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史上最感人的戰歌
秦風·無衣
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於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
豈曰無衣?與子同澤。王於興師,修我矛戟。與子偕作!
豈曰無衣?與子同裳。王於興師,修我甲兵。與子偕行!
秦人善戰,怎麽可以沒有一首出色的戰歌呢?
同樣是表現戰爭的歌,《邶風·擊鼓》充滿了厭戰情緒;《小雅·采薇》雖然淒苦卻仍一片忠心愛國,富有敦厚之美;而《秦風·無衣》則慷慨激昂,表現的乃是軍人上戰場前摩拳擦掌的昂揚鬥誌。難怪秦人最終能夠統一六國。
秦本來是周的附庸,周平王東遷時,秦襄公護送有功,方得封侯,擁有西都八百裏,後遷至雍,即今陝西鳳翔。早在周文王時,就有“鳳凰集於岐山,飛鳴過雍”的記載;其後更成為嬴秦創霸之區,先秦十九位王公在此建都294 年,秦始皇亦在此加冕。
春秋時期,吳公子季劄訪魯,魯君命樂工為他演奏十五國風。
聽到《秦風》時,季劄讚歎:“此之謂夏聲。夫能夏則大,大之至也,其周之舊乎!”
夏,就是大的意思,這裏當作正大、宏大講。季劄的意思是說,秦風能做正聲,乃是秦地興起於西周舊址之故。
秦國轄地,包括今天的陝西中部和甘肅東南。《秦風》十篇,雖也有《蒹葭》那樣的婉約詩篇,但大多為車馬田獵之事,充滿尚武精神,尤以《無衣》為最。
“豈曰無衣?與子同袍。”何必說沒有衣服呢?我的就是你的,我們是一樣的軍服。
從西安出土的兵馬俑來看,秦國將士很早就有了統一的戰袍甲衣,而且這肯定不隻是秦國的情況,估計春秋時期大多國家的軍隊都是有製服的。所以這很可能是老兵鼓勵新兵的話:別說沒衣服,把我的拿去穿就是了!當然也可能是將士之間的互相鼓勵:你的衣服破了,穿我的就是,反正都是一樣的甲衣。
袍,是長袍,相當於今天的鬥篷,披風。澤,通“襗”,內衣,就是貼身汗衫。裳,下衣,這裏指戰裙。
兄弟關係好,從裏到外的衣裳都隨你挑,有我的就有你的,所以戰友又被稱為“袍澤兄弟”。
在日常生活中,你我的財物可能分得很清楚,生怕吃虧;但是到了戰場上,別說一件袍子汗衫了,就連我的命也可以為你舍去。
戰友並肩作戰,同仇敵愾,隨時都準備著要為對方擋箭擋刀的,那時候,哪裏還顧得上分什麽彼此,誰還會在意一件衣裳呢?戰場上的友情,是過命的交情,真正的兩肋插刀、歃血之盟,是比血親兄弟更親近、更徹底的肝膽相照。
開篇八個字,既豪放又溫情,充滿了人道主義關懷,而接下來的“王於興師,修我戈矛”,則回歸理性,進一步明確彼此的關係與任務。
王,指主君。於,語氣助詞。興師,就是起兵。主君發出了軍令,準備出師,我們要趕緊修複自己的兵器了,時刻準備著一同對敵作戰。
“與子同仇”就是我和你一起共同對敵。“同仇敵愾”這個詞,我們今天也是常用的。
後文的“修我矛戟”與“修我甲兵”,“與子偕作”與“與子偕行”也都是一樣的意思。刀槍劍戟,鎧甲兵器,通通都要仔細打理,隨時聽從主公一聲令下,我們就要一同上戰場,並肩作戰,共同進退!
正是這種“與子同袍”的血性與豪情,讓秦人結束了春秋戰國的分裂局麵,天下再次回到共主的中央格局。
“能夏則大,大之至也。”這樣的天命天意,或許早已藏在秦人的歌聲中了吧?
這首詩充滿了鼓舞人心的力量,無論什麽時候唱起,都令人熱血澎湃,難怪直到今天仍被經常翻唱。
我們熱愛和平,然而戰爭是什麽時候都不會徹底停歇的,這時候,我們就需要這種“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的精神。
在戰場上,我們穿著同樣的軍服,一同對敵,揚我國威;在時間的長廊裏,我們流淌著同樣的血液,傳承著同樣的基因,永繼文明,那就是詩!
