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愛問:“昨聞先生‘止至善’之教,已覺功夫有用力處。但與朱子‘格物’[1]之訓,思之終不能合。”

先生曰:“‘格物’是‘止至善’之功。既知‘至善’,即知‘格物’矣。”

愛曰:“昨以先生之教推之‘格物’之說,似亦見得大略。但朱子之訓,其於《書》之‘精一’[2],《論語》之‘博約’[3],《孟子》之‘盡心知性’[4],皆有所證據,以是未能釋然。”

先生曰:“子夏[5]篤信聖人,曾子[6]反求諸己。篤信固亦是,然不如反求之切。今既不得於心,安可狃於舊聞,不求是當?就如朱子亦尊信程子,至其不得於心處,亦何嚐苟從?‘精一’‘博約’‘盡心’本自與吾說吻合,但未之思耳。朱子‘格物’之訓,未免牽合附會,

非其本旨。‘精’是‘一’之功,‘博’是‘約’之功。曰仁既明知行合一之說,此可一言而喻。‘盡心知性知天’是‘生知安行’事,‘存心養性事天’是‘學知利行’事,‘夭壽不貳,修身以俟’是‘困知勉行’[7]事。朱子錯訓‘格物’,隻為倒看了此意,以‘盡心知性’為‘格物知至’,要初學便去做‘生知安行’事,如何做得?”《傳習錄(上卷)·徐愛錄》)

【譯文】

徐愛問:“昨天聽了先生的‘止至善’的教誨,已經感到功夫有了下手之處。但是仔細思考後,感到與朱熹先生說的‘格物’的定義終歸不能互相印證。”

陽明先生說:“‘格物’是實現‘止至善’所下的功夫。既然知道了‘至善’,也就知道‘格物’了。”

徐愛說:“昨天用先生的教誨來推想‘格物’的說法,似乎也能懂得大概。但是朱熹先生對‘格物’所下的定義,在《尚書》的‘精一’、《論語》的‘博約’、《孟子》的‘盡心知性’等說法中都能找到證明其定義的證據,(先生您對‘格物’所下的定義的證據在哪裏?)所以,心中還有疑惑之處。”

陽明先生說:“子夏篤信聖人,曾子‘反求諸己’,篤信固然不錯,但總不如‘反求諸己’來得真切。現在既然你心中還有疑惑,又怎麽能拘泥於舊說,而不反求於自身以求允當呢?就像朱熹先生也尊重崇信程頤、程顥先生,但是到了對於他們的說法無法明了於心的時候,

又何嚐盲目信從呢?‘精一’‘博約’‘盡心’這些說法本來和我的學說相吻合,隻不過你沒有想通罷了。至於朱熹先生對於‘格物’的定義,未免牽強附會,不是‘格物’的本意。‘精’是‘一’的功夫,‘博’是‘約’的功夫。你既然明白了知行合一的說法,這裏一句話就能領會了。‘盡心知性知天’是‘生知安行’的人做的事,‘存心養性事天’是‘學知利行’的人做的事,‘夭壽不貳,修身以俟’是‘困知勉行’的人做的事。朱熹先生解釋錯了‘格物’的意思,原因在於弄顛倒了意思,把‘盡心知性’當成‘格物知至’,要初學者去做那‘生知安行’的事,如何能做得來?”

【解析】

此節集中討論朱熹和陽明在“格物”兩個字定義上的分歧。陽明對“格物”兩個字的具體定義,接下來我們很快會談到,這裏重點探討朱、王的分歧之處。

陽明說“盡心知性知天”,此是“生知安行”事,“存心養性事天”是“學知利行”事,“夭壽不貳,修身以俟”是“困知勉行”事。這些話出自《中庸》,原文是:“或生而知之,或學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及其知之,一也。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強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

