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廠長接管出納工作後,事情並不多,有時到城西工地走走,為工地買些零星材料。管理已有一個多月了,倒也較清閑。雖說是管錢,實際上也沒有什麽錢可管,工地主要材料是易經理親自去購買直接付款了。而早幾天,易經理的愛人譚姐已辦好了停薪留職手續到了華叢與易經理一起,好照顧易經理的起居生活。所以,易經理今天就與陳廠長商量譚姐的工作安排:“陳廠長,小譚來了可以照顧我的生活,雖然是好事,可也不能天天休息啊,總得做點事,隻是個女同誌,其它的事又做不了,我想給她做出納工作,陳廠長您做會計管財務帳,覺得行不?”易經理說的真誠客氣,雖說是工作上的商量,實際上陳廠長也不好提出反對意見。

“行,錢就交小譚管,我沒意見就管帳吧。”陳廠長滿口答應。

陳廠長是個憨厚人,隻要有個事做管什麽都行。陳廠長原來是個領導,哪裏做過這些具體的工作呢?搞財務做帳完全是個門外漢,沒法子,隻有請在東莞工作的女婿幫幫忙,每個月來二趟華叢把帳做完再回去。哪知陳廠長的女婿隻懂工程係列的技術工作,做財務帳同樣是個門外漢,比陳廠長也強不了多少。

過了一二個月,一次易經理笑著對陳廠長說:“陳廠長您做的帳比較模糊不很清楚,反應不了真實的情況,如果稅務部門來檢查根本過不了關,怎麽辦呢?”

陳廠長聽易經理這樣問也不好如何回答猶豫片刻說:“那另外請個會計管帳吧。”

“那樣會增加成本,多開支一個人的工資。現在我們還是創業的階段,能節省就盡量節省。”易經理說的在情在理,說完望著陳廠長。

陳廠長想了想也不好怎麽辦才好。隻好說:“易經理,你看怎麽辦就說出來吧。”

易經理思考了會兒說:“您看這樣行不,現在會計的業務量不是很大,把會計的事也交小譚管。您協助城西工地施工員的工作,和現場材料的購買。”

“好吧,就給小譚管,我去工地吧。”陳廠長雖然嘴上答應著,心裏麵卻感覺些無奈。隻二三個月的時間就把出納,會計的工作全拿走了,是不相信我,還是有其它什麽原因呢?不過陳長廠是個心胸寬闊之人,不喜歡計較,既然安排管工地就管工地吧。

嚴格來說,錢與帳必須分開管理,不能由一人全管,這是財務製度管理的基本原則。在當時來說,我們一共就三個人,在老單位都是同事關係或領導關係,互相之間特別的信任,而我主要是工地的現場管理,即不懂財務工作,更加不便於財務的管理,變更財務人員管理的事也是後才知道。而陳廠長各方麵都不太懂,所以事情就這樣決定了。

城西工程在我離開的時候,易經理請了然縣一位顏施工員負責現場管理。由於陳廠長是個外行,所以,工地上大小事情都是施工員說了算,而遇上事情顏施工員都是直接匯報易經理,聽從易經理的指示。陳廠長在現場被架空了就像個擺設,說什麽話,提意見施工員根本不聽也不理睬。搞得陳廠長很不舒服,感覺尷尬的很。

過了段時間,易經理又說陳廠長材料買得不好,質量也不行,材料價格又貴,還都是現錢交易賒不了帳,等等。這樣陳廠長真有點坐立不安了。隨後易經理對陳廠長說:“既然工地不聽你的,就隨他們自己去搞吧,你在家裏先休息,有事再叫你。這樣陳廠長被涼起了。”

三個人股份的分配比例雖然商量了幾次但一直都定不下來。自從城西工程和仁和涵洞,橋梁工程開工以來,各方麵的情況發生了好轉,財務帳上的資金也增加了不少。易經理與愛人譚姐思想上有了些想法,因為局麵已經打開,形勢發展很好,幾個工程也在順利進行,還有必要幾人再合夥嗎?於是好幾次有意無意在我的麵前流露了一些言語:“陳廠長什麽都不太懂。”“陳廠長帳也管不好。”“陳廠長買材料,不會還價,陳廠長買的材料,全是現金,賒不了帳。”

我知道易經理的意思,他自己不好直接說陳廠長,因為在東鄉化工機械廠陳廠長有恩於他。這次來深圳與華叢也是陳廠長派易經理來的。何況出來前,二人已經談好共同合夥辦公司。這樣易經理想到我了,大概想利用我來排擠陳廠長。因為我這個人性格比較直存不住話,不管什麽人什麽事,隻要我認為不對都敢說。事實上,我早就分析了這種情況,如果排擠出陳廠長,我根本就站不住腳,更沒辦法應付易經理,那就真是打工的命了。所以,每當我聽到一些這樣的言語時,我會想辦法護住陳廠長,幫陳廠長說好話。我深知其中的奧密,隻要保住了陳廠長,才有我的份,否則我與陳廠長都不利。因此,遇到這種情況,我會婉轉的回答:“我們三人是最佳組合,易經理主管全麵工作,主要是業務方麵的工作,我主要是現場的技術與施工管理,而陳廠長則協助現場的管理和材料的購買工作。。”聽我這樣說,易經理也不好再說什麽了。畢竟他自己不好直接與陳長廠發生衝突撕破麵皮。

股份的事前後談了幾個月的時間,我與陳廠長都沒有讓步。易經理覺得再也不好拖下去,隻好定了下來。易經理占股份百分之四十五,我與陳廠長各占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七點五。大家都簽了名,形成了正式的股份製文件。實際上,我們股份再多也隻是掛個名沒什麽用,易經理自然有他的辦法對付我們兩人。在後來二年多的時間,公司的大小事情很少與我們商量,易經理直接處理,特別是財務更是不清楚,隻是易經理說每個工地賺了錢,到底賺了多少錢都不知道。充分證實了我們當時的分析與推測。

易經理在九四年到華叢的時候,與東鄉化工機械廠簽訂外出承包工程的合同,並要繳納廠裏一定的費用,同時每年要解決幾個職工的工作安排。其中電工王師傅與小羅師傅,跟隨我們到了華叢工作,而一位女職工小陳在家休息,由我們發生活費。

王師傅與小羅師傅都是電工專業,而城西工地的事情並不是很多。所以他倆比較自由。王師傅在家的時候就喜歡養殖事業,養雞養鴨,養狗養豬,什麽都幹。王師傅有的是時間,到附近轉轉,找到了一家養殖場,再唆使陳廠長投資,當然養豬的前景是特別的美好,錢會大把的賺,財肯定會發。陳廠長在家和王師傅是鄰居,關係也很好,知道王師傅對養殖業是內行,他說的話就相信了,接著自己又去養殖場考查了一番,覺得真不錯,就投了幾千元的資金。王師傅與養豬場簽了合同。從此王師傅在我們公司每天報個到,做完一些該做的事再趕過去養豬了。半年後,據說豬得了病拉肚子,死了幾頭,沒賺到錢還虧了本。這可倒黴了。總之,陳廠長不但沒賺錢投進去的真金白銀是真的虧了,虧的啞口無言,血本無歸說不出來,隻能悶在心裏。

我當時主管橋梁工程,與台商的建廠工程,沒與他們在一起,這些事的發生都一無所知,直到公司散夥後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