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才者,天地人;三光者,日月星。”日、月、星,乃人類最易觀察到的自然天體,同時也對農作物的生長和收成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原始先民看來,太陽火紅、月亮幽明、星辰閃爍,背後都隱藏著無數的神奇,或是人、神,或是自然之物幻化而成,或是某種神奇的力量的主宰,這些和原始觀念滲透融合,最終化合成為美輪美奐的日、月、星神話。

其中,太陽與月亮最受人類關注與崇拜,幾乎每個民族和地區都有著日、月崇拜的神話。中國神話中,關於日、月的出生各民族說法不一,但大致有這麽幾種類型:一是生育說,認為日月為父母所生。《山海經·大荒南經》中說:“羲和者,帝俊之妻,生十日。”《山海經·大荒西經》中載:“帝俊妻常羲,生月十有二。”珞巴族神話說,天和地婚配,地母生了九個太陽。二是肢體化生說。《繹史》引《五運曆年記》記載:“首生盤古,垂死化身……左眼為日,右眼為月……發髭為星辰。”三是鑄造說。認為是神人用金、銀鑄成了太陽和月亮,鑄造日時飛濺的金花銀花就變成了滿天星鬥,苗族的創世神話對此就有過詳細的描寫。四是神創說。納西族神話《創世紀》說,在陰陽善神東神和巴神的主持下,“真和實相配合,產生了光亮亮的太陽;虛與假相配合,出現了冷清清的月亮”。五是蛋生說。苗族神話說太陽是從蝴蝶蛋裏生出來的。

日月誕生以後,規律地運轉,日升則晝,日降即夜,日月間替,互不相幹擾。在原始先民看來,規律運轉的日月是從某個地方升起的,這個地方即是他們住址附近的高山或山下的海中。《山海經》對日、月之所出的描述有六處之多:

(1)東海之外,大荒之中,有山名曰大言,日月所出。

——《山海經·大荒東經》

(2)大荒之中,有山名曰合虛。日月所出。

——《山海經·大荒東經》

(3)大荒中有山,名曰明星,日月所出。

——《山海經·大荒東經》

(4)大荒之中,有山名曰鞠陵於天、東極、離瞀,日月所出。

——《山海經·大荒東經》

(5)大荒之中,有山名曰倚天蘇門,日月所出。有壎民之國。

——《山海經·大荒東經》

(6)大荒之中,有山名曰壑明俊疾,日月所出,有中容之國。

——《山海經·大荒東經》

而對於日、月之所入,《山海經》亦有七次記載:

