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印度文化的發展是許多不同淵源的文化成分綜合的結果。雅利安文化與許多土著文化的融合在幾千年中不斷進行。從波斯人和希臘人的入侵算起,印度西北部一直是許多外族入侵的戰場,這樣的征服往往是短命的,事件的周期似乎都大同小異。迅速的征服之後,接踵而至的是入侵者漸漸被融合,最後是近鄰的土著小國推翻異族征服者的統治。然而,後來的穆斯林入侵者輸入的將是另一種模式。

公元718年,阿拉伯人征服了印度河下遊的信德省,使其成為印度境內的第一個獨立的伊斯蘭國家。自8世紀到11世紀,印度西部通過貿易、文化關係和布道者與阿拉伯世界保持著密切的接觸。大約於1000年,阿富汗加茲尼省的突厥人馬哈茂德[18]殘酷地掠奪了印度北部,吞並了旁遮普。馬哈茂德死後直至12世紀末葉,都沒有外族入侵。12世紀末,另一位阿富汗人征服了德裏,這次入侵建立的是一個蘇丹國。此後的150年間,這個蘇丹的管轄範圍隨著從穆斯林政權下南逃的難民而逐漸向南擴展。在此期間,由於征服者是與印度人關係密切的印歐—雅利安民族,所以他們通過文化綜合實現了一定程度的印度化。14世紀末,德裏城被帖木兒[19]殘酷無情地洗劫一空,他使整個印度北部一蹶不振。1526年,帖木兒的後裔巴卑爾[20],攻占德裏城,在印度建立了莫臥爾帝國,這是一位文雅的突厥—蒙古人。

入侵的莫臥爾人不是蠻族,而是中東悠久文化的代表,這種悠久的文化經過穆斯林的宗教狂熱而得以複興。印度北部的文化沒有給莫臥爾人留下深刻印象,因為它已陷入衰落的境地。他們懷念中亞故土的豪華生活。比如,巴卑爾親自設計修建了阿格拉城(Agra),他的孫子沙·賈汗(Shah Jahan)修建了泰姬陵[21]。他們也不珍視印度人抽象深奧的哲學,雖然印度人在這個領域的能力是無與倫比的。與西方繼續不斷的關係,加上教義所規定的麥加朝聖,使這些入侵者不但與穆斯林文化中心保持接觸,而且與伊朗的薩菲王朝[22]複興保持接觸。

印度教和伊斯蘭教的世界觀之間,有一條無法彌合的鴻溝。難以找到兩種比它們更加對立的文明了。穆斯林是毫不妥協的一神教教徒,他們對一個高度人格化、以人的形體出現的固有的神有狂熱的信仰。印度教徒是多神教的信奉者,甘願承認許多神靈的存在,因為說到底,他們認為這些神靈隻不過是一個非人格化的世界靈魂(即婆羅門)的各種表現形態而已。穆斯林強烈厭惡一切形式的偶像崇拜。印度教徒數千年來已經習慣了憑借物質材料代表的形象去接近神和崇拜神。穆斯林堅持認為,一切虔誠的伊斯蘭教徒都是兄弟,事實上他們在個人社會地位上允許很大程度的流動性。家喻戶曉的《天方夜譚》的主題,表現乞丐一夜之間一舉成為富豪、躍居顯赫政治地位,這一主題隻不過是一種文化理想的富有浪漫色彩的表現形式而已。印度教徒的整個社會製度的基礎是社會上的不平等和固定的世襲製地位。最為重要的是,穆斯林的價值觀念是動態的。“伊斯蘭”的意思就是“順從真主的意誌”;然而,事實上,隻有等到其他選擇不可能時,他們才在維護自己尊嚴的條件下接受自己的處境。相反,印度教徒讚美消極的出世和來世。穆斯林入侵之後,印度教徒失去了政治權力,這無疑更加強化了他們的消極趨勢,加重了他們對外部世界現實的消極態度。他們把自己包裹在超凡脫俗的一層保護性外衣之中。種姓製度固定下來,婦女避居深閨的習慣迅速加重,“不可接觸”的賤民製度也固定下來。不過,深居閨房的習俗、消極出世的態度和對來世的關注在穆斯林入侵時業已存在。我們已經看到,既然這些觀念和信仰對於最早的吠陀宗教是格格不入的,所以它們的淵源也許是印度南部的德拉維人。在佛教處於上升狀態的漫長時期內,這些觀念和習俗給印度人留下了越來越深的烙印。

