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鳴》:黎明前的悄悄話
一
天微微亮,星星還在熠熠閃爍,遠處傳來一兩聲雞鳴。
殷勤的妻子先醒來了,溫柔地推推身邊的丈夫,悄悄說:“雞叫了,該起了。”
男子睜開睡眼向外張望了一下,又翻了個身,重新將妻子撈回懷裏,睡眼惺忪地呢喃:“還早呢,天都沒亮,滿天星星。”
妻子寵溺地笑了,卻還是推開丈夫的手臂,柔聲勸慰:“早起的鳥兒有蟲吃。起晚了,大雁都飛走了。”
這是一對小夫妻在黎明時分的再家常不過的枕邊對話,溫柔、瑣碎,充滿了柴米油鹽的煙火人間既視感,就這樣真實而細膩地被記錄在了三千多年前的古老民歌《鄭風·女曰雞鳴》中:女曰雞鳴,士曰昧旦。子興視夜,明星有爛。將翱將翔,弋鳧與雁。
弋言加之,與子宜之。宜言飲酒,與子偕老。琴瑟在禦,莫不靜好。
知子之來之,雜佩以贈之。知子之順之,雜佩以問之。知子之好之,雜佩以報之。
古人以雞鳴為天亮的標誌,遂有祖逖“聞雞起舞”之典。
昧,暗、不明。昧旦,就是曙光未露。
女人聽到雞叫,便認定天亮了,該起床了。男人卻不願意,隻說天還沒亮,並且為了佐證自己所說,還起身向外望了一望,說星星都還沒下班呢。
錢鍾書說:“‘子興視夜’二句皆士答女之言;女謂雞已叫旦,士謂尚未曙,命女觀明星在天便知。”(《管錐編》第一冊)興,起身。視夜,察看夜色。明星,金星,又稱啟明星、早晨在東方出現。爛,燦爛。
這男子雖然敷衍賴床,到底還是配合地做出了動作和語言的反應,又是“興”又是“視”,然後才回應妻子,說不信你看那天上的星星在眨眼,金星燦燦,離天亮還早著呢。由此可見小夫妻的情感是好的。然而妻子卻將話題一轉,不說星星,說大雁。
弋(yì),用生絲做繩,係在箭上射鳥。鳧,野鴨。
這莫名地讓我想起了羅密歐與朱麗葉的對話,隻不過劇中台詞與詩裏的對白剛好調了一個過兒。
兩人在黎明來臨前告別,朱麗葉心碎地挽留:“你現在就要走了嗎?離天亮還有一會兒呢。那刺進你驚恐的耳膜的,不是雲雀,是夜鶯的聲音。它每晚都在那邊的石榴樹上歌唱。相信我,愛人,那是夜鶯的歌聲。”
然而羅密歐堅持:“那是報曉的雲雀,不是夜鶯。瞧,我的愛人,不作美的晨曦已經在東天的雲朵上鑲起了金線,夜晚的星光已經燃燒殆盡,白晝正躡手躡腳地踏上山崗。我必須走了,不能留在這兒束手等死。”
於是,羅密歐與朱麗葉關於那光亮是晨曦還是燈火,那鳥鳴是雲雀還是夜鶯的話題,好一陣子囉唆纏綿,最終才道了再會。
與莎士比亞相比,我們老祖宗的態度可是要爽利現實得多了。
女人幹脆利落地曉之以實惠:再不起床,鳥都飛走了,看你還射什麽回來?你射中了野鴨大雁回來,我給你煮雁、燙酒、做好吃的,今晚你可就有口福了。
“弋言加之”,弋是射,加是射中,言是無實意的語氣助詞。
“與子宜之”,與是為,宜是合適,整體意思就是用適當的方法烹調菜肴。
古人吃飯的講究頗多,吃什麽肉用什麽作料,配什麽主食,都是有明文規定的。比如《周禮》就說:“牛宜稌,羊宜黍,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麥,魚宜菰。”所以,吃大雁是要配麵餅或饅頭的。
配得好了,就叫“宜之”。
丈夫負責獵雁,妻子負責烹煮,分工明確,合作默契;而且食雁時還要配上美酒,妻子陪著夫君一塊兒喝。與子共飲,與子偕老,做丈夫的再辛苦也值得了,摟著心愛的妻子,吃著自己親手獵的雁,品酒彈琴,夫唱婦隨,這可真是一對恩愛夫妻日常生活的最美畫麵。
詩中第三段用了接連三個相同的句式:知道你對我是真心關懷,送你這塊玉佩表達我的愛;感謝你對我的溫柔,送你玉佩表我問候;知你對我情深意重,送你玉佩報你癡情。
