用了建議。

第二年(西元1586年),盧洪春再次上奏《遣官代祭奏疏》,指出皇帝不應遣官代替自已祭祀宗廟,並提到“君主治理國家,應當朝競夕惕,謹慎小心;絕不能一方麵縱欲於深宮燕閨之中,另一方麵又用華麗精彩的詔令文章掩飾自已;

帝王應以江山社稷為念,不能圖一時之享樂而遺患無窮,以確保百姓安居樂業,國家長治久安,出現真正的太平盛世。”

因為盧洪春的《遣官代祭奏疏》直指時弊,切中了明神宗朱翊鈞沉溺酒色、荒怠政事的要害。於是,神宗皇帝大怒,施用廷杖大刑,革去了盧洪春的官職,並下令永不敘用,最終結束了盧洪春的政治生命。

在彼時空,盧洪春直到死才得以昭雪,其實是因為他為人太過耿直與負責,一點也不懂見機行事與拐彎抹角,當麵讓皇帝老子難看,所以自己玩死自己!不過,在此時空,他因為遇到催木匠,才好運連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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