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見剛才還一直唯唯諾諾地匍匐在我麵前的主人,竟然從茅廁裏跑了出來,使勁踢了我的肚子一腳,我正納悶呢,他已經趿拉著木屐從柵欄門繞過去,向落雲館方向跑去了。我一下子由老虎縮小為貓,既有些難為情,又有點好笑。但是,由於主人氣勢洶洶,和小腹被踢得疼痛,變成老虎的事,馬上就忘得幹幹淨淨了。再加上,主人終於出馬和敵人交戰了。太有看頭了!所以,我忍痛跟在主人後麵,去了後門。與此同時,隻聽主人怒聲喝道:“強盜!”我看見一個戴學生帽的十八九歲的壯小夥正在翻越籬笆牆。“啊,他跑不掉了!”我正這麽想著,那個戴學生帽的小子撒開腿,像飛毛腿韋馱天[9]似的跑回根據地去了。主人以為大罵“強盜”功效卓著,便繼續高喊著“強盜”,繼續追擊。然而,想要追上敵人,主人必須跳過籬笆。如果追得過遠,主人自身也就成了強盜。如上所述,主人是個出色的上火行家。他似乎以為既然乘勢追擊賊寇,那麽寧肯老夫自身淪為賊寇,也要追下去的。因此,毫無收兵之意,一直衝到籬笆根下。再前進一步,主人就進入強盜的領地了。就在這千鈞一發之際,一個蓄著稀疏小胡的將軍從敵軍中大搖大擺地走出了隊列。於是,二人以籬笆為界舉行談判。仔細一聽,原來是如下無聊的爭辯:

“他是我校的學生!”

“作為一個學生,為什麽擅自闖進他人的住宅?”

“哪裏,剛才是不小心,把球打進去了。”

“為什麽不先打聲招呼,再進來拿球?”

“今後讓他們注意。”

“那就好!”

本以為將會出現龍爭虎鬥的壯觀對決,卻這樣以散文式的談判平和而迅速地了結了。主人怒發衝冠不過是虛張聲勢,一旦交鋒,總是這樣收場。很像我從夢中的老虎一下子還原為現實的貓一樣。我所說的“小風波”,即是如此。小風波既已交代完畢,按著順序,該述說大事件了。

主人敞著客廳的紙隔扇,趴在鋪席上,在思索什麽。大約是在思考對敵防禦之策吧!落雲館好像正在上課,運動場上出奇地安靜,唯有校舍的某教室裏正在上倫理課的聲音聽得非常真切。那響亮的聲音、振振有詞的口氣,正是昨日從敵營出馬,跟主人談判的那位將軍。

“……所以說,公德非常重要。到了西洋一看,不論法國、德國或英國,沒有一個國家不講公德。而且,不論多麽下層的人,也沒有一個人不重視公德。多麽可悲呀!在我們日本,在這一點上,還不能與其他國家抗衡。你們當中也許有人以為,公德是新近從外國輸入的呢。其實,這種想法大謬不然。古人雲:‘夫子之道,一以貫之,忠恕而已矣。’其中的‘恕’字,正是‘公德’一詞的出處。我也是人,有時非常想放開喉嚨唱首歌什麽的,可是,我讀書時,如果聽到鄰室的人在高歌,怎麽也讀不下去書了,這是我的性格。因此,每當我覺得高聲吟詠《唐詩選》才開心時,心裏便想:假如隔壁住的也是個像我一樣怕吵鬧的人,那麽不知不覺地打攪人家的話,那就太慚愧了。這樣一想,我每次都是克製自己的。因此,大家也應盡量遵守公德。假如自己覺得那是影響別人的事,就決不要做……”