與歐洲人初次接觸時,印度的社會和宗教所表現出來的各種形式是如何一步步形成的?追蹤這個過程幾乎是不可能的。如上所述,印度人對曆史和應用科學非常不感興趣。婆羅門[23]始終死守這樣的模式:聲稱自己喜歡的任何東西和一切形式的東西都有悠久的曆史,而且是淵源於吠陀經典。到了殖民地時期,印度宗教和社會已經融合為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日常生活和社會交往儀式化的程度,超過了任何其他大型的世界文明,日常生活和社會交往的一切細節都受到超自然力的約束。甚至連種姓製度也用繁複的精神修行理論來加以辯解。千百年來許多聖人闡釋的結果是,印度教的宗教和哲學被熔為一爐,成了一個自圓其說的整體。

在吠陀教時期,雅利安人信奉的神處處相同沒有變化,而印度南部的德拉維人(Dravedians)似乎有許多各地不一的小神,這一點形成對照。由於婆羅門的泛神論觀念和生死輪回的教義,所以他們可以把南印度的地方性神靈和英雄與他們神譜裏的主神聯係在一起,結果使德拉維人及其信奉的神祇都可以改宗印度教。這些被接納的小神往往有互相矛盾的特性,與它們相關的傳說往往也相互矛盾;但是這些矛盾總是能得到解釋的,因為神靈和人一樣也要不斷地生死輪回,相互矛盾的傳說故事指的是神靈的不同化身。許多過去在德拉維人中流行的地區小神有相當大的感染力,所以對這些小神的崇拜擴展到了印度教徒居住的大部分地區。佛教和耆那教都是正宗婆羅門教[24]派生出來的旁門左道。我們知道,佛教尤其早期佛教基本上是哲理性質和禁欲主義的宗教,所以它一直不斷地和普遍流行的地方神靈信仰發生衝突,雖然許多地方小神納入了佛教的神譜之中。當佛家得不到王室的庇護而受到迫害時,這些土著人的小神又重新抬頭,以複興的印度教的形式出現。到6世紀左右,複興的印度教開始削弱佛教在印度的勢力。

後期印度教的兩大主神為濕婆和毗濕奴。古時的兩位主神因陀羅和梵天陷入了默默無聞的地位。毗濕奴原來是蘇利耶[25]的一種形態而已,可是他此時已成為護持宇宙的大神。他的各種具體形態說明,許多不同的神靈何以在一位主神的身上被鞏固下來。甚至連佛陀都被解釋為毗濕奴的化身之一。濕婆似乎是前吠陀時代的神,他的居所卡拉薩山在喜馬拉雅山脈之中。印度教寺廟的形製多半都反映著濕婆山間居所的輪廓。

實際上,印度教是多神教。然而,由於所有的神祇都被認為是一種普天同在的力量的不同側麵,所以在這個意義上,又不妨說它是一神教。印度教的哲學思想假設世界的基本力量有三種偉大的存在即三種表現。它們是主創造的梵天[26]、主護持的毗濕奴[27]和主破壞的濕婆[28]。這與操印歐語民族的模式是一致的。在這個文化模式中,三是最神聖的數字,男性主神的地位總是超過女性主神。然而,濕婆教派的教徒認為,印度教的三位主神都體現在濕婆神的身上。許多印度教徒還認為,濕婆和毗濕奴僅僅是一位神的兩個側麵而已。這種富有哲理的態度使印度教的各教派能相互容忍。結果使幾乎完全不同的習俗和思想方法能在一種宗教中被接受下來。對生命力的崇拜在濕婆教派中最為重要,其他的教派卻信奉薩克提(Sakti)即女子精氣,七八世紀期間,奉愛(Bhakti)的教義即信奉一位親切的神取得了突出的地位。此後不久,偉大的哲學家兼傳教士商羯羅[29]建立了婆羅門教的第一個教階製度。在令人歎為觀止的雲遊傳教中,商羯羅鼓吹各種信仰和宗派的統一。他在世期間及以後修建的數以千計的寺廟,反映了印度教複興的熱情。