(1)西海之外,大荒之中,有方山者,上有青樹,名曰櫃格之鬆,日月所出入也。

——《山海經·大荒西經》

(2)大荒之中,有山名曰豐沮玉門,日月所入。

——《山海經·大荒西經》

(3)大荒之中,有龍山,日月所入。

——《山海經·大荒西經》

(4)大荒之中,有山名曰日月山,日月所入。

——《山海經·大荒西經》

(5)大荒之中,有山名曰鏖鏊钜山,日月所入。

——《山海經·大荒西經》

(6)大荒之中,有山名曰常陽之山,日月所入。

——《山海經·大荒西經》

(7)大荒之中,有山名曰大荒之山,日月所入。

——《山海經·大荒西經》

從這裏我們可以看出,太陽和月亮會從“大荒之東”的六座山頭上升起,在“大荒之西”的七座山頭下隱沒。日、月降落的地點比日、月升起的地點多,不知這一點原始先民是根據什麽得出來的。不過從這些神話時代的記載,我們可以看出,此時先民已經認識到日、月大體的運行軌跡:從東邊的地平線升起,畫一個半圓弧,落到西邊的地平線上。至於,日月升與落的地點不盡相同,大概是因為季節的不同和觀察者所在位置的不同吧。這樣,根據日月東升西落的運動軌跡,先民由此獲得了判斷空間的兩方位——東方和西方,隨著對東西方向的認知,南北方向與原始曆法也就產生了。以至於,我們今天仍用“東西”一詞來指代自然界中一切具體與抽象事物,錢穆對此如此解釋:“俗又稱萬物曰‘東西’,此承戰國諸子陰陽五行家言來。但何以不言南北,而必言東西?因南北僅方位之異,而東西則日出日沒,有生命意義寓乎其間。凡物皆有存亡成毀,故言東西,其意更切。”[1]由此可見,日月,尤其是太陽的升落,對人類十分重要,它不但為萬物的生長提供光與熱,保障人類基本的生存需要,而且其規則運行亦為原始先民提供了基本的行為模式(如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生活方式的養成),成為人類認識宇宙秩序與確定自身秩序的坐標符號。

於是,人們謳歌太陽、崇拜太陽,形成了豐富的太陽神話。19世紀西方自然神話學派的代表人物麥克斯·繆勒曾提出,人類所塑造出的最早的神是太陽神,最早的崇拜形式是太陽崇拜。太陽神話是一切神話的核心,一切神話都是由太陽神話派生出來的。中國學者何新也從中國新石器時代器物中大量被表現的十字、亞字以及類十字的裝飾圖案、大量有關太陽崇拜的實物遺跡、古文獻資料中發現,太陽神信仰雖然在商周以後逐漸沉沒,但是其痕跡和遺俗卻仍然比比皆是。如所謂的“華族”就是崇拜太陽和光明的民族。而日華之華,可能就是華夏民族得名的由來。在此基礎上,中國各民族的太陽神話與儀式相結合,形成了祭祀太陽的儀式。如東北的鄂倫春族每年正月初一,無論大人小孩都要向太陽跪拜,祈求賜福。當遇到困難時,也向太陽訴冤禱告。雲南昆明西山區大小勒姐等村的彝族,20世紀50年代前每適農曆冬月二十九日舉行“太陽會”,村人到山神廟中去祭祀“太陽菩薩”。祭祀時,用五色紙書寫“太陽菩薩”幾個字,念《太陽經》七遍。供品上須雕刻類似太陽的蓮花圖案。祭祀者都要敬香磕頭,喃喃念頌求太陽保佑的禱詞。[2]除中國各民族外,世界各地均發現有太陽崇拜的遺跡,如挪威特倫霍爾姆發現的青銅車上載有日盤;西班牙特魯埃爾發現的青銅駒蹄下、背上均有日輪。興建於公元前後的世界上著名的墨西哥古代神殿都市狄奧提瓦康,其最大的建築物就是太陽神殿。中、南美洲地區其他著名的文化,如阿斯德加文化、瑪雅文化、印加文化、莫奇卡文化、納斯卡文化和蒂亞瓦納科文化等古代文明,也都發現有巍峨壯觀的太陽神殿建築。

在原始先民看來日月的運行不僅是自然秩序與人類秩序的基礎,而且日月還是富於情感的,是“跟人的生活相似的”事件。正如榮格所說:“對原始人來講,隻見到日出和日落是不夠的,這種外界的觀察必須同時也是一種心理活動,就是說太陽運行的過程應當代表一位神或英雄的命運。”[3]所以,在中國神話中,日月的生活日程也和人一樣,有勞作、有休息。《山海經·海外東經》中,10個太陽,都住在湯穀一棵高數千丈、粗一千餘圍的扶桑木上,“九日居下枝,一日居上枝”,居上枝的一個太陽按時由鳥運載著,或是坐著“駕以六龍,羲和禦之”的車子,每天從東方出來,走完固定的路程,回到西方。月亮也乘坐車子從東至西,它的禦者叫望舒。也正是因為,日月同人一樣具有日常的生活與情感的內心,所以它不但被原始先人崇拜和祭祀,同時又以“類人”的身份走進先民的內心世界,成為他們心靈交感與情感互動的對象。