“知子之來之”的“來”讀lài,意為“賚”,慰勞、關懷的意思。
“好”讀hào,愛戀。順是和順體貼,問是問候致意,報是回報。
你儂我儂,一時酒上了頭,便贈起禮物來。這以物還情的傳統,竟是男人從古至今的癖好,沒有半點兒改變。
二
這首詩為我們創造了一個相當美好的成語,就是“琴瑟在禦,莫不靜好”。
禦,就是用,這裏是彈奏的意思。
古人講究“君子無故不撤琴瑟”,這傳統至宋代發展到了最高峰:文人的書房內必然設有一張琴,不管會不會彈,也至少要有這樣一件擺設,叫“左琴右書”。
琴是古代樂器之首,在古時就叫琴,琴棋書畫的“琴”,直到後來西洋樂器如鋼琴、風琴、小提琴傳入中土後,為了區別於這些現代弦樂器,方名為“古琴”。
關於古琴的發明,有伏羲造琴、神農造琴、堯舜造琴等幾種版本,總之都是上古帝王所製。琴在最初被發明時隻有五根弦,稱為“五弦琴”。後來,周文王加了一根弦,周武王時又加了一根弦,遂定形,故而又稱為“文武七弦琴”。
所以說,琴從西周時就已定製,與今天所見的一般無二,這也是我迷戀古琴的最主要原因。因為古琴彈奏的乃是上古之聲。
東晉畫家顧愷之的畫作《斫琴圖》表明,古時斫琴選擇木材、挖刨琴板、上弦聽音的過程與構造形製,與今天一般無二。古琴的兩塊板,琴麵與琴底,琴底的兩個槽,龍池與鳳沼,在畫中都有清晰的表現。讓我們與古人無縫銜接,異度同音。
《尚書》雲:“戛擊鳴球,搏拊琴瑟以詠。”
《禮記》說:“不學操縵,不能安弦;不學博依,不能安詩;不學雜服,不能安禮;不興其藝,不能樂學。”
孔子說:“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
琴是這樣重要,在婚姻生活中當然也不可缺席。所以《關雎》說“窈窕淑女,琴瑟友之”,本詩說“琴瑟在禦,莫不靜好”,可見娶了個滿意的妻子,是最讓人有心情彈琴的;若這妻子還懂音律,能知己,陪著自己一起琴瑟和鳴,那簡直就是神仙眷侶啊。素手撫琴,醉眼觀花,再看這世上萬物,隻覺沒有一處不順眼的,人間諸事,沒有一件不遂心的,這就叫“莫不靜好”。
因此,琴瑟和諧便代表了夫妻恩愛的最高境界。而一旦妻子過世,再也沒人同自己合奏,男人的幸福就消失了,直到再找到下一個陪伴自己彈奏之人,所以後娶的繼室便叫作“續弦”。
那麽,古人心目中理想的妻子是怎樣的呢?
她要勤快,比丈夫起得早,還要督促丈夫也早早起床,這叫“妻賢夫禍少”;
她要靈巧,擅烹飪,可以為辛勞一日的夫君奉上一桌好菜;她還要柔媚、順從,能陪著丈夫一起喝酒,獲取他的歡心;最關鍵的,她還要有情調,會彈琴,不然終究是美中不足的。
唯有如此,才能時不時得到丈夫的饋贈,充實自己的小金庫。
古代的賢妻,可比今天的職業女性難做得多。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不勞而獲的幸福。男人要辛苦工作,打回雁來才可以享受妻子的美酒佳肴;女人要巧手柔情,溫順體貼才能換取丈夫的饋贈。這是中國古代最和睦溫馨的家庭相處模式。
老祖宗的邏輯多麽爽利,那時候的男人和女人,陰陽相宜,琴瑟和鳴。
張愛玲頂著世俗壓力與胡蘭成私訂終身,沒有舉行儀式,隻寫婚書為定,文曰:“胡蘭成張愛玲簽訂終身,結為夫婦,願使歲月靜好,現世安穩。”上兩句是張愛玲寫的,後兩句是胡蘭成寫的,旁邊寫著“炎櫻為媒證”。
後來他逃亡去溫州,她千裏迢迢去尋他,卻發現他身邊已有了別人——縱使兵荒馬亂,他也誤不了拈花惹草。她含淚問他:“你與我結婚時,婚帖上寫現世安穩,你給不給我安穩?”
