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談判桌上,僵局無法躲避,也無從逃避。隻有勇敢地麵對僵局,迎難而上,才有可能出現“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新氣象。
許多談判人員都害怕談判過程中出現僵局。然而一帆風順的談判實在太少。
在猶太商人看來,談判陷入僵局是常事,而一旦陷入其中,對那些急性子的談判者肯定最不利!所以,僵持戰術是專門應對急性子的談判者。原因是隻要談判陷入僵局,時間就會無盡頭地被延長,根本看不到有結束的希望——這對那些希望一錘定音的談判者無異於當頭一棒!
仔細分析與研究猶太商人應對僵局的技巧,我們可以總結出以下17個方法。
1.原則至上法
在某些談判中,盡管主要方麵兩方有共同利益,但在一些具體問題上兩方存在利益衝突,而又都不肯讓步。這種爭執對於談判全局而言,可能是無足輕重的,但處理不當,由此造成導火線,就會使整個合作事宜陷入泥潭。由於談判雙方可能固執己見,因此如果找不到一項超越雙方利益的方案,就難以打破這種僵局。這時,設法建立一項客觀的準則——讓雙方均認為是公平的,既不損害任何一方麵子,又易於實行的辦事原則、程序或衡量事物的標準——通常是一種一解百解的樞紐型策略。
比如,兄弟倆為分一個蘋果而爭吵,雙方都想得到稍大的那一半。於是做父親的出來調停了,你們都別吵,我有個建議,你們中一個人切蘋果,讓另一個人先挑,這樣分好嗎?父親提出了一個簡單的程序性建議,兄弟倆馬上就停止了爭吵,而且會變得相互謙讓起來。
2.心平氣和法
談判者可以通過各種渠道收集有關談判內容和對手過去和現在的信息,尤其是談判中了解的新的、活的信息。然而,怎麽認識這些信息和如何評價談判對手更為重要,這是對信息理解的結果。體現學習的理解結果要實現兩個突破,就是信息對性質認識的突破和自我情緒的突破。
信息性質認識的突破,是指談判者對舊的與新的,靜態與動態的信息的本質,即消極與積極後果的認識,這是從表麵到本質認識的突破。比如,禮儀問題,對手沒有正式著裝,了解到其因匆忙所致或隨意所為,這是表麵認識。如追究其過,應不應該?此事在談判中應占多大分量?經過分析並做出結論,這一認識才是本質認識的突破。
自我情緒的突破,是指認識的反饋,自我情緒的效果。即當有了突破性的認識後,就應有正確的思想情緒,從而為化解僵局創造思想基礎。無意識形成僵局的爭執大多著重在情緒上,而不是針對交易條件,要破解這個僵局,先要調節自我情緒。當理解了信息和對方後,心境自會平靜下來。心平了,氣自和。氣和,則僵局破。
3.及時溝通法
及時溝通,是指在關鍵時刻——不懂時、誤解時、發生衝突時以及有外界幹預時,談判雙方能立即交換信息與所持態度。在無意識形成的僵局中,及時溝通起的作用十分重要。溝通是彌補信息缺陷的最好辦法,是從無意轉換為能動的有效措施。
當無意僵局發生時,應立即溝通信息。“立即”是指“不錯過時機”。時機多為“當時”的概念,即若上午或下午談判發生無意僵局,則應爭取在當天或在事發之後立即處理,絕不拖到次日或更久。即時處理副作用最小,不讓無意僵局因時機錯過而難以澄清。
不管因為誰而形成無意僵局,都應積極投入處理。肇事者可以減少誤會,彌補過失,而被激者可以借機考驗對方並為自己創造形象影響力。若是請第三者幹預,這種主動性更是自救必須的條件。