主人一直側耳偷聽老師講課。聽到這裏,不禁吃吃一笑。這裏有必要對主人竊笑的含意稍作說明。如果是諷刺家讀了這段文字,一定認為這竊笑中包含著冷嘲的成分。然而,主人絕不是心地那麽壞的人,與其心地壞,莫如說他是個智力不太發達的人。若問主人為什麽笑?完全是因為高興才笑的。既然倫理學老師進行了這麽一番諄諄教誨,今後肯定會永遠免於遭受達姆彈的亂轟了。暫時腦袋可以不禿了。上火的毛病盡管不能立刻根除,但時機一到,總會逐漸康複的!估計不頭蒙濕手巾、烤暖爐、不睡在樹下石上,也不會有事的,因此才吃吃地笑了。即使二十世紀的今天,主人依然天真地認為“借債一定會還的”。那麽,他認真傾聽老師講課,也就理所當然了。

不多時,好像是下課時間到了,講課聲戛然而止。其他教室也都同時下課。於是,一直被密閉在室內的八百學生哇哇地喊叫著,衝出校舍,其勢頭宛如推翻了一尺大的馬蜂窩,嗡嗡、哇哇的聲音從所有的門窗,凡是開口的地方,肆無忌憚地、爭先恐後地飛出來。這便是一場大亂的開端。

先從“馬蜂”的陣地說起。假如以為這種戰爭還需要什麽陣地,那就錯了。那些愛好史詩的野蠻人,總是喜歡聯想那些誇張的戰鬥場麵,比如什麽阿喀琉斯[10]拖著赫克托爾的屍體在特洛伊繞城三匝啦,燕人張飛站在長阪坡橋上,橫起丈八長矛,喝退曹兵百萬啦等等。隨你怎麽聯想都無妨,然而,以為除此之外沒有戰事那就不合適了。

隻有在遠古蒙昧時期,也許進行過那種荒唐的戰爭。然而,在太平盛世的今天,在大日本國都城的中心,那種野蠻行徑已屬於難得一見的奇跡。無論學生們怎樣搗亂,也不可能超出火燒派出所的程度。如此看來,臥龍窟主人苦沙彌先生和落雲館的八百健兒之間的戰爭,列為東京都有史以來大戰之一也名副其實。

左丘明寫鄢陵之戰[11]時,也是先從敵軍的排兵布陣著筆。自古以來善於講故事的作者通常會采取這種筆法。因此,我首先從“馬蜂”——敵軍的布陣開始講述,也就無可厚非了吧!

因此,首先觀察了一下敵營的布陣,但見籬笆牆外已然排好了一列縱隊,他們的任務好像是引誘我的主人進入戰線之內。然後,這個縱隊全體發出呐喊:“他還不投降?”“沒投降,沒投降。”“不管用,不管用。”“他不出來。”“球沒掉進去吧?”“不可能掉不進去的。”“叫兩聲讓他聽聽!”“汪、汪、汪!”“汪、汪、汪……”。

縱隊右側不遠處的操場上,火炮隊選了個有利地形作為陣地。一名將領手握大號研磨棒,麵對臥龍窟待命,他對麵隔了三丈的地方還站著一個人;拿研磨棒的後麵也有一個人,麵對著臥龍窟站得筆直。如此呈一條直線,相向而立的是炮手。聽人家說,這是在練習打棒球,絕不是準備戰鬥。我是個文盲貓,不知棒球為何物。不過,據悉這是一種從美國引進的遊戲,在當今日本中學以上的學校裏,是最時髦的體育運動。美國是個最喜歡製造些異想天開的事情的國家,所以,才會如此熱情的非要把這種極容易被誤認為是炮彈,擾得四鄰不安的遊戲教給日本吧!不然就是美國人真的把這玩意兒當成一種運動遊戲了?可是,就連純粹的遊戲都具有如此驚擾四鄰的力量,那麽,使用得當的話,自然可以充分發揮炮彈的作用了。據我的貓眼觀察,隻能認為美國人是想利用運動之術,收到炮擊之功。凡事都看怎麽說,說有理就有理。既然有人借慈善之名,進行欺騙;既然有人號稱上火是靈感,而引以為豪,那麽,難保不在玩棒球這種遊戲的名目下打起仗來。那人說的大概是人們所知道的一般的棒球,而我上麵講述的炮戰,卻是隻有這種特殊場合才能看到的棒球,即作為攻城大炮使用的武器。