他無言以對。她撐了傘坐船離開。來時一個人,但滿含著希望和決心;去時一個人,心已經碎了。
她一生最渴望而不得的,便是如這對三千年前的鄭國男女一般,享受片刻“琴瑟在禦,莫不靜好”的日子,或是理直氣壯地在枕邊喁喁說著“將翱將翔,弋鳧與雁”的傻話吧?
三
關於“雞鳴”的話題,《齊風·雞鳴》與之類似:雞既鳴矣,朝既盈矣。匪雞則鳴,蒼蠅之聲。
東方明矣,朝既昌矣。匪東方則明,月出之光。
蟲飛薨薨,甘與子同夢。會且歸矣,無庶予子憎。
這對夫妻的對白比前文更“莎士比亞”——女的說:“雞叫了,天亮了。”
男的說:“這不是雞叫,是蒼蠅之聲。”
女的說:“天亮了,該上朝了。”
男的說:“那不是天明,是月出之光。”
讀著這樣的狡辯,我真有些懷疑莎士比亞是學過《詩經》的,不然簡直無法解釋“那不是雲雀,是夜鶯”“那不是天光,是火把”
的神相似。
隻不過,論起浪漫來,蒼蠅比起夜鶯似乎少了那麽點兒美感,而且和雞鳴聲也實在相差甚大。
這也怪不得詩中的小官吏,畢竟,一個正做著美夢的人,忽然被人肉鬧鍾推醒,滿心都是不樂意,又哪裏來的浪漫美感呢?當然是順手扯出個最討人厭的蒼蠅來墊背了。不知道蒼蠅會不會在這時候飛過,嗡嗡叫一聲:這鍋,我不背。
“朝既盈矣”與“朝既昌矣”,都是一個意思,是說上朝的官員都站滿了,你要遲到了。
看來此詩中的男子同上文的獵人不同,是個按點打卡的公務員。似乎有了點兒身份,態度也就更加倨傲敷衍,連往外望一眼都不肯,拎隻蒼蠅就敢來搪塞。可見是男人就都會有兩個共同愛好,一是找借口,二是睡懶覺。
所以女人叫男人起床總是要用盡十八般武藝的,前文中的鄭國女子是用美酒佳肴來**夫君,本詩中的齊女則許下空頭支票零存整取:好的好的,那喔喔的啼鳴的確是蒼蠅嗡嗡,我也想陪你再睡一會兒,要不你先去上朝,等下朝回來再補個回籠覺好不好?不要厭煩我啦,別生氣啦,起床啦!
“匪雞則鳴”,匪就是非,則是語助詞。
薨(hōng)薨,象聲詞,指飛蟲的振翅聲。
“會且歸矣”,會是上朝,歸是下朝。
“無庶予子憎”,就是庶無子憎予,希望不要使你憎惡我。
女人大概是被男人這不負責任的隨口推諉給氣樂了,也許是真心不忍,於是隻管柔聲哄勸,一邊催丈夫起床,還一邊擔心使他生氣,當真為難。這就好比母親在管教孩子的時候,最心碎的就是聽到孩子大叫“我恨媽媽!”
女人生了孩子後,就從女孩兒晉升為女人了;但男人不會生孩子,所以一輩子都拒絕長大。這古代女人哄男人上朝的手法,同現代母親叫孩子起**學,竟然沒有半點兒不同。
四
除了這首《雞鳴》,《齊風》中還有一首《東方未明》說的也是雞鳴前的故事:
東方未明,顛倒衣裳。顛之倒之,自公召之。
東方未晞,顛倒裳衣。倒之顛之,自公令之。
折柳樊圃,狂夫瞿瞿。不能辰夜,不夙則莫。
這說的是天不亮,就要蒙召做事,以至於手忙腳亂中,連衣裳都穿顛倒了。
前兩段顛來倒去,說的是一個意思。第三段卻令人費解,“折柳樊圃”是個什麽典故呢?從字麵來講,就是說折下柳條圍成籬笆,這實在是蠻橫的行為啊,也不問柳條願不願意。
樊,即“藩”,籬笆。圃,菜園。
狂夫,就是蠻橫的人。瞿瞿,瞪視的樣子。
辰,就是晨;莫,就是暮。
“不能辰夜”,即不管早晚,不分白天黑夜。
在狂夫的瞪視下折柳修籬笆,不分日夜地勞作。這似乎是民夫被監工霸淩的場麵,但也可以將“折柳樊圃”當作一種借代,指小官吏們被貴族大佬剝削欺壓,勞務奔忙,故而抱怨。
公,可以是公家,也可以指公爵。所以這可以是勞動者對繁重勞役的怨憤之歌,也可以是小公務員對公務繁忙的牢騷之歌。
詩中並沒有直接描寫勞動場麵,雖然說了“折柳樊圃”,但可能隻是形容,而非真實工作;重要的細節是抓住了早起穿錯衣裳這個動作,形象地寫出了極度疲憊下的不堪其苦。衣裳錯亂,日夜顛倒,諷刺上位者的顛三倒四,亂下詔命,諷刺極為辛辣。
有趣的是,戰國時期,有人將這首詩做出了極為獨特的解釋,還因此一步登天。