4.角色移位法
所謂角色移位,簡單地說就是要設身處地,從對方角度來觀察問題。這是談判雙方實現有效溝通的重要途徑。當我們多一些從對方角度來思考問題,或設法引導對方站到我方的立場上來思考問題,就能多一些彼此的了解。這對消除誤解與分歧,找到更多的共同點,構築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特別是在涉外談判時,常常有這種情況,有時談判陷入僵局,我們先審視己方所提的條件是否合理,是否有利於雙方合作關係的長期發展,然後再從對方的角度看看他們所提的條件是否有道理。如果善於用換位思考問題的方式進行分析,就會獲得更多突破僵局的思路。有時,這種換位思考是很有效的,一方麵可以使自己保持心平氣和,在談判過程中以通情達理的口吻表達我們的觀點;另一方麵可以從對方的角度提出解決僵局的方案,這些方案有時的確是對方所忽視的,所以一旦提出,就很容易為對方所接受,使談判順利地進行下去。比如,近十多年來,一些新興的工業國家迅速崛起,我國同這些國家的商務交往越來越多。在同這些國家的廠商打交道中,我們會發現對方有時會提出一些過分的要求,如要求我們購買他們的雖很先進但於我們看來卻不太經濟的設備,這與我方的要求相距甚遠。當碰到這種談判僵局時,我們就可以設法引導他們設身處地地從我們的角度多考慮:“我們投在這個項目上的資金是有限的,因為我們國家目前的狀況同你們國家在經濟起飛時的那段時期的情形是相似的。你們國家當初要發展,也是非常希望獲取高投入產出比的。為什麽今天我們要把一分錢掰作兩瓣用時,你們就不能理解了呢?”這樣的提問容易使對方產生一種認同感,因而把合作條件恢複到合理的水準上來。
5.據理力爭法
遇到對方明顯理屈的情況,談判者一定要據理力爭。任何其他替代性方案都將意味著無原則的退讓,因為這樣做隻能助紂為虐,增加對方日後的“胃口”,從自身來講,卻要承受難以彌補的損害。而同對方展開必要的鬥爭,讓他們知道自己的觀點站不住腳,就可能使他們清醒地權衡得失,做出相應讓步。
6.關注利益法
談判者是為了各自的利益坐到一起來的,但是在實際談判中,談判人員往往把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各自所持的立場上,當雙方的立場出現矛盾甚至對立時,僵局就不可避免了。雖然談判者的立場是根據自己的認識與談判做出的,但形成這種立場的關鍵卻是利益。有趣的是,在雙方處於僵持狀態時,談判者似乎並不願再去考慮雙方潛在的利益到底是什麽,而是一味地希望通過堅持自己的立場以贏得談判。這種偏離談判的出發點,錯誤地把談判看作是“勝負戰”的做法,其結果隻會加劇僵局自身。若重新把注意力集中在立場背後的利益上,就可能給談判帶來新希望。
7.借用外力法
在政治事務中,特別是在國家間、地區間衝突中,由第三者出麵做中間人進行斡旋,往往會獲得意想不到的結果。
談判也完全可以運用這一方法來幫助雙方有效地消除談判中的分歧,特別是當談判雙方進入立場嚴重對峙、誰也不願讓步的狀態之際,找到一位中間人來幫助調解,有時就會很快使雙方立場出現鬆動。