印度教許多教義的淵源是《薄伽梵歌》[30],這是一首對唱式的富有魅力和戲劇性的長詩,其教喻主要是倫理。他譴責無為,提出解脫(moksha)的三條道路:行(Karma)即業、智(jnana)和奉愛。《薄伽梵歌》大約成書於公元前一二世紀,它是《摩訶婆羅多》[31]史詩中的一篇。這篇著作是印度神話、傳說的曆史和早期哲學思辨的寶庫。另一首史詩《羅摩衍那》[32]始終是印度教徒啟示的源泉,尤其是在中世紀有了它的白話文譯本之後。千百年來,這兩首史詩中諸神和英雄的故事,編織進了人民的生活之中,從眾多的神靈和英雄之中,不同的教派挑選各自的神祇,包括主神和小神。

信奉印度教的農民讓婆羅門去從事哲學思辨,他們自己則遵守規定的宗教儀式,以求得到實惠。除了崇拜自己教派的神祇之外,他們還崇拜地區性的神靈和傳說中的英雄,這些神靈和英雄與他們的種姓或地區有一定關係。他們有時甚至要向自己祖先的靈魂祈禱。一生之中,他們至少要到一個貢奉自己庇護神的大廟去朝覲一次。祭祀各個神靈的節慶的時間和地點各不相同。這樣的慶典使許多崇拜者從四麵八方雲集一地,給單調乏味的鄉村生活提供了一個受人歡迎的休息機會。在不朝聖的時候,他們也許在家裏供奉自己崇拜的神,同時他們也不會怠慢供奉地方神的土地廟。祭土地神的儀式由祭師主持,這位主祭並非總是婆羅門。一旦需要繁複的祭禮時,才請婆羅門主祭。此外,農民膜拜任何能給他當前的需求以襄助的神靈。商人向象頭人身的財神甘尼許(Ganesh)祈禱,以求生意興隆。天花流行時,人們就祀奉天花女神杜爾加(Durga),她是濕婆神不大受歡迎的配偶之一。一般的印度教徒,無論是農民或婆羅門,對難以計數的神祇都深信不疑,對其他印度教宗派都具有寬容的精神,正如一位基督教聖賢的信徒對追求其他基督教聖賢的教徒抱著寬容的態度一樣。

前殖民地時代的鄉村生活的經濟基礎處於農業和工業的微妙平衡之中。城市基本上是行政和宗教中心。除了海濱河穀的城市之外,城市規模一般較小,水運使海濱河穀的城市供應問題較易解決。一個引人矚目的特征,是設防城市的修建和市鎮規劃的發展,市鎮規劃作為一種藝術是印度教和穆斯林的共同特征。一位統治者總是想逃避上一任統治者的影響,於是他選擇新址,建造一座精心規劃的城市,兼用軟硬兩手把一部分居民遷至新城。新城維持的時間,一定程度上依賴選擇新址的技巧。在許多地區,方圓不大的地區裏常常形成鱗次櫛比的新城和老城的叢結。

印度人口的主體居住在村子裏,每村的平均人口在400人左右。成群的村莊常常結成一體,隸屬於一個縣議事會,縣議事會行使的職能是最高民事法庭。許多社區與世隔絕,同外地幾乎毫無接觸。土地所有製沿襲近東悠久的模式,耕地緊靠村子,比耕地更遠的地方是牧場。村民公用財產的所有權、生者對死者的公共財產享有的繼承權,也沿襲近東的模式。這就避免了把土地占有分割得太細的傾向。聯合家庭給家族成員中的每一位勞動人口和非勞動人口都提供他們需求的東西。村子的糧食分成製,每年都給村中的木工、鐵匠、陶工、祭司、理發匠等人提供一份收割的莊稼,以換取他們一年之中所提供的服務。經濟模式穩定不變,工藝上的機械改進非常之少。手工藝技巧在世襲的群體(種姓)中世代傳承,被當作行業的秘密被保護起來。物質生活上的缺乏進步,可能是這些職業壟斷的結果。壟斷限製了競爭,阻礙了發明。

印度文化的特點,是將命定的地位和角色推向極端,這就使它成為最靜止不變的、迄今整合最完善的文化。社會的基礎有三大支柱:村社自治、種姓製度和數代同堂的大家庭。由於一連串超自然力的束縛,由於從高度繁雜和高度形式化的宗教和哲學體係中推衍出來的各種解釋,種姓製度受到了強化。一個種姓由一群組織嚴密的人組成,他們具有共同的傳統和強烈的團體意識。每一個種姓有一位首領和一個議事會。議事會不時舉行會議,這種會議或多或少擁有絕對的權威。議事會成員參加一些節日慶典,議事會對其成員有司法裁判權,有權對其成員實行懲罰,最嚴重的懲罰是把種姓的成員驅逐出種姓。

