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每一個寫作者都難免要麵臨的最大障礙,就是那些理直氣壯地諷刺、挖苦、嘲笑,甚至公然聲稱寫作“沒有意義”或者公然要求熱愛寫作的人放棄的人。

這些人總能找到為自己的無知、無禮,甚至完全可以說是無恥的行為找到一大堆冠冕堂皇的理由,總能用一堆隻有他們自己認可的依據來自己證明自己無比正確。

有些人甚至還拋出這樣的一種理由:“‘大多數人’都根本沒有閱讀有價值、有深度的文章的意願,更沒有閱讀有價值、有深度的文章的能力。所以,每個人都必須順從‘他們’,都必須迎合‘他們’,都必須按照他們的想法或者喜好來做事。”

這種說法可能會被某些沒有思考能力的人奉為真理,但實際上根本就是可笑至極。

這隻是把“我弱,我有理”替換為“我們弱,我們有理”而已。

難道信奉這種話的人所在的所有團體當中的每一件大事、每一件公共事項都是由這個團體之中的能力最低、思維最簡單、見識最淺薄的人的想法來決定的嗎?而且,無論他們想做任何事,看他們不順眼或者認定他們所做的事“沒有意義”的事的人都可以理所應當地諷刺、挖苦、嘲笑,甚至公開阻止他們嗎?

因為某些人無能,所以他們就“有理”、就得被無條件地順從?

有一批人對“少數服從多數”這一條原則有很大的誤解,誤以為這一條原則可以適用於任何領域當中的任何具體情況。在對這條原則有以上誤解的人之中,還有一部分人經常用被他們誤解的這條原則去要求任何人,仿佛所謂的“多數人”或者自認為能夠代表“多數人”的人就代表真理、就代表唯一正確。

事實上,“少數服從多數”這一條原則隻能適用於一部分領域當中的公共環境,隻能在一部分情況下適用於和一個團體中真正的大多數人、乃至所有人都相關的情況。而且,實施這一條原則的重要前提是,整個團體中真正的大多數人、乃至所有人都真正擁有做出決定的能力和資格,以及對自己做出的一切決定負責的能力。

因為,在幾乎所有的領域中,除去某些極為簡單或者無關緊要的事之外,無論是什麽人,無論一個人或者多個人做什麽事或者做什麽決定,都需要一定的能力。在不同的領域、不同的具體情況之中,做事、做決定所需要的能力是不同的,可能是知識,可能是技能,可能是財富,可能是人脈,可能是身體機能,也可能是其他東西。但是,無論是哪一種能力,隻要它是可見的、可用的、可證明的、擁有充足的客觀標準的,它就能夠在某些情況下成為鑒定一個人有沒有做某件事、做某些決定的資格的標準。達不到這個標準的人,就沒有做事或者做決定的資格。無論這樣的人的數量是少,還是多,都是如此。

在很多專業性強的、嚴肅的、重要的、影響力大的領域,客觀標準都是十分重要、容不得某些僅僅是嘴上喊著“我不同意”“我不承認”“我就要怎樣”的人更改或者否認的。放任達不到標準、沒有資格的人,尤其是那些僅僅是自以為無比優秀、事實上卻什麽都不是的人去隨意幹涉或者否決這些領域的重大決策,完全有可能帶來災難性的後果。

更何況,某些人到底是不是真正的“多數人”、到底有沒有資格代表“多數人”,都是一個值得懷疑、在某些情況下甚至需要驗證的問題。在某些情況下,少部分人完全可以通過某些技術或者手段偽造出假的“多數人的想法”或者“多數人的意見”,並欺騙那些沒有驗證的想法和能力的人。在很多情況下,“沉默的大多數”都是再真實不過的描述。

最重要的是,在正常人所組成的團體之中,“身為團體中的多數”不意味著自動具備能夠隨意幹涉、隨意要求,甚至是隨意打擊、隨意處置少數人或者與自己不同的人的權力。正常人都應當盡可能地遠離否認這一點的人,否則,遲早會受害。除去某些始終沒有真正的主見、隻會毫無理由的隨大流的人之外,誰能夠保證自己能夠永遠是“多數”當中的一員,而不是“少數”當中的一員?

自以為能夠隨意諷刺、挖苦、嘲笑、教訓,甚至隨心所欲地幹涉與自己完全無關的他人的人,最大的無知之處是沒有界限感。混淆“少數服從多數”的適用範圍,隻是沒有界限感的一種體現形式而已。

很多人不知道,或者不想知道,“界限感”這一種關鍵屬性不僅僅適用於個人與個人之間,也使用於許多不同的團體之間,甚至適用於不同的領域之間。

相差甚遠的不同領域之間的界限感,不僅僅是因為它們之間不互通,更因為它們之間根本就不相幹。

喜歡寫作的人、喜歡閱讀的人,是屬於“寫作和閱讀”這一領域的;自以為寫作“毫無意義”並且從不閱讀的人,則是和這一領域無關的。

在正常情況下,與一個人或者一群人的生活完全無關的東西是不會也不應該妨礙到這個人或者這群人的正當利益的。除極少數特殊情況之外,作者寫作、讀者閱讀,都與不寫作、不閱讀的人根本毫無關係。寫作者從來都沒有權利也沒有能力要求對文學作品不感興趣的人必須閱讀文學作品。同理,對寫作和閱讀不感興趣的人也不應該有權要求他人不寫作、不閱讀。因為,這些都是不妨礙他人的正當權益的私事。

但是,沒有界限感、甚至認定他人不準和自己不一樣的人拒絕承認這一點。自以為能夠代表“大多數人”的人尤其如此。他們不認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自認為比所有自己不認可、與自己不同的人都高級,甚至自認為其他所有人都隻能迎合他們、所有人都隻能和他們一樣。

他們不會懂得,也不會承認:界限感的缺失,是一種非常重要的能力低下。

他們更不會想到:如果沒有界限感的人越來越多,他們遲早也會成為受害者。因為,誰也不能保證真正有能力隨意幹涉他們、甚至是隨意安排或者處置他們的人不會用他們對待別人的方式來對待他們。

有理智、有自主思想的人都應該能夠認清兩點:

第一,能力低下的人的數量再多,也仍然是能力低下的人;第二,真理不是由信奉它的人是多是少而決定的。

對於最需要理智和自主思想的、真正的寫作者而言,這兩點尤其重要。

真正的寫作者,需要的是真正有價值的讀者,絕不需要完全不可能成為讀者的人。對於寫作者而言,沒有能力成為讀者的人或者不可能成為讀者的人是毫無價值的,甚至可能是有害的。他們隻能成為阻擋寫作者的障礙,無論他們以什麽樣的麵目出現。尤其是在他們聲稱自己能夠代表“大多數人”,甚至是所有的人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