當談判雙方嚴重對峙並陷入僵局時,雙方信息溝通就會發生嚴重障礙,互不信任,互相存在偏見甚至敵意,此時由第三者出麵斡旋,可以為雙方保全麵子,使雙方感到公平,信息交流可以變得暢通起來。中間人在充分聽取雙方解釋、申辯的基礎上,能很快找到雙方衝突的焦點,分析其背後所隱含的利益性分歧,據此尋求彌合這種分歧的途徑。談判中的雙方之所以自己不能這樣做,主要還是由於“不識廬山真麵目,隻緣身在此山中”。
8.尋找替代法
有一句俗話,“條條大路通羅馬”,用在談判上也是恰如其分的。談判中一般存在著多種可以滿足雙方利益的方案,而談判人員經常隻是簡單地采用某一方案,但當這種方案不能為雙方同時接受時,僵局就會形成。
談判不可能總是一帆風順的,雙方磕磕碰碰是很正常的事,這時,誰能創造性地提出可供選擇的方案——當然這種替代方案一定要既能有效地維護自身利益,又能兼顧對方利益——誰就掌握了談判中的主動權。不要試圖在談判開始就明確什麽是唯一的最佳方案,這往往阻止了許多其他可作選擇的方案的產生。相反,在談判準備時期,如果能構思對彼此有利的更多方案,往往會使談判如順水行舟,一旦遇有障礙,隻要及時調撥船頭,就能順暢無誤地到達目的地。
9.利用矛盾法
一個談判者要善於抓住談判對手陣營中的矛盾,把矛盾作為打破僵局的突破口。有時僵局倒不是雙方協調不夠,恰恰是對方自身內部矛盾的後果。這時“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就會使對方陷入進退兩難的尷尬境地。利用對方內部的矛盾進行巧妙的談判與鬥爭,使對方不得不付出造成談判僵局的代價。打破僵局的責任要由對方來負,就會促使對方尋找突破口,這樣無形之中,僵局就會被逐步地“消化”掉。
10.抓住要害法
打蛇打七寸,方能給蛇以致命一擊;反之,不得要領,亂打一氣,就會被蛇緊緊地纏住,結果會消耗更多的時間、精力與體力,甚至賠上自己的性命。
把這一思想運用到談判中來,就是要善於撥開籠罩在關鍵問題上的迷霧,找出問題症結所在,抓住要害進行突破;否則,無休止地在表麵問題上爭執,既會傷了雙方和氣,又會使問題變得更加複雜,如果不小心,還會被對方抓住破綻,使自己陷入極其被動的境地。
11.借題發揮法
借題發揮有時被人們看作是一種無事生非、有傷感情的做法。但是對於談判對方某些人的不合作態度,或試圖恃強淩弱的做法,不用借題發揮的方法做出反擊,是很難使他們有所收斂的。相反,可能還會招致對方變本加厲的進攻,從而使我們在談判中進一步陷入被動。事實上,在一些特定的形勢下,抓住對方的漏洞,借題發揮,小題大做,就會給對方一個措手不及,這對於突破談判僵局會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倘若對方不是故意為難我們,而我方又不便直截了當地提出來,則以此旁敲側擊一下,也可讓對方知錯就改,主動合作。
12.臨陣換將法
臨陣換將,把自己一方對僵局的責任歸咎於原來的談判人員,不管他們是否確實應當擔負這種責任,還是莫名其妙地充當了替罪羊的角色。這種策略可為自己主動回到談判桌前找到一個借口,緩和談判場上對峙的氣氛。非但如此,這種策略還含有準備與對手握手言和的暗示,成為我方調整、改變談判條件的一種標誌,同時這也是向對方發出新的邀請信號,表示我方已做好了妥協、退讓的準備,對方是否也能做出相應的靈活表示呢?