下麵再介紹一下達姆彈的發射方法。一字排開的三個炮兵中,一人右手握著達姆彈,向拿大棒的人投去。達姆彈是用什麽做的,局外人不得而知。它就像用皮革給一個堅硬的石球縫了一層皮似的東西。這炮彈脫離了炮手的手心,飛速地飛了出去。站在對麵的人吃力地揮起那根研磨棒,將炮彈擊回。有時打不中,炮彈會飛過去,但一般情況下都能砰的一聲將炮彈打回去。那炮彈的衝力相當厲害,可以輕而易舉地擊破患神經性胃炎的我家主人的腦殼。

按說幾個炮手這麽打來打去已經足夠威懾主人了,而周圍還雲集著起哄兼援兵的人。每當木棒“砰”的一聲打中圓球,他們便啪唧啪唧鼓掌,七嘴八舌地大喊;“好哇,好哇!”“打中了吧?”“這還不服輸嗎?”“不害怕嗎?”“投降嗎?”

如果僅僅這樣,還沒有什麽。問題是被打回去的炮彈,三發必有一發飛進臥龍窟院內。因為如果炮彈不飛進主人家裏,便沒有射中攻擊的目標。近來雖然各地都在製造達姆彈,但價格仍然很貴,所以即便是戰爭,也不大可能獲得充足的供給。大體上一個炮隊發給一個或者二個,不能夠砰的一聲把那麽貴重的炮彈消費掉。為此,他們又增設一隊“撿球”人馬,負責將炮彈拾回來。球落的地點好的話,拾球倒也不費力氣,一旦落在草地或人家院子裏,就不那麽容易拾回來了。因此,平日的話,為了撿球省力,都是把球打向容易拾到的地方,而在此場合,則必須相反。因為打球不是為了遊戲,而是打仗,所以,他們故意讓達姆彈飛進主人的院落。既然將球打入了院內,勢必要進院拾球。進院最簡便的辦法就是翻過方格籬笆,隻要他們在方格籬笆之內鬧騰,主人就一定會發火,跑出來的。不然,就得卸甲投降的,或因被騷擾而煩惱過度,腦袋肯定會越來越禿的。

剛才敵軍發出的那一炮,準確無誤地穿過方格籬笆,打落桐樹的葉子,命中第二道城牆——竹籬。聲音很大。牛頓的運動定律第一條曰:如無外力影響,一旦飛出的物體會以平均速度直線運行。假如那棒球的運行隻受這一條定律的約束,那麽,主人的腦袋,此時此刻已遭到和伊索克拉底斯同樣的命運了。幸而牛頓在發布了第一定律的同時,又提出了第二定律,這才使主人的頭在危急關頭保住一命。牛頓的運動第二定律曰:“運動的變化與所受之外力成正比,但這一外力要發生在直線運行的方向。”究竟說的是些什麽意思,有點費解,不過,那達姆彈穿過竹籬後,並不曾撞破紙隔扇,砸碎到人的腦袋,可見,肯定是受到了牛頓的庇護。

過不多時,我果然感覺有敵人跳進院內,拿著棒子到處敲打著竹葉,一邊說:“是這兒吧?”“再靠左些?”……每當敵軍跳進院來拾抬達姆彈,必定會大喊大叫。悄悄地進來,悄悄地拾球,就達不到這麽激怒主人的重大目的了。達姆彈可能也寶貴,但捉弄主人遠比達姆彈更重要。這種時候,遠遠就可以看清楚達姆彈落在什麽地方。聽得清達姆彈撞擊竹籬笆牆的聲音,知道擊中的地方,而且也知道球掉落在哪裏。因此,如果他們想悄悄地拾彈,完全不是問題。按萊布尼茨[12]的定義:“空間標誌著能夠同時存在的秩序。”五十音圖歌總是按照同樣順序排列。柳樹之下,必有泥鰍;蝙蝠常與彎月搭配。至於牆根與球,或許不大協調。然而在天天往別人院內投球的人眼裏,已經習慣於如此排列的空間。也就是說,應該是一眼就知道球在哪裏,卻搞得這般喧鬧,顯而易見是向主人挑戰的策略。

