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了賀翔夫婦後,楊樂然憂心忡忡地望了望安奕鳴,他瀟灑一笑示意沒事,但楊樂然仍然放不下心來,她擔心的不是賀翔夫婦遭遇的事,正如謝敏所說,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包括但不限於因自身的無知、粗心、大意等等導致的種種困境,她擔心的是安奕鳴,更準確一點說她擔心的是那通電話,安奕鳴接完電話後,整個人的狀態就很不好,甚至有些晃神。他在憂心,甚至是在恐懼什麽?
已經是臨近半夜,安奕鳴還是先把所有人都送走,收拾妥當後才告知楊樂然電話內容。被人威脅,這已經不是安奕鳴第一次遇到,但以往大多發生在刑事案件中,自從他不再接觸刑辯後,這一類的威脅就少多了,偶有發生也多是在庭審結束後的一時衝動,譬如吳昊案宣判後,他母親大呼小叫地要打安奕鳴。小小一起抄襲案,隻是起經濟糾紛,且標的僅為100萬,竟然也會發生威脅的事?而且,他從來都不擔心自己,他擔心的是楊樂然,誰知道這幫為了錢能拋棄一切道德底線的人會作出什麽事來。
“是腦殘粉嚇唬人吧?”楊樂然試圖安慰安奕鳴,笑嘻嘻地說,隻是她下一句還沒開始說,就見安奕鳴長長歎了口氣,疲憊地坐回到沙發上。
書房有書櫃、書桌和一個小沙發,小沙發的一側就是書櫃,安奕鳴坐下後,一隻手搭在櫃門上,輕輕拍了幾下。
楊樂然對書房很熟悉,這一麵的書架上放的都是專業書籍,且是按民事、商事、刑事等分門別類擺好以方便翻找,對麵的書架則是專業之外的閑雜書籍,大部分是軍事和曆史等安奕鳴的最愛,如今還擺上了楊樂然的書,諸如文藝、小說,這太像一個冷冰冰工業風的家突然擺進了一張布沙發,多少有些不和諧,卻也混入了某些溫暖的調子。楊樂然走到書櫃旁,彎下腰要打開櫃門,她能感到安奕鳴按住櫃門的力度,很大,卻又帶著幾分猶豫,這證實了楊樂然的直覺——櫃子裏放了某些東西,恰是安奕鳴恐懼的東西。
“你知道我為什麽不再做刑辯!”並不是疑問句,相反是肯定的,安奕鳴不再做刑辯,與楊樂然的離開不無關係,這個症結一直梗在兩個人之間,安奕鳴從不提,是因為男人的自尊,楊樂然不提,是因為不想安奕鳴內疚,今天是不是舊事重提的機會?
楊樂然微微點了點頭。
安奕鳴沉默好一會兒,歎了口氣,彎下腰,從櫃子裏拿出一個檔案袋,空****的櫃子裏唯一的一個檔案袋,“都在這裏。”
楊樂然猶豫著接了過來,不知道該不該打開。她當然想了解安奕鳴的憂慮,卻又在想他自己到底是不是真地想說,借了酒意說完第二天會不會後悔?畢竟每個人都有不想被別人知道的秘密,即便是情侶也不應當觸及。
安奕鳴把楊樂然從地上撈起來安置在身邊,又躺到她懷裏,閉上眼,舒服地籲了口氣,靜默了好一會兒才說:“學姐的案子,不是全部的原因。”
安奕鳴嘴裏學姐,名叫叢琳,並不單純隻是一件案子,而是離婚案、家暴案、故意傷害案三起民刑糾葛且環環相扣的係列案子。
一般剛到工作律所的新人,都會從離婚案開始做起,一則這一類案子大多比較簡單,沒什麽複雜的法律關係,更不需要高深的法律知識和實務經驗,二則這一類案子大多比較混亂,夫妻雙方共同生活多年,小到針頭線腦大到房產股票全都糾結在一起,需要耐心細致的剖析。老律師們時間寶貴,架不住動輒數小時的叨逼叨,才會把這一類工作交給助手,既省時又省力。
安奕鳴也不例外,做了幾起離婚案後,他在所難免地遇到了熟人,離婚訴訟的雙方當事人都畢業於法大,是安奕鳴的師兄和師姐,師姐是經濟專業的碩士,師兄是法學專業的博士,師姐在某五百強外企任職,師兄在某大牛國企任職,可謂雙高家庭。
離婚案遞到謝敏案頭的時候,她還試圖給雙方調解,畢竟兩個人都喊她老師,畢竟寧拆一座廟不拆一樁婚,幾個回合後,師姐是鐵了心要離婚,而師兄則是鐵了心維護來之不易的家庭,最後以及最終,案子被謝敏交給安奕鳴,由他這個熟人來處理。
那個時候的安奕鳴年輕氣盛,又是個粗心大意的大老爺們,堅信律師隻處理法律問題,絕不處理情感問題,當然更重要的原因是如果他和師兄談情感,就完全失了談的邊界,既然師兄已經決定維護家庭的穩定,那麽,作為師弟兼律師的他隻要問清楚師兄是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堅決不同意離婚就可以了,得到肯定的答案後,他也就沒再繼續詢問師姐起訴離婚的原因,閑聊都沒有,更不要說是會麵時站在代理人的立場上詢問委托人了。
當然,這也怪目前簡約化、格式化的訴狀,離婚案件也不例外,訴狀全都是千篇一律的“夫妻因瑣事產生矛盾,已是無法調和,感情完全破裂,無維係隻可能”。至於是什麽瑣事導致的矛盾,卻是隻字不提,這大約還是有一些家務事不能為外人道的心理。安奕鳴麵對這樣一紙訴狀,問師兄的第一句話是對方有沒有證據證明你們感情已經破裂?