此外,先民還將日與烏相聯係,把烏作為太陽的象征。中國神話,不僅認為“日中有烏”,還認為是“烏”載負著太陽運行:“湯穀有扶木,一日方至,一日方出,皆載於烏。”後來十個太陽作惡,弈奉命射落太陽,散落了一地的鳥毛,於是屈原在《楚辭·天問》裏寫下了“弈焉彃日,烏焉解羽”的妙句。由於太陽的運行和飛鳥飛過天空的軌跡相似,如是原始先民認為太陽是鳥馱著在飛,可為什麽是“三足烏”呢?對此,學者們給出了不同的解釋:或是認為“日中有烏”,是因為中國古人很早就發現太陽黑子;或是認為,由烏鴉晨來暮去的習性所定,太陽表示白晝,烏鴉表示黑夜,太陽負在烏鴉背上,則表示白晝與黑夜的更替;等等。筆者則讚同張福三先生的解釋。張先生認為烏者巫也,烏鴉就是巫師的化身,是他的象征物,或者是溝通神靈的使者。這一說法顯然更為合理。無論是我國少數民族,還是其他原始地區的巫師,都是本部落的智者和精英,他們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熟悉本民族的曆史文化,具有溝通神鬼的特殊能力,在部落中享有崇高的地位。據《國語·楚語下》記載,巫師“智能上下比義,其聖能光遠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聰能聽徹之”,意思就是說巫師們都是智商極高的,而且有千裏眼、順風耳,能準確地預測未來的吉凶。在這裏我們發現,烏鴉的原本麵目與凶兆無涉,反而是智慧與神通的象征。而“三足”,則代表著男性強健的生殖能力,是太陽作為陽性之物的象征。隻是唐朝以後,烏鴉在漢族人們心裏的地位逐漸失落,最後淪為專門預告凶禍的惡鳥。

在很多民族神話中,烏鴉也確為智慧之鳥。如哈尼族神話中,烏鴉因為吃了“天書”,所以無所不知;彝族神話中,是烏鴉把人類的始祖居木吾吾帶到天上,幫助他娶了天神的女兒才繁衍人類;普米族神話中,是烏鴉把發洪水的消息告訴了人類,使得人類躲過了洪水的浩劫;等等。因此,在原始先民看來,烏鴉是巫師的化身,它與巫師一樣,可以溝通人神,預知吉凶禍福。這樣,先民將烏鴉與日聯係在一起,希望烏鴉能夠將太陽的光明、生機、溫暖與神通帶至人間。因此,漢族在唐代以前,烏鴉是吉祥和預言作用的神鳥,漢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同類相動》中引《尚書傳》曰:“周將興時,有大赤烏銜穀之種而集王屋之上,武王喜,諸大夫皆喜。”滿族的“薩滿教”中也有“烏鴉救祖”(清太祖)的傳說,所以滿洲後世子孫,俱以鵲為神,故不加害。

綜合以上,我們發現,日之規律地所出和所入,為原始先民提供了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行為模式與生活方式的養成,同時這種規律的背後又與“三足烏”等鳥的飛行有關,也就是說,日之規律、人之規律、鳥之規律三者是統一的。原始先民看似雜亂無章的生態倫理意象性思維背後所指向的是:太陽之下人與自然(三足烏或是其他鳥類)規律性的同處或共生。一旦太陽為平等無別地為一切生命——或人,或動物,或植物,提供生命的光與熱,這些生命也就被平等地置身於太陽的規律之下,這是一張無形但又疏而不漏的自然規律之網,所有的生命之體都平等無二深受太陽升落之影響,人與自然中的其他成員之間構成互動的手段與目的的關係。因此我們可以說,人類之生存規律即是太陽之運行規律,是自然之規律。

