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主義哲學不是由僵化的範疇和命題構成的抽象理論體係,而是一種立足於人的實踐活動的超越本性之上的理性批判與反思,其本身就蘊含一種以“改變世界”或“使現存世界革命化”為目的的深刻文化批判精神。馬克思繼承了西方理性精神的人文傳統,特別是德國古典哲學的思想傳統,注重基於人的存在和本質特征來闡釋文化。早期的馬克思更多關注和強調了以主體創造性為核心的理性文化精神。新世界觀形成之後,馬克思則主要基於人的勞動和社會實踐的內在展開機製來探討社會的“精神生產”,同時也從人的自由和全麵發展的角度強調了文化的創造性特征與革命的批判精神。
(一)實踐概念的文化底蘊
馬克思關於實踐的深刻理解為他關於文化的理解奠定了堅實的基礎,而關於文化的闡發反過來又進一步豐富了他關於實踐的科學闡釋。
我們知道,馬克思從《博士論文》時期提出哲學與世界的相互關係開始,就一直致力於探尋哲學借以對現實世界發生作用的“橋梁”。在通過《萊茵報》等報刊訴諸理性的批判努力失敗後,馬克思一方麵借助費爾巴哈的唯物主義重建了哲學與現實生活的聯係,把感性的人置於哲學的核心;另一方麵,為了解決“對物質利益發表意見”的難題,深入研究了政治經濟學,看到了勞動的重要性,並通過對現實的異化勞動的深刻分析,揭示了社會主體——無產階級的現實處境,進而實現了主體和勞動這兩個範疇的重要聯結,這也使得馬克思的思想很快地超越了費爾巴哈。這種超越表現在兩個方麵:一方麵,馬克思對人不再像費爾巴哈那樣從直觀的形式去理解,而是把人與其感性的活動、與實踐聯係起來理解;另一方麵,馬克思開始從主體方麵去理解對象、現實和感性,即將它們視為感性的人的活動,從實踐的角度去理解。由此,實踐作為標誌主體與客體本質關係的範疇,成了馬克思主義這一新的哲學世界觀的基礎。這種全新的哲學實現了對主客體相互關係的科學把握,完成了哲學理論的變革和創新。
從主體的實踐活動來確定人的本質和曆史的內涵,是馬克思主義哲學實現的最深刻的變革。馬克思基於人的對象化實踐來揭示人與動物的根本區別。他指出:“動物隻是按照它所屬的那個種的尺度和需要來構造,而人卻懂得按照任何一個種的尺度來進行生產。”①馬克思不僅僅將這種自由自覺的、開放性的和超越性的實踐理解為人的存在的本質特征,同時也將其理解為人類社會和曆史的現實基礎。他指出,這種連續不斷的感性勞動和創造正是整個現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礎②。可見,馬克思視域中的實踐,除了是一種具體的物質活動或認識的來源,同時也是人的基本的生存方式,或者說,實踐是區分人與動物的根本標誌。
從根本上講,實踐和文化密不可分。我們堅持“人是實踐的存在”,也就是認同“人是文化的存在”,人的實踐活動之所以能超越自然的規定性,創造對象世界和人自身,是因為實踐包含著體現物質活動特性的生產層麵,更是因為它還包含著體現精神和價值活動的符號層麵,即文化層麵。馬克思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指出:“人是類存在物,不僅因為人在實踐上和理論上都把類……當做自己的對象;而且因為……把自身當做現有的、有生命的類來對待。”③由此可見,按照馬克思的理解,文化和實踐在本質上是相互關聯或內在包含的。文化是實踐的內在規定性,正是因為實踐內在地包含了文化和價值的規定性,人的實踐才會超越其他動物的本能活動,進而體現為具有普遍的和自由特征的類本質活動。
隨著唯物史觀的逐步形成,馬克思開始致力於在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的辯證結構中來看待和理解文化的地位和作用,但同時他也關注並強調了文化與意識形態發展的複雜性和相對獨立性,以及文化與經濟發展的辯證關係,揭示了文化的能動作用。當然,上述這些探討並沒有脫離實踐的基礎來進行,而恰恰是以實踐為基礎進行揭示的,從而科學地指出了文化在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馬克思在把實踐理解為人類個體的活動的同時,也把社會曆史運動理解為人的實踐活動在社會層麵的生成和展開。他在《德意誌意識形態》一書中對這個問題進行了清楚而詳細的論述和分析。人類生存的第一個前提是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滿足,因此,“第一個曆史活動就是生產滿足這些需要的資料,即生產物質生活本身”①。很明顯,作為人的基本規定性的實踐活動在這裏已經被理解和分析為了基於生產力和生產關係運動的社會曆史活動。接下來,在對意識的探討中,馬克思指出:“意識一開始就是社會的產物,而且隻要人們存在著,它就仍然是這種產物。”②而且,一開始,意識是內在於生產活動的,隻是在後來的分工中才逐漸成為相對獨立的意識形態,才能擺脫世界去構造“純粹的”理論、神學、哲學以及道德等。這樣,繼生產力和生產關係之後,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也開始在人的實踐活動中分化並生成現實的社會結構。
