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陸澄[1]問:“主一之功,如讀書則一心在讀書上,接客則一心在接客上,可以為主一乎?”
先生曰:“好色則一心在好色上,好貨則一心在好貨上,可以為主一乎?是所謂逐物,非主一也。主一是專主一個天理。”(《傳習錄(上卷)·陸澄錄》)
【譯文】
陸澄問:“主一的功夫,比如,讀書就一心在讀書上下功夫,待客就一心在待客上下功夫,這能否稱為主一呢?”
陽明先生回答說:“迷戀美色就一心在迷戀美色上下功夫,貪愛財物就一心在貪愛財物上下功夫,這能稱為主一嗎?這隻叫逐物,不叫主一。主一,就是一心專注在天理上。”
【解析】
“一”字是陽明心學中又一個極容易被誤讀的字眼,陸澄對“一”的理解,和我們現代對“一”的理解相似,比如我們說做事情要“一心一意”。我們上小學時學過的文章《小貓釣魚》中,主人公小貓一會兒捉蜻蜓,一會兒撲蝴蝶,就是不能一心一意釣魚,時間荒廢了,蜻蜓沒捉到,蝴蝶沒逮住,魚兒也沒釣著,最後兩手空空。那篇文章的寓意就是做事情要專一,不要三心二意,其中對“一”的理解和這裏陸澄的理解是一致的。
陽明顯然是站在一個更高的層次上來看待“一”的,如果還用“小貓釣魚”的故事為背景,讓陽明來解讀“一”字,小貓要“主一”,“一”是天理,對於小貓來說,天理就是“釣魚”,釣到魚,才能填飽肚子。如果按照陸澄對“主一”的理解,小貓一心一意去捉蜻蜓或者一心一意去撲蝴蝶,也可以算是“主一”了,但是這種“主一”的舉動顯然是不符合小貓生活的“天理”的,蜻蜓和蝴蝶都不能填飽肚子,捉它除了樂趣什麽也得不到。
再用挖井來比喻。陸澄的理解是,隻要肯專心致誌不停地挖下去,就是“主一”。但是,陽明認為,首先要保證你挖的地方是有水的,如果你挖井的地方沒有水,就算累到吐血,也不能達到目的。這兩種對“主一”境界的理解也就高下立判了。隻有在以天理為主的前提下,再來談一心一意去主這個“一”,才是有意義的。
[1]陸澄:字原靜,又字清伯。浙江歸安(今湖州市吳興區)人。正德年間進士,任刑部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