無論種姓的淵源多麽千變萬化,從理論上說,一切種姓按社會地位排列成等級,社會地位的根據是:人是從梵天身體的不同部位衍生出來的。四大種姓的每一類又細分為數以百計的小的等級,每一個小的等級在社會級階中都處在一個等級之下,一個等級之上。因為印度人口相對靜止不動,所以這樣的種姓等級排列是可以維持的。雖然個人不能在種姓等級中升遷,然而整個種姓是可以整體升遷的。隻要特別嚴格地遵守祈禱、儀禮性的沐浴淨身等方麵的明確規定,整個的種姓就可以升遷。一位首陀羅不能升遷為一位刹帝利。沒有哪一個種姓能全體升遷為婆羅門,然而,可以使用上述方法使一個小的等級在同一種姓的範圍之內升遷一二個小的等級。

在維持一種極為繁複然而又是極為靜止的文化並使之正常運轉的過程中,種姓製度有完美的適應力。種姓成了印度生活的一個基本格局。任何新的社會成分都用種姓的字眼來闡釋和調節。甚至連當地的基督徒和穆斯林也分成了小的等級,雖然他們並未接受印度教的等級和教階製度。另一方麵,許多“不可接觸的”“賤民”信仰伊斯蘭教和後來的基督教,以便逃避悲慘的地位。

英國在印度的殖民統治,尤其給村社生活的自治性和自足性以沉重的打擊,而且使種姓製度發生進一步的分裂。如今,在獨立的印度,其他重要的社會關係形式在急劇形成之中。由於新法律的製定,種姓關係、土地所有製和大家庭的結構都在發生新的變化。這些事件的後果尚待產生,本書不打算探討這些事件。

[1] 《吠陀》(Vedas),也意譯為“明”,即知識。《吠陀》有廣狹二義,是印度上古典籍匯編,成書於公元前2000—前1000年。狹義的《吠陀》指《吠陀本集》,廣義的《吠陀》還包括《梵書》《森林書》《奧義書》《經書》。

[2] 毗濕奴(Vishnu),意譯為“遍入天”“遍淨”等,與梵天、濕婆並稱為婆羅門教三大神。始見於《梨俱吠陀》,說他三步跨過了大地。到了史詩《羅摩衍那》《摩訶婆羅多》和《往世書》時代,發展成為僅次於梵天的婆羅門教第二大神。

[3] 大流士一世(Darius Ⅰ,約公元前558—前486年),古波斯帝國國王(公元前532—前486年),極盛時疆域東起印度河,西至小亞細亞沿岸,南至埃及,北達歐洲的色雷斯,造成了一個空前龐大的帝國。曾發動希波戰爭,在馬拉鬆戰役(公元前490年)中失敗。

[4] 孔雀王朝(Mauryan Dyansty,公元前322—前185年),古印度王朝,版圖包括印度半島大部分地區。

[5] 華氏城(Pataliputra),今比哈爾邦之巴特那城,世界著名古都之一。

[6] 阿育王(Asoka,約公元前304—前232年),雀王朝第三任國王(公元前269年—公元前232年),其知名度和影響在印度帝王中無與倫比。

[7] 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公元前580?—前500?年),古希臘哲學家、數學家、畢達哥拉斯教團創始人,提倡禁欲主義,認為萬物和諧、萬物皆善、萬事健全、萬象豐盈,認為數為萬物之本。