從上述馬克思關於社會曆史結構生成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到兩點重要啟示:一方麵,基於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矛盾運動的社會結構是人的實踐活動的現實展開過程;另一方麵,文化和上層建築本身首先是人的實踐活動,其次才是社會曆史結構和社會曆史運動的組成部分。也就是說文化和上層建築不能被理解為獨立於現實社會運動的、被決定的因素。馬克思的這一分析不僅為我們深刻理解和把握文化的地位和作用奠定了堅實的理論基礎,也提供了廣闊的理論創新空間。
馬克思恩格斯晚年進一步拓寬了文化理解的視野,開始從社會曆史發展的高度以及人類文明形態演進的角度來理解文化的作用。他們借鑒了文化人類學和曆史學的研究成果,通過對史前社會和文化模式的分析,探討了東西方不同文化模式對人類曆史發展所產生的重要影響,很好地實現了人類曆史發展道路的多線性思想與文化的多樣性理解的關係。
綜上所述,馬克思基於人的實踐本質和自由的對象化活動來把握文化的本質,在社會曆史進程的場域中揭示了文化的作用和功能。無論在理論定位方麵,還是在價值追求方麵,馬克思都超越了同時代的人對文化的定位和理解,實現了文化理論上的突破與創新,並直接或間接地為近現代,特別是20世紀的各種文化批判理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二)唯物史觀視域中的“精神生產”
盡管馬克思的實踐概念文化底蘊豐厚,但他對文化概念本身卻采取了審慎態度,他在更多的時候是采用了一個非直接的概念——“精神生產”——來闡述他關於文化的理解和認識。
馬克思的精神生產思想萌芽於《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對一些特殊領域生產規律的認識。他寫道:“道德、科學、藝術等等,都不過是生產的一些特殊的方式,並且受生產的普遍規律的支配。”①直到1845年完成的《神聖家族》中,馬克思才首次提出了“精神生產”的概念,將其與物質生產明確區分開來,並將二者置於一個更大的概念,即“生產”之中。這可以視為精神生產與文化概念的初次相交。之後,馬克思的研究由“一般精神生產”深化到“特殊精神生產”。他在《德意誌意識形態》中針對精神生產做了明確的劃分,將精神生產視為社會意識的生產,並將其歸結為人類社會生產的基本形式之一。另外,精神生產在馬克思那裏有了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精神生產指思想、觀念和意識的生產,狹義的精神生產是指體現在某一民族的政治、道德、宗教、語言、法律等因素中的精神生產。這些精神產品,即文化,都關係到社會的統治形式及其機製,本質上都是對人的社會關係的一種設計和約定。所以,在馬克思看來,階級社會裏精神生產的根本製約因素就是支配著物質生產資料的統治階級的思想。在這裏,馬克思並沒有對精神生產與意識形態做出明確的區分。後來的《剩餘價值理論》中,馬克思才明確地將精神生產分為直接反映統治階級意誌的意識形態和“最高的精神生產”,即反映精神自由特征的精神生產。這種精神生產作為對人性本身的表現與提升,是對資本主義異化勞動的一種克服,從而有助於人的全麵性的實現。
從理論上看,對物質生產和精神生產進行區分是有意義的。馬克思也指出,人們現實的、具體的生產活動是物質生產和精神生產的有機統一。但在通常的理解中,人們卻往往將物質生產和精神生產理解為關於生產形式的分類,並用來區分現實的生產活動,甚至有時將二者理解為相互對立的範疇。再加上人們一般把文化理解為精神性的文學、藝術和觀念等,從而導致人們理所當然地就把文化生產等同於精神生產,並將其與物質生產相區別,甚至相對立。盡管這種理解並不符合馬克思的觀點,但由於時代的局限,特別是物質生活資料的匱乏以及後人的誤讀,馬克思的精神生產理論長期以來並沒有得到人們應有的重視和研究,致使唯物史觀的精神實質被曲解,適用範圍被限定,即僅僅從經濟或物質的角度理解唯物史觀的實質和內涵。
另外,馬克思還提出了考察精神生產的方法論原則。他指出,研究精神生產和物質生產之間的聯係,首先不能將物質生產本身當作一般範疇來考察,而應該從一定的曆史形式來考察,如與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相適應的精神生產就和與中世紀生產方式相適應的精神生產不同。如果物質生產本身不從它的特殊的曆史形式來看,那就不可能理解與它相適應的精神生產的相互作用,從而也就不能超出庸俗的見解。也就是說,要了解兩種生產之間的關係及精神生產的性質,一定要把它們放到一定的社會曆史條件下去考察。馬克思還運用這種方法論對資本主義社會“精神生產”的特征做出了詳細的分析。他指出:“資本主義的社會生產是商品生產,連最高的精神生產,也隻是由於被錯誤地解釋為物質財富的直接生產者才得到承認,在資產者眼中才成為可以原諒的。”①可見,商品生產是馬克思在19世紀對資本主義物質生產和精神生產狀況的總體概括。
20世紀以來,以理性主義為主要內涵的西方文化精神遭遇的危機深刻地揭示了文化在人的生存和社會運行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社會的統治和控製機製不再簡單地表現為經濟剝削和政治壓迫,而是日趨複雜,政治、經濟、國家以及意識形態等諸多因素整合在一起,共同構成了一種消解人的主體性和自由的文化力量。許多西方哲學家都對社會現實的這種發展給予了充分的關注和深刻的思考。同時,20世紀馬克思主義的廣泛傳播和發展也推動了馬克思主義文化批判傳統的延伸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