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姐弟之間是有某些心意相通的,所以安弈鳴很快就發現安逸掩在歡樂表象之下的愁緒,細問才知道她遭遇幾乎所有寫作者都會遭遇的事——抄襲,而且還是那種最令人憤恨的抄法,某網文小土豆不曉得何時在哪裏看過安逸寫的某篇小說舊文,一番洗、搓、投、曬,最終變成了另外一部小說的樣貌,大落落的出現在網站上,還是同一家網站上,並以用詞方式奇巧、情節設置詭譎、對角色下手狠的風格,迅速揚名立萬,成了網文大神。

安逸這個人,是有些小雞賊的,她的雞賊不是斤斤計較,而是對自己權益的尺寸必爭,當她發現抄襲時,立刻就向網站投訴,網站的處理手段也非常鐵血,查證屬實後迅速采取了刪文、封號、公示的方式,當然,前提條件是安逸把舊文“賣”給了該網站。網站也是很雞賊的。

這件事發生在將近一年前,時間就到安逸都快忘了的時候,再次被掀開來,血淋淋地展現在安逸麵前。安逸才知道當年大神被網站處置後,並沒有洗心革麵,而是站起身、拍拍手、以瀟灑之姿迅速簽約了另外一家網站。不得不說,這些網站在資本的控製下,已經沒有太多的職業底線了,看到大神招手,簡直是樂開了花啊有沒有?大神是什麽樣的存在?不必有好文筆、好情節,甚至不必有好故事,東拚西湊一篇迎合網民口味的套路文就能引來無數流量,而流量就意味著錢,任何一家網站都會張開懷抱,擁抱大神。大神剛到新東家的時候,很是安分守己了一段時間,兢兢業業寫了幾個月霸道總裁愛上我的文,也不知大神是不是寫總裁文寫的有些惡心了,嚐試著轉到權謀類,然敗得一塌糊塗,險些被粉絲推下神台。做神是有神的包袱的,大神思來想去,最終沒經得住**,犯了許多不要臉的老藝術家都會犯的且自己也曾經犯的錯——吃回頭草。

大神把自己那篇被定性為抄襲的小說,重新排列組合,又抄了一遍,這次是采取注水、顛倒人設、置換情節等等手段,把原來隻有二十萬字的小說足足寫成了兩百萬字,懸疑、推理、驚悚、情愛等等關鍵詞一下子就戳中了網民的心,新文在網站上大火特火,大神一夜間從“地仙”飛仙成了“上仙”。

哪怕是一坨屎,也是有蒼蠅圍著轉的,更何況是大流量網文?影視化的橄欖枝簇擁到大神麵前,都快簇擁成了一片森林了。巨額利潤的**之下,大神便從了,當然,或許她也認為自己根本就不是抄襲。

一直以為這件事已經翻篇兒了的安逸是在粉絲的提醒下,才獲知小說被拍成電視劇的消息,她偷摸兒上微博看了一眼,驚得下巴都掉地上,兩邊的粉絲已經打出了一片血色。安逸膽子小,被嚇得戰戰兢兢,完全不敢搭茬,想著隻要自己不說話,罵過這一陣子應該也就過去了。這不是她不想去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而是學經濟出身的安逸太知道一套法律程序走下來,她將要麵對的是什麽,或許是網絡罵戰、或許是人身攻擊、或許是名聲大振、或許是從此墜入深淵永無翻身之日,就算她最後拿到一紙賠償金額巨大的判決書,又能如何?抄襲在某種程度上,隻是道德缺陷,很難說就一定是法律責任。

聽到自家姐姐這番說辭,安奕鳴甩了一記眼刀過去,“你弟弟是律師,打官司是家常便飯,你還在考慮訴訟成本的問題?!”

安逸挖完最後一勺海膽,吞下去,喝了口水,才嚴肅得不能跟個嚴肅地麵對安奕鳴,“啊呸”。錢是小事,臉是大事。對安逸來說,一件事值不值得去做,很大程度決定於她是不是覺得丟人,真要是把安奕鳴也拉進這場混戰,那可真是丟了全家人的臉。

“我的親姐呀。”安奕鳴有些恨鐵不成鋼,“法治是如何進步的?就是從那些錙銖必較的案件開始的。”

安奕鳴上課似的跟安逸和楊樂然講了取消月租費案、SIM卡費案、選號費案、火車票非發票案等等一係列案件在法治進程過程中的重大意義,說得口幹舌燥,一連幹了兩大杯水。

安逸的思維方式與安奕鳴完全不同,她從來都不想為了一塊錢打官司,或許這個社會需要有人去錙銖必較,但那個人肯定不是安逸,她甚至很奇怪安奕鳴為什麽會這麽想問題,律師不應該是純理性的嗎?幫助當事人用最小的支出獲得最大的回報,在當事人的行為過火的時候適當地往回拉,而不是上演同仇敵愾的好戲。

一直不說話的楊樂然明白安奕鳴的意思,他不是不知道著作權維權所耗費精力之大、時間之久、金錢之巨,他說得這麽極端,就是想告訴自己姐姐,任何時候,隻要安逸需要,他都能不計成本地衝上去。因而楊樂然說著緩和的話說:“知識產權法院的設立,很能夠說明一些問題的吧。”

這話深得安奕鳴之心,他立刻應和著說:“以後這一類案子肯定會越來越多,而你弟弟我卻從來沒打過一起真正意義上的著作權糾紛,業務能力肯定會被人質疑。要不,我拿這件事去練練手?”