無獨有偶,世界的一些民族的神話也和中國一樣,將太陽與鳥聯係在一起。如古埃及,鷹神荷拉斯被奉為太陽神而受到崇拜;古波斯,作為太陽子孫的國王的皇冠上,裝飾著象征太陽的翼翅;瑪雅文明,傳說日神是一隻烏鴉變成的;古愛斯基摩人認為,是渡鴉控製了太陽的升落。如此廣泛的將太陽與鳥相聯係,可以折射出神話思維背後獨特的邏輯軌跡,神話可以浩如煙海、五花八門,但隱藏在神話背後的人與自然的原初的秩序卻是唯一的。神話雖然不是科學和曆史,但不能否認其中蘊藏著合理的成分。因為,神話是在現實生活基礎上進行創造的,就不可避免地帶有那種時代的文化印跡。隨後,在太陽與鳥的神話基礎上,先民崇拜太陽和鳥,進而產生了鳥圖騰與太陽崇拜的交融,這便是圖騰崇拜與自然崇拜的整合與交融。

與太陽神話一樣,幾乎每個民族都有關於月亮的神話。這些神話中,大多把日月相聯係,或視之為夫妻、兄妹,或其他親屬關係。其中,不少民族神話中視日神為女性,月神為男性。如古突厥人視月亮為男性,太陽為女性。古代蒙古人認為“太陽是月亮的母親,”,而“稱月亮為大皇帝”可見,古代蒙古人也視太陽為女性,月亮為男性。布朗族神話《顧米亞》中說,天上太陽九姐妹和月亮十兄弟。仡佬族神話《日月兄妹照人間》中說:月亮和太陽是兩兄妹,月亮是哥哥,太陽是妹妹。獨龍族的神話也說太陽為女性,月亮為男性。珞巴族視太陽為女神,鄂溫克人亦視太陽為女神,故稱其為太陽奶奶。還有一些民族神話中,月亮與太陽的性別互換,日神為男、月神為女。壯族《三星的故事》稱太陽是丈夫,月亮是妻子,星星是他們的孩子。高山族有一則神話說太陽和月亮是一對青年夫婦的化身,男的變為太陽,女的變為月亮。布依族有一個神話說太陽為男,月亮為女,它們是一對青年夫婦變的。瑤族《密洛陀》神話稱,月亮妹和太陽哥結婚,生下男女各11個。[4]

各民族神話之所以將日月相聯係,大概是因為,太陽和月亮都是發光體,一個在白天出現,一個在晚上出來,太陽給予萬物生長的光與熱,而月亮在原始先民眼中也與萬物相連。空氣濕潤的地區,經過一個晚上,植物的葉子上多帶露水,原始先民不明了露水的來源,以為這是月亮柔和的光線帶來的。幹旱季節,各種植物經過一天太陽的暴曬顯得十分蔫萎,而經過一個夜晚的月華,到清晨又恢複了生機勃勃的景致。於是,原始先民認為月亮和太陽一樣有著恢複生機和促進植物生長的神性,甚至一些民族認為,“月亮是生產一切植物的生產者”。並在此基礎上產生了月神崇拜和祭月的習俗。如我國雲南瀾滄縣的拉祜族則以為各種農品是月神和日神賜予的,他們每年陰曆八月十五要到村寨的東方及西方蓋一間小房子,各家都要將一年來所有的農業生產收獲物各拿一點去擺上,並殺雞、豬祭獻,東方獻太陽,西方獻月亮,並祈禱:“我們的一年生產所得,都是你太陽、月亮給的,沒有你們,我們什麽也不會有,我們今天所種的都獻給你們,明年你們還要比今年更多的給我們收成。”[5]

由此看來,人們崇拜月、祭祀月,與崇拜日、祭祀日一樣,都是源於原始先民認為日、月與人類、與植物生長的聯係。當日、月之神性為萬物,特別是農作物的成長提供保障之時,也就為人類的生存與發展提供了食物基礎。因此,很大程度上可說以,每一種神性的存在與歸位,都始於人與自然的交織點上,是人與自然關係最初的聯係與交往的通道,當人與自然共同交織在某一神聖物之上,這一神聖之物便會以神話的形式深潛於民族的記憶之中,並演化為祭祀的儀式,滲透到集體表象的各個方麵。

