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又曰:“此道至簡至易的,亦至精至微的。孔子曰:‘其如示諸掌乎[1]!’且人於掌何日不見,及至問他掌中多少文理,卻便不知。即如我良知二字,一講便明,誰不知得?若欲的見良知,卻誰能見得?”

問曰:“此知恐是無方體的,最難捉摸。”

先生曰:“良知即是《易》,‘其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惟變所適。’[2]此知如何捉摸得?見得透時便是聖人。”(《傳習錄(下卷)·黃以方錄》)

【譯文】

陽明先生又說:“這個道是極其簡單容易的,也是極其精深極其微妙的。孔子說:‘其如示諸掌乎!’人哪天不見自己的手掌,但是等到問他手掌上有多少手紋,卻不知道。這就如我講的‘良知’二字,一講就明白,誰不曉得呢?但如果要確實地認識良知,又有誰能認識到呢?”

問:“這個良知恐怕是無方位、無形體,最難捉摸。”

陽明先生說:“良知就是《易》中所涵蓋的道理:‘其為道也屢遷,

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惟變所適。’由此可知,良知怎麽能捉摸到呢?把良知認識透徹了就是聖人。”

【解析】

這節闡述了良知易見而難知的特點,並且引用《易》的道理來描述之所以難知的原因。良知根據空間、時間的不同而時常變動,需要人根據具體情況謹慎抉擇。

比如在《呂氏春秋》中,曾經記載了這樣一則故事。春秋時期的魯國有一條法律:魯國人在國外淪為奴隸後,有人支付贖金將其贖回來後,可以到國庫中領取贖金。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貢在別國贖回了一個魯國人,回國後卻拒絕國家給他報銷贖金。孔子對自貢說:“你這樣做不對,從此以後,魯國人就不肯再替淪為奴隸的本國同胞贖身了。你如果領取國家的補償金,並不會損害你行為的價值,而你不肯領回你墊付的錢,破壞了國家訂立的規矩,恐怕今後別人就不肯再贖人了。”

另一天,孔子的弟子子路救了一名落水者,被救者為了答謝他,送給他一頭牛,子路收下了。孔子對子路的行為表示了讚同,並且說:“這樣一來,魯國人以後一定會勇於救人了。”

子貢贖回同胞而不肯接受國家的金錢,就子貢自己而言,原因是多方麵的,比如自己財力充足,不在乎這點金錢,或者是道德高尚,付出不要求回報等,總之,子貢的良知認為自己救人而不求回報是正確的。這種“做好事不圖回報”的道德觀念至今在我們的腦海中根深蒂固,凡是有人因做了一回好人好事而接受他人報償,就好像送佛沒送到西一樣。而事實上,這種道德觀正是造成道德下滑的大蟊賊。

“義”的本意是“宜”,子貢贖回了人,付出了金錢,換取了被贖回者的自由,這個人的自由與歸國不論是對被贖回的人還是對魯國而言,都是一件好事。現在子貢分文不取,說我精神上愉悅就行了,不需要物質回報。這就不宜了,並不是每一個人都具有你子貢如此高的覺悟和財力,如果下一次從別國贖回了人卻什麽回報都沒有,還有幾個人肯做這種利人損己的事情呢?沒有人這樣做了,善行的路等於被堵塞了,反而是大惡了。

讀懂了孔子對子貢事件的評價,自然就能讀懂孔子對子路事件的評價。子路救了落水者的命,被救者以牛回報,這是理當如此,並且給世人做出一個榜樣,英雄流汗出力,甚至有時候還會流血,就該得到實質的回報。這才是傳統儒家道德觀的真麵目,反而是我們現代一些扭曲的道德觀念,造成了英雄流血流汗又流淚,涼了所有想行善的人的心,世風日下的現狀也就可想而知了。

[1]“其如”句:語出《中庸》,原文是“子曰:‘明乎郊社之禮,禘(dì)嚐之義,治國其如示諸掌乎!’”

[2]“其為”七句:語出《易傳·係辭下》。大意是:《易》的法則時常變動,沒有固定的形式,在六個爻位之間遊移,或上或下,沒有常規,剛與柔經常轉換,不能墨守成規,必須根據具體的變化采取相對應的適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