安逸嗬斥一句,“練手?要是輸了,我可丟不起那個人!”

“就原告勝訴率而言,輸的概率還是很低的?”安奕鳴說的是大數據時代統計出來的原告起訴後獲勝的概率,確實遠超過半數。

“就著作權糾紛的類案來看,這種案子哪一個不是曠日持久的?莊羽勝訴了又如何,郭敬明道歉了嗎?對,跟郭敬明比,莊羽是小咖。那瓊瑤阿姨呢,她得到一聲道歉了沒?”安逸冷笑。

見兩姐弟有些爭吵,楊樂然又插嘴說:“案子都贏了呀。以前不要說勝訴,就是同類案子也是少之又少,案件數量增多,勝訴概率增大,也是法院試圖通過個案影響類案。”

楊樂然和安奕鳴說的已經不是法律問題,而是社會問題。法律其實不是人們想象的那麽無所不能,相反的她很弱小,需要精心嗬護,才能慢慢變得強壯。當她還是個小孩子,能做的很少,隻好集中力量去保護那些最亟待保護的東西,隨著她自身力量的增強,可保護的東西便一日一日得增多。舉個最簡單的例子,盜版書盜版卡帶曾經一度橫行霸道,甚至出現可以拿到台麵上的“山寨”產品,就比如著名的“蘇丙”,難道法律不知道這是侵權嗎?當然不是。隻是在那個時候,最需要嗬護的是市場主體蓬勃發展的決心,而且人們也需要買得起的精神食糧。而如今,社會已經積累足夠多的財富,就應該有足夠多的能力去扭轉這種局麵——嗬護原創、尊重原創、扶持原創。

安逸歎了口氣,說:“你以為你姐不懂這些道理嗎?”她拿出手機,翻找到網絡頁麵,遞給了安奕鳴,楊樂然也湊了過去一起看。

安逸再怎麽和平主義者,也架不住別人是好戰分子。也不知是不是和影視宣傳期有關,網絡上出現大量的影視播出信息,當然,主要是集中在大製作上,諸如考究的建築和服飾、演技派演員的加入、某大導演的加盟等等。與此同時,也有一些大神粉絲的強勢助推,什麽原作在某網站神一般的存在、連續多少個周排行榜第一之類的。

如此高調地宣傳,就不能不引起安逸粉絲的注意,雖然安逸粉絲不多,但素質相對較高,采取了心平氣和卻也理直氣壯地方式——寫了一篇列舉大神作品與安逸作品在架構上、情節推進上、人設上相似之處的長文——進行聲討。此長文經過幾個大V轉發,迅速在網上造成了一波聲勢,可以和大神對抗的聲勢。兼之又趕上影視劇的強勢宣傳,原作粉絲、大神粉絲、影視粉絲、明星粉絲,齊齊亮相,參加了這一場混戰。

安逸沒有微博,不對,她有,隻是沒有人知道那是她的微博而已,她不是什麽小鮮肉小花旦的需要直播自己生活細節來經營人設,所以,哪怕是到如今這般血雨腥風的程度,安逸並未直接被卷入戰場,她更多的是像一個冷靜的旁觀者,關注著一切。隻是再怎麽冷靜,也不可能做到完全的內心毫無波動,有人支持,她會欣慰,有人罵,她會難過,為免自己受到更大的影響,她卸載了微博。可即便這樣並不能完全把自己隔絕在戰場之外,手機自動推送的新聞她還是會看到的,甚至還有瘋狂的粉絲擁到她更文的網站下罵,言辭之汙穢,更是不堪入目。可安逸除了無視還能如何?回罵嗎?莫說她從小被父母教導不可以說髒話,就算她筆下的人物可以浪**、肮髒、汙穢,可她本人還真的不懂得罵人。而且她知道,那些人就等著她回罵,她偏不如他們的意。

事情的**是大神發的那一紙聲明,大致內容包括三方麵,一是她不認識安逸,或許曾經在網絡上看到過安逸的小說,受到過某些影響,可也不能當然推定她抄襲,小學生寫作文還受作文選的影響,何況寫小說乎?二是這部小說的主要情節是懸疑推理,大部分探案手段,包括但不限於痕跡檢驗、驗屍方法、行為分析等等,幾乎都被人寫遍,如果借梗就是抄襲,那麽是不是所有的推理小說家都在抄阿加莎•克裏斯蒂?三是那麽多人都在說她抄襲,可唯獨不見苦主說話,若真是抄的,她就去告嘛,在影視宣傳期說事,根本就是蹭熱度。

楊樂然和安奕鳴心都是一沉,反觀安逸,好似根本就不當回事似的,又笑了笑說:“我惹不起,還躲不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