[8] 喬答摩(Gautama),又名悉達多、釋迦牟尼、佛陀,喬答摩原為其姓氏。

[9] 筏馱摩那(Vardhamana),耆那教創造人,尊稱為大雄。

[10] 耆那教(Jaina),“耆那”原為創始人筏馱摩那稱號,意為“勝利者”“完成修行的人”。公元前6世紀~前5世紀與佛教同時興起。

[11] “不害”(Ahima),耆那教、佛教名詞,即慈悲為懷,不害眾生。

[12] 《本生經》(Jatakas),巴利文《小部》裏的一部經典,載佛陀前生曾為國王、婆羅門、商人、女人、大象、猴子等所行善行功德的故事。

[13] 菩提薩埵(Babhisatlva),略稱“菩薩”,指求無上菩提(覺悟),利益眾生,成未來成佛的修行者。佛經中常見的菩薩有彌勒、文殊、普賢、觀音等。

[14] 彌勒(Maitreya),意譯為慈氏。他繼承釋迦佛位成為未來佛。

[15] 因陀羅(lnbra),婆羅門教、印度教神名,被佛教吸收,雷雨神和戰神。

[16] 梵天(Brahma),婆羅門教,印度教創造之神,與濕婆、毗濕奴並稱為上述兩教的三大神之一。

[17] 摩訶波闍波提(Mahaprajapoti),摩耶夫人之妹,淨飯王第二夫人。後隨釋迦牟尼出家,成為第一尼僧。

[18] 馬哈茂德(Mahmud,971—1030年),又譯馬默德,伽色尼王朝蘇丹,在位期間不斷對外征伐,從1001年起,在26年內先後入侵印度達17次之多,奪取了旁遮普,大肆破壞擄掠,摧毀了曲女城。

[19] 帖木兒(Timur,1336—1405年),帖木兒帝國國王,其帝國興盛時西至兩河流域,東至錫爾河,北至高加索,南臨波斯灣。出身於中亞—突厥化蒙古貴族家庭。1398年侵入北印度,陷德裏,屠戰俘近10萬人。糾集20萬大軍遠征中國,至錫爾河病死軍中。

[20] 巴卑爾(Bāber或Bābur,1483—1530年),印度莫臥爾帝國國王,1525年攻占德裏,滅德裏蘇丹國,建莫臥爾帝國,次年打敗印度諸侯聯軍,接著征服了北印度大部分地區;提倡文學藝術。

[21] 泰姬陵(Taj Mahal)位於印度阿格拉城郊,沙賈汗國王為紀念寵後蒙泰吉建造;馬哈爾(訛稱泰吉·馬哈爾,意即“宮中之首”)耗時22年(1632—1654年),造價4000萬盧比,為世界著名古跡。

[22] 薩菲王朝(Safavid dynasty,1502—1736年),伊朗王朝,創建者為伊斯梅爾一世伊本·海達爾。1587年阿拔斯一世嗣位之後,伊朗複興,成為當時強國之一。

[23] 婆羅門(Brahman),意譯為“清淨”。印度第一種姓,在婆羅門教、印度教中亦被當作“人間之神”。婆羅門有六法:學習吠陀、教授吠陀,為自己祭祀、布施、受施。

[24] 婆羅門教(Brahmanism),印度古代宗教之一。源於約公元前2000年的吠陀教,形成於公元前7世紀,以《吠陀》為最古經典。奉梵天、毗濕奴和濕婆為三大主神,它們分別執掌創造、護持和毀滅。主張吠陀天啟、祭祀萬能、婆羅門至上三大綱領。認為達到“梵我同一”即可使人獲得解脫。公元前6世紀~前5世紀的宗教革新(佛教、耆那教的興起)使之衰落。八九世紀間經過商羯羅改革形成現代雛形的印度教,即新婆羅門教。

[25] 蘇利耶(Surya),婆羅門教信奉的太陽神。

[26] 梵天(Brahma),因魔鬼、災難也是他創造的,故在三神中地位不高,崇拜者不多,稱號甚多,其中最著名的是“原人”。

[27] 毗濕奴(Vishnu),曾十次下凡救世,據說有一千個稱號。

[28] 濕婆(Siva),既是毀滅之神,又是苦行之神、舞蹈之神。後來印度教中的三大宗派之一濕婆教奉他為主神。

[30] 《薄伽梵歌》(Bhagavadgita),意譯為“世尊歌”,印度教經典之一,源於史詩《摩訶婆羅多》的第六篇《毗濕摩》,是綜合性的哲學詩。

[31] 《摩訶婆羅多》(Mahabarata),印度古代梵文敘事詩,世界最長史詩之一,與《羅摩衍那》並稱為印度兩大史詩。描繪班度和俱盧兩族征奪王位。

[32] 《羅摩衍那》(Ramayana),意譯為“羅摩遊記”或“羅摩傳”,印度古代梵文敘事詩。描繪羅摩戰勝邪惡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