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先生又曰:“格物,如《孟子》‘大人格君心’[1]之‘格’,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體之正。但意念所在,即要去其不正以全其正,即無時無處不是存天理,即是窮理。天理即是‘明德’,窮理即是‘明明德’。”
又曰:“知是心之本體,心自然會知:見父自然知孝,見兄自然知弟,見孺子入井[2]自然知惻隱,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若良知之發,更無私意障礙,即所謂‘充其惻隱之心,而仁不可勝用矣’。然在常人不能無私意障礙,所以須用致知格物之功勝私複理。即心之良知更無障礙,得以充塞流行,便是致其知。知致則意誠。”(《傳習錄(上卷)·徐愛錄》)
【譯文】
陽明先生又說:“‘格物’的‘格’字,就像《孟子》中的‘大人格君心’的‘格’字一樣,是革除心中的‘不正’,以保全心的本體的‘正’。隻要是意念所在的地方,就要革除心中的‘不正’以保全心的本體的‘正’,這樣就無時無處不是存天理,這就是‘窮理’。‘天理’就是‘明德’,窮理就是‘明明德’。”
陽明先生又說:“知是心的本體,心自然會知,看到父親自然知道孝順,看到兄長自然知道敬愛,看到小孩落井自然會產生惻隱之心,這就是良知,不需要向外尋求。要是良知的生發沒有私意的阻礙,就達到了所謂的‘充其惻隱之心,而仁不可勝用矣’的境界。然而普通人不能沒有一點私意的阻礙,所以必須用‘致知格物’的功夫戰勝私意,恢複天理。心中的良知沒有任何阻礙,得以充塞於內、流布於外,就是‘致知’,‘致知’就是‘意誠’。”
【解析】
陽明說,“格物”的“格”字,和《孟子》中的“惟大人為能格君心之非”的“格”字是一樣的意思,這句話是“隻有大儒才能糾正君主心體上的過失”之意。從這裏可以看到,“格”字是糾正的意思。
“格”字“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體之正。但意念所在,即要去其不正以全其正”,看到了吧,“格”字不是格鬥的意思,也不是某些人所說的推究的意思。“格”的意思是“將不正的扭轉為正”,這樣一來,我們就可以將“格物”解釋成這樣了:將心中意識從偏倚的狀態扭轉到正道。將心中導致偏倚狀態的私意糾正了,其狀態就是“存天理”,也就是“明明德”。
然後,陽明又說,“知是心之本體,心自然會知”,接著就是舉例子:“見父自然知孝,見兄自然知弟,見孺子入井自然知惻隱。”這裏說的“知”是心的本體,實在是一個“原概念”。什麽是“原概念”呢?這是我自己創造的一個詞,因為在現有的詞匯中我找不出表達這個意思的詞。在物理學中,我們學過,人在探索構造物質世界的最基本的粒子時,一度認為原子是構成世界物質的最小單位,是無法再分割的基本粒子,當然後來人們發現原子還不是最小,原子中還有質子、中子、電子等,但是原子作為描述最基本物質構成的概念被繼承過來,人們在說某些最基本的分無可分的東西時,喜歡說“原××”。
“知”作為心的本體,確實是一個說無可說的概念了,人心對外在和內在具有感知能力,這是人心與生俱來的功能,是一種本然如此,沒法找出更多原因的能力,至少就目前而言,人類對於人心為何具有感知能力是無法做出更多剖析的,所以我自己稱它是個“原概念”。
對於人心的“知”的功能隻能說這麽多,但是須要明白,“知”的功能是陽明心學中一個核心的關注點,其他的一切都是以人心具有“知”的功能為基礎才展開的。接下來說的“見父自然知孝,見兄自然知弟,見孺子入井自然知惻隱”是指心在沒有私意障礙的前提下,能自然而然產生良知。這裏還有一個小小的問題,陽明舉的這三個例子都是偏於倫理方麵的,那是不是說陽明心學就隻是一種適用於倫理方麵的學說呢?我可以肯定地告訴你,不是。至於原因,在前麵我們談“至善”這個概念時已涉及過,請參看。
而“格物”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常人不能完全沒有私意障礙,這些障礙讓人們本來就具有的良知昏暗不明,所以須用“致知”“格物”之功,勝私複理。
[1]“大人”句:語出《孟子》,原文是“惟大人為能格君心之非。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國定矣”。
[2]孺子入井:出自《孟子》,原文是“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