陽明將世間的人分為三種,分別是聖人、賢人、凡人。聖人,是比較稀有的,像孔、孟、周公以及陽明先生本人,可以歸入這一類,幾百年才能碰到一個。這些人“明睿天授”,可以生而知之。當然,並不是說這些聖人生下來就無所不通,而是說這些人在認識事理時,如庖丁解牛般遊刃有餘,可以在發揮本身固有天性的輕鬆狀態下掌握世界運行的規律。凡人十分努力才能掌握的東西,他們花一分力氣就可以輕鬆掌握。但是由於這個階層的人過於稀有,對“生知安行”的討論,理論意義遠大於實際意義。

下麵說到賢人了,這個就稍多些了。賢人在掌握事理方麵,需要學,就是需要花些努力才能掌握事理,這叫“學知利行”。

最後要談到凡人,這是包括我自己在內的大多數人所處的階層了,這些人就比較慘了,要“困知勉行”,必須努力做到“夭壽不貳,修身以俟”。遇到苦難,勉力前行,還必須不因窮通夭壽而改變初衷。“不貳”指立誌要堅定唯一,窮通夭壽是對人境遇的形容,用孟子的話來說就是“富貴不能**,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在堅守誌向的前提下,“修身以俟”,意思是人在修身砥礪品行時,必須用隻問耕耘、不問收獲的心境來麵對。“以俟”有等待時機的意思。

這三種人達到“知”的難易程度不同,但是一旦達到了“知”,其結果是一樣的。

朱熹對“格物”的定義就是“是以《大學》始教,必使學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至於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則眾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此謂物格,此謂知之至也”。可以看到,朱熹認為天下的“物”要一個一個來“格”,按照已知之理,慢慢“格”,到“豁然貫通”為止,就大功告成,這種說法對嗎?

陽明沒有說朱熹的這種說法完全錯了,但他認為朱熹忽略了一個重要的前提,他說的這種“格物”之法是給誰用的?凡人和賢人如果按照這種方法“格物”,恐怕永無成功之日了。世間的事物浩如煙海,沒有一個什麽該“格”,什麽不該“格”的標準,將有限的生命投入到無限的“格物”中去,這正是莊子說的“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以有涯隨無涯,殆已!(我的生命是有限的,而世界上的知識是無限的,將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探索無限的知識上麵去,就會陷入困頓之中!)”這也正是當年陽明“格竹子”累倒的原因之所在吧!

而“聖人”用這種方法格物是可以的,因為聖人的心體可以時時和天理保持步調一致,當聖人“格物”時,所“格”之物不用選擇也可以恰中天理,沒辦法,人家本來就起點高,我們也不需要過於眼氣他們。凡人和賢人,心中難免有私意梗堵,此時他們最需要做的是將心中梗堵的私意給“格”去,而不是像無頭蒼蠅一般拿著一個外物就去“格”。

聖人需要做的是“盡心知性”,這裏用了一個“盡”字,請大家仔細玩味,不需做別的事,將此心“盡”了就行。此外陽明認為賢人下功夫需要“存心養性事天”,賢人的心要“存”還要“養”。而凡人,就是要“困知勉行”了。按朱熹對“格物”下的定義,要初學者“盡”此心去“格”外物,這不是太荒唐了嗎?

另外,對“格”字和“物”字,陽明和朱熹的理解也是分歧巨大,這個我們很快就要談到,暫且按下不表。另外這節還提到了“精一”“博約”等重要概念,我們沒有詳細探討,後麵會涉及。

[1]朱子“格物”:出自朱熹《補注〈大學〉》,原文是“是以《大學》始教,必使學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至於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則眾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此謂物格,此謂知之至也”。

[2]精一:見本書第三篇注釋3“至精至一”。

[3]博約:出自《論語》,原文是“君子博學於文,約之以理”。

[4]盡心知性:出自《孟子》,原文是“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5]子夏:孔子弟子。

[6]曾子:孔子弟子。

[7]“生知安行”“學知利行”“困知勉行”:出自《中庸》,原文是“或生而知之,或學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及其知之,一也。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強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