二、《唐風·無衣》的四種解法
《詩經》裏的《無衣》有兩首,表達的是全然不同的意思。秦人的《無衣》是一首戰歌,表達同袍之情,詩裏充滿了風沙與兵甲的味道;而晉人的《無衣》則是一首挺無賴的歌兒,有點兒油嘴滑舌,又有點兒玩世不恭:
豈曰無衣七兮?不如子之衣,安且吉兮。
豈曰無衣六兮?不如子之衣,安且燠兮。
唐是晉的古稱,晉國也被稱為唐國,所以十五國風中的《唐風》其實是晉風,現存十二篇。
這首詩就字麵解釋非常簡單:難道說我沒有衣服穿嗎?不如你給的衣裳,舒適又美觀,可心又溫暖。
七與六都是虛數,代指衣服之多,為後麵的話起個韻腳。
吉,舒適。
燠(yù),暖熱,這裏指溫暖。
乍一看這首詩的語氣挺和煦的,是在讚美對方贈衣。讓我們不禁想象對方是一位溫柔巧慧的女子,親手為情郎裁剪縫製了一件新衣。男人意醉神迷地說:其實我衣服挺多的,不止六七套,但都不如你做的衣裳,這麽熨帖、這麽合意。
又或者,隻是小夥伴之間互相拍馬,一位紈絝對另一個來頭比自己大的公子諂媚道:我們家繡娘也挺多,衣服也挺美,但怎麽看都不如公子您的衣裳這麽漂亮、這麽暖和,看著就有一種貴氣。
還有一種傷感的解釋,說這是一首悼亡之作,是男人死了妻子,在收拾衣物時看到妻子從前為自己縫製的舊衣,不禁悲從中來,感慨道:我的衣裳從來都不少,新衣又添了六七件,可是都不如你親手縫製的衣裳那樣合身。這頗有《紅樓夢》中賈寶玉睹物思人,在晴雯死後再也不肯重穿雀金裘的意味。
如果隻是看字麵翻譯,似乎上述三種理解都不算錯。然而《毛詩序》上說:“《無衣》,美晉武公也。武公始並晉國,其大夫為之請命乎天子之使,而作是詩也。”也就是說,這是一首政治詩,說的可不是**的那些事兒,而是晉武公爭霸天下的大事兒。
朱熹《詩集傳》雲:“曲沃桓叔之孫武公伐晉,滅之,盡以其寶器賂周釐王。王以武公為晉君,列於諸侯。此詩蓋述其請命之意。”這說得就更邪乎了,是說曲沃滅晉之後,賄賂周天子立自己為晉君的造反有理了。難怪程俊英《詩經譯注》認為“恐皆附會”。
但是這種說法在曆史上流傳的時間最廣,所以我們還是要花點兒時間來討論下。
如果按照政治詩的理解,“七”與“六”也就都有了新的寓意,不隻是六七件衣服那麽簡單,而指的是禮服,七命之服。朱熹認為:“侯伯七命,其車旗衣服,皆以七為節。子,天子也。”不但“衣七”
成了諸侯的禮服規製,“子”也不再是隨便哪個普通的你,而成了“天子”的代稱。而第二段變“七”為“六”,朱熹則認為:“謙也,不敢以當侯伯之命,得受六命之服,比於天子之卿亦幸矣。”意思是退一步,如果不給我七衣之禮,那麽賜我六衣之位也行啊。
這就要說到晉武公向周釐王求封之事了。
晉昭侯時期,把自己的叔叔成師封建到了曲沃(今山西省聞喜縣),史稱曲沃桓叔。這位叔叔很強大,在曲沃雄踞一方,養精蓄銳,勢力越來越強,就開始考慮奪嫡的事情了。曲沃桓叔及其後輩為這個奪嫡大業展開了漫長的廝殺,一次次殺死新立的晉侯,到了公元前679 年,曲沃武公終於滅了晉國,帶著大量珠寶玉器來到周天子麵前,請求他將晉國正式封給自己。
所以這就是一首討封的詩,如果放在清朝可能更容易理解:我哪裏是沒袍子,隻是想跟你要件黃馬褂;我哪裏是沒帽子,隻想跟你要領紅頂戴。
同時,因為這時候周王室早已沒落,無論財力還是兵力都遠不如諸侯強大,根本就沒有調停紛爭主持正義的能力,所以武公前來賄賂,已經是給了他台階和麵子,同時不無炫耀的意思:我哪是沒有七衣之命,這不是從你這要來的更名正言順嗎?但是如果你不肯給的話,我自己也一樣能弄到。反正我也把晉國滅了,你同不同意我都是國君!
周釐王還能說什麽呢?自然麻溜地封曲沃武公為晉君了。
要不,怎麽說周王朝“禮崩樂壞”,“君不君,臣不臣”呢?
晉國人確實能折騰,更擅於自相殘殺,從武公篡晉,到六卿執政,再到三家分晉,到底把晉國折騰沒了。
又想起《紅樓夢》了,探春說得好:“可知這樣大族人家,若從外頭殺來,一時是殺不死的,這是古人曾說的‘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必須先從家裏自殺自滅起來,才能一敗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