除非出軌被抓現行、長期分居等,正常家庭生活下的夫或妻,任何一方都很難有證據證明感情破裂,對此安奕鳴和楊樂然還曾有過一次討論。安奕鳴說即便是捉奸在床也很難證明感情破裂,偶發的通奸行為並不足以證實破裂的最終結果,畢竟可證實的隻有一次而已。這是典型的律師的狡辯思路,而站在法官楊樂然的角度看,出軌,無論多少,都是對婚姻的不忠,破壞了夫妻感情,而既然其中一方起訴離婚,就是自證接受不了這種不忠,就是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鐵證。彼時楊樂然在處置一起離婚案,原告也就是女方提供了一段視頻,像素極其不高,甚至臉都看不清楚,但還是能看到一個白花花的屁股,原告說這是丈夫的屁股。最後這起案子中夫妻離婚了,並不是基於楊樂然理論的判決離婚,而是情感糾結到最後已蒼白無力終結對雙方都是好事的調解離婚。
因而,安奕鳴在確定並無法定離婚事由且師姐並未提供實質性證據的情況下,樂觀地表示這婚是離不成的,請自己的師兄準備好榴蓮,哪怕跪一宿,也要讓老婆回心轉意。事實上,情況比他預估地要麻煩一些。律師安奕鳴經驗不充分,不代表法官經驗不充分,庭審時經法官幾次三番地詢問,師姐表示離婚的真正原因是男人長期家暴她,為了加強說服力,還遞交了病曆和幾張鼻青臉腫的照片。
幸虧專業律師的反應也不是打腫臉充出來的,安奕鳴抓住病曆中記載軟組織挫傷的傷情可能是走路不小心摔倒、可能是發生了一起小事故、甚至可能是刮痧導致等等的漏洞,聲稱多重不確定原因與單一結果間不存在必然因果關係為由,否認病曆與家暴之間的關聯,至於鼻青臉腫的照片,還有可能是PS的好嗎?
也不知是不是因為安奕鳴的狡辯,總之這婚最終沒有離成,高興之餘,安奕鳴有幾分猶疑,夜深人靜時他也會驚醒,萬一家暴是真的呢?他是不是把試圖自救的師姐再次推進了暴力的深坑?可再轉念一想,律師的職責不就是應該站在當事人的立場上竭盡所能為之爭取利益,即便當事人是個殺人犯,隻要他不承認,律師就篤信殺人行為並不存在嗎?
離婚案宣判後沒多久,師兄的電話又打來了,時間短暫到安奕鳴以為離婚案上訴了,細問之下才知道師姐向法院申請了人身保護令。離婚案後這對相識於大學校園,戀愛數載方才走進婚姻殿堂的兩個人,並沒有冰釋前嫌,師姐沒有像她在法庭上說的那樣給師兄一個機會,而是到外麵租房居住,這在學經濟出身的師姐看來或許隻是隔絕矛盾的最經濟適用的方法了,可在學法出身的師兄看來,這根本就是為了二次起訴準備的,是奔著分居兩年就可以算作夫妻感情破裂去的。理智的師兄做了件非常不理智的事,他埋伏在師姐下班的必經之路上,趁人煙稀少時,衝出來對師姐一頓拳打腳踢,再次造成了鼻青臉腫的結果。
師姐報警了!警察也出了現場!記錄了雙方發生矛盾的經過後,把師姐送到了醫院,還做了非常詳細地驗傷報告,這是師姐要求的,她是受害人,受害人有權利要求用所有合法手段保護自己,甚至,其實她可以撒潑。但事實上,她很鎮定地報警、驗傷、申請人身保護令。
師兄自始始終都在懊惱,他說自己是一時衝動,是太想讓老婆回家,是一言不合才都有的推推搡搡,他可以道歉,在警察麵前道歉,也在法官麵前道歉,還當著安奕鳴,這個題目兩個人都很熟悉的人麵前一再地保證,自己絕不會,絕不會,絕不會,再打老婆!
安奕鳴信了!不知道是因為師兄的博士學曆且文質彬彬瘦弱蒼白的長相實在不像是施以暴力的人,還是因為師姐的傷看起來確實不是那麽嚴重,再次作為師兄的代理人參與了人身保護令的聽證。
但,法官信了師姐,迅速下了為期十五天的短期人身限製令的裁定書。
安奕鳴心理也不是完全沒有過懷疑,但他想師兄是法學博士,對法律是了如指掌,應該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是堅決不能做的,同樣身為男人的他寧願相信師兄是一時衝動,也不願意相信他本性就是窮凶極惡。
又過了約莫兩三個月的時間,安奕鳴又一次接到了師兄的電話,是從公安局打過來的,還用了警察的座機,他說他又和妻子有了些肢體上衝突,妻子報警了,現在兩個人都在公安局,請安奕鳴到場幫忙。
安奕鳴以為不過是另外一次的一言不合罷了,可到了公安局他才知道,這次師姐遭遇的暴力已經超過了人類的認知,暴力行為從拳打腳踢升級為舞槍弄棒,其結果也必然是從鼻青臉腫升級為身心俱損,乃至於喪失生命。
是的!師姐被打死了!被自己的丈夫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