同時在中國神話中,如果說太陽是日的象征,和鳥相聯,那麽月亮則是夜的象征,和玉兔、蟾蜍等陰性物質緊密聯係在一起。漢族神話中,月中有蟾蜍和靈兔的觀念很早就有。長沙馬王堆一號漢墓出土的帛畫中繪有一新月形象,月中即有蟾蜍,月下的天空中有一女子,坐在龍的翅膀上飛行。很多人認為,這是對“嫦娥奔月”故事的表述。以後又有嫦娥奔月化為蟾蜍、吳剛伐桂、玉兔搗藥等說法。在一些少數民族神話中,月亮之上多有月亮女神,壯族的瑪霞女神、瑤族的姑娘、水族的九妹女神,等等,如與之相伴的兔子、蟾蜍、大冬瓜、各種種子等,也無一不是生殖力很強的動物或象征性植物。這樣進一步說明了,月亮也是各民族生殖、豐產職能之神,它和太陽一起為人間帶來了繁茂的生命與萬物的茁壯成長。而先民最原始、最本真的崇拜就是對生殖能力的讚美與**,因為隻有蓬勃的生殖能力才有氣象萬千的人與自然世界。

“天有三光日月星”,中國先民對天空中這三種發光的自然天體都充滿了敬畏之情,並極力賦予他們高貴的出身與神奇的力量,但相對於日、月來說,關於星辰的神話就少了很多,這大概是星辰太多、太小,沒有日、月那般顯赫、明亮的原因吧。漢族的盤古神話中,盤古的“發髦為星辰”;《山海經》中,高辛的兩個兒子分別化為心、參宿兩個星星;納西族神話中,“犛牛的精液噴灑到天空,於是形成了滿天的繁星點點”;[6]黎族神話中,山豬咬碎多餘的四個太陽,變成了滿天的星星。但民間傳說中,有些星星神話倒是廣為流傳,如牛郎星、織女星、北極星、啟明星等,如蒙古族民間流傳著《北鬥七星的起源》:

有兩個兄弟與五位有神奇本領的勇士結為兄弟。他們是:上午射出去的箭下午才帶著被打中的鳥掉下來的神箭手;能聽到世上所有聲音的順風耳;把東西兩座山換來換去當遊戲玩耍的大力士;能追上黃羊的飛毛腿;能一口氣吸盡大海的吸海神人。後來他們與夏茲蓋國王的勇士比試射箭、摔跤和賽跑,由神箭手、大力士和飛毛腿取勝。國王惱羞成怒,預謀把他們關進鐵屋子,然後放火燒死,順風耳得到這個消息,吸水能手便吸足海水,澆滅大火,並淹沒夏茲蓋王宮。最後七人飛上天空,化成北鬥七星。[7]

除賦予星辰高貴的出身之外,先民還結合神話對星辰進行了分區。他們把天空中的恒星分為二十八星宿,每個星宿有臨近的若幹個星星組成。二十八星宿分為四組,每組七宿,用一種動物的形象作代表,即四象:東方蒼龍(青色),北方玄武(黑色),西方白虎(白色),南方朱雀(紅色)。這四種動物都是神話裏的神獸:東方蒼龍七宿——角亢氐房心尾箕;北方玄武七宿——鬥牛女虛危室壁;西方白虎七宿——奎婁胃昴畢觜參;南方朱雀七宿——井鬼柳星張翼軫。1988年7月在南陽市西麒麟崗上漢墓出土的漢代天象圖,有力地說明了先人對天象的這一認知。該圖由九塊畫石組成,是“天有九重”的象征。畫中刻一中央天神黃帝正襟危坐、頭戴“山形冠”、其四周由“四神”環繞,上為朱雀,下為玄武,左為白虎,右為青龍,畫基端刻女媧及南鬥六星,女媧人首蛇身,懷中抱一圓輪,當為月輪;畫右端是伏羲及北鬥星,伏羲亦人首蛇身,懷中抱一輪日,日中有陽烏。這幅圖集人神、動物神、人獸相合神、自然天象於一體,體現了神話思維之下,古人對天文星象直接而又複雜的感知,是天文學與神話學高度融匯的代表之作。

