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能大小,其準不同,

量力而度,所任乃濟。

老子,姓李名耳,又稱老聃,是道家學派的始祖。老子著有《道德經》,涉及不少管理用人的名言,其中有“善用人者為之下”,大意是說善用人者要有虛懷若穀、禮賢下士的境界,這與“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觀點十分吻合。

或曰:人材有能大而不能小,猶函牛之鼎不可以烹雞。愚以為此非名也。(夫人材猶器,大小異,或者以大鼎不能烹雞,喻大材不能治小,失其名也。)夫能之為言,已定之稱;(先有定質,而後能名生焉。)豈有能大而不能小乎?

有的人說,人的才能能大用就不可以小用,就像能容納一頭牛的鼎不能用來煮雞一樣。我個人認為這個言論是錯誤的,既然已經是才能了,已經確定下來了,怎麽隻有大才能,而沒有小才能呢?

凡所謂能大而不能小,其語出於性有寬急。(寬者弘裕,急者急切。)性有寬急,故宜有大小。(寬弘宜治大,急切宜治小。)寬弘之人,宜為郡國,使下得施其功,而總成其事;(急切則煩碎,事不成。)急小之人,宜理百裏,使事辦於己。(弘裕則網漏,庶事荒矣。)然則郡之與縣,異體之大小者也。(明能治大郡,則能治小郡;能治大縣,亦能治小縣。)

所謂的才能有大而沒有小,這樣說是因為人的性情有寬緩和急躁。性情有寬緩和急躁,所以所適合做的事情也有大小之分。性情寬緩的人,適宜治理國家,讓下級都可以施展自己的才能,從而完成功業。性情急躁的人,適宜治理縣邑這樣的地方,他在處理大小事務的時候都會親善親為,做得錯落有致。然而,國家和縣邑相比也隻是範圍的大小不同而已。

以實理寬急論辨之,則當言大小異宜,不當言能大不能小也。(若能大而不能小,仲尼豈不為季氏臣。)若夫雞之與牛,亦異體之小大也,(鼎能烹牛,亦能烹雞;銚能烹雞,亦能烹犢。)故鼎亦宜有大小,若以烹犢,則豈不能烹雞乎?(但有宜與不宜,豈有能與不能。)故能治大郡,則亦能治小郡矣。推此論之,人材各有所宜,非獨大小之謂也。(文者理百官,武者治軍旅。)

從治理範圍的大小和性情的寬緩急躁來說,有的才能適合治理大地方,有的才能適合治理小地方,而不應該說有的才能可以大用而不可以小用。至於雞和牛來相比,也隻是體積的大小而已,那麽鼎也會有相應的大或小。一個大鼎,如果能用來容納牛,自然也可以用來煮雞。所以,一個人能治理範圍大的國家也一定可以治理範圍小的縣邑。由此可知,每個人才都有他發揮才幹的地方,而不可以用才能的大或小來區別劃分。

夫人材不同,能各有異。有自任之能,(修己潔身,總禦百官。)有立法使人從之之能,(法懸人懼,無敢犯也。)有消息辨護之能,(智意辨護,周旋得節。)以德教師人之能,(道術深明,動為物教。)有行事使人譴讓之能,(雲為得理,義和於時。)有司察糾摘之能,(督察是非,無不區別。)有權奇之能,(務以奇計,成事立功。)有威猛之能。(猛毅昭著,振威敵國。)

人才的類型各不相同,相應的才能也各不相同,有潔身自好,敢於擔當責任的人才;有建立法度,使人服從的人才;有平息爭執,管理人際的人才;有禮儀教化,安定人文的人才;有責備查問,奉命出使的人才;有檢查是非,改正錯誤的人才;有權衡利弊,標新出巧的人才;有勇武剛強的人才。

夫能出於材,材不同量;材能既殊,任政亦異。是故自任之能,清節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塚宰之任;為國,則矯直之政。(其身正,故掌天官而總百揆。)

人的能力取決於不同的資質,資質不同,人的能力就有所不同,所適合擔當的職務也有所不同。所以,具有潔身自好能力的,是清正廉潔的人才;在朝廷做官,可以擔任塚宰的官職,治理國家的時候就會施行清正的政令。

立法之能,治家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司寇之任;為國,則公正之政。(法無私,故掌秋官而詰奸暴。)

