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到6歲,重點關注生活自理能力的培養
生活能自理,是孩子走向獨立的起點。其實,在孩子成長的每一個階段,他們都需要學會自己解決可以自理的事情。如果在本該自理的各個階段,卻沒有掌握這個階段的基本技能,或者在思想上總是依賴大人,那麽,他們就不可能真正走向獨立。
孩子如果沒有在幼兒階段養成生活自理的習慣,越到後麵就越難自立。從2歲以後,在每一個成長階段,孩子都有自己的成長任務,在日常生活中都有自己能夠獨立完成的一些事情。比如,一個2歲半左右的孩子,可以自己吃飯、自己背書包、自己整理玩具等;4歲左右的孩子,可以自己洗臉刷牙、自己洗澡、自己上廁所、自己整理衣服和床、自己清洗盤子等;6歲左右即將進入小學的孩子,可以自己整理書包、自己做一些簡單的食物、自己疊被子和衣服等。
2.讓孩子學會為自己負責,培養孩子的獨立意識
父母確實應該無條件地愛孩子,但是這種愛,不是大包大攬,更不是幫孩子做出他需要做出的每一個決定。孩子的人生隻能是自己做主,任何大人都永遠無法代替。否則,他的人生將留下很多遺憾,甚至會是殘缺的。
凡是孩子自己能夠做主的事情,大人可以幫助他,但是最後決定權在孩子自己。遇到困難,我們可以多鼓勵他,試試看自己可不可以想辦法,如果實在想不到辦法,我們可以幫忙提供幾個辦法,供孩子思考和選擇。
等到孩子嚐試了,如果還是需要大人的幫助,就讓他指揮大人該如何幫助。通過這種方式,孩子一直在思考,同時也會明白,這件事情始終是他自己的事情,而非家長的事情,他需要對自己的事情負責。
3.鼓勵孩子的獨立行為,讓孩子在試錯中增強自理能力
其實,孩子的很多事情,四五歲的時候就完全可以自己完成,比如,穿衣脫衣、係鞋帶、洗澡、吃飯、擦屁股、背書包等。
沒有人天生就會自己做事,孩子的很多自理能力都是在一次又一次的試錯中學會的。正如每一個人學會走路都需要經曆無數次摔倒一樣,生活中的每一項技能都需要經過多次嚐試才能熟練掌握。如果父母缺少對孩子的信任,沒有對孩子的寬容,我們就沒有理由責怪自己的孩子什麽都不會做。
4.讓孩子體驗獨立做事的成就感
培養孩子的獨立性和生活自理能力,父母也不能急於求成。我們需要先給孩子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創造條件和機會讓孩子比較輕鬆地完成,既可以讓孩子逐漸積累一些自信心,又能讓孩子體驗到獨立做事的成就感。一旦孩子感受到自我的能量,他們在下一次的獨立行動中就會有更大的動力,收獲更多的成就感。
5.父母要跟孩子一起“斷奶”
到了本該“斷奶”的階段,很多父母也舍不得孩子從自己身邊分離,成為一個獨立的個體。與其說是孩子依賴父母,倒不如說是父母自己不願意與孩子“斷奶”。陪著孩子睡,自己才能睡得香;喂著孩子吃,自己才能安下心;圍著孩子轉,自己才能閑不住。
作為父母,我們需要轉變一個觀念,孩子是你生的,但孩子不是你的私有財產。如果我們真的愛自己的孩子,就讓孩子走自己的路,不要試圖去霸占他。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財產,而是上帝派來的天使,我們隻是有機會照顧而已。我們需要成為一個旁觀者,我們需要為他們的成長鼓掌,我們需要扮演好一個陪伴孩子成長的父母角色。
孩子是一個獨立的人,他不屬於任何人,他屬於整個世界。他不能依靠任何人,他隻能依靠自己。他沒有任何捷徑可以走,也隻能和我們一樣一步一步,曲曲折折地走向成熟。
為了解決你家孩子在獨立性方麵遇到的這些問題,你打算從哪些方麵入手(包括但不限於上述幾點),請及時記錄下來並立即付諸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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