神話觀念中,遠在天空的高貴星辰又和大地上人與自然的生命息息相關。由於某些星辰與氣候的變化有關,於是原始先民認為這些星辰是氣候的操縱之神。柴爾德曾說:“你且注意:當經驗提醒你,你應該把你的穀物種下去了時,在天空中居於一個重要位置的,是某幾顆星子,或某幾個星座;當你期望有雨來使你的穀物成熟時,在天空中居重要位置的,又是另外的一些了。這麽利用星子來作指導,人類可能會相信真是這些星子影響了地下的事情,你這就把時間的聯係和偶然的聯係混同起來了。”[8]讖緯神學中,每個人都有一個主位星神,若主星呈現幽隱昏暗之狀,則代表著人生命的結束,即“星滅人亡”。因此民間至今流傳著“地上一個人,天上一顆星。”或“天上一顆星,地上一口丁”的俗語。此外,各民族婚慶等民俗活動,為了得到星神的保護都要舉行“掛燈”儀式,有掛“三星燈”或“七星燈”,以祈求子孫興旺、生產豐收。也就是說,星辰的運行與晦明直接與人的生命、自然的豐產豐收有著直接的關係,甚至可以說,星辰本身就是人與自然的保護神。列維·斯特勞斯認為,一個民族的保護神也即是這個民族的生殖之神。從這個意義上說,原始先民對星辰的崇拜與對日月的崇拜一樣,同樣是對偉大生殖能力的讚美與歌頌,是對萬物的豐產與人類人口繁盛的虔誠期盼。

總而言之,在中國神話中,日、月、星出身高貴,日與月規律地東升西落,星辰則恒遠不變地鑲嵌在天空上。在曆史的流變與更迭中,神話中的日月崇拜,演變成帝王將相們每年的盛大日壇、月壇的祭拜活動;而對星辰的崇拜,則化身為福、祿、壽等吉星,守候著平常百姓的柴米油鹽。上古留下的神話,體現了其他星體對人與自然的決定性的影響與守護,也體現了人類、自然與其他星體之間的千般糾葛與聯係,而現代科學的驗證又使得這一聯係更加麵目清晰,並在其哲學思想中得以體現。如果說,西方哲學是在確定人與宇宙天體對抗的基礎上探討人與環境的外部關係的,而中國民族神話的影響下中國哲學則將人看成是“圓滿完成者”(consummator),也就是說,人是把所有的生命,乃至宇宙空間都納入在自己的生命之中,體驗的是所有生命的共生、共在,它強調的是人與自然、人與星體整體性的關聯,這是“道”,亦是佛家的“法爾如是”。千百年後神話的麵紗退卻,隻要人類還抬頭仰望天空,日、月、星,那瑰麗的色彩,那絢麗之光,便會勾起人類最真實而又最離奇的想象,回味著千年前那美麗的神話,因為這些也化成民族的血液流淌在世世代代的肉脈之中,交融在人與自然、人與宇宙的千般交織的共生關係之中。

[1] 錢穆:《中國思想通俗講話》,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2,第113頁。

[2] 何星亮:《中國自然崇拜》,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第160頁。

[3] [瑞]榮格:《心理學與文學》,馮川、蘇克譯,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87,第54頁。

[4] 何星亮:《中國自然崇拜》,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第178~180頁。

[5] 何星亮:《中國自然崇拜》,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第162~163頁。

[6] 呂大吉主編:《中國原始宗教資料》,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3,第110頁。

[7] 滿達日娃,那木吉拉:《蒙古文〈北鬥七星經〉和漢文原稿的關係》,《內蒙古社會科學》1998年第5期。

[8] [英]柴爾德:《遠古文化史》,周進楷譯,北京,聯群出版社,1954,第9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