具有建立法度、使人服從能力的,是治理國家的人才;在朝廷做官,可以擔任司寇的官職,治理國家的時候則施行公正的政令。

計策之能,術家之材也,故在朝也,則三孤之任;為國,則變化之政。(計慮明,故輔三槐而助論道。)

具有謀略能力的,是變通的人才;在朝廷做官,可以擔任三公的副職,治理國家的時候則施行靈活變通的政令。

人事之能,智意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塚宰之佐;為國,則諧合之政。(智意審,故佐天官而諧內外。)

具有人情世故能力的,是有真知灼見的人才;在朝廷做官,可以擔任輔佐塚宰的官職,在治理國家的時候則施行內外和諧的政令。

範蠡(前536~前448),春秋楚國宛(今河南南陽)人,被後人尊稱為“商聖”。他出身貧賤,但博學多才,與楚宛令文種相交甚深,後輔佐越王勾踐興越國、滅吳國。功成名就後範蠡留書文種:“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為人長頸鳥喙,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樂。子何不去?”結果文種被害,而激流勇退的範蠡得以保身。

行事之能,譴讓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司寇之佐;為國,則督責之政。(辨眾事,故佐秋官而督傲慢。)

具有檢查事務,責備問斷能力的,是禮儀謙讓的人才;在朝廷做官,可以擔任司寇的官職,治理國家的時候則施行督察職責的政令。

權奇之能,伎倆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司空之任;為國,則藝事之政。(伎能巧,故任冬官而成藝事。)

具有機敏狡詐,權術應變能力的,是技巧工藝的人才;在朝廷做官,可以擔任司空的官職,治理國家則施行技藝巧工的政令。

司察之能,臧否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師氏之佐;為國,則刻削之政。(是非章,故佐師氏而察善否。)

具有監察司法能力的,是褒善揚惡的人才;在朝廷做官,可以擔任藏否的官職,治理國家則施行苛責嚴峻的政令。

威猛之能,豪傑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將帥之任;為國,則嚴厲之政。(體果毅,故總六師而振威武。)

具有威猛勇武能力的,是豪邁的人才;在朝廷做官,可以擔任將帥的官職,治理國家則施行嚴整威武的政令。

凡偏材之人,皆一味之美;(譬飴以甘為名,酒以苦為實)故長於辦一官,(弓工揉材,而有餘力。)而短於為一國。(兼掌陶冶,器不成矣。)

大凡具有某一方麵才能的人,如同五味之中隻有一種美味。所以偏才隻能夠擔任某一方麵的政務工作,不適宜去治理整個國家。

何者?夫一官之任,以一味協五味;(鹽人調鹽,醯人調醯,則五味成矣。譬梓裏治材,土官治牆,則廈屋成。)一國之政,以無味和五味。(水以無味,故五味得其和。猶君體平淡,則百官施其用。)

為什麽呢?因為擔任某一個官職,就像用一種調料來輔佐五種味道;然而治理一個國家,是用無味來包容涵括其他五種味道。

又國有俗化,民有劇易;(五方不同,風俗各異,土有剛柔,民有劇易。)而人材不同,故政有得失。(以簡治易則得,治煩則失。)

孫武(約前535~?),字長卿,春秋時期齊國樂安(今山東省廣饒縣)人,後人尊稱其為兵聖、百世兵家之師、東方兵學的鼻祖。孫武以《兵法》(後人稱之為《孫子兵法》)十三篇見吳王闔閭,受任為將,領兵打仗,戰無不勝,被譽為“兵學聖典”。《孫子兵法》在九、十、十一篇分別提到用人的心得,十分具有借鑒意義。

另外,再加上一個國家裏民俗風情有異,人的素質有高有低,不同人才的才能各不相同,所以行使政事也難免有所得失。

是以王化之政,宜於統大,(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以之治小則迂。(網疏而吞舟之奸漏。)

天子教化的政令適合去治理大的天下。如果用它來治理微小的事情,則會顯得迂腐。

辨護之政,宜於治煩,(事皆辨護,煩亂乃理。)以之治易則無易。(甚於督促,民不便也。)

辯論周旋的政令,適合去治理煩瑣的事情。如果用它來治理簡單明了的事情,那麽則會顯得無用。

策術之政,宜於治難,(權略無方,解釋患難。)以之治平則無奇。(術數煩眾,民不安矣。)

