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國人是他父母的兒子而不是他自己”源自《孝經》
哲學家胡適在他的《中國哲學史大綱》中討論了以孔子和他的門生為代表的儒家人生哲學。他說,孔子的“仁的人生哲學”,要人盡“仁”道,要人做一個“人”。孔子以後的“孝的人生哲學”,要人盡“孝”道,要人做一個“兒子”。
“《祭義》和《孝經》的學說,簡直可算得不承認個人的存在。我並不是我,不過是我的父母的兒子。故說:‘身也者,父母之遺體也。’又說,‘身體發膚,受之父母。’我的身並不是我,隻是父母的遺體,故居處不莊,事君不忠,戰陳無勇,都隻是對不住父母,都隻是不孝。《孝經》說天子應該如何,諸侯應該如何,卿大夫應該如何,士庶人應該如何。他並不說你做了天子諸侯或是做了卿大夫士庶人,若不如此做,便不能盡你做人之道。他隻說你若要做孝子,非得如此做去,不能盡孝道,不能對得住你的父母。總而言之,你無論在什麽地位,無論做什麽事,你須要記得這並不是‘你’做了天子諸侯等等,乃是‘你父母的兒子’做了天子諸侯等等”(胡適,1918/2006,119;見《孝經》天子章第二;庶人章第六;孝治章第八;感應章第十六;等等)。這樣,儒家孝文化並不承認個人的存在,每一個人隻是父母的兒子。King(1985)也說:“孝被推進到中國倫理係統的中心,因而不承認個人的獨立存在。”台灣心理學家黃光國認為,儒家傳統中的自我,首先和最主要地是孝的自我(Hwang,1999)。Liu(2008)和D.Sabet(2011)也都讚成黃光國的看法。例如,D.Sabet(2011)說,“按照儒家傳統,一個人的身體來自父母,(而他的精神)自我本質上是孝。”既然“中國人是他父母的兒子而不是他自己”的說法來自《孝經》,中國人的自我就是孝的自我。那麽,我們隻有理解儒家孝文化,才能理解 “中國人是他父母的兒子而不是他自己”的含義和意義。
儒家文化也就是孝文化,因為儒家思想是中國的家族製度的理論表現,而“孝”正是鞏固家族製度的最根本德性(子曰:“夫孝,德之本也”——《孝經》),因此,“孝”才能提高到人生哲學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