13.有效退讓法
談判猶如一個天平,每當我們找到一個可妥協之處,就好比找到了一個可以加重自己要求的砝碼。在商務談判中,當談判陷入僵局時,如果對國內和國際情況有全麵了解,將雙方的利益又把握得恰當準確,那麽就可以用靈活的方式,在某些方麵采取退讓的策略,去換取另外一些方麵的利益,以挽回本來看似已經失敗的談判,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協議。
14.跳出慣性思維
圖書館裏兩個鄰座的讀者,為了一件小事引起了爭執。一個想打開臨街的窗戶讓空氣清新一些,以保持頭腦清醒,有利於提高讀書的效率;一個想關窗不讓外麵的噪聲進來,保持室內的安靜,以利於看書。二人爭論了半天,卻不能找到雙方滿意的解決方法。這時,管理員走過來,問其中一位讀者為什麽要開窗,答曰:“使空氣流通”。她又問另一位為什麽要關窗,答曰:“避免噪聲”。管理員想了一會兒,隨之打開了另一側麵對花園的窗戶,既讓空氣得到流通,又避免了噪聲幹擾,同時滿足了雙方的要求。
這是個由立場性爭執而導致談判僵局的經典例子,例子中兩位讀者隻在開窗或關窗上堅持自己的主張,誰也不肯讓步。在這種爭執中,當對方越堅持,另一方就越會抱住自己的立場不變,真正的利益被這種表麵的立場所掩蓋,而且為了維護自己的麵子,非但不肯做出讓步,反而會用頑強的意誌來迫使對方改變立場。於是,談判變成了一種意誌力的較量。
因此談判雙方在立場上關注越多,就越不能注意調和雙方利益,也就越不可能達成協議。或者即使最終達成了協議,那也隻是圖書館的窗子“隻開一條縫”或“半開”、或“開四分之三”之類的妥協,這種妥協撇開了那位管理員注意到的事實,即雙方達到目的的途徑分別是“空氣流通”和“避免噪聲”,因而也就不可能使雙方都得到充分滿意。相反,因為談判者都不想太快做出讓步,或以退出談判做要挾,或步步為營。這些做法增加了達成協議的困難、拖延了時間,甚至使談判一方或雙方喪失了信心與興趣,使談判以破裂告終。
因此,糾纏於立場性爭執是低效率的談判方式,它撇開了雙方各自的潛在利益,不容易達成明智的協議,而且因為久爭不下,它還會直接損害雙方的感情,談判者要為此付出巨大代價。可惜的是,對於談判者來說,立場性爭執是他們在談判中最容易犯的錯誤,由此造成的僵局也是最為常見的一種。
有時候,跳出慣常解決爭議的思維方式,試著用第三種解決方式,往往可以使談判結果呈現皆大歡喜的局麵。
15.退避三合法
對無意識形成的僵局,思想上應樹立非對抗意識,措施上要避免雙方陷入對抗的局麵。
先退避三舍,即在事情發生後,犯錯的一方可采取“退避三舍”的態度,而不去糾纏對方。“三舍”是說,讓對方把氣撒盡,把怨言說盡。談判中類似“一石激起千層浪”的時刻很多,立即製止,反會引起更多的浪。再說,對方很難聽進。無奈地任其為之,反而不失為良策。事實上,當你穩住自己,關注地聽對方的數落時,他會有感受的。有時對方談判者在你的沉默麵前反而消了氣。但是,此時你的麵部表情應“平和”,不要怒目圓睜,沉臉皺眉地冷視對手。與此相反,應當以委屈、無奈的目光與臉色對視對方,力求得到較好的效果,一般眼睛不要離開對手及其助手。
16.自緘其口法
談判者在與對手談判時出言務必要謹慎。有道是:“病從口入,禍從口出”。談判中更應嚴防出禍。要做到講有把握的話,聽說相宜,話有餘地。
首先要求談判者的所言要有根有據,切中話題,並有反駁對方之力。這裏強調了言之有據和言後的應付力效果。講有把握之言,反映客觀依據,使之接近真理。同時,又反映在效果上,能夠說服和感染人。若一時不能說服人,則應有力量(理由)為自己辯護。
17.背水一戰法
背水一戰,如同釜底抽薪一樣,是一種有風險的策略。它是指在談判陷入僵局時,有意將合作條件絕對化,並把它放到談判桌上,明確地表明自己已無退路,希望對方能夠讓步,否則情願接受談判破裂的結局。這樣做的前提是雙方利益要求的差距不超過合理限度,則對方有可能忍痛割舍部分期望利益,委曲求全;反之,倘若雙方利益的差距實在太大,是單方麵的努力與讓步所無法彌補的,談判也隻能由此收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