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客觀條件限製、個性不同外,有些孩子喜歡體育鍛煉,有些則非常反感,這與父母和老師強迫命令式的教育方式有關。
多用獎勵手段鼓勵孩子鍛煉
要知道,孩子做事是喜歡得到鼓勵的。學習是這樣,體育鍛煉也是如此。為此,無論政府還是家庭,都要積極鼓勵孩子參加鍛煉。
在英國,有超過1/4的未成年人體重超標或患有肥胖症。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各級地方政府紛紛“獎勵”孩子參加體育鍛煉。例如激勵父母讓孩子騎自行車上學、參加街舞和蹦床等課程,由政府報銷費用,或者給他們發放津貼。在我國,至今尚未實行這樣的鼓勵政策,但父母可以首先在家庭內部鼓勵(而不是懲罰)孩子參加運動,讓鍛煉真正成為孩子生活方式的一部分。
少用考試手段懲罰孩子
如果用懲罰手段讓孩子參加體育鍛煉,效果就明顯不同。
懲罰手段的最大弊端是,讓人感到參加鍛煉是一種高壓下的、帶有強迫性的、不得不參加的“鼓勵”措施。
孩子帶著不情願、不快樂的情緒去參加鍛煉,把它看做是另一種“考試”,雖然客觀上也會取得一定效果,但未必能達到真正的鍛煉目的。