策略戰術的政令,適合去治理禍患危難的地域,如果用它來治理安定祥和的地域,則會顯得陳舊而無新意。

矯抗之政,宜於治侈,(矯枉過正,以厲侈靡。)以之治弊則殘。(俗弊治嚴,則民殘矣。)

矯枉過正的政令,適合去治理驕奢無度的現象,如果用它來治理鄙陋欠缺的現象,則會顯得有些不足。

諧和之政,宜於治新,(國新禮殺,苟合而已。)以之治舊則虛。(苟合之教,非禮實也。)

協調內外的政令,適合去治理新生的事物。如果用它來治理陳舊的事物,則會顯得有些徒勞。

公刻之政,宜於糾奸,(刻削不深,奸亂不止。)以之治邊則失眾。(眾民憚法,易逃叛矣。)

公正嚴明的政令,適合去治理奸惡難纏的事情。如果用它來治理周邊的事情,則會失去人心。

威猛之政,宜於討亂,(亂民桀逆,非威不服。)以之治善則暴。(政猛民殘,濫良善矣。)

威嚴厲肅的政令,適合去治理暴亂不堪的地方。如果用它來治理和善安定的地方,則容易滋生暴亂。

伎倆之政,宜於治富,(以國強民易使。)以之治貧則勞而下困。(易貨改鑄,民失業矣。)故量能授官,不可不審也。凡此之能,皆偏材之人也。

技巧工藝的政令,適合去治理富饒殷實的國家。如果用它來治理貧乏纖弱的國家,則會勞民傷財。所以根據才能授予不同的官職要十分謹慎。

故或能言而不能行,或能行而不能言;(智勝則能言,材勝則能行。)至於國體之人,能言能行,故為眾材之雋也。

凡是具有以上幾種才能的都是偏才。有的人能說卻不能做,有的人能做卻不能說。真正具有兼才的人才是既能說也能做的,這種人才才是國家需要的棟梁之才。

人君之能異於此。(平淡無為,以任眾能。)故臣以自任為能,(竭力致功,以取爵位。)君以用人為能;(任賢使能,國家自理。)臣以能言為能,(各言其能,而受其官。)君以能聽為能;(聽言觀行,而授其官。)臣以能行為能,(必行其所言。)君以能賞罰為能。(必當其功過也。)所能不同,(君無為而臣有事。)故能君眾材也。(若君以有為,代大匠斫,則眾能失巧,功不成矣。)

君王的才能和這些不一樣。所以臣子把恪盡職守、力行公務當作自己的才能,君王把選賢任能當作自己的才能;臣子把直言納諫當作自己的才能,君王把善於傾聽當作自己的才能;臣子把謀幹實事當作自己的才能,君王把賞罰分明當作自己的才能。君王和臣子所具備的才能各不相同,所以君王可以很好地運用不同的人才。

劉邦(前256~前195),漢朝開國皇帝,我國曆史上傑出的政治家、軍事家和指揮家。劉邦是識人用人的典範,靠“漢初三傑”張良、蕭何、韓信的輔佐,於公元前209年響應陳勝、吳廣在沛縣起義,後入關推翻暴秦,楚漢之爭中又打敗項羽,統一中國,建立漢朝。

【釋評】

《材能》之篇說明了用人之道在於量才而用。本篇從人的才能本身來闡述人才各有區別,所以人才所適宜擔任的事務也各不相同,並且否定了才能有大有小這個說法,同時也闡明了君王應該具備的才能是選賢任能。

作者很注重對人才內在品格的鑒別,從而來鑒別人才所具有的才能。人的品格是無所謂大與小的,所以人的才能也不可以用大或小來區分,更不可以按照所謂的“標準”來區分,否則鑒別人才時就會出現失誤。

當今社會,有些領導主觀臆斷人才的大小去安排和運用,對待人才的態度也是按照自己主觀臆斷來進行改變的,所以才不能盡用,以致荒廢。因此,對於人才的鑒別任用隻有量力而取,才能夠人盡其才。曆史已經證明了人才對於社會發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得士者昌,失士者亡就是這個道理。能夠正確地鑒別人才,讓人才可以在自己擅長的位置上有所作為,才可以使人力資源得到優化配置,這就是君以善賞罰為能,臣以盡職為能。隻有形成這樣的人才體係,事業才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