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從什麽時候開始,官場上出現了“助理”這個頭銜。部長有助理,省長有助理,廳長有助理,大學的校長有助理,甚至我們小小的學院,院長也有幾個助理。發生倒樓事件的上海梅隴鎮,開發商居然是鎮長助理。前段時間,陝西神木縣,也聘了若幹煤老板做縣長助理。
助理是個啥官?不好說。很多助理,實際在正式的官員編製上是沒有的。縱使中央編製辦的人,恐怕也說不清助理到底屬於什麽性質的官員,因此,在設置官銜的時候,也沒有給這種官職定編,更不用說設置級別了。但是,別看沒有編製,也沒有明確的級別,但如有什麽風吹草動,像梅隴鎮這樣,鎮政府方麵可以說,別看是鎮長助理,其實連公務員都不是,因此此人不算政府官員——“哧溜”一下,就溜走了。其實,人們都知道,助理的權力還是蠻大的。隻要當了校長助理,就等於是準副校長,甚至可能比副校長權力更大,因為校長助理就是校長的延伸,可以理直氣壯地分管某一攤事務——代表校長來管。同樣,當了縣長助理,或者鎮長助理也是一樣,他們是縣長和鎮長的“手”和“腳”。至少,助理可以參加所有鎮長縣長才能參加的會議,有發言權。
一般來說,助理的誕生,是主要領導自我擴權的產物。大領導安幾個自己的助理,盡管製度上沒有依據,但這樣做,最大的好處是可以最大限度地侵蝕副職的權限,讓自己的手伸得更長。但是,如果某些地方的主要負責人找商人做自己的助理,事情也許就不那麽簡單。應該說,這是這些年來官商合一的一種很奇妙的形式。
房地產開發商或者煤老板成了鎮長和縣長助理,在個人身份上,也許連公務員都不是,也不屑是。其實他們的主業,還是商人,靠賣樓盤和賣煤牟利。但是,在另一方麵,他們也是實際上的政府官員,很多政府的會議,甚至機要會議,他們都能參加。在某些情形下,甚至可以分管某些政府公務。別的不說,單就這種亦官亦商的身份,僅僅就政府方麵的信息而言,他們就占了先機。更別說這種身份給他們帶來的雙向優勢,事實上變成了新時代的紅頂商人,可以憑借官員的這張皮,狐假虎威,作威作福。當然,如果真的出事了,就像上海梅隴鎮鎮政府一樣,可以立馬推得幹淨——他不算我們鎮政府官員!真是,進有實惠,退有說辭,墨索裏尼,總是有理。
不用說,這樣官商結合,對於市場,對於市場上正經的商人,是一種極大的不公平。但是,迄今為止,這樣的事情,仍然在發展中。很多地方政府,將授予某些商人助理頭銜,作為一種獎勵,堂而皇之地公開聘任,視之為一種招商引資的良方。也許,這種做法,對於暫時吸引招商,有點好處,但這種把政府資源化為招商優惠的方法,從長遠看,既損害了政府威信,還製造了人為的不公平,對當地市場經濟發展,危害甚巨。而且我懷疑,這種方式之所以很為地方官員所熱衷,是因為這樣做,對於官員本身,尤其是主要負責官員,是有好處的。裏麵的貓膩,根本說不清。
所以,無論哪種形式的助理,隻要製度上沒有規定,還是不要擅自發展的好。再好的製度,如果可以無端地被掛上許許多多的非製度的零碎,那麽製度也就零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