既然到了如此程度,主人再怎麽消極,也非應戰不可了。剛才在房間裏聽了老師講倫理課後喜笑顏開的主人,此時奮然站起,猛然跑了出去,突然活捉了一名敵兵。對主人來說,真是極大的勝利。雖說是勝利,可一看,原來是個十四五歲的孩子,作為長了胡子的主人之敵,未免不相稱。然而,主人也許覺得已經足夠了。他把一再道歉的孩子硬拉到簷廊跟前。

在此有必要對敵人的戰術說明一下。敵軍看到主人昨天的咄咄逼人的氣勢,估計他今天也一定會親自出馬。到時候,萬一來不及逃走,被抓個大孩子,事情就搞砸了,所以不如派個一、二年級的孩子去拾球更能躲避風險。就算小孩被主人抓住,嘮哩嘮叨地講道理,也無損於落雲館的名聲,隻會成為大人欺負小孩子的主人的恥辱。敵人的想法就是這樣的。這是普通人的想法,是頗有其道理的。隻是敵人忽略了對手不是個尋常人這一事實。倘若主人稍稍具備一點常識,昨天就不會追趕壞小子們。上火,會將普通人提升為超越普通人的高度,將沒有常識的想法賦予有常識的人。當人們分得清女人、小孩、車夫、馬夫的時候,還不足以讓人以“上火”炫耀於人。假如不是像主人那樣居然到了活捉一個柔弱中學一年級學生當作戰爭人質的程度,是不可能躋身於上火家之列的。可憐的是俘虜。隻不過遵照高年級學生的命令充當了拾球的勤雜兵,而不幸被不正常的敵將、上火的天才窮追猛打,來不及跳牆便被拖到庭前。如此一來。敵兵不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戰友受辱了。他們爭先恐後地翻過方格籬笆,從木柵門闖進院子來。人數約有一打,在主人麵前站了一排。大都沒有穿上衣或背心,有的穿著白襯衫,挽著袖子,抱著胳膊。有的光著脊梁,隻將舊絨衣披在肩頭。還有個時髦的家夥,穿著一件鑲著黑邊白帆布上衣,前胸繡有黑色花紋。他們個個都像以一當十的猛將,膚色黝黑,筋肉發達,大有“吾乃丹波國好漢,昨夜來自笹山也[13]”的氣勢。把這些人送進中學,叫他們學習,實在可惜了。假如叫他們去做漁夫或水手的話,多半更有利於國家的吧!這些人不約而同地光著腳穿鞋,褲腿挽得高高的,仿佛要去附近救火似的。他們在主人麵前列隊而立,不發一言。主人也不開口。一時間雙方怒目對視,目光中頗有幾分殺氣。

“爾等是強盜嗎?”主人氣勢洶洶地質問道。猶如用槽牙咬碎的摔炮,從鼻孔嘣了出來,使得鼻翅猛烈地煽動。越後地區獅子的鼻子,恐怕就是照著人們發怒時的模樣做出來的。否則的話,不可能造得那麽嚇人。

“不,我不是強盜,是落雲館的學生!”

“胡說!落雲館的學生,怎麽會擅自侵入他人住宅?”

“可是,我戴的是有校徽的帽子呀!”

“是冒充的吧?既是落雲館的學生,為什麽擅自侵入?”

“是因為球飛進來了。”

“為什麽讓球飛進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