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歡看漫畫書的。家樓下就是書店,我最喜歡看的《蝙蝠俠》每個周末都會到一本,一本五塊,我零用錢不是很多,就也就夠買個一本。每本漫畫裏麵都會送一張限量版的卡片,有時候是蝙蝠俠騎著摩托車的,有時候是他揍壞人的,你知道的,蝙蝠俠的戰衣有很多套,每張都很威風的啦,每張我也都想要。

“而之後的有一天,我又去買書,今天是蝙蝠俠的第三代戰衣,可是當我無意翻開另一本同樣的漫畫雜誌時,看到了另一張卡片——小醜。JOKER,他就像是有著什麽魔力,讓我看了就忘不掉,我兩張卡片都想要,可是我的零用錢隻夠買一本漫畫,於是我將小醜的卡片偷偷放進了褲子口袋裏。

“可被那個書店老板看到了,‘你知道不知道,你這麽做就是在偷?我可以報警抓你的。’他這樣跟我說。

“大人最會做的事情就是嚇唬小孩,什麽不好好睡覺就有怪物來抓你,不吃青菜就會死。那天他穿了一件背心,很舊的牛皮帶,他就這麽的解開皮帶,拉開拉鏈,把我的頭按了進去。”

陳鮑一在敘述這件事的時候,用舌頭抿了抿嘴,吐了口口水,繼續說道:

“這三年他斷斷續續的逼我做了三十七次,我家有記錄的,每次都送我一個限量版的蝙蝠俠漫畫玩偶,三十七個,你知道的當你有了第一個玩偶的時候,就想有第二個,有了第二個,就想有第三個。而這幾年我終於收集滿了三十七個全套蝙蝠俠玩偶的時候,我不知道我還需要什麽,所以,我就殺了他。

“接著說隔壁,書店的隔壁是個便利店,便利店的牆上有個窟窿,不知道是什麽時候挖的,那個女售貨員就從這個窟窿裏偷窺這書店裏發生的一切,看著那個書店老板把那東西塞到我嘴裏,也不知道是不是變態,可能有看了幾年吧,就像是個沉默的偷窺者。

“可是,在我殺書店老板的那天,我把那個老板按在牆上,捅了三刀,他的頭一歪,我剛好看到了那個窟窿,原來他媽的有人一直在偷窺我的事,你說幾年前她第一次看見的時候為什麽不救我?還‘免費觀影’了幾年,既然她現在看見了這起凶殺案,就得死。於是我就殺了她。

“之後我回到家,殺了那個保安。他也太囂張了,一周都會來我家一兩次,不是修微波爐就是修燈泡,都是在我上課的時候來,你有見過人修燈泡修的手上有抓痕麽?他和我媽搞在一起了,別以為小孩什麽都不知道,所以,他也要死。

“鄰居的那對夫妻他們收養了一個女兒,說是收養,其實就是給他們當童工,還準備把女兒嫁給一個四十歲的老光棍,我看不下去,反正都是殺人,多殺兩個也沒什麽。

“這個時候剛好是晚上九點,我點了蠟燭,吹了蠟燭,給自己提早三個小時過了十八歲的生日。因為我怕警察很快就來抓我了,我想吃完這塊蛋糕,許了願再走。

“這就是我的故事,你覺得怎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