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自以為精通文學、自以為能夠隨意點評一切文學作品、自以為能夠代表全體所有讀者的人總喜歡把某些作品的銷量或者閱讀量視為評價文學作品的唯一標準。

每當某些作者不願無條件地遵從他們腦子裏的價值體係,需要按照自己獨有的方式來表達的時候,他們張口就來:某些銷量或者閱讀量高的作品可不是這樣寫的啊!某些“受歡迎”的作者可從來不會這樣寫啊!

每當某些作者或者讀者對某些貌似名氣很大的作者及其作品提出質疑的時候,他們要麽搬出“資格論”,聲稱所有不如那些作者有名的人都沒資格反對他們和他們的作品;要麽搬出“有名即有理論”,聲稱“你再說他們不好,他們也有名氣,他們的作品也有銷量或者閱讀量,你嚷嚷有什麽用”。

這種標準,用最簡單的方式來概括,就是“有名氣者昌,無名氣者亡”,或者是“有名氣即正義,無名氣即螻蟻”。無論你是作者,還是讀者,隻要你不如某些著名作者,甚至是不如某些僅僅隻是稍微有那麽一點名氣的作者有名,你就沒有資格反對那些作者及其作品,甚至沒有資格對那些作者及其作品表示質疑,更沒有資格做自己。

這樣的人,從來不會去想,自己有什麽資格去隨意要求與自己完全無關的他人;他們更不會去想,他們所信奉的這種標準,到底是一種什麽標準。

任何一種文學作品,都有屬於它自己的受眾群體,無論它是高雅還是通俗,也無論它是長篇大論還是短小精悍。

不同的文學作品,自然擁有不同的受眾群體。有人欣賞陽春白雪,就會有其他人欣賞下裏巴人;有人喜歡長篇大論,就會有人喜歡短小精悍。

脫離不同的受眾群體的一切不同之處而僅僅憑借銷量、閱讀量來判斷文學作品的優劣,是最典型的耍流氓。

因為,不同的受眾群體有不同的價值觀、不同的判斷標準。影響它們、甚至決定它們的因素有很多,包括但不限於年齡、性別、性格、生長環境、受教育程度、經濟水平和個人經曆。同一部作品,麵向不同的人,極有可能得到完全不同的評價;不同類型的作品,麵向同一群人,也是一樣。隻有自以為整個世界上隻有自己的同類,甚至隻能有自己的同類的一葉障目之人才會否認這一點。

在不同的環境之中,同一類型的受眾群體可能占多數,也可能占少數。不同環境中的主要群體也是不同的。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學校裏的大多數人都是孩子和年輕人,養老院中的大多數人則是老年人。這兩個環境中的主要受眾群體完全不同,需求和標準自然也會大大不同。隻有極少數特別優秀的作品才有可能同時受到各個年齡層的人的歡迎。

即便是隻憑借銷量、閱讀量來判斷一部文學作品的優劣,也要看它的受眾群體到底是誰、到底是一些什麽樣的人,才能判定它到底具有多大的、什麽樣的價值。

很多種類的優秀文學作品都具有天然的門檻。也就是說,隻有擁有一定的閱讀能力、鑒賞能力的人才能夠體會它們的優秀之處。想要把任何一件事做到最頂級,必然需要經受足夠多的專業訓練,文學創作和鑒賞自然也不例外。沒有任何門檻、隻要是人就能做的事,必然不可能具有足夠高的價值、足夠強大的專業性。

擁有強大的想象力、思考能力或者鑒賞能力的人,自然隻會欣賞具有足夠深度的優質作品,並對某些空洞無物、甚至完全可以說是荒唐可笑的“暢銷作品”嗤之以鼻。這是那些信奉“數量多就是唯一正確”的人沒有能力理解的,也是他們不可能憑借他們自己的喜好而強行改變的。即便能力高超的人在很多情況之下、很多環境之中都隻是少數,他們也是真實存在的,是不能也不應該被僅僅與他們不同的人的嘴給否定、甚至是抹除的。

如果多數人可以隨意否定、甚至隨意抹除少數人,每一個人都有被抹除的風險。因為,能夠占多數的團體也可能會由於內部分裂或者觀點變化之類的原因分裂成相對少數,甚至重新分裂成許多個單獨的個體。更別提那些自以為是“多數人”或者能夠代表“多數人”實際上卻隻是“被代表”、被貌似占據多數的假象蒙蔽,甚至沉浸在假象中不肯自拔的人。也就是說,某些所謂的“著名作者”或者“暢銷作品”的實際支持者可能根本沒有多到哪裏去。某些人否定他人的前提和依據本身都未必是真實可信的。

更何況,很多優秀的作品本身就不是給那些理解能力不足的人看的。即使那樣的人再多,他們也隻有評價與他們的認知水平相匹配的東西的能力。這不會因為人多或者人少而改變。在大多數情況下,廣大的普通人群體之中都沒有多少人有能力閱讀和理解高深的學術著作。在很多領域裏,這都是顯而易見的事實,不隨任何人的主觀想法而改變。

在某些情況、某些標準之下,銷量或者閱讀量有可能成為評價一部文學作品的重要因素。但是,它絕不是唯一標準,更不是一切。

自以為能代表一切、評判一切的人,多半什麽也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