戰國時期魏國開國君主魏文侯,有長子名擊,封於中山。擊來到中山後,三年都沒能蒙父親召見,便派了一位幕僚去見父親,帶去許多禮物和殷殷問候。魏文侯大喜,賜給兒子一套衣裳,讓使者天明前送到。
中山君打開包裹一看,隻見下身的裳放在上麵,上身的衣放在下麵,立刻就說:“備馬備車,我要進城去見父親。”
眾人皆驚,說君侯未曾見召,公子為什麽要進城啊?要知道,無詔進都可是要獲罪的呀。
中山君道:“父親賜我衣裳,卻上下顛倒放置,又特地叮囑使者雞鳴前給我。這就是《詩經》裏的句子:‘東方未明,顛倒衣裳。
顛之倒之,自公召之。’所以,我要立刻蒙召前往啊。”
後來,中山君果然被魏文侯立為太子,成為新一代魏武侯。
讀熟《詩經》有多麽重要啊,難怪孔子將《詩經》定為從政的基本功課,“邇之事父,遠之事君”——豈止如此,讀得好,還可以得到君位呢!
五
孔子本人是位音樂家,《史記》中說:“詩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墨子》中也說:“誦詩三百,弦詩三百,歌詩三百。”
杏林之中,孔子置琴膝上,撫弦吟唱,就在這悠揚的音樂聲中教會了弟子們詩三百,何異於神仙雅會?
孔子曾說:“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論語·泰伯》)孔子將學詩和禮樂並立,視為文明治世的根本。
“興於詩”,意即修身必先學詩。《詩經》不但是文化啟蒙的教材,還兼備著道德教育的功能。
朱熹在《四書章句集注》中稱:“興於詩,興,起也。詩本性情,有邪有正,其為言既易知,而吟詠之間,抑揚反複,其感人又易入。故學者之初,所以興起其好善惡惡之心,而不能自已者,必於此而得之。”
學了詩,還要學禮,一個懂得禮儀的人才可以成為君子,稱得上一個成熟的人。這個“立”,與“三十而立”“安身立命”的“立”有著同樣的寓意,有詩有禮,方能立於天地,不愧為人。“不學禮,無以立。”無禮之人,走出去隻能丟人現眼,哪有資格立於朝堂?
然而說到真正學有所成,能詩懂禮還不夠,還要學習樂。如此才可陶冶情操,養成美好的德行。古時的君子都是雅擅樂器,琴瑟鹹通的,所以才會有“詩禮傳家”“禮樂興邦”的說法。
隻有詩、禮、樂俱有所成,君子的功課才算及格。孔子教學的宗旨是“君子之道”,就是要將弟子培養成合格的君子,不但熟讀風雅,還要應用自如,然後才可以委以重任,出使各國。
孔子還說:“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使於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為?”(《論語·子路》)孔子不但將《詩經》視為治學之本,同時也視為從政之本,隻有在學生熟讀詩三百之後,才可以授以從政的學問。但是如果學生做不到融會貫通,活學活用,出使四方時不能引經據典,談對自如,那麽背的詩再多,又有什麽用呢?所以孔子詩教的根本還是要“用”,而最好的出路就是做官。讀熟了詩,卻不會辦事,出使外交而不知所謂,那麽書讀得再多也是沒有用的。
《漢書·藝文誌》:“古者諸侯卿大夫交接鄰國,以微言相感,當揖讓之時,必稱詩,以喻其誌,蓋以別賢不肖而觀盛衰焉。”
春秋時期的賦詩言誌,指的是外交時借助詩句來表達自己的想法,所引之詩常常斷章取義,不一定代表詩的原意,而所言之誌指的是意圖、願望,並非現今所說的誌向。如果不能熟讀《詩經》,在外交場合就會張口結舌,無辭以對,故而孔子說:“不學詩,無以言。”
今天的人雖然不再需要出口成詩,然而《詩經》作為中華韻文的起源,仍然流淌在我們血液中,不可疏離,更不可忽視。誠如明人方孝孺說:“能探風雅無窮意,始是乾坤絕妙辭。”身為華夏子孫,又怎麽能夠不學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