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有言諸葛丞相惜赦者。亮答曰:“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故匡衡、吳漢不願為赦。先帝亦言:吾周旋陳元方、鄭康成間,每見啟告,治亂之道悉矣,曾不及赦也。若劉景升父子歲歲赦宥,何益於治乎?”及費禕為政,始事姑息,蜀遂以削。
[馮述評]
子產謂子太叔曰:“唯有德者,能以寬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鮮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則多死焉。故寬難。”
太叔為政,不忍猛而寬。於是鄭國多盜,太叔悔之。
仲尼曰:“政寬則民慢,慢則糾之以猛;猛則民殘,殘則施之以寬。寬以濟猛,猛以濟寬,政是以和。”
商君刑及棄灰,過於猛者也;梁武見死刑輒涕泣而縱之,過於寬者也。
《論語》赦小過,《春秋》譏肆大眚。合之,得政之和矣。
【譯文】
有人批評諸葛亮(三國時代蜀國宰相,字孔明,隱居隆中,人稱臥龍,劉備三訪始獲見,後佐劉備建國於蜀,與東吳、魏鼎足而立,拜為丞相,封武鄉侯)吝於寬赦他人的罪行。諸葛亮回答說:“治理天下應本著公正、仁德之心,不該隨意施舍不恰當的恩惠。所以匡衡(漢朝人,累官至丞相,封樂安侯)、吳漢(東漢人,字子顏,封度平侯)治國就不認為無故赦罪是件好事。先帝(指劉備,三國蜀漢政權建立者)也曾說過:我曾與陳元方(名紀,東漢?潁川人)、鄭康成(名玄,東漢大儒,生平著述甚多)交往,從他們的言談中,可洞悉天下興衰治亂的道理,但他們從沒談及赦罪也是治國之道;又如劉景升父子(即劉表、劉琮。東漢獻帝時劉表任荊州刺史,劉表死後,劉琮投降曹操)年年都大赦人犯,但對治理國家又有什麽好處呢?”
後來費禕(三國蜀人,與董允齊名,累官至尚書令,封成鄉侯)主政,采用姑息寬赦的策略,西蜀的國勢因此削弱不振。
[馮評譯文]
子產(名公孫僑,春秋鄭國人,時晉楚爭霸,鄭處兩強之間,子產周旋其間,卑亢得宜,保持無事)對太叔(即子太叔,名遊吉,春秋鄭國人,繼子產為政,能寬不能猛,鄭國多盜)說:“隻有最具仁德的人,才能用寬容的律法來治理人民;次一等的就隻能用嚴厲的方法了。猛烈的大火,人看了就害怕,因此很少人被燒死;平靜的溪流,人們喜歡接近嬉戲,卻往往被淹死。所以用寬容的方法治國比較困難。”
後來太叔治理國家,不忍用嚴厲的方法,於是鄭國盜匪猖獗,太叔非常後悔。
孔子說:“行政過於寬容,百姓就容易輕慢,這時就要用嚴厲的律法來糾正他們;過於嚴厲,百姓又可能變得凶殘,就要用寬大的政令來感化他們。用寬容來調和凶殘,用嚴厲來調和輕慢,才能做到人事通達,政風和諧。”
商鞅(戰國衛國人,佐秦孝公變法,使秦富強)對棄灰於道的人也處以黥刑(古代肉刑之一,在麵上刺字後用墨染黑,又稱墨刑),這樣就太過嚴苛了。”
梁武帝(蕭衍,長於文學、書法,迷信佛教)看見執行死刑,往往流著淚釋放他們,這樣又太過寬容。
《論語》有“寬赦小過錯”之說,《春秋》曾譏刺放縱有大過錯的人,二者隻有調和得宜,才能求得政事的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