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

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人多利器,國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章,盜賊多有。

故聖人雲:“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

“以正治國”之國,指諸侯統治的範圍,治國與治天下雖然都應以“無為”為原則,但在一國之內不妨退而求其次,即“以正治國”。“以正治國”不如“以無事取天下”為好,但並不一定就是“不好”。“以奇用兵”,老子是反戰的,但也還是承認“不得已而為之”。用兵時的基本態度是“恬淡為上”,這是無為,但既然不得已用兵了,在戰術上還是應當“以奇用兵”。由此,我們應當體會到,老子雖然以自然無為為最高原則,但他的“無為”與“有為”也並不是決然對立的。

工藝進步,生產力水平提高,經濟發展,財富總量增加,社會進步。這是應當肯定的。老子沒有肯定,當然是老子的片麵性。但是工藝技巧進步,經濟發展,商品交換發展,是不是同時也帶來了社會貧富對立更趨嚴重呢?是不是也刺激了許多人的貪欲呢?是不是有人因此更加重對窮人的剝削,有人因此破產,有人更陷入生活絕境呢?是不是因此也就有了盜賊,有了各種犯罪呢?沒有工藝技巧進步,就沒有私有製;沒有私有製就沒有盜賊,這難道不是簡單的真理?老子的失誤不在於把社會禍亂、盜賊產生歸因於工藝技巧,而在於他沒有認識到這是曆史的必然。人們隻能改善它,而無法逃避它。當然工藝科技的更大進步,最終又會消除私有製,但那是遙遠未來的事,我們能要求老子看到這一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